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的猎头寨都是一群流氓土匪,看到豪车都上前每一辆马车都会拦截,唯独不会拦截马车,捡到秋田回来了,还带了三两马车,激动的从草丛里跳出来,像野人一样嗷呜嗷呜的叫,她像极了山大王,“小的们,守护号猎头寨,不准任何朝里的人来。来的,挖陷阱挡住!”一声号令,猎头寨就像有组织有纪律性的开始分工合作,将逮捕狩猎的工具全部埋在丛里,撒上石灰,如果有人才落荒而跑,就知道躲藏之处,将其拿下。
马车到了一间木庄村落,然后他们一行人躲进了村里的地下城,地下城就像迷宫一样,弯弯曲曲。如果没有秋田带路,恐怕就像老鼠打洞钻不出去,将夜魅的身体放在了冰石上,由于她身体跟死尸没什么区别,为了防止肌肤干涩,只能暂时封存。待团子把泻药熬制好后,一点点的喂入她的口中,所有的感官都关闭了,不知道这段时间对于夜魅来说仿佛隔了一个世纪。
灵芝在冰石上伺候夜魅,看她下体流出药物后,立马从冰石上抱下,抱在暖床上,烧起了火炉。整个地下开始暖和起来,到夜幕降临,外面的世界都安静了。她才缓缓的睁开了双眼,起身看了看四周,还能再到大家,她内心十分的开心。经历这次九死一生,对于生的渴望更加强烈,抓了抓手发现手有些疼,翻开右手心发现多了一条手纹!一夜之间居然长手纹了?谁能科普一下。激动的她伸着手,到处张扬,“你们看,我有掌纹了!”
“真的耶!我还以为是疤痕,都说掌纹分着感情线、智慧线、生命线。这是哪一条线?”灵芝拉着她的手,左看看右看看,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时间,大家愉快的相拥在一起,像极了一家人。
而另外一边就不那么和谐了,就像炸开了的锅,夜魅前一脚暴毙的事情,后一脚遍朝里来人官宣,魏公公居然带着士兵将夜府围着团团转,房前屋后都站满了官兵。而府内的人,全部被扣在府内一直都不出门,这样的行为持续了一天。
听到夜魅的死讯后,下人们都惊恐、哭泣、只有少数人个别几个搞起了内讧,念白像发了疯一般开始砸东西,想要逃出夜府去乱葬岗寻尸体,但是缺手脚都被拷上,一夜之间憔悴了不少,不吃不喝。而孙萍萍则借机,认识了魏公公不断的送礼,开始主持家当,置办丧物。虽然,很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他也很后悔自己毒蛇,居然这么灵验。他就是嘴硬心软,其实对于夜魅是有着敬佩之意的,自古好人都命断,现在府内都没个当家做主的,一时间晃了阵脚。不站出来主持不行,看着夜府下人们争夺宝物,上前阻止,也找不到三虎他们……
“好了!吵什么吵,我做主。这里的东西谁也不准碰,不然我就送交官府。把念侧君,关进侧殿不准让他跑出来。”
“魏公公,你看圣旨说查封夜府,可是并未下株连九族,能不能放过我们这一群人。东西你们可以拿,但是能否让夜王头七过了。您再过来,也不急,皇室死了都要体面下葬,没收财物实为情理,以后啊萍萍没去处,就靠您提拔提拔了。”孙萍萍捂嘴偷笑,一身白衣丧服,美艳一抛倾倒众生,连男人都为之痴迷。
魏公公捡到手中的银票,开心的乐开了花,算了早查封晚查封,不都是要查封。“还是这小侍郎,明白事。不过倒是提醒了老奴,夜王毕竟是皇室,暴毙就立马查封,显得皇室无情。更何况,世人都不知道所犯何罪,没收财产呀确实不合理,待我禀明夜帝,再做打算。”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看着面前的美人,心里是毛痒痒的。可惜是一个男子,又是个侍郎,不过呀只要头七一过,立马抓这些男子回朝奉送,这次不是升官也有夜府大把的油水可以捞,不急不急!哎……
李煜食指夹着飞镖,站在人群最前面,谁要是上前一步,就是先死在他面前。拼了老命也要护住这里的每个人,只要夜王凯旋归来,一切又恢复了以往,只是他不能将计划告知。“还不快走,想和夜王一起陪葬吗?”
