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02.原来我不是一个人(1 / 1)任剑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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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彻底落山后,黑夜笼罩大地,给陶歌一种荒缪感,任谁从现代的灯红酒绿时代过来,都会陷入这种状态。

区别在于。

会陷入多久。

而对于陶歌这种重度手机患者,是多么需要心灵的慰籍,自然还没有从这种状态下缓过来,或者说,他也懒得去缓过来。

现代生活的记忆,埋葬在美好记忆深处,他不愿意忘记。

“想念我的火鸡炸薯条,想念我的泡面。想念我的漫画,想念我的哔哩哔哩账号,想念我的一切娱乐工具……”

陶歌百无聊奈的坐在草堆上,看着那本秘籍嘀咕着,自娱自乐起来,不过目光还是盯着秘籍上的字去尝试理解。

“内劲,明劲,暗劲,化劲,唉,这分工还这么明确吗?就我这提升水平,估计能到暗劲就够呛,而且还要到猴年马月。”

他的心中不由气馁起来。

这个世界从他穿越过来,就感觉自己的格格不入,就好像把一个宅男放进人堆里一样,只有感觉无比的恐惧与不安。

天灾人祸下,各地都发生了不等的叛乱,一时之间动乱不休。

不过好在便宜老爹有见识,提前带着他一路逃难到了这里,这才算安定下来,平安的度过了几个年头。

在变卖了家财把老爹尸身葬了,他再次变得无家可归,之后的磨难也算是让他重新振作了起来,不断审视自己。

这里的情况。

反正他了解的不多。

不过却也知道,这绝对不可能是他们那个地球的古代社会,这个他可以肯定。

毕竟……

谁她妈见过飞檐走壁的强盗,从县太老爷家里把钱财都兜了去的,还有村子里的张大头,一人能拔出一棵大柳树出来,你以为你是鲁智深啊。

这时他才算是醒悟过来。

武功。

这些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会武功。

内劲练的是一口气,时有时无,强身健体不在话下,不过跟一般普通人差不多,抱着个大胖子跑点路一样给趴下。

明劲,则是在内劲的基础上,将那股时有时无的气禁锢在丹田中,保持住,就算是突破这一道坎了,不过却也难住大多数人了。

这种人在用上这股劲后,能够轻易的放翻一个彪形大汉,而不带一点事,而且气在体内也会起到防御作用,至少干庄家活路啥的,皮不会磨破之类的。

而暗劲这个境界,却是质变。

到了那时,气在体内会逐渐强化身体,还有神经反应速度,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古代人所谓的十牛二虎之力等传言,便是因此得来。

不过大多数因为武功路数的原因,武学也是从这里开始分岔,各种奇本秘术也是在这一阶段发扬光大,简直是百花争艳一般绽放。

至于化劲,那便是千军难求之辈。

一人可敌万军,当然,这是夸大的,而且还是可劲的夸,有多神夸多神,不过有一点就是,人多还是能堆死他们的,毕竟人嘛,吃多了就爱乱几把扯东扯西,神神叨叨的。

总之就是,到了那种境界的家伙们,都是一个个跟喝了红牛一样的小超人一般,活力四射啊。

比如现在的陶歌。

目前就是明劲的实力,身体强度相当于是三个成年人的总合,不管是反应速度还是力道,体力,耐力,也就一头老牛的程度。

然而,拖着家当一路到城隍庙还是累懵了,他又不是真牛,整个跟犁地一样,谁着的住啊,而且那是气劲的作用,真正的身体没了气劲就是纸老虎。

不过他这种也已经算是明劲层次中的异类了。

……

盘膝坐下,开始锻养丹田里面的气,一股舒服的感觉袭遍全身,就跟被人搓澡一样,贼舒爽,全身按摩又没有?

不过在半个小时后,他就停了下来,因为气已经出现饱和状态,就跟水缸多大装多少水一样。

都是一个道理。

站起身来,开始比划起来。

一拳砸去,拳风如虎啸一般,在空气中炸起点点波澜,让人头皮发麻。

这一拳他用了气。

体气神三项之中,除了在化劲层次后才开始练神外,明劲跟暗劲已经开始将就体与气合一。

只有这样,攻击起来的威力也将更大,施展的武学功夫也更加的精妙。

其中,又以明劲练气,暗劲练体。

只要到了暗劲,体内会源源不断涌出一股奇异的力量,强化身体,到时候依靠身体就可以做到冲锋陷阵,而及其深厚着,可以做到百人斩!

“还是徒有其表啊,无法将体与气合二一,不然这一拳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了。”

陶歌不是很满意,暗自气馁起来,果然练体是需要暗劲才能全面普及,以他目前也只能做到勉强锻炼身体的程度,为以后暗劲打基础。

催心掌这门功夫修炼的催心劲道,容纳后也方是灵活多变,不再拘泥一格不变,不然天下那有这么多内功心法给人修炼。

在试了试掌劲。

一掌拍在城隍庙中的石像上。

“碰!!”

