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来的青壮年搬来了库房中积压的各种干辣椒以及为年关制作的炮仗。
就用这招民间的“辣翻天”,来招待北列的蛮子们!
隔日中午,良邑最后的弓箭也用完了,只剩下滚木和滚石。眼见北列士兵一个个的爬上城墙,绝望深深的压在了所有人的心头。
终于,无数鲜红的辣椒粉从城墙上铺天盖地的洒下,紧接着是“生化武器”加上“火药”,北列可谓领教了流氓式的打法,反正她是个女的,又不怕被人指着鼻子骂她下三滥。
对此,景韬很有皇子风度的赐了甘乐两个字:“穷寇!”
他是对的,良邑早已经穷途末路,战争拼的永远是背后的身家。
第七日傍晚,左侧城墙损毁严重,北列军队抓住缺口鱼贯而入。甘乐亲率卫兵拦腰截住,外墙拼命抵抗。城中瓮中捉鳖。城内所有士兵和青壮平民已不足五百人。
第八日城门被攻破,南桓不得已烧毁了外围民居开始巷战。
第九日清晨,全城沦陷,北列入驻良邑。
景韬命令全军追杀甘乐。
没有人会愿意打这样一场一定会输的仗。
但是,总有些人,总有些战斗,不是为了胜利。
一年前,南桓襄城外郊。
石墩见刘津在营房外对着野草一通乱砍,满目狼藉之后懊恼地一屁股坐地。
“做啥呢你?石墩上前,“什么心思跟哥说。”
“他和甘乐切磋,好好地就去解她簪子。那玉簪子正摔在石头上,断了。甘乐发了好大的火,这狗娃子就这样了。”阿洁在一旁说道。
刘津小声说:“女人就是小心眼。我赔她不就是了。在军营里带什么玉簪子,切。”
刘津出身富贾家庭,不到二十的少年人,做事常常莽撞轻率。
依据南桓的习俗,头上的簪子代表着阶级和身份,轻易不能谮越。
玉簪子是读书士人常佩,铁簪子代表兵将捕头,金簪子只有贵族及官员可以使用,珠宝簪子则代表妇人,其余百姓多用铜簪银簪。
甘乐在军营里不掩饰自己女子身份,偏不饰珠簪,也不戴铁簪,却一直用着玉簪。
她很少说起自己以前的经历,但从日常行事来看,气质不凡但不是贵族小姐做派,却有一股江湖侠士之风,偶尔无端爱演戏捉弄人,但是剥开层层伪装,内里居然是个被四书五经荼毒至深的书呆子,常常开口闭口就是拿之乎者也训人。
从书房到剑庄,从江湖到军营,按她的话来说,要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满腹才华。
可她从心底里,依然存着的是士人治国平天下的志向吧。
石敦一巴掌拍他脑门,“什么破簪子,那是甘乐的恩师送给她的,要她不忘初衷!你这后生啥也不懂。”
“再宝贝,以她的性格也不可能发这么大脾气啊。”阿洁心道,他忽然想起甘乐披头散发,气的要掉眼泪的样子,不禁笑了出来。
再怎么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小女儿姿态还是会不小心暴露啊。
桓国女多男少,女子从商,行医,做官都不是稀罕事儿了,军营里也有女医师,女护卫,但把甘乐分到骑兵营,还是有点狠的。
男人怎么训练她就得怎么训练,和一群臭烘烘大汉挤在一个帐子里和衣而睡,不管是值班守夜,还是千里奔袭全部一视同仁,李承怿也没心疼过,还说她是狼窝里养出来的,命大着。
倒是搞得这些汉子们,有个漂亮的姑娘在身边,个个变得讲卫生,懂礼貌,走的正,坐的直。自从甘乐参军,骑兵营的空气都好了很多啊。
他们这些当兵的要是稍微怜惜她一点,她就会骂他们看不起她,把人揍一顿,而且她武功极好,他们还真就被打服了。
后来太子大概是良心发现了,就让她管理军队后勤,他们五个出生入死,就做了她的亲卫。
“行啦,狗娃子,这事包在我这儿。”石敦摇摇头,说完就离开了。
一天之后,石敦拿了个小盒子给刘津,里头放着一只刻着精巧云纹的檀木木簪。
如果不是因为一直在打仗,石敦靠着这门手艺,应该能成为一个有名的匠人吧。
他们五人走进营房,甘乐放下文案,疑惑地接过盒子。
木簪从前为普通农户所配,但自从两位名士做官前以木簪为信物,立誓同生共死,共除奸邪,木簪即成为布衣之交的象征。
甘乐轻笑着朝他们挥挥盒子:“多谢,我收下了。”
布衣之徒,设取予然诺,千里诵义,为死不顾世。
她大概永远也不知道那个笑容有多可怕。可怕到把忠诚二字,就这么轻易的刻进了他们五人心里,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等她集结最后的百名士兵,马上就要冲出南门,攻破北门的北列士兵已经与堵住南城门的骁毅营双面夹击,让他们无处可逃。
“抓住甘乐,赏银千两!”
