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十大杰出青年。
当然。
是自以为的。
陶歌与别人的兴趣爱好截然不同。
甚至于。
连跟人赚钱的方式都不同。
他热衷于碰瓷大业,这种来钱快,还不累的行当,那叫一个屡试不爽,钱票子是花花的往他兜里揣,更叫一个欢快,这几年来在寡妇街上都闯出了一个名堂。
江湖人称!
“万瓷王”
直到有一天晚上。
喝了点小酒,眼看手上钱票子枯竭,于是着手再次干起了老行当。
然而……
等他一切都准备妥当后,却不成想,流年不利,他给碰上了一个狠人。
那位腰肠满肥的大汉,喝的是满面红光,在陶歌勒索无果后,怒急攻心下,没想开。
上车后,就开着油光发亮的小汽车直接往他身上一压而过。
接着倒挡继续碾压,让陶歌当时,充分的感受到了,什么叫酸爽到翻天的滋味。
骨头响起卡巴拉巴的脆响,跟油炸爆米花一样,不断从身上传来不知道是痛,还是爽的滋味,席卷大脑神经,最后撑不住挂了。
在死之前,他脑子里面冒出一句。
“下辈子碰瓷,绝对不找醉鬼。”
……
“晚间新闻播道,最近新江路口一醉酒男子龚某,因为一时气愤,将一碰瓷男子陶某碾压成泥,接着抛尸下水道中,经过近日警方调查了解,龚某也是被警方通缉,流窜的连环杀人案主人公,于近日落网,我们请现场市民为我们讲解当时情景……”
“天网恢恢……”
……
陶歌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死了,还梦见自己被车碾压而死,那舒爽简直是绝了,吓得他直接从床上蹦哒了下来。
“卧槽!”
哐当……一声。
光着身子砸在地上喘着粗气,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在古代,怎么可能被车碾压而死,这不可能啊。
毕竟自己都穿越到古代了,看来一定是没睡醒,抽根烟冷静冷静……
爬起身子。
随手摸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然后点燃。
大大的吸了一口,这才松了口气。
“我就说嘛,古代社会那会有车来压我,我……”说着,他忽然的愣住了。
随着他目光渐渐呆滞了下来,僵硬的歪着头,定神看着右手上的染血香烟,嘴角忍不住微微抽搐了起来。
“香,香烟?”
他以一种极度不确定的口吻说着,代表着他认出了这玩意。
“卧槽,怎么可能有香烟这玩意的,肯定是我没有睡醒,没睡……不行,不行,一定是昨天被刀疤脸叫去练武练糊涂了,导致神志不清,我得再睡一觉。”
说着,又是一个卧躺,结果却以更快速度坐了起来。
因为地上的石头扎醒了。
不,应该说是骨头渣子,而边上还有一个染着血迹,血迹淋淋的脑袋,而且面孔是那般的熟悉,那般的……恶心,呕——
从点滴上,他认出了那个脑袋的身份,竟然跟自己长的如此之像。
“呵呵,不可能这哥们是我家亲戚吧,谁家亲戚是死过来窜门的。”
虽然心中极度恐慌,但是他心中也隐隐有了猜测。
这。
应该是另外一个自己!
陶歌还从对方那染血的衣服上,发现对方身份,就是梦中那个死去的自己尸体,没得跑了。
“万瓷王?”
“不过……,这尸体怎么在我这里,……”
不敢想了,陶歌果断从心起来,把这尸体的处理方式提上日程来,先把这边情况处理一下吧。
“嗯,后山?不行不行,老黄头天天在后山晃荡,要是被发现我铁定得喝一壶,嗯,家里后院水井不错,是个藏尸体的好地方,绑个石头一了百了,也没人发觉,不过水是要喝的……算了,就这样吧,下次整一个更大的井。”
想到这里,他立刻从窗下抽出一块打磨过的石头,这是他自制的哑铃,用来锻炼身体的。
不过也因此,他的床……塌了。
“完了,又得找点东西垫垫了。”
拿着绳子绑住尸体,拖到后院后,直接抛了下去,看着咕噜咕噜冒泡泡的水面,陶歌是一点都没有心理压力。
这个时代死人多正常不过,别人都是裹上草席扔乱葬岗上,而自己还整个水井当这个自己的坟,不错了。
至少没有什么野狗之类的刨尸之类的。
“保佑我大吉大利啊。”
对着水井插了三根筷子,毕恭毕敬的磕了三个响头,算是仪式做完了,将灰往地上一抛,几下几下就清理干净了。
而就在这时。
外面传来了二狗子的敲门声,接着对方直接闯了进来,还领着三个手提铁桶的家伙,就大喊道。
“陶歌,陶歌,借你家水井的水用用,我们村水井的水不够用了。”
陶歌疑惑,虽然不喜对方贸然闯入,但是二狗子算是他在这个村子的点头之交,于是问询道:“村子里的水井不是很多吗?怎么忽然要找我这里要水啊?河边也在不远啊。”
陶歌不乐意了,因为他刚抛尸进水里,就来一个借水井的,要不要这么玩,他的心脏还没有这么大,刺激不得啊。
二狗子一看陶歌脸色,赶紧解释说道:“这不军爷们人数太多了嘛,水井都不够用了,官老爷们习惯用水井里的水,不愿意用河里的,多担待,官老爷们还给了我点银钱,等会分你一点。”
作为一个现代人,自然生活方面是杠杠的,习惯于喝矿泉水的他,还真喝不习惯井水,于是改了下水井构造。
甚至加了一点东西进水底,导致他这里的水味道独特,十里八乡倒是别有一番风味,以至于家家户户都想要承包他的水井。
