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暮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医院里。
虽然没那么疲倦了,但还是头疼欲裂,打破梦境重新回到现实的感觉就好像从头到脚浇了一桶半溶冰块,凉意砸过四肢百骸。
近似乎麻木的冷。
他拧了一下眉头,眼睛闭上又睁开,眼前全是五彩斑斓的幻影,大概是倒下的时候撞到头了,十分费力地看清挂在墙上的钟。
医院病房的电子钟有当日的日期,他只睡了半天,可是已经错过了她的葬礼了。
罢了。他想,她活着的时候,他就一直在错过。最后的一场见面,错过也许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助理米虫提着几个塑料袋,从门口走过来,把袋子搁在病床旁的柜子上。
季暮看到他就想起逃掉通告的事,不禁有点发怵。上次《征途闪闪》上午的录制没去,小助理就像被点着一样炸了。他没怕过什么,但米虫这小子看着温文尔雅的,炸毛起来还挺吓人,来势汹汹不说,而且没完没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放心,您的派头大,Lab-B的大boss都不敢拿您的怎么样,我多管倒是显得我越级了。反正说到底,我区区一个小助理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罢了。大明星为人仗义,翘掉通告跑去参加前同事的葬礼,如此感人至深,应该拿个感动全国的大奖才对。”
听这番话的阴阳怪气程度,一开口就是老阴阳师了。
不过嘲讽归嘲讽,米虫手上并没有停下,帮季暮把床摇起来,又搁上餐板,一层层的拆开打包盒,整个病房瞬间弥漫着海鲜粥的香气。
“你是暗恋瞿今焉?还是合作以后,变成她的粉丝了,是吧。”
季暮听到他这话,口里咽下的粥都呛了一下。
“天之娇女。谁不喜欢呢,我也喜欢。你看看,我手机屏保都是她,她可是我的小仙女。唉,只可惜香消玉殒,天妒美人。”
季暮瞟了一眼米虫的屏保,是一张瞿今焉的同人插画,红唇妖艳,穿着一件兔女郎的女仆装,胸部故意画的很大,连羞怯的表情都跟本人别无二致。
原本还能咽进去的粥,竟然吃出了烦闷的味道。
“我没暗恋她。也不是她粉丝。”季暮冰冷地说。
“啊?”米虫被季暮语气中反常的寒意吓到。平时笑意盈盈春风拂面的样子常常让人产生这人没有脾气的错觉。但一旦不笑,板着脸的样子的确有些不怒自威的气场。
“我是她前男友。”
“哦。”
“初恋。”
场面一度有点尴尬,米虫十分后悔刚才秀屏保的事。
季暮没再吭气,也没喝粥。米虫额头开始冒汗,脑中高速运转如何快点岔开话题。
“对了,教堂的老修女让我交给你一样东西。你在那倒了可把人吓坏了,急忙叫了救护车。这么慌乱还不忘把东西给我,看来这个东西很重要。”
“什么?”
米虫翻了翻胸前的包,还在刚才季暮冰冷的语气当中没缓过来,吓得有点紧张翻了好一会儿才找到。
“这个。”
米虫摊开手心,是一只金色烤漆的昆虫挂饰。
看起来既像蝴蝶又像飞蛾,季暮拿过来放在眼前仔细端详,这个东西他不是第一次见,几年前在瞿今焉的包上有见过。
应该是她生前的遗物。
按照瞿今焉的习惯,不管是饰品,还是衣服鞋子包包,她向来都是喜新厌旧,用没多久就扔掉是常态。
使用超过几年,那么这个东西一定对她有特殊含义。
季暮在指尖细细地摩挲着挂饰,在翅膀边的地方,看到了一个很小难以注意的字母“A”。
字母虽然很小,但很不是常见的字体,像是手写体,更像是一个LOGO。
“你认识这个品牌吗?”季暮指着挂饰上面的字母问。
米虫瞟了一眼,有些得意地说,“我进LAB-B之前,在女装杂志工作室实习,这一看就是高端小众品牌,我认不出,但我师父肯定知道。”
“看你表情,还以为你知道。”季暮嘴角咧开一点弧度,似笑非笑。
季暮难得怼人,米虫有点吃瘪,但还是有些欣慰,心说自家艺人还挺腹黑,一直还以为是老好人样子的傻白甜,这样表面如沐春风,内心城府深的人,以后的路才能走的更远。
“我师父知道等于我知道,我给他拍张照片。五分钟就能知道结果。”米虫火速拿出手机拍照发消息,“你再吃两口。看你脸色这么好,两天都没吃东西了吧。你不是参加前女友葬礼了吗,那个教堂这么抠门的吗,连口饭都不给吃。”
季暮没有说话,看到桌上摆着瞿今焉的挂饰,握在手心里紧了紧,好像汲取了一些力量,又喝了几口粥。
看到自家艺人乖乖吃饭的样子,虽然有些占季暮便宜,但米虫终于体会到了一个老母亲对孩子又爱又恨的心情。
季暮这次翘班让他有点焦头烂额,但还能怎么样,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啊。
“下次你做什么能不能跟我说一声,像赶去前女友葬礼这么感人肺腑的事情跟我提前报备,我又不是那么不近人情。再说了,你现在是明星,干啥都不适合抛头露面,万一被狗仔拍到了,该怎么解释。凡事带上我,好歹你饿不着是不是?”
