在中如村的大半个月,陈小暮不仅仅学到了一些炼丹术,还了解了很多修行的知识。
比如灵根。
每个人都有灵根,区别只在于高低不同。大多数凡人的灵根,就是杂灵根,这种灵根中参杂了许多杂质,阻碍修行,在求道之路上,艰难重重,有的时候,修到七老八十,也难以突破先天。
比杂灵根相对好一点的,三品灵根,又称为五彩灵根,这种灵根里的杂质还是比较多,所以灵根呈现五颜六色,修行速度依旧不快,堪堪能进修行的门槛。
再往上,就是二品灵根,又称为三色灵根。这样的灵根修行速度中等,算是很多门派收外门弟子的最低要求。
然后就是一品灵根,这种灵根一般呈现的颜色都是单一色彩,赤橙黄绿青蓝紫都有可能,根据神通属性来。有些人拥有火属性的神通,神通影响了灵根,使得灵根的颜色呈现赤红色,这种人修行火系法力往往事半功倍。
如果一品灵根的人没有神通的话,颜色就会是纯白色。不过并不是说一品灵根就一定没有任何杂质,杂质当然有,只是非常稀少,几乎看不到,不会过于影响修行速度和灵根质量颜色。
在一品灵根之上,则是极品灵根。极品灵根几乎是普通人能到达的灵根极限,灵根当中没有任何杂质,纯白无瑕,修行速度惊人,是各大宗门的天才弟子。
至于更好的灵根,则要算传闻中的体质。陈小暮就怀疑王文是极品灵根之上的剑心体,这种体质在剑术上有非凡的领悟力,是剑修最向往的体质。还有王小三,很有可能是天生灵体,这种体质生出来就是先天境界,不染后天尘埃,亲近灵气,是气修的绝佳体质。
不过这种体质好虽好,但灵体本身却是个无底洞,如汪洋大海吞纳百川,靠吸收天地灵气,根本填不满。王小三现在已经开始修行,虽然只是学了一点霈陵王家心法的残篇,修行速度一日千里,每天都喊饿,半个月下来,瘦了好几斤。
听宋老说过,天生灵体一旦开启修行,就相当于激活了体质。需要大量的灵气和食物喂养,一旦灵气不够,体质就会反噬其身,源源不断地汲取能量,到时候血气干枯,形状枯朽,最后被自身体质给吞噬而死。
因此陈小暮最近疯狂地炼制极品回元丹,这种丹药他吃过,对他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但每次使用祈祷能力,头晕目眩的时候,吃一颗顿时精神百倍,什么问题都没有,如救命神药。
今日又炼了一炉,丹炉是用灵石驱动。
他现在完全不缺灵石,因为中如村很多人想找他买极品丹药,挥舞大把灵石来买。
不过为了打好关系,他算是半卖半送不少,引得现在整个中如村的人与他关系相当不错,特别是小先生兄妹,经常会陪伴他一起行走山林,寻找特殊药材。
结束了一天的学习,三人走到僻静的山路上,远处山林云雾缭绕,翠绿的植被覆盖了山顶,一颗颗参天古木生长,路边树木枝桠苍劲如虬龙,潺潺小溪流淌的声音自林间传来,远眺北方,唯有陡峭的山壁没有植物生长,光秃秃地露出黑青色的山体,连绵不知多少公里,令人只觉巍峨雄壮。
待到山下的岔路口,附近已经出现不少村子,再走约四五里路,就能到枫叶镇了。陈小暮看了眼天空已经变得灰蒙蒙的,想是有场雨要下,便对小先生兄妹说道:“阿蒙,阿黎,就送到这吧,这天阴沉,怕是要下雨,早点回去。”
小先生的本名叫唐蒙,今年只有十八岁,混熟了之后,知道他是个善良心热的人,陈小暮也十分愿意与他亲近,便开始呼唤小名。唐黎也是个好姑娘,十六年华,半月下来,大家相处得很好。
“那行,我们就先回去了。”唐蒙点点头,却站在原地,并没有立即走。
送人嘛,哪有送人的先走的道理。
陈小暮当然明白,笑了笑:“走了,明天见。”
“明天见!”
