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节 芳邻芬芳(1 / 1)山水别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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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两种女人最可怕,一种是前女友,另一种是前妻——然而这两种女人都是男人造就的。这句话不是我自己原创的,但是,我的脑袋里面,不知道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被塞进来了这样的一句话,且根深蒂固地驻扎下来了。

楚红姐姐,是某个男人的前妻,而且,她还带着与这个男人生下的两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还不确定,但就安全座椅上摆放着的粉红色kitty猫毛绒玩具来看,其中至少应该有一个女孩——一起生活。

我面临着苦恼,仿佛我的眼前横亘着一条宽阔的河流。不明成分的“河水”在其中咆哮、张扬、大笑而过,仿佛无数张脸孔隔岸观火般看笑话似的看着我,更仿佛已经看穿我、知道我迟早会一步踏空落入河中。

这是芸芸众生的河,我想,我终究也要接受自己不过是芸芸众生中并不独特的一个这现实,我逃不掉,再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完美的、可以被我视为偶像的人是不存在的。难道不是吗?我曾那样以我的哥哥为骄傲——他走下神坛了;我曾那样珍视我的光,为其马首是瞻——她坠落了。现如今,我多么想从这位楚红姐姐身上看到清白干净地活下去的可能性——但那失败的婚姻,那作为证据无法被抹掉的两个孩子……我还能指望什么呢?

从生到死,我想,不过就是这样的过程,你也许曾经觉得自己不平凡,曾经想做出一番唯独自己才能成就的事业出来。但是,你终究是要被现实击败的,你终究是只能接受自己的平凡的。哪有什么清新脱俗的存在?清新脱俗的只是一面,但生活永远有无数个面需要你去应对。有些人有过追求不同的过程,有些人甚至没有,我只不过是前者。但不管怎样,最后,我们所有人都会以平凡的姿态接受自己重新回到出生之前的状态里去。

这也许就是命,每个人的命都如此,所谓卓越,无非是短暂的一面,生活的全貌已被命限制死了——是平凡。

我在认命与不愿意承认自己认命了之间徘徊。我意识到我不该,把所有的希望完全地押在楚红姐姐一个人的身上——这是自我第一次见到她之后就不由自主这么做了的。同时,我也想到,我不该仅仅因为失败的婚姻和孩子的存在就完全地把她否认掉。我回想起了她在其他方面留给我的深刻的印象,回想起了她的谈吐和言行举止。尤其是,她在那副让我心动的画前的体贴。这样一个在这许多方面都让我心向神往的人,是不应该被这么容易地一票否决的。

我的思想,在两种可能的做法之间反复地争执,较之以往的任何时刻都更激烈,但我得不出一个令自己也完全信服的结论来。

我需要做点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不然我会把自己逼疯的——这些激烈的思考总是以对光的思念作为结尾。在过去了一年多以后,在我以为已经放下了光可以开始新生活之后,我却又那么地想念起我的光来!我多想念纯洁无瑕——即便只是存在于我的记忆中的,因为我自动地把后面的不愉快抹掉了——的她,与我的光相比,楚红姐姐毋庸置疑是有瑕疵的。

恰好那时,老师来问我,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是否可以恢复演出活动了。我于是,抓紧了这个机会,重新投身到忙忙碌碌的排练与表演之中去了。

事情总是这样的,你越闲,就越没有事情做。越忙呢?排队等着你去做的事情也就越多。我收到的演出邀请在很短的时间里恢复到了接近于以往最高峰的水平,而强打着精神投入其中自然再不会给我任何空闲时间考虑楚红姐姐的事情。是的,也许深夜终于得以在床上躺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起她,会忍不住拿她去和我的光比较,可是,疲劳很快就会抓住我,拖着我的胳臂、我的腿脚把我拽进深深的睡眠之中。

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阶段,对于不明就里的人来说,大约看到的是,我已经完全从失去光的苦痛中走出来了——无论是谁,内心的挣扎都只在自己的心中,旁人所能看见的唯有平静的、一如往常的皮囊而已。

