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清仔细的沐浴了三次,身上才舒坦些。
可是当她做到梳妆台前,望着铜镜里的自己,却愣住了。
她的额头被蚂蚁啃食的血肉模糊,肿成一大片,隐约见到伤口形成了文字。
她焦急的问,道“蒲嬷嬷,你看老身的脸,是不是有字儿?”
蒲嬷嬷赶紧看去。
方才,她见主子盛怒之下,愣是一眼都未敢打量。
她通过辨认歪扭的伤痕,道“老夫人,是盗、夺、劫,三个大字。”
“啪!”林淑清抬手就赏给了蒲嬷嬷一巴掌。
她当然认得这几个字,但从别人口中听到,她是如何也接受不了。
“胡说八道,把随行的赵府医叫过来。”
蒲嬷嬷被掀翻在地,不敢呼痛,连滚带爬的起来,去找府医。
“没用的东西,连主子都护不好,要你还有什么用?”林淑清瞥了一眼蒲嬷嬷的背影,又开始对镜自怜。
越照镜子,火气就越大。
“哗啦啦!”林淑清将屋子里的摆设,几乎全砸光了。
连木架子都横了起来。
林淑清身上有花信特意给她求来的二品诰命,连嫡妻荣毓莠身上都没有诰命,唯独自己有。
她又好面子,生怕别人说自己是平妻,是以吃食用度皆是考究。
这次出行,除了在京中任职,腾不开身的几人,她还特意带着孙子、孙女们来撑场子,就是为了祭祖时荣归故里。
让所有人都羡慕自己,就算是平妻又如何?
结发嫡妻都没有的诰命,她有。
她的儿子自幼就是神童,后来更是榜眼及第,可谓是光宗耀祖。
她儿女双全,孙辈昌盛,花信后宅中更没有妾侍通房。
去年连那个碍眼的荣毓莠,都被生生的气死了。
结发嫡妻又如何?
她才是天底下最有福气之人。
可她满身荣华的诰命夫人,破相是怎么回事?
“老夫人,赵府医到了。”
就在林淑清把镜自照的时候,门外传来蒲嬷嬷的声音。
寝屋光影昏惑,弥漫着贵重的龙延香,十分浓烈。
赵府医迈着匆匆的小碎步进屋,差点被木架扳倒。
他神色十分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林淑清。
一夜不见,林淑清形销骨立,精心保养的秀发失去光泽,凌乱的披散在身后,如同枯草。
尤其那额头血肉模糊,还在渗血。
哪里还有昨日半分的雍容华贵?
女人的容貌何等重要啊!
这回他摊上大事了!
赵府医乃是花府的老人,他知道府中隐晦,每日躲事都来不及,没有传唤几乎都不出门。
本想着陪林老夫人来参加个回乡祭祖,是个轻松的活计,却摊上这样的事。
流年不顺啊!
果然嫡妻与平妻还是不同的,后者就是上不了台面,哪怕再精心伪装,也有露怯的一日。
他只是一个小小府医,这些门阀世家的人,他一个也惹不起,任谁都能轻易捏死自己。
赵府医认命般的腹诽着。
“赵府医,老身的伤,你务必要医治好,否则犹如这地上的碎片!”
林淑清用绣鞋尖点了点红毯上的碎片,眸底的威胁,不言而喻。
赵府医面色微僵,躬身上前,给林淑清查看伤口。
越看他心里就越明白自己的处境,有多艰难。
简直是命里犯太岁啊!
因为伤痕红肿的严重,所以更显得狰狞,却也掩盖了伤势本来的严重性。
林老夫人的伤乃是被食肉蚁啃食,同寻常工蚁不同,这种虫子有个习性就是吃饱后就下小崽儿。
将幼虫深深地埋入肉中,林淑清皮肉上的伤,明显只清理了表面,里面的卵虫根本就没有弄干净。
想要清理干净卵虫,必须用削铁如泥的小刀,一点点的挖肉。
如此,留下的疤痕,会更深,更大。
想也不用想,林老夫人是不会让他这么医治的。
怒极之下,说不定还要弄死自己。
赵府医心中闪过多种对策,决定自己的命更重要。
他板着脸,神色郑重。
“请老夫人放心,您这伤看着厉害,实则只是伤了表皮,不过也幸好是您日常保养的精心,若是别人可不好说……”
“老身的伤可以恢复到无痕?”林淑清喜出望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赵府医一面弄着药膏,一面不动声色的嘱咐。
“老夫人不要因为底子好,就轻松大意,您的伤毕竟是见了血的,想要恢复到无痕,还需用心疗养。
您的伤每日不可沾水,需要每日换六次的药膏。”
林淑清注视着即将寂灭的炭盆,唇角微微翘起,道“这是自然,用什么药赵府医尽管说!”
“自古良药就有良药贵的价值,您的伤若是有百年灵芝,百年人参的滋养,自然能康复的更快,若是寻常人参、灵芝自然也可以,只不过恢复得慢了些。”
赵府医似乎对病人的配合很是满意,又孜孜不倦的分析着。
林淑清坐在在青铜镜前,面容满是喜色,却因为伤口血肉模糊,更显狰狞,道“老身就这差人回燕京取药。”
“老夫人要知治病如救火,余姚从燕京一来一回的,可是要耽搁不少时日。”
赵府医慢慢地抛出诱饵,神色坦荡。
林淑清微微颔首,丹凤眼噙着浅笑,连素日来的刻薄都浅淡了些许。
“蒲嬷嬷,将老身的银票取来,都给赵府医。”
赵府医一脸赤诚,佯装拒绝,道“老夫人,这不好吧!”
