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21(1 / 1)臧春秋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苗老三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虽然是劫道的,但他不劫贫弱,也从未杀伤。每次劫的都是高车大马的有钱人,也不要多,十两八两,够寨子里的老老小小吃一两个月馒头稀饭就行。

当然,劫道也只是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才干,大多数时候,他还是和大家一起老老实实垦田。

就这么一个庄稼汉兼职的劫匪,前段时间劫了知府大人的道,可在湖州劫匪圈里狠狠出了一次名,更让他出名的是,那官老爷竟然事后一声不吭。

按常理来说,知府老爷这么大的官糟了劫匪毒手,怎么也得来个大扫荡——即使揪不出劫匪,从声势上找补回面子也是有必要的呀。

“扫个屁!区区两个人,就把你们这些怂包吓得屁滚尿流了,老爷养你们干什么吃的!都给我滚!!!”知府老爷回了湖州府衙,把那些护卫一个个打发到采石场看守劳役去了。

本来劫了知府大人,苗老三还是挺害怕的,打算至少半年内不能再干那缺德事了。

然而事不如人愿。

老差役翻山越岭送来公文,作为寨里主事的苗老三气得当面撕了公文,破口大骂那些贪官。

南越今年天气特别热,官府沿着官道搭了几个棚,竟然就要按人头收“清凉税”!

老差役也是个好人,没给苗老三压官威,反而劝导他:“算了,去山里挖参,那些大人就喜欢这些。”

民不与官斗,尤其是老实巴交的小老百姓不能和遭天谴的贪官斗——斗来斗去,老百姓只有死了一条。

这就是世道。

苗老三哭丧着脸:“谁还敢进山啊!这山里有妖怪啊,进去就出不来了!”

“那怎么办?”

苗老三犹豫了好久,狠下心,对老差役说:“牙叔,你等几天,我想办法凑税金。”

苗老三从灶下摸了火钳,用黑黢黢的布条缠牢了,绑在腰上,出了门。

到了寨子口,看见一个打赤膊的精瘦少年躺在大石头上晒太阳,便走过去。

“狗蛋,跟苗叔趴窝去。”

“趴窝”是苗老三对劫道的代称,就像掏鸟蛋一样,得等老鸟飞走了,才好下手,不过劫道是要等合适的对象来。

狗蛋懒洋洋翻了个身:“不是才干了一票嘛,马上就要秋收了,不缺粮食了啊。”

“要是不想趴窝,就跟我进山挖参。”

狗蛋抬手遮在眼睛上,睁眼看苗老三:“三叔,咋啦?”

苗老三叹气:“官府要收税,咱们没钱。山里不能进,庄稼还在地里,只能去趴窝。”

狗蛋翻身起来,站在石头上,叉着腰望着寨门前的大山,阴沉沉来了句:“这李夏的天下迟早要完!”

苗老三当即把少年拽下来,气道:“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进山还是劫道?”

“三叔你傻啊!进山喂妖怪吗?我可更喜欢下山宰肥羊!”

苗老三带狗蛋年顺着官道走,渴了饿了就在路边林子里找野果子挖草根吃。如此坚持走了两天,已经超出他们以前的作业范围,苗老三才敢下脚趴窝。

这天特别热,傍晚时候漫天火烧云,景色美得很,可是苗老三和狗蛋都饿得发昏,没心情欣赏景色。

狗蛋蔫蔫地嚼着草根:“三叔,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走太远了,都没什么人。”

“老是在那一块趴窝,我怕官府找上来。”

“找上来咱们就跑呗!”

“你是能跑,寨子里的人能跑吗?”

“官府又不抓他们!”