那段时间,哥哥来看过我一次,是出差经过我所在的城市,特意抽了半天时间出来见我。哥哥已经成了最寻常的那种哥哥,表达关心的方式无非带妹妹去吃饭、给妹妹零花钱,经由哥哥之口知道了一些亲戚朋友的事情,也隐约拼凑出了一些他自己的小家庭的事情——就像很多年前听哥哥讲故事一样,虽然生动有趣,但大抵是离自己很遥远、与自己几乎没关系的事情。听这些故事的时候,仿佛从哥哥身上看到了妈妈的身影,这是第一次,但也理所当然——他是她的儿子嘛。要在以前,我也许还要幻灭一次,但这时已无所谓了。大言不惭地说来,彼时才二十出头的我,已经自认为是历经沧桑的“老人”了。

楚红姐姐的事情,我自然没有透露给哥哥。说没有透露也是不严谨的,我略微讲述了受到楼里一位退休老教授的邀请去他家吃饭的事情,提到了他掌厨的女儿。至于去楚红姐姐的画廊参观的事情,则只字未提。我知道哥哥需要一些关于我的“新消息”报告给爸爸妈妈,我有义务供给他。这故事为我含糊不清地贴上了“受欢迎”的标签,况且“老教授”三个字也相当有分量。总之,哥哥的反应如我所预料的,十分欣喜。甚至少不得自夸几句他当时找到我现在所住的房子时是怎么一眼就看上了它,夸赞它具有对我很好的气场——不是我爱听的话,但我已能够笑着听下去了。

另一方面,他更关注的,是我是否在礼仪方面表现得完美无瑕——对于我们家并不是书香门第这一点,我妈妈是很介怀的,而这一点如今在我哥哥身上也清晰可见了。我隐约知道一些哥哥在新婚生活中由于这出身问题而少不得被岳父母挑剔的细节,当然都是我妈妈在碎碎念中报告给我的。与这有关的一切,当然不可能让我变得更喜欢哥哥。

如果说到那次的探亲中哥哥告诉我的最重要的事情,我想只有一件,即我的嫂子怀孕了。对此,哥哥既有欣喜也有担忧——欣喜是他的嘴上说的,担忧是我从他的神情中解读出来的从小就当哥哥的跟屁虫,在这方面我自然功力深厚。我有我自己的烦恼,况且一如所有处在烦恼中的人一样觉得自己的烦恼是天底下最无解的那个,我无暇理会哥哥的担忧所为何事,由着他装模作样仿佛有多期待一般滔滔不绝,讲述他们为布置婴儿房做出的努力,讲述他们如何在胎教方面用心良苦。

现在回想起来,就是这个孩子,这个他会叫我“姑姑”、而我却对他即将出生的消息表现冷淡的孩子,在很多年之后成了整个家族里面最亲近我的一个。

想一想啊,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要知道,我哥哥新家所在的城市就是我嫂子的老家所在的城市,那里有这孩子母系方面盘根错节的许多亲戚,有舅舅、有姨妈,自然也有舅妈、有姨夫,还有许多堂的、表的亲戚,简直多到头皮发麻。我从小就知道,因为主要是由妈妈在维系着与亲戚之间的关系,所以世界上大多数孩子都是同妈妈的亲戚关系更密切些。看我的姑姑们就知道,而我们家之所以是个意外,完全是因为我妈妈的背井离乡、单身赴任,要知道这种情况在我嫂子身上可是完全不存在的。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哥哥像是“入赘”进了我嫂子家,失去了包括话语权在内的许多权利。

虽然我是那孩子唯一的至亲的姑妈,但作为姑妈的我并不尽职尽责,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几乎不怎么把那孩子放在眼里。哥哥已经离我远去,早就失去了他的光芒,而成为了人海茫茫中一个平凡的中年男人。对于这孩子,我甚至是天然地带着失望与疏远的。甚至有时候,带着这样的错误的想法冤枉他,仿佛是——因为他在冥冥之中想要出生这件事情,我哥哥才被从云上拉入灰尘里面的。这种奇怪的想法,我亦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没有对另外的任何一个人说起过。现在,这是我第一次将这种想法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明白无误的表达出来。大约所有的孩子,归根结底就是这样的存在吧,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由基因驾驶的“机器人”,而基因,几乎只关心繁殖着一件事情——孩子,就是它们一代又一代的终极目标。