“嗛,老瞎子。眼睛都看不见,你飞的着嘛你?等我查封,第一个就把你流放边境,让你永不踏出紫荆朝。哼敢跟老奴比比划划的。”魏公公临走的时候对李煜吐了一口痰,不屑的捏着屁股在后面走着。谁知,刚跨过门槛,就鬼使神差的摔了大更透,裤子还划开了一个大口子,只见地上有一块明晃晃的飞镖,“就这水平还想伤老奴,啊呸!”
接着又是一飞镖过去,他的乌纱帽,被劈开了两节,吓得他屁滚尿流的跑了。本来今天抄家不是目的,只是想看个真假,如果夜魅暴毙,那么尸体会先到夜府。可是看着,这一屋子才刚刚挂起的白纱,屋内一夜都没有人,看来是真的死透了。晦气,每次来这里,都是灰溜溜回去,边跑还把鞋子给扔了。
“李管家,我做的不错吧,等夜王回来你可要多美言我几句。要不是你只出手,不杀人,我还真差点以为夜王死了呢!”孙萍萍随机又换上了一副的严肃的嘴脸,一开始就就觉得李煜奇怪,一言不发回来只是互死这里的人,却不阻拦士兵搜查。觉得蹊跷,而且夜魅死了,像他这么个心腹,肯定要将闹事的人杀了,刚刚飞镖的速度之快,并不是失误,而是故意失误。只是想吓跑他们,帽子都被劈开,怎么可能会杀不死一个人。小小的飞镖,只有巴掌长,比匕首还小轻盈,没有个上年把的腕力是练就不出来的。
“呵呵,孙侍郎真是有心机啊,怎么都逃不过你的观察。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管家,不闻夜王的情感之事。奉劝你一句,想要付出什么,就要付出真心。”说着立马离开了他的视线,李煜和三虎他们不同,活到中年壮士,什么形形色色的人没有见到,见到这个人前会演,又察言观色墙头草,他也是不喜欢。从内心的抵触和这个人有什么交集,与孙萍萍擦肩而过的时候,“别被我发现你,任何背叛行为,否则!别怪我客气。”
“你!哼……”气的孙萍萍是原地剁椒,只要夜魅不死,他就一天有人撑腰,害怕你个小小的管家?
时间一点点过去,夜魅每天都在调养着身体,猎头寨没什么吃的,就是一些野生,熊掌猴脑都是大补的东西,然而她却不敢吃,因为这些都是保护动物,始终下不了口。于是,她的吃成了所有人的问题,灵芝每日天不亮,就整日面纱去村口蹲点买吃的,怕被人发现买完东西就匆匆赶回来,在大家的精心照顾下。她身体渐渐了好了人,风寒没有了,只是膝盖上有针钉留下的疤痕,千疮百孔看着所有人都很心疼。
“魅,答应我,不要再为任何人做傻事了。你可知赖贵君,他……”
三虎第一个站出来捂住了她的嘴,其他人提到赖安心就想绕开话题,谁都不愿意提起。其实,所有人都看的出来,其实夜魅喜欢上了他,不然怎么会愿意为他做这一切,都为其打抱不平。
“你们三把手放开!不让她说话,想把我憋死吗?他虽然与我合离了,但大家以后还是朋友啊?”赖家虽然势力,但是与赖安心相处下来的日子,发现他是真的很朴实,院里的花永远是盛开的,没有凋谢的落叶,虽然她都不曾去找他,可是夜府真的被他打理的很好。真的做足了一个称职的正夫该做的,只是从出事一来,这个男人都不曾看自己一眼。为什么内心有一些失落,算了本来做这些事情,都是她一厢情愿的而已。
一鼠还是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开口,“家主,你是我的主人,可不可以考虑下我们的感受?我们都是穷人家出生,本来就没有落脚的地方,若不是你收留。恐怕我们都会饿死,为什么你老是想着不关心你的人。你可知?赖家……呜呜……”
