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五十三章 报复杀人案(七)(1 / 1)黑龙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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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市公安局刑侦办公室

案子依然没有立,但是霍达也没让我们闲着,调查工作依旧不紧不慢的开展着,只是大家少了很多的目的性。

霍达的安排让我们很想不通。现在沈菲菲的家人都没有疑义,认为是自己的女儿是咎由自取,甚至连沈菲菲的尸体都不管不问,人家家人都不管,我们现在还忙什么?

诡异的是,程教授和霍达在这件事情上都不表态,两个人既不放松对案件的调查,也不说立案与否的事情。

这天我在办公室整理资料,霍达拿着手机急匆匆的走进来。

进来后,霍达不管三七二十一,逮到谁就是谁,顺口安排道:“土豪,你和李传宝,你们马上去三合乡桥口生产队,找一个叫吕音的人,找到后赶紧把她带回来!”

“吕音?吕音是谁?”李传宝一边接过霍达递给的吕音电话号码,一边问。

“报案人!吕音声称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沈菲菲是死于谋杀。”霍达说:“今天上午,她给我打电话了,现在你们两去接她到市局来。”

有报案人了?

太好了,不管接下来是什么,总归案件有了方向,而刑侦工作侦查方向永远是第一位的。

我和李传宝接到命令后,急匆匆地出门直奔吕音家而去。

三合乡桥口生产队

三合乡距离江淮市市区大约有一百多公里,路不是很好走,开车过去的话,大约需要两三个小时。接到霍达的指示后,我和李传宝登上警车,拉着警灯,一路呼啸而去。

为了赶时间,我们是沿着淮河大坝路走的,这条路虽然有点绕远,但是有效地避开了乡间公路上的复杂情况,时间上反而是更省的。

快到下午五点钟,我们到达三合乡桥口附近,正准备将车子从坝子上拐进桥口生产组的时候,我们的警车被一群村民拦住了。

“你们警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么晚才来!”一名村民拿着长竹竿拦在车前,厉声质问我们。

估计是村民因为什么事情报警,把我们误认为是出警的人了。

李传宝摇下玻璃,准备解释几句,却不料窗玻璃刚摇下去,另一名村民伸进一只手,一把抓住李传宝的衣领子,这个村民着急上火地怒吼道:“别说了,快过来,人命关天!”

人命!

我和李传宝敏感的神经瞬间机灵起来。

我们朝着村民所指的方向望去。那边是一个水文站,水文站下面是一个深沟河道,看起来又宽又深。

这个水文站担负着泄洪放水的任务,这河道便是泄洪河道,此时看起来就像是水文站圈起来的池塘一样。

在河道正中央,一名身穿粉色短袖上衣的女子正伏在水面上,身体随着水波的荡漾,轻微的一上一下。

这个姿态,十有是人不行了!我和李传宝都学过溺亡知识,见到这个场景,心中顿时一咯噔。

“等等我……”李传宝一边解开警服上衣,一边对我说。

“同志,等会,这里水深!我给你找个水壶挂到你腰上!”一名村名看李传宝行动,一边手忙脚乱的找东西,一边善意的提醒李传宝。

“来不及了!”李传宝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池塘”边,三两下甩掉上衣和鞋子,一个纵身鱼跃,飞跃入水中。

“下去了,下去了,警察下去了……”村民中散发出一阵阵惊叹声。

“别哭了,警察下去了,马上你闺女就上来了,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嘈杂的人群中,几个妇女围着一个老年妇女柔声安慰道。

老年妇女估计是溺水女子的母亲,此时有一声没一声的哭泣着,眼巴巴的望着正在奋力游向溺水女子的李传宝。

水波荡漾,李传宝逆风而行。虽然风不大,但水下的力量远大于水上的力量,李传宝前行得很慢。李传宝很努力,越来越接近溺水女子。

……

在众人的期盼的目光中,李传宝将溺水女子拖上岸。

李传宝伸出二根手指,分别在女子鼻子和脖颈处试了试之后,李传宝抬眼看了我一眼,脸色大变,俯身开始为女子做心肺复苏……

都是专业人士,李传宝的眼神已经明确无误的告诉我,这名女子已经溺亡。现在李传宝做的,不过是稍尽人事罢了。

不一会儿,警车和救护车呼啸而至。

从车上下来的医生鉴定后,宣告女子死亡。

医生的话让李传宝停止了无用功,也如同发令枪一般,本来安静的人群顿时嘈杂起来。

“我的孩子啊,你的命好苦啊……”女子的母亲哀嚎。

“到底是谁害了你,爸爸就是穷尽天涯海角也要为你报仇……”女子的父亲一边砸着自己的大腿,一边哭泣。

“哎,命啊,这都是命啊,吕音这孩子啥都好,听话,长得漂亮,就是命不好……”

“以前被人强jian嫁不出去,守在家里过日子又遭到这样的意外,哎,这女娃子苦啊!”

人群的议论声如同苍蝇一样,嗡嗡嗡,但是却清晰无误。

“什么!这女子叫什么名字?”李传宝指着女子,吃惊地问众人。

“吕音……”

“江淮市联大毕业的吕音?”李传宝再问。

“是的……”村民奇怪的看着李传宝。

什么?我们要接的人,死了!就在我们进村的前一刻,死了!

江淮市公安局会议室

现场勘验结束后,没有停顿,霍达立即主持召开案情通报会。

“死者吕音入水后没有挣扎的现象痕迹,眼合膜有出血点。上呼吸道内可见少量溺液和异物,其它内脏器官如肝、肾、脾、骨髓、牙髓等没有检出硅藻之类的水生物……”法医第一个进行汇报。

“经检验,死者的口鼻孔道周围有细微的皮肤伤害,嘴唇和牙龈粘膜有破裂后出血迹象,牙齿松动并伴有少量出血,上腭和咽后壁有粘膜破损……”

“死者上下嘴唇内部表皮的粘膜液上发现擦伤和溢血,牙床上发现皮下溢血和擦伤,判断是由于死者口鼻受到紧迫挤压导致。”

法医见大家还是有一点迷茫,结束了专业用语,用通俗的话说:“简单的说,根据死者伤情以及入水后状态,可以推断出,死者是先被人捂住口鼻之后窒息死亡,然后抛尸入水的。”

嘶……

法医讲的很简单,但是在一众老干探的眼里,这里面充满了复杂。

凶手是杀人灭口,这毋庸置疑,但什么样的情况下,凶手连隐瞒尸体的必要也没有了,而是直接采用抛尸在路边池塘的做法?

难道凶手不知道警方随时能够发现尸体?

是凶手太自信还是凶手在挑衅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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