“说了你也不懂,安生点。明天咱们再往前走。”

狗蛋翻身躺在草窝里,摸着咕咕叫的肚子,望着天上烂漫云霞,小声哼哼。

苗老三也饿,眼瞅着天色渐暗,今天又没收获,有些心焦。

官道寂静,细细的风声里夹着鸟叫蝉鸣,山林苍翠,天际霞收。

“轰隆……轰隆……”

趴在地上眼皮直打架的苗老三忽然被惊醒了,借着一点天光,看见左边官道上来了一支队伍,像是骑着快马,很快逼近。

狗蛋当即跳出去,嘴里喊道:“三叔,别睡啦,干活!”然后冲向那快速奔来的一队人。

没看清对方的情况,苗老三原则上是不会动手的,而且行进速度这么快,怎么看都不好惹。他立刻蹦起来,恨不得能飞出去把狗蛋扑到在地。

“你给我站住!”苗老三追着喊。

为时晚矣。

狗蛋已经借着地势直冲向那队伍中,顿时响起一阵斥停声,还有好像兽吼的声音。

“什么人!”有人喝道。

“你爷爷!”狗蛋话音刚落,地上就燃起火焰,将被他阻停的队伍圈了起来。他在火圈外叉着腰:“此山是我开,此路——咦!”

火圈里的人并没有他预想的那般惊慌,反而很镇定地收整了队伍,这让狗蛋一打看就看清他们的队伍,一时惊住了。

苗老三终于赶上来了,气还没喘匀,看到火圈里的情况,差点给吓尿了——这队人不是骑马,他们骑着怪兽啊!

怪兽一个个形似大狗,比人还高,脖子到头上都是长毛,此刻长毛下的眼睛在火光映衬下泛着凶光,盯着意图不诡的二人。

兽背上的人都是一身玄色修服,脸上戴着一样的白色无脸面具,只留眼洞看人。

有人驱着怪兽上前,苗老三心里暗叫“糟了”,只听那人道:“二位为何拦我们去路?”

狗蛋眼珠子转了转,回头看苗老三。苗老三赶紧上前,赔笑:“各位大爷,莫见怪,我们是看天黑了,点火给这来往的人照路呢。”

“火是你点的?”

“哎,路上撒点油,一点就着。不拦着各位赶路了。”苗老三拉着少年后退,还要警惕那些人。

这将黑不黑的时候,一队人骑着不知道什么怪物赶路,怎么联想都不是正常人——要么是那些传说中的玄门修士,要么就是妖魔鬼怪。看这伙人在一圈火光里,还压不住的阴测测的气息,苗老三直觉他们更像后者。

至于这火,当然不是洒油点起的,他们哪那么阔绰!

狗蛋从小就有异能,能空手搓火,长大了,更是想让哪里起火就让哪里起火,水都能烧起来。不过这异能苗老三不敢让别人发现,怕这孩子被人当妖怪逮起来,也只在劫道的时候用来吓唬人。

火圈里的人听说只是油火,便有人试图驱兽闯出去,但是那长毛兽不肯靠近火焰,怎么抽打都不动。有人喊道:“喂,你们把火给熄了。”

这火,狗蛋能放就能收,他刚要动手,苗老三一把拽住他,对着那些人道:“各位,实在对不住,我去找水来给您扑火,稍等。”

苗老三拉着狗蛋往林子里跑,狗蛋还没明白:“三叔,干嘛不给他们灭火?”

“想要命就赶紧走,把他们放出来咱们可能就没命了!”

“为什么?”

“你还记得以前挖参,被你烧死的妖怪吗?”

“呃?当时我太小了,不记得了。”

“那些妖怪都怕火,火一起,它们想灭都灭不了。”

“你是说……这些人也怕我的火,他们是妖怪。”

“八成是。”

“那怎么办?”

“跑啊!”

于是狗蛋跟着苗老三狂奔,让被困在火圈里的人十分气愤。

这火对他们有镇压效果,金吼不敢碰,他们的灵力也不能施展,难不成就这么被困在这里。

“下来,用土看看能不能盖灭。”为首的那人说道。

一伙人都跃下金吼的背,抽出各自法器挖松地上的土,一坨坨往火头上盖,还真有点用。

有一头金吼背上还驮着一个人,看身量是个没长成的少年,披头散发,衣衫凌乱,身上还缠着一圈圈忽闪忽闪的幽蓝锁链,不仅让他动不了,连嘴巴也张不开。

少年盯着那渐小的火焰,心里快速念着法咒。忽而那一圈火焰爆燃,有人不注意,被燎着了,扑在地上惨嚎打滚,金吼也受惊,都往圈中心挤。

火焰爆燃之后便熄灭了,周围一片昏暗,惨叫兽吼声中,有一个纯净的声音响起:“……”

苗老三分明看到天上有星,但那一道闪电还是愰得他怀疑自己看错了。

“不会要下雨吧?”