一掌印下,一寸约许的印子出现在上面,而自己手上因为微微泛起的气,所以根本无伤。

“没有裂痕,看来进步了不少,至少催心掌劲全部侵入石像之中了,而没有扩散出去。”陶歌摸了摸肚子,发现已经再次响起。

“学武就是费钱啊,天天吃都吃不饱,难怪想要练出个名堂来如此艰难。”

外面那些黄巾军中人,也不是没有人有秘籍等,只是吃不饱饭,无法从饭菜中提炼出营养物质,补充身体消耗,自然无法修炼到火候。

如此恶性循环下,能者自然越少,修炼速度自然也放缓了许多,而其中领头者因为物质的优渥,自然是地位往上爬。

却也不少的酒囊饭袋之辈。

长此以往,人心就散了,有能力者都想着出路,准备跑路,没能力者也越发乖张起来,或者溜须拍马意图往上爬位置。

对于那些黄巾军,陶歌不看好。

一群正规军都不是的家伙,手中像样的武器都没有几把,全是拿的农用工具等玩意,这仗还打个屁。

就连唯一的人心,也渐渐丢失了。

要知道,各地起义军们,掺差不齐,素质自然也是不等的,在面临一些困难后果断对普通民众开始下手了,能有民心才怪。

就算有张角管理,但是山高皇帝远,阴奉阳违下,在陶歌的心里,张角也就是一个门面招牌,推出去背锅的家伙而已。

至少目前陶歌看的很清,就是不知道这天下间又有多少人看的清这里面的水分含量,又有谁去搅上一搅。

对于村里面的大小伙们推荐自己去黄巾军,他也就是一笑了之,没有当回事。

“张角都完了,自己过去不是跟送菜没有区别吗?”

凭借他的先知先觉,也只能在大势下做出预测,其中的变数让他不愿意轻易涉险。

当个狗头军师什么的,陶歌认为自己还是可以的。

就算再差,去当个粮草管事什么的,凭借自己一手九九乘法口诀表,轻松至极,一元几次方程什么的,轻松……

但是那个男儿没有一个英雄梦。

他陶歌就有,横枪立马在千军之中冲杀,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想想都激动不已。

可惜,也就想想而已。

就他如今的实力,真要冲进千军万马之中,那是分分钟被剁成肉泥的,都不带一点生还的希望。

战场不是单打独斗,是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注意着四面八方捅过来的暗枪。

毕竟,乱军之中,也不乏一些修炼过武功,而怀才不遇的家伙,只能从低层做起的倒霉蛋。

反正陶歌就见过。

在牛虻山上躲着,看朝廷的军队跟黄巾军的军队对杀着,三千对八千,朝廷的军队硬是打的黄巾军八千军节节败退。

要不是其中那个傻冒一般的将军冲杀出去,被埋伏在军中的一员小兵,忽然暴起,一招斩了脑袋而胜利。

现在自己这边镇上的黄巾军们,估计都是被埋在坟土堆里了,他们那里还这般作威作福,强霸了自己房子。

……

在练习完毕后,陶歌这才松懈下来休息,往被子里面翻找起来。

果然。

他的感觉没有错,一个光团在被子里面裹着,虽然无比的亮眼,但是照射的光根本不曾照耀四周那怕一点的黑暗。

“这鬼东西是什么玩意?好像是那个死去的自己身上掉落的,难道还是什么宝贝不成?”

拿起来,直接捧着就是用牙咬,发现结实无比,差点牙都被蹦飞出去,疼得是咬牙切齿。

“不是吃的,难道是跟高尔夫球一般用来塞的?”

“也不对,要不试试用火烤。”

扔进火堆里,陶歌丝毫没有一点犹豫,想到就做,这就是他的人生信条。

噼里啪啦的响动着,却是柴火炸的脆脆响,也没见这玩意有半点动静。

“艹,还来劲了是吧。”

提着从锅碗里放着的斧头,抬起就是狠狠的一剁!

“乓!”

东西被弹飞了。

砸在那个不知道是啥玩意的石像上,一个白痕出现,也不见东西有一点破损。

冷静下来的陶歌看了看手上,突然觉得这玩意这么神奇,莫非就如同那些法宝什么的需要滴血之类的吧。

这他在曾经的小说与游戏中可见过多了,不过放在自己面前,就有点诡异与不习惯了。

最后一咬牙,心一横。

“有什么大不了的,现代主义科学知道不,我是唯物主义者,唯物主义者不惧任何神异之事!”

陶歌用着他都不信的话,口中给自己打气说道。

咬开手指,一滴血滴落下来,落在光团上。

一秒,两秒。

忽然他只觉得脑袋一懵,整个人就宛若被一个漩涡吸了进去一样,脑袋晕眩无比,再醒来时。

他的目光就处于一个特殊的诡异房间之中,而他自己的身体,也渐渐凝固起来,浮现出来。

而他对面,此刻正站着一个人,情况与他相同,而且面容也相同。

除了服饰搭配不同,两人如同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一般,就如同照镜子一样。

在陶歌看向他时。

对方也同样看向自己。

大眼瞪小眼,差一句你*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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