阿黎挥挥手。
陈小暮转身扬手道别,下了山。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吃多了极品丹药,现在他的体质非常好,健步如飞,并没有特意跑,只是闲庭碎步,就感觉走得飞快,不一会儿就到了镇前。
回稻香村倒不用经过枫叶镇,沿着宽阔的道路向南边走就行,镇子附近到处都是村庄,水田纵横交错。
已经是七月末,早稻收割的季节,远方还是翠绿的山林峦嶂,村里的农田却已是金黄成片,大大的麦穗在田野间随风飘荡,风吹过来,稻花香扑鼻,令人心旷神怡。
轰隆。
这美景还没尽收眼底,就听到耳边一声轰鸣,天空银蛇狂舞,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落下来,将所有没有回家的路人打成了落汤鸡。
镇外官道上原本的行人急匆匆地跑回家,在田间劳作的人们也是慌忙扛起农具奔行在田野里,所有人都略显狼狈。
夏日阵雨,说下就下。
陈小暮再也没有刚才悠闲的心情,抱头鼠窜,在田野间奔跑,很快到了稻香村外的山坡上。
刚跑上去,远远地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矗立在雨中。
雨雾虽朦胧,陈小暮却一眼认出那是小黄和王小三。
跑到近前,看到王小三穿了身宽大的棕色蓑衣,手里还捏着一把破了一个洞的纸伞。
以前的王武家买不起伞,现在有钱了,却不想买,过惯了苦日子,有件自己织的蓑衣应付就行,哪还用得着伞。
这把伞还是找隔壁三爷家借的。
陈小暮快步过去,接了王小三递来的纸伞,看到丫头红彤彤的脸蛋,伸手在她白洁的额头上刮了一下,略微责备道:“下雨了,还出来做什么。”
“我看天还早,却阴得厉害,知道要下雨,就出来给小暮哥送伞呀。”
王小三咧嘴傻笑,露出一嘴小月白牙,可爱至极。
“你呀。”
陈小暮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故意放在身后,笑道:“猜猜小暮哥给你带了什么?”
王小三坐在小黄背上,歪着脑袋想道:“糖葫芦?”
看着王小三最近日渐消瘦的脸蛋,陈小暮心疼道:“糖葫芦明天再吃,这次吃药。”
右手一摊,是一个小药瓶。
小三的脸顿时变成苦瓜色,回元丹的制作药材大多苦涩,这个世界又没有糖衣或者胶囊之类的裹药工艺,制作出来的丹药自然也难以下咽。
跟所有不爱吃药的小孩一样,小三也讨厌吃这种苦苦的药丸。
不过陈小暮也有办法,抖了抖早上从镇上买的一盒霜糖,把药瓶和霜糖同时放在手心里,轻笑道:“糖和药一起吃。”
“糖!”
小三两眼放光,从小黄身上跳起来扑到陈小暮身上,吧唧在他脸上亲一口,开心道:“我就知道小暮哥哥对我最好了。”
“你这丫头。”
陈小暮无奈地把她举起来,又放回了小黄身上,说道:“以后长大了,不能再随便亲别人了知道吗?”
“为什么?”小三不解。
“因为女孩子亲的人,要么是父母,要么是你最爱的人。”
陈小暮举着雨伞,摸着她的脑袋,低下头,微笑地看着她:“将来,我们的小丫头要找个如意郎君,做自己的丈夫,你要亲,就找你的夫君亲个够。”
“那我就要小暮哥哥做我的郎君!”
王小三抬起头,露出月牙般的笑容。
“好,小暮哥哥做你的郎君。”
陈小暮被丫头逗乐了,哈哈大笑。
“我想听小暮哥唱歌。”
“好,我就唱一首《起风了》。”
“不应该是《下雨了》吗?”
“可是下雨也会起风呀,而且小暮哥想家了。”
“哪个家?”
“当然是.....远方的家了。”
二人一虎,缓缓走在雨中。
雨越下越大。
人越走越远。
苍山隐没在蔼蔼雾里。
田野间有人低吟曾经的歌。
小小的人儿,在风雨中,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