他想叫狗蛋把火头起大点,找东西挡雨,便感觉头上一阵窸窣声,然后狗蛋一身惨叫:“妈呀!三叔,你要压死我!”

“什么?”

苗老三的声音在旁边呢,那压在他身上的是谁?

伸手摸到细滑的布料,身子温软,没了那冲劲儿,倒的确不重。

狗蛋打了个响指,他身周就凭空出现三簇小火苗,照亮了周围。

苗老三看见狗蛋被个东西压着,“哎呦”了一声:“这啥玩意儿?”

“可能是个人……”

“哪来的?”

“天上掉下来的吧!”

苗老三小心把人给掀开,在火光下看清的对方的脸,竟十分俊俏,感情天上掉下个美人。惊艳之后,他伸手探了探美人鼻息——还活着,便想怎么把人弄醒。

苗老三扭头看狗蛋,却发现这小子一脸惊悚,缩在旁边:“三叔,这是荒野,天上掉下来的该不会是妖怪吧?”

“清凉税”的税金苗老三在限期内交给老差役——一件丝光水滑的袍子,让老差役拿到城里换钱,如果有多余,就请预留以后的各种杂税。

袍子哪里来的?

因为不知道这天上掉下来的美人有什么毛病,苗老三只能和狗蛋带着美人回寨子。趴窝无收,老差役出了主意,拿他们捡回来的少年的外袍去典当。

反正他们对这个少年也算有救命之恩,一件衣服就当报恩了。

狗蛋看着躺在自己小板床上,身上只剩里衣的俊俏少年,心疼的不行——那本来雪白的衣料上晕出一团团鲜红的颜色,拔开衣服,就能看见那嫩白的肌肤上有许多小伤口,现在正一点点往外渗血呢!

苗老三请寨子里的人屋前屋后采了不少止血草,正在捣草药。狗蛋捏着棉布团,沾水给昏迷的少年清理伤口。

原先也没发现这人身上有伤,袍子脱下被带走了,才发现他浑身伤口崩裂,可是把围观的寨民吓得不轻。

好在止血草对少年的伤口有用,敷草药两天后,少年哼哼唧唧转醒,一睁眼,就看到四周围了一圈脑袋,心气一滞,差点又昏过去。

“醒了醒了!”有人欢喜叫喊。

……

人是醒了,但苗老三又头疼了——这少年打醒来到能漫山遍野撒欢,除了叫喊,就没说过一个字,是个哑巴,真真可惜了那副俊俏模样,而且这多一个人就得多费一份口粮。

狗蛋本来就野,这个捡来的少年能下地走后,他就开始带着人满山掏鸟挖蕨,今天逮这个鸟,明天打那个雀。苗老三见他把附近林子的鸟祸害光了,气得骂他:“你这么有本事,怎么不进山给老子挖参!”

“那你可别拦我!”狗蛋扭身往寨门口去,顺口招呼,“小白,来,咱们进山!”

少年长得白皙,尤其和狗蛋对比,简直就是雪人,苗老三问不出他名字,就给取了“小白”,比狗蛋名字听着文雅多了。

果然好看的人就是被偏爱。

小白穿着狗蛋的衣服,其实也是别人给的旧衣服,苗老三胡乱下针线收小了点,拆了针脚还能变大,只要不烂,过几年还能穿。

窗外秋雨潇潇,翠竹沙沙,屋内已升起暖炉。

俊秀苍白的青年抱膝坐在窗前榻上,神色茫然,望向外面的目光不知落在何处,也未发觉身边人来来去去,最后只留下一个华服男子和一老一少。

老少皆是一身素袍,挽着道髻。老者手持拂尘,即使站着也是半眯着眼、昏昏欲睡的样子;小童抱着匣子,一双乌亮的眼睛瞪大了,视线在华服男子和榻上青年之间晃悠。

华服男子正是大夏皇帝萧衍,而那榻上男子不知是何身份,与皇帝的关系耐人寻味。

萧衍坐到榻边,牵起那人的手,翻转过来,再撩开衣袖,便露出一截手臂——苍白肌肤衬着交错的绿色血管,过分诡异。

那人微微挣动一下,又复呆愣状态。

萧衍眉心成“川”,神色郁痛。

“可以了。”

