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二章 论诗(1 / 1)酒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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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世叔也是,好好的院子里头,修什么八卦阵。这里又不是桃花岛!”转过一个亭子,两个路口儿,按照张青蘅的指点,张潜终于找到了先前“出逃”时的角门儿,一边迈步往里走,一边在心中偷偷吐槽。

想到桃花岛,他又禁不住想起金庸笔下那个精灵古怪的蓉儿。可惜的是,聪明的女孩儿,才不会像黄蓉一样,给靖哥哥用两块压扁了的点心就骗了去。

人家不禁禁要靖哥哥的专一,还想要杨康的帅气,欧阳克的温柔体贴。如果你啥都不沾,最好自己躲远远的,别惹讨人嫌。

“不过,人家靖哥哥好歹还有一匹汗血宝马,搁在后世,那就是顶级超跑。而张某人呢,好像连马都不会骑!”在心里头,又吐了自己一句。他苦笑着扭过头,向后张望。

隔着竹林和树木,红宝石少女的身影已经无法看见了。却隐隐约约,有笑声伴着秋风传了过来,不知道是来自她,还是她的表妹张青蘅?

“用昭兄,你刚才去哪里了?让我这一通好找?”还没等张潜来得及决定,是站在角门下继续分辩一会儿,还是去欣赏草圣张旭的书法,王之涣的声音,已经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啊?我刚才随便转了转!”张潜楞了楞,循声扭头,“从贺博士那边回来后,没看到你。我跟其他人也不熟悉,所以就随便走了走!季凌找我有事么?”

一口气把所有的话说完了,他忽然又察觉到自己的解释很多余。赶紧笑了笑,快步走向王之涣,轻轻拱手,“让季凌担心了,张某惭愧!”

“用昭兄客气了!”王之涣丝毫没察觉出,张潜有些精神恍惚,将身体侧开一些,拱手还礼,“是白云子道长,听闻今天你也在,想要见你。不过现在你也不用过去见他了,他老人家擅长养生之道,向来受长者们仰慕。如今,你估计过去也插不上话。”

说到这儿,他调皮地朝远处先前贺知章等人所坐的方位努了一下嘴,示意张潜自己去看。后者目光随之而动,果然看到一名须发皆白的老道士,被十几个跟贺知章年纪仿佛的长者们,众星捧月般捧在中间,轮番请教。

而那老道,也不怯场。拂尘轻挥,口若悬河。只可惜旁边没有什么摄像机和麦克风,否则,肯定比二十一世纪所有佛道两家“大师”们加在一起都有风光。

鉴于二十一世纪的“大师”们,总是把信徒当韭菜来割。张潜固执地认为,无论和尚还是道士,既然出了家,就该四大皆空。凡是终日在红尘中留恋不去,或者跳出来指点江山做国师的,都是骗子,寻常人最好敬而远之。

在这点上,王之涣恐怕跟他是心有灵犀。所以见他没有主动表示要过去观赏大师的表演,就顺水推舟将他带回了年青才俊们这边。先满脸同情地跟卫道打了个招呼,然后又将他逐一介绍给了张九龄、张旭、王翰、牧南风等风云人物。

已经打了足够的“预防针”,张潜的心情,早就不像刚刚听到张九龄等人名字时那样激动,随着王之涣的介绍,落落大方地上前跟众人一一道了“久仰”。而张九龄、张旭等人,虽然早已声名赫赫,却都没什么横着走的习惯,身前更没挡着七八个喜欢四处推人的保镖。见张潜待人接物气度从容,又听王之涣说他乃是张若虚的忘年交,也非常自然地就接纳了他的存在。

“今日大伙把酒赏菊,几乎人人都拿出了新作。不知道季凌和用昭,可愿意把大作拿出来,跟我等一起凑个热闹?”在座众人之中,以张九龄年纪最长,也最心细。见写满了字迹的卷册上,并没有王之涣和张潜两人的署名,便笑着发出了邀请。

“对,季凌一直忙着帮张都尉来回张罗,始终没顾上在这里留下诗作。现在终于有了空闲,赶紧把诗作拿出来,让大伙品评拜读!”王翰跟王之涣相识甚早,深知并欣赏后者的才情,立刻笑着在旁边帮腔。

然而,此时的王之涣,却不怎么喜欢写诗。见张九龄和王翰都把话头对准的自己,果断“祸水东引”。“让用昭兄写吧,我就不献丑了!我最近才思枯竭,连笔都不敢提,更甭说做诗!”

