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朱秀一如既往地被院中传来的棍风声吵醒。
蹲在檐下,朱秀嘴里嚼着一小截柳枝,睡眼惺忪地望着院中正在练武的方翠兰,那根比他胳膊还粗一圈的齐眉铁头棍,被自家老娘舞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棍影漫天!
除了这根大棍子,朱秀还在柴房草垛里,发现其他兵器。
一包用油布裹好的刀,朱秀偷偷数过有五把,观其形制,应该是仿制军用横刀,而且仿制的不错,用料上等,锻造精良...
还有一个小瓦罐,里面塞着一个同样裹着油布的铁枪头...
联想到混在一堆干柴里的那根白蜡木,朱秀很轻易地猜到,这是一杆枪...
朱秀记得,根据《唐律疏议·擅兴律》中规定,私家虽然可以拥有弓箭刀楯短矛五种兵器,但仿制官样必须在器物上刻上锻造工匠的名字及地域出处,而柴房里藏着的那几把刀,严格追究起来应该算作违禁品,按律可以定一个私造私有的罪名,最轻的处罚是笞五十......
至于枪一类的长兵器...呵呵...
朱秀胆战心惊的对方翠兰一阵旁敲侧击,这些家伙什的发现,让他以为自家老娘的根脚怕是大有问题,难不成是什么乱匪、反贼后人什么的。
朱秀搜遍了记忆,也没发现以前的朱秀对此有印象,原来那个书呆子朱秀,压根就没发现家里有这些玩意,对自家老娘为何会武功,似乎也没觉得有何奇怪。
嗯...这粗线条神经倒是颇得真传。
朱秀记得,当时自己小心翼翼询问母亲时,方翠兰只是笑着摇摇头,叹息一声,并未跟自己解释太多。
不过从朱秀搜遍脑中从小到大的记忆,得到的零星线索,再结合母亲当时的神情来看,不用说,那肯定是一段悲伤且令人唏嘘的往事......
让朱秀松了口气的是,老朱家倒是没有跟什么反王大盗悍匪扯上关系,母亲年轻时,似乎是从江淮一带逃难来的,方家...很久以前似乎是做盐运生意的,类似于盐帮。
或许是因为儿子还小,方翠兰不愿多说,朱秀也就没有多问,总之,老朱家还是大大的良民,不用担心哪天莫名其妙地上了官府的缉捕榜文。
《震惊!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朱氏小郎·秀,潜藏陶朱村十四载之久!》
朱秀洗漱完毕,方翠兰也耍完了一通棍法,“砰”地一声将棍子插到土墙边一个坑洞里,那个坑洞很深,棍子立的很稳。
方翠兰忙着去盛早饭,朱秀犹豫了下,再度走到直插指天的大棍子旁,抬手慢慢地握住...
不知怎地,朱秀心中忽地涌出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仿佛握住了金箍棒,他就不再是凡人,那南天门和凌霄殿,终将在他脚下破碎......
“呼~~就请老天爷再度证明我穿越之子的威能吧!起!~”
朱秀心中低吼一声,眼眸一凛,单臂用力...双臂用力...倒拔杨柳...
朱秀脸色涨红,龇牙咧嘴,拼尽吃奶的劲,依然只能将那齐眉铁头棍稍稍提起一截,想要舞动,纯熟痴人说梦。
朱秀松手颓然后退两步,喟然长叹,满心失落,心头那点渴望盖世武功的小火苗,被无情熄灭,看来他此生都不可能成为驰骋江湖的大侠了。
老娘当初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小小鄙视,说他根本没有习武的根骨...
大实话,果然太真实了......
~~
节衣缩食的老朱家,早已将三顿改成了两顿,虽说比较符合当时的基层社情,但对于朱秀来说,可就真是饱一顿饿一天了。
再说他还是长身体的阶段,万一营养跟不上,将来发育不良咋办?