“你是我花府的老人了,老身自然信得过你,事不宜迟,快拿着去买药!”
林淑清见他不收自己的钱,面露不喜。
“老夫人言重了,老朽是个府医,这是应尽的责任。”
赵府医拿着银票,满脸的受宠若惊,又是真诚的推拒一番。
之后他回了厢房,简单取来细软。
大明大放的去了马厩,骑上快马出了府。
倘若是在燕京,他还真不一定能跑路。
林淑清为人精明,今日不过是被破相乱了心神,用不了多久,就能缓过劲儿来。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本就是因利而聚,他毫不留恋地舍主而去。
赵府医一路畅通无阻的出了城,心中正高兴时,却被人套上麻袋绑走了。
绑走赵府医的人自然是冀漾的人。
冀漾同花沅离开边府后,就一直派眼线盯着。
这赵府医在花府做府医将近三十载,知道的阴私绝对不少。
既然他要帮小姑娘报仇,自然要做得周全。
赵府医绑了麻袋后,就被丢到地窖里。
先杀杀他的锐气再说。
另一头,林淑清得知脸上的伤不严重后,才有心思梳妆。
她想起了之前的惨叫。
急忙赶去东厢房。
林淑清这才得知边疍与花佳,已经有了肌肤之亲。
她怔怔凝着边疍做作的嘴脸,眼眸里透出浓浓地恨意和嫌恶。
不禁眼前一阵阵发黑,气得几近昏死过去。
来晚了一步,已然失去先机。
她疲惫地坐在太师椅上,紧紧地捏着椅扶手,指节发白。
原来事态竟严重到,要下嫁自家的四孙女……
要知道花佳可是她儿媳,最疼爱的掌上明珠,捧在手心里疼爱的珍宝。
若是让李莹知道在她这个祖母手上,让四女儿被纨绔给糟蹋了,还要屈辱下嫁,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多说无益,整个余姚都知道尚书府的姑娘,被知府少爷占下身子。
不过,林淑清到底是风雨多年的诰命夫人,经验丰富。
她很快就想出了遮掩的办法,那就是弃车保帅。
屋顶上的屠维,将大戏看个全场,很是过瘾。
他骑着高头大马,穿行过繁华熙攘的集市,趟过小溪。
马不停蹄的往梨花坳赶去。
朝霞的清辉慢染云朵,落花的好似晴天玉雪,带着倾人心脾的甜香。
花沅正在喂雏鹰吃肉丝。
三枚鹰蛋只孵出两枚。
她一开始把瘦肉切成沫沫,一点点的喂进去。
她喂得足,雏鹰也长的快。
后来雏鹰几乎一天一个样。
如今已是可以吃细细地肉丝了。
花沅喂饱了一对雏鹰,就去找冀漾写大字。
今日她不想写那些千字文了,她想学写自己的名字。
于是,磨着冀漾教自己。
冀漾端坐在她的对面,白衣玉簪,轻嗅茶香,悠然自在。
长条的书案左右两方泾渭分明,左面是笔墨纸砚,文房四宝。
而右面则摊着各种零嘴,有肉脯、瓜子、松仁、梨花酥……
都是花沅捧来的,俨然一副要贿赂冀漾的架势。
她伸出小爪,往小嘴里塞了一块肉脯,吧唧吧唧的咀嚼着,吃得很香。
不知不觉把肉脯,就都吃光了。
这是喂雏鹰剩下的鲜肉,都被她做成了肉脯,吃进了自己的肚里。
冀漾提笔入墨,连给她写下十种字体。
花沅瞅着四平八稳的字,瘪瘪嘴,不怎么称她的心意。
唉,都显示不出她的绝世姿容。
她指着墨迹未干的字,不满道“哥哥,这样的字固然好看,但却不适合写我的名字。
沅儿要的字,端庄而不失妖娆,俏皮而不失稳重,文雅而又不失活泼,英气中又要透着灵气。
总之见字如人,字要把沅儿的灵动之感,给展露出来呢!”
冀漾始终沉默,静静地听着她喋喋不休。
她一身月白色襦裙,很衬她乖巧可爱的模样。
用这些词来形容她,倒是不足未过,可若是要把“花沅”两字写出这种要求,不说是他,就是玄和也是不成的。
见她话中停顿,他替她斟了一盏茶,递过去。
花沅把茶接过来,又把狼毫笔塞入他空着的手心里。
她小口小口的啄着茶,盯着他动笔,有督促之意。
冀漾认命的又写了几份。
小丫头有好学之心,是好事……
花沅一面喝着水,磕着瓜子,一面使唤冀漾。
她睨着白纸黑字,小嘴一开一合。
“这梅花篆字固然好看,可结构太难了,沅儿学不好,容易弄巧成拙,让人笑话。
后面这个行书的字太瘦,看着发飘,不够庄重。
还有这个楷书过分敦实,会让人觉得沅儿是个胖子。
哎呀,这几个字体,沅儿都不喜欢。
哥哥,再想几个嘛!”
“我再细想想。”冀漾捏着狼嚎笔的手指,微微一顿。
小姑娘对审美,似乎有着异乎常人的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