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休整了数日,一身修为已至巅峰。这几日他虽身在北燕,但姜盛武与秦老交手的战报还是源源不断的送了过来,看得他是心急如焚。
好在姜盛武聪明,深知硬拼不是对手,才给了叶天时间。
如今不仅仅是要击破这支血魔大军,更重要的是顺着这条线索挖出深藏在黑暗之中的幕后黑手。
齐王?汉皇?又或是其他人。
叶天隐隐觉得这世间似乎有一只大手在推动着一切前进。
很有可能这是一场布局百年的棋局,而血魔现身,则是棋局终了的信号,到了该收网的时候了。
“怎么,没有头绪吗。”沈清拎着一壶酒,走进了叶天的房间。
“三十年的玉粱春,真正的好酒,天王老子来了也喝不到。”沈清扯开酒封,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瞬间弥漫开来。
“怎么不去陪你那小娘子,有空来给我送酒了。”叶天也打趣道。
“不要乱说,天下未定,大丈夫何以成家。”沈清一脸严肃,有些样子。
“得了吧。”叶天太知道面前这个男人的尿性了,嫌弃至极。
两人推杯换盏,酒过半酣,惬意至极。
“这玉粱春不愧是名酒啊,入口柔一线喉,琼浆玉液呀。”叶天闯荡江湖十数载,尝过的好酒也是不计其数,这玉粱春的滋味排得进前三。
沈清世间巨富,整个大汉乃至齐国的盐铁茶铜基本都是由他居中调度,每一日都有数不清的金银财宝源源不断地流入北燕。
不然短短十年时间怎么建得起这样雄伟的北燕郡城来。
沈清酒过三巡,打着酒嗝问:“有何打算,你觉得崇烈虎会收兵吗。”
“不会,他不能退,退了,大汉就亡了。”
“如今的大汉已到风烛残年之时,外有齐国虎视眈眈,内有各地暗藏兵马,如果崇烈虎撤兵,天地必定群雄并起,再开战端。”
叶天眼光独到,看出了问题的根结。
“要退兵无非两种办法,一者皇权,二者民心。”叶子政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很显然他站在这听了许久了。
“大哥,大哥。”两者虽有醉意,但不敢怠慢,站起来行礼。
叶子政扶起两人,端起桌上的酒杯,自饮自酌道:“皇权者,帝王也,汉皇无道,此法无可取,退兵唯用民心。”
“何者为民心,无非衣暖、食饱、住定、行安,我放才看了看北燕这些
年对崇烈虎的九原郡的账本,发现了症结所在。”
“盐粮、铜铁。”
叶子政一语中的,沈清虽然半醉,但却如醍醐灌顶一般。他手上可是掐着半个大汉的咽喉。
上至三公六卿,下至边疆小吏,谁没得过他北燕的金银财宝,若是北燕被攻,钱粮无处流转,这些当官的只怕会饿死。
“无盐粮,百姓无法活,无铜铁,士兵无法战。只要能截断九原郡的盐粮铜铁,这兵,他不可不退。”
若论打仗,沈清是外行,但谈到这生意场上的事,只怕这天下都无人能出其右。
事不宜迟,沈清召集各大主簿,经过仔细核算,惊讶的发现,九原郡接近七成的铜铁都是从北燕流转过去的。
可以说若是没有北燕的供应,不出三个月,这只大军就会陷入没有铜铁修补兵器战甲的窘境。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虽有算谋在前,但大军压境不可不防,段天涯是治军的好手,借着太白山脉天险抵挡住三月半载完全没有问题。”
“如今的当务之急就是齐国那个随时会爆发的火山,虽说姜盛武以坚壁清野之法暂时能阻挡住血魔,但血魔长寿,不可能永远地困住他们,若是不能一举剿灭,只怕日后必成大乱,危及天下苍生。”
“比起崇烈虎,这血魔才是真正的天下共敌啊,只可惜我北燕大军距离齐国太远,不然哪怕拼尽所有,我也要为天下除了这块恶疾。”沈清酒劲上来,站起身来,壮志凌云道。
“蠢人才会硬拼,擒贼先擒王,血魔亦然,我翻阅古籍研究,五百年前那场血魔大乱,就是先围杀了大魔头胡天,才有逐个击破的机会。”
叶天功力深厚,酒量也极好,比起早已神志不清的沈清,多了几分镇定道:“依大哥之言,是要除掉秦老。”