朱秀暗暗为自己的身体捉急。
顿顿粟米菜粥吃的他嘴里寡淡无味,前些天卧病在床时,方翠兰倒是很利索地杀了老朱家唯二的一只下蛋鸡,村里邻近来探望时,又凑出一只,没两天就被母子俩吃得骨头碴都不剩。
接下来又是回到老日子,连着吃了七八天的粟米荠菜粥,对于上辈子餐餐离不得肉的朱秀来说,真是难捱啊~
“呲溜~呲溜~”
望着方翠兰捧着扁平大海碗喝得稀里哗啦,手里还攥着半根菜菔,啃一口嘎嘣脆,蘸点大酱再啃一口,脆嘎嘣,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朱秀不禁更郁闷了些。
菜菔也就是早期的萝卜属植物,也是这个年头的主要蔬菜之一。
朱秀小口啃着萝卜,这大酱味道还不错,可也不能顿顿萝卜顿顿粥,连干饭都不吃一口吧!
“娘~家里还有大半斗淮南稻米呢?您昨儿个出门,不会是拿去卖了吧?”
朱秀舔舔嘴唇,好想吃一口大白米饭啊!
方翠兰嗦着碗沿,有些心虚般地嘿嘿笑道:“为娘本来是想把那些稻米拿去水口村集市上卖掉的,不过...半道上碰见朱大勇他媳妇...朱大勇家里的地去年收成不好,陈粮快吃光了,正四处借粮呢!为娘...就...嘿嘿...把那些稻米借给他家了~~”
方翠兰知道儿子自从大病后,这口味就变得挑剔起来,还喜欢吃稻米,老朱家的田大多种粟,小部分种麦,稻米贵不说,贮藏性不如粟,存货本就不多,方翠兰也是隔三差五才煮一顿。
似乎担心儿子埋怨自己,方翠兰赶紧道:“儿啊,前番你病时,朱大勇媳妇带着娃来看过,还给了俩鸡蛋,都是乡亲,又是同宗,能帮衬还不得帮衬一把!”
朱秀苦笑了下道:“娘~给了也就给了,孩儿没啥意见。乡亲们平时待咱家不错,日子再苦,相互周济着点也就捱过去了。”
“乖儿真是懂事!”方翠兰大感欣慰,“咱老朱家可是陶朱村朱氏门宗的榜样,可不能让姓陶的看了笑话!”
朱秀微微一叹,老朱家的兴旺源自于便宜老爹成了乡贡举人,可惜这根顶梁柱倒下的太快,家境的剧烈变化,骤起骤落,仿佛成了方翠兰心中的一根刺。
而今,她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朱秀身上,坚定甚至是固执的认为,只有成为乡贡郎,老朱家才能找回曾经短暂的辉煌。
朱秀能够理解母亲这小小的虚荣心,毕竟是她,在丈夫亡故后,拼尽全力支撑着朱家。
“哦对了,待会为娘要去县城一趟,还有五石粟,卖掉三石,咱娘俩留下两石,能吃到夏收。顺带着瞧瞧你二姐,看看能不能再给你弄点纸墨回来。今晚就不回来啦,你自己睡觉前关好院门,晚饭就去老王家对付一口,昨个为娘出门碰到他时就招呼过啦~~”
方翠兰蹲在水缸边刷着碗筷,朝朱秀嘟囔了一句。
朱秀蹲在一旁,看着自家那只孤独的老母鸡啄食地上的小石子,闻言愣了下,迷茫地道:“哪个老王?”
方翠兰白了他一眼,“当然是王戮五那个闷葫芦啦!”
说着,方翠兰还朝朱秀挤挤眼睛,似乎想要传达什么含意给他,弄得朱秀一愣一愣,完全不明白老娘这是何意。
收拾妥当,方翠兰又出门借了骡子和板车,三下五除二将三石粟麻包装好捆紧,扛着棍子,棍子上挂着个小包袱,院门一摔就走了。
朱秀蹲在檐下,裹着宽大的旧袄子,鼻子一抽一抽,静悄悄的大院里,只剩他和那只老母鸡呆眼瞪鸡眼。
一瞬间,朱秀感觉自己成了留守儿童......
孤独、弱小、无助...
“...王戮五...好像是老朱家的佃户...可是他住在哪?~呃...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