不过都被他拒绝了。
现在二狗子肯定是想巴结人家官爷,所以……呵呵。
胡思乱想之间,几个大汉可等不了了,他们可没有什么顾忌,直接推搡着陶歌说道:“费什么话,打水,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有这么神。”
一把接过水桶,就随着简易的装置放下,提上来一桶水,清澈清澈的,不过怎么有股子微红色。
“奇了怪了,难道这就是你这水的好喝之处?微微泛红,果然有古怪,嗯,待我试试。”
看着大汉伸手捧了一捧,陶歌想要阻止,不过做贼心虚下最后没有开口,因为他不想让对方怀疑自己什么。
大汉一口喝下,发现味道的确甘甜可口,而且还有一股涩味,透着甜味入口下更显味浓。
“嗯,确实不差,来,你们也来尝尝,咸中带涩,涩中带甜,皇宫里面的水井大概也就这个样子吧,你确定他不是皇宫里面修水井的。”大汉觉得不错,招呼着后面几个汉子过来尝尝,而几人也随之围拢过来。
最后几人也尝了尝,虽然也是觉得有点特别,没有什么个大概表现,但是出于对为首大汉的尊敬,也夸了又夸。
“这水不错,这院子就让给我们做火头营了,小子,你另外找个地方吧。”大汉看时候到了,略带不善的看着陶歌,驱赶道。
得。
陶歌明白了,这群人明显就是最近来村子里的那群黄巾贼了,就是那伙打着为国为民的家伙。
看到大势已去,陶歌也不在纠结,方才那点滴的不忍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现在被他们一搞,自己又无家可归了,又得去找地方住了。
“喝吧喝吧,他们这算是喝了自己的洗澡水了吧?”
想到井里的尸体,陶歌心中的阿Q精神发作,不断安慰着自己,因为对方迟早是要走的,倒时自己再回来便是。
现在黄巾军的局势大好,四周府郡大开方便之门,一时之间风头之盛,谁都无法忽略,甚至朝廷都派兵为了清剿而失败了好几次了。
不过陶歌也明白,这都是现状,等这群黄巾军露出本来面目后,这胜利一般的局势就会逆转直下。
而这一日。
不远了。
收拾了下家当,在几个大汉眼红的情况下,拍拍屁股就走了,除了一针一线,他啥都不带留下的,就连那床棉被都带走了。
大锅小锅的,直接在街上蹦哒,还拖着棉被包裹的东西,喘着粗气向着破烂城隍庙而去。
因为只有那里,还算是干净,虽然有几个乞丐落地,不过陶歌却也不在乎。
就那几个人,都不够他一只手捏的,要知道,他虽然弱,但是再怎么也是有着明劲的实力,算是有着气感的武林人。
不然他也不会提着大包小包就往城隍庙赶,而那几个大汉也不会只是眼红而没有动手。
除去现在黄巾军还没有彻底发生大乱,还有就是他的实力震慑着,应该是二狗子跟他们说过,不然也不会只是这样。
喘着粗气,将东西放下。
看着天边逐渐落下的太阳,陶歌也不清楚是第几次感觉不真实了,还是那么的不习惯。
“果然,手机重度患者的习惯就是难以改变啊。”
看着城隍庙里空无一人,这才反应过来,应该是他们都去投奔黄巾军了,毕竟至少在那里,他们还能吃上一口好饭。
将东西布置下来,点燃薪火,这才摸出一本书籍开始阅读起来,而手上也摸出了黄油饼,烤了烤就开始啃了起来。
“想要在这个世界保命,就要学会武功,这本[催心掌]是我那个便宜老爹留下的,练习了这么久,堪堪入门,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唉。”
这一刻。
陶歌对于那些拿着武功秘籍,一下就会的家伙们,心中投以崇拜的目光,要不是便宜老爹生前的教导,光是穴道经脉什么的都能让陶歌懵圈。
作为曾经的手机重度患者,在没有手机后,只能拿着一些东西看着解闷,所以目前仅剩下的这门武功秘籍,就成为了他解乏的唯二乐趣。
本来还有一本古文黄书的,至于情节,呵呵,至少在穿越前,给他解闷都不够,都有真人实战秀了,谁还看那玩意?
不过在他跟隔壁街的老李头换了几个烧饼后就后悔了,谁叫这里精神物质极度的缺乏,也难怪人家会搞起义之类的事了。
毕竟,吃饱了没事干。
饿着了,也没事干。
反正对于陶歌来说,在这里待着这些年来,他身心俱疲,手机重度患者伤不起啊,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绝望的。
以至于他的家当中,就有一个木质的假手机,晚上用来捧着睡,以慰籍精神匮乏的自己。
忽然他想到一个点。
那个死了的自己身上会不会揣着手机?
想了想就放弃了,就算有估计也进水里面了,能不能开机都是问题,更别说现在过去估计也已经晚了。
人家火头军都霸占了自己的屋子了,突兀的捞出一个尸体,鬼知道那些人会不会直接跟自己拼命,现在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另外……
“手机电池泡在水里,会不会让他们重金属中毒啊?这是个问题……应该,不会吧……”
陶歌不确定的喃喃道,嘴角却是露出一个诡异的幅度,看情况,应该是开心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