老者眯着眼,敲了一下童子脑门,后者恍然,打开匣子,翻出一卷布递过去。他将卷布摊开,里面插着一排灿亮的银针,粗细长短各异,共二十七根。他取出一根,走近木榻,琢磨了片刻,便果断下手。

银针刺入男子手腕的主血管,像被侵蚀般迅速变黑。

男子有痛觉,想挣扎脱离却被萧衍抱住,闷在他怀里,声音微弱不知说些什么。

老者见状收针,扎针处立即泌出血珠,缀在光洁的腕上,停留片刻却又吸缩回去,只留一个细小的针眼。

老者“咦”了一声,再看银针,业已恢复灿亮。

银针探毒,方才见血即黑可知这人不仅毒入骨血,而且是狠厉的剧毒。但银针拔出即恢复,那血还自己收回去了,就不是中毒这么简单了。

一旁童子满心疑惑,忍不住开口问:“师公,怎么了?”

老者不再是一副困倦样,一手摩挲脑袋,一手捏着银针,很是苦恼。

“陛下,公子的确是中毒了。”

萧衍闻言,凉凉撇了这老少一眼,听老者继续道:“不过,还有些别的东西——可能是蛊。”

“蛊毒,普通银针是探不出的。不过老夫这一套针那可是……”

“别废话!可有解?”

在皇帝面前称“老夫”,这老家伙可真大胆。

老者啧道:“陛下,有解。但在此之前,我得问清楚一些事。”

萧衍不语,老者看看他脸色,没有拒绝的意思。

“陛下,公子是何身份?”

“这与解毒有何干系?”

“得清楚这人来历,自小生活环境——这般复杂的情况,不是一朝一日促成的,可能自小就有病骨。”

“他这是病了?”

“不全是。还望陛下如实告知。”

那人缩在萧衍怀里,醒着却没有反应,像没有生气的人偶,与萧衍记忆中的人天差地别。

“越人。”萧衍将人抱起,送入内室。

越?难怪!

老者心中惊疑不定——大夏此刻三十万大军踏过丹河河道,压向南越诸国,从丹河到帝都,相隔数千里,血腥硝烟味却挥散不去。而皇帝却在自己寝宫里养着个南越人,还是个男人。

皇帝有个男宠不算什么,但一边对人百般呵护、万分垂怜,一边毁人家国,实在是有点儿变态。

这公子如今行尸走肉的模样,恐怕皇帝本人也有“功劳”。

纵使老者见多识广,心理强大,此刻也被这暧昧诡异的氛围搞得很不自在。

萧衍从内室出来,再坐回榻上,恢复帝王威严,审视老少,吓得童子缩在老者身后,不敢似先前那般打量他。

老者恢复困倦样,摇摇晃晃道:“陛下,南越诸国盛豢蛊虫,有些人甚至打小便以自身养蛊,即可防身也可攻击。公子针破回血,恐怕是因为他身体里有蛊虫。”

“朕知道,他养蛊……”

“陛下,养蛊人还活着的时候,自养蛊不会侵害主人,但公子却遭蛊虫反噬,只因生气不足。”

生气不足即半死不活。

“南越蛊毒渗人,但最有威力的却是巫诡之术。巫为祈福,诡多阴邪,以祭献为主。祭献之法,有伏灵、生魂、血食等等。祭献生魂者便是公子这般浑浑噩噩,不消哪日便……”

萧衍盯着老者,听他嘚啵一番,神色愈发阴沉。

“巫诡?祭献?”萧衍冷哼,“胡说八道!他自己便是南越巫圣,还有谁能拿他做祭!”

