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过往(1 / 1)梦里雨千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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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历五年六月初三

宇文明前脚刚到千机酒店,想对老板娘汇报自己在林家看到的情况。后脚两个守城卫兵带着白昱和司徒宓就走了进来。

如今已经等了一个多月的宇文明决定再去千机酒店探访一次,他已经吃了五六次的闭门羹,如果这次还无结果,他决定先回云湘山庄。

一袭白色的镀边武衣,下面留着薄薄的风摆,金云束冠,琉石护肩,刚柔并济,绯海流苏。

走到熟悉的低洼门前,轻轻的敲了敲,这次却是开了门,拉门的正是司徒宓,看到门前的宇文明微笑着让了进来。

“公子,请。”

宇文明笑着对司徒宓点了点头,走了进去。

堂中正是那日躺在地上濒死的年轻人,如今却已然痊愈!

令他不由心惊,这个杀手工会的老板娘手段真是深不可测!

屋内三人,两个女人比他高上不少,这个陌生的年轻人更是远远高过自己,身体极为雄壮,却不臃肿,宇文明到也见过西夏人,但是眼前这个年轻人绝对比他们还要高大许多。

倒是身旁这个为自己开门的红发女人看起来更像西夏人,但是红色的头发他也是第一次见过。

老板娘正站在高大年轻人的身旁,有着和西夏人相差无几的身高,却并不粗犷刚毅,而是带着燕国特有的一种似水柔情,她的妆容打扮却又是烟雨梁国的风格。

这个女人亦真亦幻,让人看不出半点虚实,如同他身边这个雄壮的年轻人一样让人捉摸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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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扔过来一个铁牌子,被宇文明接在手里,望了一眼,十分的丑陋不堪。

“这是公会的内部成员牌子,算是对你的补偿,这种牌子我只给出三块,好处后面你自己慢慢体会,现在你来说说林家的情况。”

宇文明把牌子放进了怀里,对上了老板娘身边那个年轻人的目光,他一直盯着牌子,似乎对其很感兴趣。

“那个帮我的刺客是老板娘派来的吧?他应该已经把情况都给您说了吧。”

呼弥莎听完立即换上一幅怒容,声音也变得冰冷、强硬。

“他是他,你是你,现在我在问你结果,照你这样言语。你需不需要他帮你娶妻生子,照顾你父亲百年,替你享受你们王府的荣华富贵?!!”

宇文明也是话一出口就后了悔,看到老板娘的反应,只能开口应错。

“是小子不懂规矩,还望老板娘莫要计较。

那日,我在半路杀了林家派来的高手,自己也受了重伤。在林家门外,那个刺客大哥正好找上我,隐去了我们的踪迹。

林家的魔教中人和前几日在来舒城路上拦截我的几个人着装相同,从大剑师的口中听到他们好像是墓武派的残党。

他们的武艺不足为虑,但是却会使用十分巧妙的阵法,配合十分默契。我们悄悄动手先杀了一人,他们之间似乎有某种感应,其余四人立即警觉,收回尸首四散而去,我们恐有诈,也没深追。

我们杀尽林家的人,就离开了,说来也怪,林家的女人和孩子却不知道去了何处。”

呼弥莎听完微微皱了皱眉头,看着宇文明轻轻点了点头,

“想不到这群人把爪子都伸到我这里来了,这是你的报酬,已经扣掉一半付给你说的那个刺客。

你现在已经成为内部成员,以后不需要来我这里,详细的事宜由你的引路人告诉你。

现在你去一趟天州城参加今年的祭祖诗会,进了城去找青龙酒庄,耐心一点,里面有你的引路人,具体事宜她会告诉你。”

说着扔给他一个特殊的黑色钱袋。

宇文明接到手里掂了掂,放进了衣袖中,笑了起来。

“我记下了,过几日我就动身去天州城。”说完转身准备离开。

“如果看见你师父,告诉他那些材料了不用帮我找了。”

宇文明听到老板娘的话,转身对她点了点头,随即离去。

看着宇文明离开之后,白昱抢先一步躺在了呼弥莎的虎皮椅上,双手枕着头看向她,

“你怎么有些不待见宓,她又没有招惹你,你我昏迷的时候也是她在照顾。不管怎么说,也不能把仇恨算在她的头上。

她现在是我媳妇,如果你看不惯,等我报了你的恩情,离开就是。”