“季凌休要拿我当挡箭牌,我才真是不擅长此道。”张潜先前被张说给打击了一通,早就对自己的写诗水平失去了信心。不待大伙将目光转过来,就笑着摆手,“我来替季凌执笔就是,伯高兄忙碌了这么久,也该歇上一歇。”

“如此,就有劳用昭兄了!”张旭替大伙誊诗,早就誊得手指头都僵了。闻听有人愿意接替自己,立刻就将毛笔递了过来。

如此,大伙便无法再继续催促张潜展示大作了,只好又将“火力”转回了王之涣头上。王之涣没想到张潜如此“狡猾”,竟然借助张旭的疲累,轻松就做了“逃兵”,心中顿时叫苦不迭。推脱再三之后,只好硬着头皮说道:“敢教各位兄长知晓,在下刚刚抵达长安,就被世叔拉来给他帮忙准备这场赏菊盛会,真的没做任何准备。如果各位兄长不肯高抬贵手放小弟一马,小弟只好把前一阵子所做的一首诗,勉强拿出来应应景。”

“无妨,你只管拿出来。毕竟,这世间并非人人都是曹子建,有七步之才。今天的诗作,又有几人敢说,自己不是提前准备下的?”王翰坚决不给他“偷懒”的机会,顺着他的口风敲砖钉脚。,

“那小弟我就献丑了!”王之涣推辞不过,只好乖乖就范,“此诗乃是在河北所做,不能算是品菊,只能算送别。好歹,里边还占了一个菊字。”

顿了顿,酝酿了一下情绪,他的声音忽然转高,“送别。蓟庭萧瑟故人稀,何处登高且送归。今日暂同芳菊酒,明朝应做断蓬飞!”(这首王之涣的原作)

“好!”话音刚落,隔着老远的卫道,第一个就跳了起来,大声喝彩。“今日诸位虽然各有名句,但在卫某看来,这首送别,虽然不是专门写菊,却当属第一。”

很显然,他是被“知己”卢莛给恶心得狠了,如果再不找机会脱身,恐怕不仅仅接下来会连续好几天吃不下饭,甚至要直接落一个“三个月不知道肉味儿”的下场。

张旭、张九龄、王翰等人,都是诗文行家,也跟着纷纷抚掌而赞。如此一来,原本看不出王之涣所做诗歌,好在什么地方的才子们,也没勇气挑刺了。大伙纷纷开口锦上添花,公然将这首《离别》,推为当日诗魁。

王之涣被夸的非常不好意思,赶紧摆手自谦,“各位兄长太抬举我了,我这诗,第一不是当场所做,第二也文不对题,真的不敢窃居榜首。倒是子羽这句,溪上芙蓉今何在,篱边野菊笑秋风。读起来让人唇齿留芳!”

“子羽的《寻菊》和你的《送别》,各有千秋。但你的送别,既有重阳登高之意,又把今日桌上美酒给写了进去,如果我是考官,肯定点你为榜首,让子羽去做榜眼!”张九龄最近几年,仕途不太得意,所以心境更容易被《送别》一诗所触动,笑着在一旁补充。

周围的青年才俊们,又纷纷开口。反复对比《送别》与《寻菊》,最终,还是认为王之涣的《送别》略胜一筹。

正品得高兴之际,大伙耳后,却忽然传来一声不屑的冷哼,“嗯!自古诗文,就没有个确定标准。如同百花,春兰秋菊,各自芬芳,你非要说那夏天的荷花是第一,未免有失公允。要依卢某之见,今日大伙所做,各有千秋,这首《送别》,远远算不上最佳!”

说着话,卢莛那肥胖的身体,就如同水缸般挤了进来,将周围的年青才俊们,挤了个东倒西歪。

张九龄年纪略长,又是宦海里沉浮过的,自然不屑与他争执。但王翰年纪跟张旭差不多,身后的太原王又不输于范阳卢,立刻忍无可忍。

当即,他在鼻孔里冷哼了一声,笑着道:“春兰秋菊,当然各自芬芳。可如果旁边放一团狗屎,大伙鼻子再堵,也能闻得见其臭。至于诗文,虽然从古至今,也没一个固定的评判标准。但总不能自己说好,再拉上七八个半桶水帮腔,就宣称远超曹子建,不输骆宾王了!”

那卢莛原本还想,借机跟大伙赏析一下,自己那首大作的妙处,顺便再请琴律大家帮自己合上曲子亲自弹唱一番,以便留下个才子美人的风流佳话。谁料迎头被王翰敲了一顿棒子,难免要恼羞成怒。当即,抬起一根胡萝卜粗的手指,径直点向王翰的鼻梁,“竖子,你在说谁?”

“我在说狗屎!”王翰稍微侧了下身子,对他的威胁不屑一顾,“至于谁是那拉屎的野狗,就不要自己跳出来恶心人了。诗文写得不如季凌,王某承认。而如果非要王某承认,那条野狗把屎拉得很漂亮,呵呵,不知道他是羞辱王某呢,还是羞辱整个诗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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