“知道了。”知道了,下次还敢。
“对了,你有没有觉得那个教堂的老修女有点神神叨叨的,脑子不太清白地说胡话。”
季暮回忆了一下,那个老修女虽然看起来已经很老了,但精神矍铄,不太像是会说胡话的样子,“怎么了?”
“我走的时候,她拉着我硬是让我转告你,你如果想再见到那个人,阻止亡人之妻成团出道,就可以实现。你说这老太太,想到居然还知道《征途闪闪》。这都还没有播,还挺跟随时代步伐。你说节目组都审核过,一群小姑娘来参加选秀哪有结过婚的。编瞎话也不知道编个靠谱点的。”
季暮收紧了瞳孔,亡人之妻,他似乎知道是谁,只是他应该相信吗?季暮想起老修女应该是私家侦探买通带他进去的人,他应该知道她的消息。
于是拿出手机给私家侦探发信息问老修女的背景,过一会儿那边回复到:
「我们安排的人并没有接到你,看到你已经进去了就没打招呼。怎么了吗?」
季暮皱着眉头思索,老修女到底是哪边的人,难道是瞿赋仁早就知道他会去,所以故意安排人招呼他,给他带来这些讯号?
米虫的手机叮的一声,响起了提示音,打破了季暮的思绪。
看了一会儿,米虫扬起手机,“我师父刚回复我了,这个‘A’代表的是ASH,也就是艾什,这个就厉害了,这家只接受私人定制,而且全球只有一家店,在意大利的梵蒂冈。且只接受全球非富即贵的名流的私人订单,瞿今焉果然是超级富二代啊,啧啧,还真是......”
还没等他说完,季暮拔下了手上没有输完液的针管。
“哎,你干嘛?休息好了下午还有个杂志要拍!你现在还不是啥大明星,不要耍大牌得罪时尚圈的人诶!他们都很记仇的。”
“我下午会去的,一会儿联系你。”
米虫恨自己比季暮矮半个头,硬是拦不住,他还是走了。
季暮冲出去太着急,头还有点晕晕的,脚步有点踉跄。
他并没有轻易相信老修女的话,也预计这次可能要白跑一趟。但不管怎么样,他想尽全力。
到教堂的时候,拉着问了几个人,说来说去也没人能说出她的来历,来也好走也好,都没什么存在感,以为是神父怕忙不过来在外面请的。
季暮又去找了主管教堂的神父。神父看起来才是迷迷瞪瞪,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半咪着眼说不记得有这么个人。
果然这个老修女不简单。
下午,季暮准时赶上了杂志的拍摄。
米虫寸步不敢离开,深怕自己喝口水的功夫,季暮又一溜烟跑了。
好在季暮的时尚表现力极佳,拍又做好了充分的沟通。这次以科幻未来为主题,其实并不好表达,但季暮穿着兼具时尚感与科技感的衣服,跟他本人亦正亦邪的气质倒是非常贴切。
季暮喷上了一层群青色的染发剂,带着宇航员头盔,目光坚定地蹒跚在紫色的荆棘中。
业界以挑剔闻名的摄影师瞬间灵感爆棚,没有错过季暮任何一个艺术感的镜头。
拍摄很顺利,比预计时间早结束了两个个小时。
无论是做哪一行,最不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加班。
杂志有金九银十的说法,这次拍摄的是九月大刊,至关重要。再加上季暮是首次合作,拍之前那边的高层深怕进展的不顺利,杂志的主编都亲自过来盯。
“季暮,你状态也太好了。我刚看了一下样片,根本就不用怎么修图,排排版就可以直接用了,太省时间了。”主编笑得合不拢嘴。
这个状态看起来很好的人,其实前两天都没有怎么睡觉。
“是摄影师拍之前指点的功劳,很受用。”
“你悟性很高,我没有看过你的剧,回头可以看一下。”
“谢谢支持,大家都辛苦了。”
米虫看到自家艺人刚在时尚圈开疆扩土就这么受欢迎,心里都跟着得意起来,一下子就忘了季暮鸽掉通告的阴霾。
新单曲也要发布了。回去的路上,米虫塞上耳机听LAB-B制作部发过来即将上线的新歌,原本舒展的心情更惬意了。
这歌,除却护犊子滤镜,也是一首必须大爆的单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