呼弥莎看了一眼静静坐在一旁的司徒宓,一丝不易觉察怒火一闪而过,

“我对她没有任何成见,只不过我母亲如今还在西夏皇宫,为国主李奉生下一子,我想你们应该也听说过西夏那个天才王子,他是我同母异父的弟弟。”

你要娶谁我都不会反对,但是我对西夏人恨之入骨!所以我短时间很难接受她,如果你要离开我,就不要去族里了,那里很不安全,等我死后这个公会归你,足可以保你一生无虞。”

看着一脸落寞的呼弥莎,白昱一跃而起,把她放倒在虎皮椅上,一脸鄙夷,

“族里的女人都像你这么有心计吗?”

呼弥莎轻轻的笑了两声,又伸手在他的粗大的手掌心里磨砂了几下,

“不,只有我这个流落在外无毛的,才像个狐狸。”

白昱一把把旁边坐着的司徒宓拉了过来,

“叫姐姐。”

司徒宓只得无奈地轻声喊了一句。

呼弥莎起身把白昱和司徒宓抱在一起,

“算了,这几日我的话语比前几年加起来都多,前段时间我还在考虑我死了以后的事情,现在既然我们三个相遇,想必也是一种福分。

阿妹,前几日我心情不好,你不要太在意。”

司徒宓笑着在她的身上摸了几把,

“没关系。”

“阿妹,你是不是喜欢女人?”

司徒宓突然变了脸,脸色古怪的看着她,

“不喜欢,不过我看到你的身体就想摸两把。”

呼弥莎突然收起笑容,一脸严厉的望着白昱,

“托布勒!虽然我现在看到了渺茫的希望,但是你才是关键,虽然你的体质非常特殊,但是却荒废已久。

我不知道族里王子导师的训练方法,只能教导你像族里正常武士那样的锻炼,好处是你不会死!

你先想着打败我,再去族里寻找试炼的机会。

如果你连我这关都过不了,回到族里与送死无异,虽然我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但是这种生活也让我学会了如何用脑袋生存下来。

接下来你要全听我的!这是我身为王后的权力之一。”

白昱伸出左手放在她的肩上,

“都按照你的意思吧,在这之前我想问你两个问题。”

呼弥莎重拾笑容,心中暗自庆幸,至少眼前这个希望之火没有遗传以前那些王刚愎自用的性格。

随即轻轻跃起坐在身后的柜台上,把胳膊搭在白昱的肩膀上,露着笑齿玩味的瞥着他,

“什么问题?”

白昱也是捉摸不透她的性格,看着她微微皱起眉头。

“你刚刚给那个白衣服的牌子有何用?”

看到白昱的反应,呼弥莎把胳膊放了下来,恢复正常。

“我知道你身上带着一块,我想应该是红罗门的那只狐狸给你的,这牌子可以得到公会里很多的好处,但也具有捆绑关系,算是我的一种手段吧,

你说的那个‘白衣服’是陇中城太守宇文朔的独子,宇文明。

而且也是剑圣王顺的亲传弟子。”

白昱露出一个豁然开朗的表情,对着呼弥莎竖起了拇指,

“我第二个问题就是你提到的这个剑圣王顺,看着这个白衣服,让我想到一个人。”

呼弥莎跳了下来,伸手把白昱的领口整了整,

“林北大侠就是他杀的,我想当时你应该在场。他来过这里,对我有意思,我也借此让他办过很多事,这次宇文明前来,也是我必须还的一个人情。”

“他的剑很快!!!你能打得过他吗?”

呼弥莎看了看自己的手臂,有些消沉,

“如果我没有这身火毒,勉强可以一试,现今放眼整个江湖,能成为他的对手,恐怕并没有几人。

至于原因,如果你能通过族里的试炼,我就会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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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顷盆的大雨让宇文明烦躁不安。

他被林家高手打伤的左臂膀并没有痊愈,一到阴雨天便会从骨中深处传来阵阵的痛痒。

看来,这江湖中的危险远比他想象中要大的多。

翌日,准备妥当的宇文明重新买了一匹白马,离开舒城往燕国首都天州城而去。

王府中教他的先生多次提过祭祖诗会,今次又得任务在身,定要好好见识一番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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