甘乐用尽全身力气接住了劈过来的长刀,借马背将自己向上一提,在空中一个飞踢将对方从马上撂下。紧接着又有人从正前方向她发起冲锋,她咬紧牙关执剑迎上,在一寸长一寸强的战场上,她使剑术是十分吃亏的。那名士兵力大无比,一招便震得她握剑的手生疼。
“小娘们,认输吧!我留你一条性命,捉你去献给大将军!”
甘乐哼笑一声,那把银剑巧妙的转了一个角度,接着有一股强大的内力灌至剑尖,银剑便如同缠丝一般将对方的长枪旋了出去,再完美的割破对方的喉咙。
沾染新鲜血液的艳丽容颜,在战场上美得近乎凄厉。冷峻苍白的脸庞毫无波澜,使得那一双发红的眼睛,像是深渊里凝视着你的野兽。
但是北列的士兵依然一个接一个的杀过来,能留在战场上的皆是豺狼虎豹,谁先后退一步谁先见阎王。
她连续上阵两天,又遇上北列的精兵追杀,纵使武功再高,也已经体力透支,握着剑的手臂因为脱力而不住的颤抖。
两个武功高强的士兵突然一前一后出现,甘乐还没来得及出招,马脚和后背皆被砍了一刀。
伤口还没来得及有疼痛感,只是血湿哒哒的黏在里衣里,有些凉。
雪融了之后的泥土十分湿润,甘乐从马上跌落,身上都溅满了泥。
面前的大刀落下,她本能的闭上眼睛。
她早就明了,世事转头成空,没有什么可眷恋的,也没有什么遗恨。她毕生所求,不过是不再像从前那样死得窝囊,白走一遭。
本以为死前会想起一些人,一些事,但是脑海中浮现的,唯有一朵血色莲花绽放。
一声惨叫将她惊醒,再睁眼时是洒满血的天空。
“快站起来,快跑啊!”黑狗冲她大喊。
见她仍愣住,黑狗推她到他的马前。甘乐抓住黑狗的手臂:“一起走。”
她刚上马,又冲过来一个北列士兵。
“从那个水道走!”黑狗将她手一甩,冲上去与对方缠斗。
甘乐正欲调转马头支援黑狗,刘津从侧面闪现,不由分说的给了马一鞭子,马头朝着相反的方向奔驰。
她回头望着最后的战斗中最后十余名将士,泪水夺眶而出。
罗仑虹已经负伤跪地,有些奶气的声音拼命大喊。
“甘乐!你答应我们,一定要活下来!”
马上的人紧紧抓住缰绳,泣不成声。
再过百米之后,传来一声“驾!”,众将士才宽心地笑了。
“弟兄们,给他们看看咱的能耐!”石墩大吼。
甘乐,我回不去了,一定记得把那个小木剑给俺家姑娘,真希望能看着她出嫁啊。
统领,下辈子你做个男儿,我们做兄弟。
长史,打退了北蛮子,给我烧个纸。
甘乐,你的簪子我是赔不了了。
紧接着,又是一阵血雨腥风。
战场上的每一个年轻人都要学会,哪怕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被杀死,也要一个人提着刀,喃喃自语之后,冷酷无情地继续向前冲,或者,仓皇逃命。
活下来,活下来,回涂州。替我们活下来,替所有良邑的士兵活下来。
甘乐,你会成为南桓的希望。你比我们所有人都重要。答应我们,不顾一切的活下去。
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我知道我会死,可我不知道你们要替我去死。
她只得大叫一声,把这些记忆甩出脑海,让自己的脑子转起来。
要怎么办?要怎么才能甩掉追击的士兵?
根据北列马蹄的声音判断,他们成功的拦截了追击的士兵,为她争取到了两里的距离,在绕过几座烧毁的房屋时,她施展轻功跃入了房顶已经烧塌的屋里,让马一直向前跑。
等确保北列的士兵追着马离去,她接着偷偷爬进了屋门前的排水沟渠中。良邑易涝,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排涝水利,所幸这条水渠离百姓所说的地下水道不远,她捏着鼻子弯弯绕绕的爬了过去。
人类天生就有求生欲吧,她并不想死。
即使她已经死了两次了,但死亡依然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为很孤独。生命的每一个阶段总有人能陪着你,但是死亡,从始至终,都只能一个人走。
不管生前有没有遗憾,有没有满足,将死时的孤独就像潮水一样将她淹没,令她窒息。
走出地下水道,是密林中几乎干涸的瀑布。
还好这里还长着有叶子的树,她苦笑了一声,抹了一把满脸的泪痕。她还能活着见到阿莱吗?
灰色的天空与山上光秃秃的灰色树枝遥相呼应,零星几棵灰扑扑的墨绿松树点缀其中,就像一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