“哭哭,你就知道哭。我来说!听闻你暴毙水牢,消息一出,他遍立马接应慕朝大公主府上小住,整日朝也不上,带慕公主游山玩水。您真是错遇良人!”二牛平日是所有人里,最不爱说话的,这次却生气了,铁了心静候再见到赖家的人,就哄扫出门。
恰好,这时候秋田进来,左手拿着杂酱,右手提着两支烤好的山鸡,味道十分诱人。听到主仆在吵架,真是喜闻乐见,主人和下人的感情好,下人都可以教训主人了。嗯……真是找到一群赤胆忠心的左右臂,“别吵了,不就是男人嘛!我卖给你,我这多的是,看上哪个价钱好商量。吃鸡呀,鸡免费,再吵吵我的地下恐怕要被埋喽。”
谁不想自家的孩子嫁到好人家?虽然她没有父母,但是人心都是肉做的。赖家本来就想攀高枝,赖安心合离后的确嫁人都不好再嫁了,眼下看见慕木还在钟情于赖安心,肯定对她好一点啊。这很正常啊,为什么灵芝他们会那么气氛?只是朋友而已,干嘛都那么认真。而且,他对我好,我对他好,正常啊。只是为什么胸口会有些痛,看来团子熬得药不太成熟,需要再磨练磨练,装作没听进去鸡也不吃跑到床上睡了打呼噜地。
第八天,时间很快过去了一周,今天就是她头七过了下葬的时候,按照计划她要去礼堂,开始诈尸计划。于是,她把连涂的煞白,在下葬的队伍要经过长乐街的时候,用迷烟迷晕了抬的人,将里面的尸体换成了她。等人醒过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敢上前,就说鬼拦路。吓得瑟瑟发抖,影响前进的道路。
这时候,人群中来了一位白衣少年,少年乌黑的墨发垂柳,眉清目秀,殷红的朱唇涂上了黑碳粉。手里撒着纸钱,挡在了棺材前,眼泪像大颗大颗的珍珠掉下来,弄花了他的黑唇,碳粉晕染了他的下颚,人死必须土黑碳粉,这是丧妻的礼仪。这人就是赖安心,他也被足足紧跟了七天,这七天对于他来说也是煎熬,见到朝思暮想的慕木虽然很开心,但是那只是一瞬间,听到这个噩耗后,他整个人都崩溃了。那日的话,完全感受的到她的决意,可是为什么还要代替他受罪,原本的禁足也因她提前结束了,这个女人真的是给了她太多的意外。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新婚之夜,落花轿他嫌弃她,迟迟不肯出来。揭开盖头的时候,他才知道她的模样,娇小却灵动,身上带着皇家贵气的威严,却事事依他。他不让她在正殿入睡,就从不踏入,用自己的血来引虫,不顾自己身体的安慰,感染了风寒依旧每日每夜的对账本,一个人女人养活府内一群人,不闻朝事被除名的危险,做了这个年纪本不该承受的压力。夜魅,你究竟身上有什么还有我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什么都隐瞒他,擅自做主。
手里的纸钱抛洒在空中,他的目光无神,“你们不抬也给我抬,她可是夜王,燕州的百姓性命,就包括你们平日里家眷穿的衣服,满大街都是她设计的!”声音就像撕心裂肺的怒吼着,眼睛里出现了血丝,他懊悔不已。为什么他发现的太晚了,心这疼痛的无法呼吸。
“小小侍郎,尽然教训我们女人?你个下堂夫,算什么东西”抬轿的人群妇人,撸开了袖子,一步步的走来,想要拉开这个挡路的男子,都知道他是谁,可是没有人会在意。夜王死了,这就是一个下堂夫而已。
“给我住手!我是他的夫,夜王的赖贵君,岂能是你们是染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