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四章—山中凶兽(1 / 1)青江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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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百三十两。”叶天睁开眼睛,扔出一块小金牌。

“明日带着牌子来沈府拿钱。”

“您是沈府的人?那这钱我可不能收,这袄子就算是我送给您的了。”掌柜的听到叶天说沈府,连连摇头,不想拿钱。

“怎么,你觉得沈府的人都是些白吃白拿的主吗?”叶天眯着眼睛问。

“当然不是,我本是逃难来的灾民,多亏了沈清大人的赈济,才让我保住一条小命,能开这个店子更是托了沈清大人的福。这份恩情永世难忘,区区一件袄子,又算得了什么东西呢。”

叶天没想到这掌柜的还是个重情重义之人。

“这么说的话,就更要收下了,你在此开店,养家糊口,这钱就当是沈清对你重情重义、安分守己的奖励。”叶天站起身来,拿起袄子,轻声说道。

“多谢多谢。”掌柜的千恩万谢,眼神里满是感恩之色。

叶天深知自己此去路途遥远,没个一年半载怕是回不来了,他不想辰平担忧,也不想在看到辰平离别时的泪水。留下袄子和一封书信,上马离开。

北燕苦寒,道路上已结冰霜,马蹄踏在上面,发出吱吱声。

叶天也不敢疾驰,这官道之上多是来往进货的商旅,若是把马惊着了,撞到别人,冒冒失失地总归不好。

“小哥,雪季快来了,我看你一个人,还是不要到那些深山老林中去啊,有性命之忧啊。”叶天慢悠悠的溜达着,身后一个老人家叫住了他。

“老伯呀,虽说冬季风雪大,路滑难走,但何谈的性命之忧。”叶天不解这老人家为什么要这么说。

“近两月这太白山脉中常有怪物出没,身形高大如熊,但又似猫般迅捷,更可怕的是这怪物会吃人啊。”

这老伯说得情真意切,叶天看他不像骗人,就来了兴趣。

“吃人?这北燕风调雨顺之地,怎么会有吃人的怪物。”

“北燕是好,但也总有那城防军管不到的地方,听说上次就有一位猎户,就在这深山中被那怪物给生吃了,死状极惨啊。”老伯手舞足蹈,甚是害怕。

“一开始还以为是山中猛虎饿狼所为,但是在那猎户的家中发现了金色的血和足足有二尺长的大脚印。”

叶天问道:“这么说来,猎户的死的确是这怪物所为?”

“这还有假不成,虽说我也是听别人所说,但城防军可是贴出过告示,重金悬赏除掉这个怪物。”

这件事叶天可不能不管,这只怪物就算城防军能对付,也不知道要花费多大的代价,而叶天可是追踪循迹的高手,追寻一只畜生,小菜一碟。

“金色的血?”叶天沉思起来,在他的印象里,似乎只有一种东西身上流淌的是金色的血,传说中的大凶朱厌。

朱厌外形似猿猴,满身白毛,只有双脚及背上有一抹鲜红;头生双角,角似金铜,无坚不摧;身材似熊,高大威猛,力大无穷,更重要的是这朱厌的身上流淌的就是金色的血液,被称为赤祖金。

齐国皇宫尚药局中就有一味稀世珍宝,就是这赤祖金。

“按特征来看,的确是朱厌不错,但是这东西传说中不是只以豺狼虎豹为食的吗,为何会对猎户出手?”叶天不解。

按着城防军的告示叶天找到了那户猎户的小屋。

小屋建得低矮,半截都在地下,主要就是为了防风和猛兽。

好在大雪封路,无人敢上山,这周遭的一切保存的还算完整,依稀还能看出当时的场景。

走进小屋,屋内一片狼藉,是殊死搏斗的场景。

满地的鲜血,叶天疑惑,猎户明明只有一个人,地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血液喷溅,难道屋里还有别的东西不成。

是虎血!叶天鼻子灵敏,嗅出了地上还有虎血的味道。

“原来如此。”

叶天推断,应该是山中猛虎盯上了独居的猎户,趁着猎户大意溜进屋内,杀死了猎户,而那只朱厌则是盯上了老虎。

如果是朱厌杀了猎户的话,屋内不可能有这么激烈的打斗痕迹,一般人在力大无穷的朱厌面前,连一巴掌都扛不住。

“有趣,有趣。”朱厌的赤祖血很难保存,与风则散,但叶天顺着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虎血气味,还是寻到了朱厌的下落。

这是一处溶洞。位于山谷之中,其上覆盖着厚厚的藤蔓,极其隐蔽,若不是有心探查,在这茫茫白雪中,相当不起眼。

叶天走到溶洞外,竖起耳朵来,里面果然有微弱的呼吸声。借着洞口微弱的光线,在溶洞里果然趴着一只巨大的猿猴,而它的身边正趴着一只被吃的只剩下骨头的老虎。

叶天推算成真,刚想转身离去,那只朱厌似乎也闻到了叶天的气味,发出一声怒吼,震得叶天双耳发鸣。

“吼~”朱厌速度极快,如沙包大的拳头转眼之间就到了叶天的面门,这一击势大力沉,若是砸中了,只怕要交代在这里。

叶天不敢托大,双脚轻点地面,向后腾出数步。这是华山武当派的后腾身法,只有轻功极好之人才能施展的绝学。

一击不成,朱厌更加恼怒,双手合握,一拳砸下。虽说它速度极快,但对于叶天来说,还是差了一点,又是一记空招。

“有伤?”虽然朱厌攻势凌厉,势头正猛,但叶天还是一眼看出这只朱厌的右腿有伤,估计是与那只老虎搏斗时受的伤。

看出破绽,叶天也不再留手,残河出鞘,冲天的杀气让天不怕地不怕的朱厌都为之一愣。

与一般的猛兽不同,朱厌通灵,对叶天身上的杀气甚是忌惮,也不敢胡乱出手,而是摆开架势,沉下身段,进入守势。

残河剑削铁如泥,但剑锋与朱厌皮肤相碰,却只能斩下几根毛发,伤不到皮肉,可见其一身铜皮铁骨有多坚硬。

虽说叶天未动真格,但这几招一般的先天高手都难以招架。

越打,叶天对这只朱厌就越喜爱,心生招揽之意,这只朱厌若是可以降服,日后大战,必是一大助力。

毕竟身上有伤,朱厌也渐渐招架不住叶天的剑招,身上不断有鲜血流出,正如传言所说,的确是金色的血液。

叶天也不放松,收起残河剑,一拳打在朱厌的脸上。拳头有浑厚内力包裹,有开碑碎石之威,但打在朱厌的脸上则是纹丝不动,如同金铁。

一跃而上,一手紧握头上的角,卯足了气力,一拳接着一拳砸在脑袋上。

朱厌这些年生活在这片山林中,什么豺狼虎豹八大凶,全都是他的盘中餐,可没想到今天竟然被这么个不起眼的小东西骑在脑袋打。

它完全被打懵了,趴在地上,虚弱地喘着粗气。

叶天很过瘾,相当过瘾,这拳拳到肉的战斗,才是男人的浪漫。

他知道朱厌是灵兽,已开灵智,这一番若不能彻底将它打服,只怕日后必定视自己为仇敌,甚至视人类为仇敌,这样就麻烦了。

又是如暴雨梨花一般的猛捶,彻底把朱厌打昏了过去。

看着趴在地上的庞然大物一动不动,叶天才站起身来,拳头虽有内力包裹,但此时也是皮开肉绽,鲜血直流,疼痛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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