可是后来,就这个我甚至不怎么喜欢的孩子,是什么使他靠近我、亲近我呢?血缘关系果真有这样神奇的作用吗?如果是血缘的关系,是否本质上亦是有着相似性的基因的彼此的好感呢?这太复杂了,我一直不明白,只能认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情,但是世界上所有“后来的事情”都有根,我没有大智慧,不能将关于我的一切条分缕析到清楚明白,但回顾过往,又每每发现“原来如此”和“就该这样”之处。以故作的超脱写作我眼前的文字大约不乏令人生厌的语气,但这是我的人生,想怎么阐述它终归是我的自由。

写了很多不相干的事情,并非那时二十岁的我想了那么多事。那时的我每天所想的,不可能是我眼下正在写的这些,况且,也还不知情。以六十余岁的我来写这些则正合适,看的多了,不会大惊小怪。

在那段时间里,除了顺道来看我的哥哥,我还交到了新朋友。

她的名字叫芬芳[1],就是住在我家隔壁501室的那个女孩,也就是楚教授第一次同我讲许多话时提到的那个女孩。我们的第一次接触,即是源自以端庄淑女自居的我总是刻意避免的“大惊小怪”。

首先该介绍一下我们这座房子的神奇结构了。从单元楼上去,每层有两个房门,房门面对面地站着,遥遥相望。站在上行楼梯一侧的是“X01”而站在下行楼梯一侧的是“X02”,我的小屋位于5楼,算是顶楼,再往上还有楼梯经由一扇木头的小门到达楼顶——我可以踩在我日日生活的空间的顶上。

以501与502为例,虽然门认认真真地开得那么远,但其实距离远比想象的近得多。共用很大的一面墙不说,最重要的是,两个浴室的窗户是相对而开的,虽然各有铁栅栏,但距离绝不超过一米——这是设计时为了铺陈水管的方便而投机取巧的可恶之处,带来了许多的不便与内心的不快。

与芬芳的第一次见面恰在这种令人不快的环境之中,起因也是令人不快的“大惊小怪”。

除却楚教授说过的那些,我对这位芳邻几乎没什么印象,只极少地在楼梯上遇到她。她穿着极不显眼,长相也普通到扔进人海就不容易捞出来。一看即知她的年龄比我大,大多少不能确定,想必不到十岁。除此之外,再没别的印象,估计她的生活很规律,而且多半是早睡早起,因为我从未在晚归时遇到对面的卫生间还亮着灯的情况,被迫早早起床参加排练的时候倒是总见那温暖的黄光亮着。

那天我结束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演出,以精疲力竭的状态回到了家,打算好好睡一觉使自己恢复体力与精力,那是夏天,天黑的晚。在卫生间洗漱时,我听到了仿佛就在身边不远处的尖叫——正是芬芳所为,她的样子可谓大惊失色,穿着睡衣、头发披散着,右手里攥着一个充气梳子,两只手握拳堵在自己嘴边,而尖叫声仍然从她口中源源不断闯出来。

顺着她的视线,我看到倒挂在她那边窗框上的一只蝙蝠,黑漆漆的,是那种女孩子看见了就会尖叫的样子。

我的初衷大约是想让她闭嘴,但回过神来已经来到了501的门外,我敲门,她放我进去,我拿起扫帚去她的卫生间对付那无辜的蝙蝠,她抓着我的胳膊躲在我的身后。我嫌她掣肘,她十分乖巧地抽身躲回了墙后——蝙蝠一拍翅膀飞走时我才明白,她是想陪着我来着。

麻烦顺利解决,我放下扫帚准备回去,她不住地道谢,脸上却还是惊魂甫定、欲哭无泪的表情。我叫她早点休息,其实是我自己想休息了。路过她的阳台,在昏暗的光线下很不真切地扫了一眼,终于知道我屋里那些时不时变换的香味是从哪里来的了——那是一片小小的花园——距离我仅一墙之隔而已。

回到家,发现刚刚赶走的蝙蝠钻进了我的客厅,正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甚至傻兮兮地撞到了墙上“咚咚”响。回想起小时候听哥哥讲过蝙蝠超声波的工作原理,想必这家伙现在既无比难受又无比郁闷——如果有思想的话,可能会埋汰自己“我这声呐难道是地摊货吗?!”