叶子政点点头道:“灯火镇中的血魔内幕你我皆清楚,能存在二十余年之久,背后谋划之人必定是手眼通天,秦老虽威震天下,但也不过是个棋子罢了,秦老要除,背后之人更要除。”
说罢,叶子政又摇摇头,一脸无奈道:“只是秦老武功盖世,当今天下除了你,只怕没人会是他的对手。”
“不,若是论拼死一战的话,除我之外,还有两人可以与之抗衡。”叶天细细思量一番,伸出手指比划一下。
“力宗力恒和百越柳白眉。”
叶子政不解地问道:“神力道人我能理解,但这柳白眉又从何说起。”
叶天解释道:“他老人家的断水刀法讲究刚猛与阴柔并济,人虽未入道,但刀法已臻至化境,已有道韵,更是一生与百越蛮族交手,最擅长对付的就是像血魔这般无惧生死不讲章法的对手,与秦老有一战之力。”
“只怕他久居西南边陲,无心顾及中原之乱啊。”
“这点不必担心,我曾和他打过交道,虽在边陲苦寒之地,但心却包容天下苍生,绝对不是眼睁睁看着生灵涂炭而无动于衷的人。”叶天端起面前酒杯一饮而尽,笃定地说。
“明日我便启程前往百越,去见见这位刀王。”
“明日?是不是太匆忙了,百越据此上万里之遥,还是多准备几日吧。”叶子政听了叶天的话,有些放心不下。
“大哥,我一个江湖之人,风餐露宿对我来说太过正常了,有什么好准备的,找匹好马,带些钱粮足矣。”比起叶子政的担忧,叶天倒是无所谓。
“只是崇烈虎来袭,大哥要多费费心,居中调度。”
“这是自然,我来到北燕,看到此地生机勃勃,百姓安居乐业,早已经一扫颓势,你这兄弟也是位性情中人,拳拳赤子心啊。”
一番交谈,叶子政又嘱托了几句,就回房歇息了。
剩下叶天一人,走到门外,看着天上皎洁的明月,心头微颤。
算算日子已经临近冬日,北燕风大,阵阵冷风如同刮骨尖刀,冰冷刺骨。
第二日清晨,叶天早早地就吩咐下人开始准备自己出行的东西,自己则是带着钱银来到了北燕的一处服饰店。
“掌柜,最近店里进了什么好袄子吗。”
“有有有,这位客官您请坐,要论这御寒的袄子,这偌大的北燕城里就属我们家最好。”掌柜很热情,能在这北燕城里经营店铺,这识人断物的本事自然是好的出奇,一眼就看出叶天身份不凡。
掌柜的拿出一件洁白如雪的袄子说道:“客官请看,这是雪狐袄,通体都是上好的雪狐皮毛,这雪狐毛发细密,触感轻柔,更重要的是散着淡淡的清香,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啊。”
叶天也是识货之人,没有开口,只是淡淡地看着他。
掌柜被叶天的眼神看得有些心里发毛,讪讪一笑道:“没想到客官眼界如此之高,这样的话,我就拿出本店的镇店之宝来。”
一溜小跑,掌柜的拿着一件紫色的袄子走出来。
不凡!叶天一眼就看出这件袄子来路不简单。
“这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可以说整个大汉只有我这家店有这样的好袄子。”掌柜很自豪地拍拍胸口。
“这袄子皮料乃是西域的汗血宝马的胸口皮,上面的毛草更了不得,乃是万里挑一的紫色绒毛兔的心尖毛,这缝制手法更是考究……”
掌柜的说得眉飞色舞,叶天倒是没在意那么多,他只想着辰平最喜欢的就是紫色,而他出来买袄子就是给辰平买的。
“多少钱。”叶天斜着眼,微微放出的气势让掌柜的心悸不已,他也不敢胡乱要价。
“客官若是诚心想买的话,一百八十两银子。”
“八十两。”叶天闭上眼睛,开始还起价来。
“不可能,绝无可能。”掌柜的都要疯了,他没想到面前这个男人砍价竟然这么狠,气得他跳了起来。
“一百两,不能再多了。”
“一百七十五两,这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
“一百两。”
“一百七十两,真的不能再少了,再少我就要亏本了。”
“一百一十两,再加就不要了,比起镇店之宝,还是银子更划算吧。”
掌柜的一咬牙一跺脚,下定决心说道:“客官,我们各退一步,一百三十两,你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