我叹了口气,关上卫生间的窗户,费了半天功夫把迷路的蝙蝠从阳台赶出去了。要是它又跑去邻居的阳台上了,可不能怪我咯。谁让她种那么多花呢?小动物终归还是更喜欢有植物的地方嘛。

以此“大惊小怪”为起点,芬芳与我热络起来。她先是送了一盆花给我,叫天竺葵还是什么的,花倒是好看,就是花瓣掉得到处都是。往后,以“教我养花”和“借书还书”——其实我真没有多少书,反倒是她有一整书架的书,还在不停地往回搬。所谓的“借书还书”几乎总是她热情地把最近读到的好书塞进了我的手里。想起来倒是要感谢她,我已中断多年的阅读的习惯,就这样被找回来了——为理由,芬芳频频出现在我家,我想,十有九,我也成了她在这个城市里的慰藉吧。世界这么大,谁不需要点慰藉呢?

虽然“大惊小怪”本身是我嫌弃的,但是熟悉了之后,我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个小姐姐的。正如楚教授猜测的,她在附近的小学当老师。关于她自己的经历,她说的不多,不过我很快拼凑出了她曾经工作,恋爱后和前男友[2]一起考研离开这些事情。她虽然在提起前男友时仍有些许不自在的神情,但绝不肯否定前男友曾在她的开启新生活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这一点。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这是她的一句口头禅,明白无误地告诉我这是她的前男友教会她的。

“想做什么就做,不会做就去学”——这也是那位我从来未曾谋面过的男士爱说的。

至于芬芳本人,我倒觉得她是个睿智的诗人。

比如,她说:“在这钢筋混凝土的城市里,蜜蜂得飞了多久才到我的小阳台上来哟!花呀,你们拿出最好的蜜来招待它们吧!猫呀,你快收起你的利爪!”

比如,她说:“向日葵喜欢太阳,风雨兰喜欢风雨,植物还挺有主见的嘛。”

比如,她又说:“我在北阳台养花种菜,长出来的植物无非高点、瘦点、节间距大一点——并没有哪一位因为光照不足就不开花不结果子了。就好像,穷人家的孩子长大了也是会结婚生孩子的一样。”

有一次,我见她眉头紧锁,以为她遇到了棘手的难题,结果她说:“为什么从来都说‘养花种菜’或者“种花”,却没有谁说‘养菜’呢?花的级别接近孩子和小猫小狗,可以‘养’,那么菜呢?菜就不配被‘养’吗?”

好吧,我承认即使到了现在想起她的这些“名言”,我还是忍俊不禁。

说起芬芳,必然得说说她的猫,身躯庞大的长毛奶牛猫,名字叫银耳,平时的爱好只有吃饭睡觉,才仅仅是第三次来我家,芬芳就把它也抱过来了。猫也毫不客气,径自跳上了我的床呼呼大睡。

如此这般,叫芬芳的女孩自称着“姐姐”闯进了我的生活,和她的大胖猫一起。我本就为数不多的闲暇被他们占据得满满当当的,就好像我的内心也变得充实了似的。我没什么时间思念光了,也没什么时间为楚红姐姐的事情烦恼了。

芬芳小姐姐,在往后的岁月里还和我保持着联系,不多不少。前面提到过一位劝我养猫的友人,明眼的读者——如果真有读者的话——一定马上猜到就是这位爱猫的芬芳小姐姐了。当然,时间不停,我们都不再年轻了,“小姐姐”里的那个“小”字不知不觉就不见了。

现在回忆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有一种这样的想法。譬如我们的内心是一片草地,每产生一个烦恼,就种下了一棵树苗。树苗自然会一天天长大,而开花结果之后,也有可能缓慢地孕育出许许多多新的小树苗出来——放着不管,迟早草原要变成森林。然而,森林不好吗?为什么就非得是草原呢?森林的生物结构更复杂,生物多样性更丰富,因而稳定性也越强,对吧?森林有什么不好的呢?

现在,我知道答案了。比之草原,森林唯一的不好之处就在于你无法一眼看穿它,你无法透过森林看见站在另一侧的那个人。

我曾经,有段时间,在我和楚红姐姐之间种起了森林。如果放任不管的话,一定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

但是,因为楚教授,这后面的故事,到底还是发生了。

[1]是同作者另一本小说《从前的我为何死去的主人公。这里的故事发生在《从前的我为何死去之后。

[2]这位前男友,名字叫作“陈木”,是同作者的另一本小说《寻找车美人里的主人公,在《从前的我为何死去中结尾处亦有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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