老者叹息:“陛下,祭献也可是自身。”

……

层叠帷帐内,男人翻坐而起,呢喃着下床,赤足走向封闭的殿门。一路碰倒灯架,倒下的火烛点燃了灯罩、帷帐,火势迅速盛起。

“我有罪……求巫神宽恕,庇佑南越……”

不知何故,秋雨夜半时,皇帝的寝殿内四处火起,殿外仍旧平静如常。

守夜的宫人瞌睡中惊醒,迷糊眼看见内殿一片光亮,一个人影映在门上,再揉眼去看,什么都没有了。

陛下不准旁人进入内殿,小宫人又困意重重,很快就忘了这番异象,只当自己做了个梦。

纳言朵抹掉眼泪,吸了吸鼻子,转身翻进豪华马车,再不看一眼那些南越各族士兵。

南越使团还没搞清局面,夏国的礼官便开口:“各位,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再往前就是潼关,越过灵山三百里,各位勇士再不能进了。请回吧!”

纳言朵到大夏是当人质,除了献礼和使女,不能带一兵一甲。这就如同把乌龟的甲壳破除,让它柔嫩的躯体去迎接车轮碾压。

“欺人太甚!”纳言朵的护卫们激愤不已,但国主早有命令,他们只得遵从。眼看着车队在官道上行远,留下的大夏士兵防备地围住他们,这些被丢弃在异国的护卫被迫返程。

可方调过马头,护卫首领便发觉异常——那个临时使臣涂瀛大人不见了!

首领怀疑地回望,只见远处尘烟滚滚,载着纳言朵的车马队伍已完全看不见。

但愿巫神庇佑,公主能平安回家。

俊秀少年躺在宽敞的马车里,笑得猖狂。身上银光璀璨的美人纳言朵特别鬼祟地扒着车窗,拉开一条缝,确认外面没有异常反应,回过身就狠狠掐了少年一把。

“哎呦,木姐姐,我好心来陪你,怎么掐我。”少年笑嘻嘻地贴上来,指尖在纳言朵眼前一转,一朵无色花形显出,眨眼间又化作光尘,消失无踪。

纳言朵每每见到这等幻术,都惊奇不已,不过现在她只想揍这个家伙一顿。

“你作什么死!被发现了怎么办!想死就死回你那个破山上去!”

“不要老是‘死’啊‘死’的,我可没那么容易死。”涂瀛坐直了,正色道:“不是我要跟着你,是国主不放心,求我保护你。”

“你连我都打不过,说什么保护我。”纳言朵虽然嘴上不屑,心里还是很安慰的。

“那是让着你,真要打起来,我动动脚趾头就把你解决啦!”

涂瀛翘起脚,被纳言朵一把摁住,坐在屁股下。

马车外,礼官驱马在车驾前头,细心如他忽然发觉马车内一点动静都没有了,便转到车驾侧面,隔着窗询问:“公主殿下,可有不适?”

一个小姑娘,被送到迢迢千里外,心里不会太舒服。

车内沉默了半晌,礼官刚要开口问第二遍,便听纳言朵用不大熟练的中原官话回答:“那个,我饿了……”

纳言朵不喜欢下雨,更不喜欢大夏都城的雨。

夏京一场雨后,连空气都是臭烘烘的,远不如灵山雨后,天地一新般的清澈干净。

外面雨潇潇,她闷在屋子里鼓捣煮花除臭,还把涂瀛拉过来给她点火。

“公主,你要是嫌气味不好,让人准备熏香好了,瞎折腾什么呢?”

话是这么说,但仍要遵从指示。

涂瀛手指一搓,屋内各角落七八个小铜盆里的炭火齐齐点着了,烘着火盆上悬空小壶子里的干花泡水。

这样能弄出什么香气?还不如多塞几个香包呢!

公主真是缺乏生活经验。

纳言朵才不管他说什么,拿着根调香的细长勺子在各个壶里搅动一番,还凑过去闻嗅,神色好像真有沁人心脾的芬芳般满足。

“夏人的东西不干净,都是臭的!”纳言朵极其不屑。

“您这是偏见……”

“许他们偏见我,不许我偏见他们!我就偏了!”纳言朵骂了几句,“狗皇帝,把我当什么了!天天支使我的人去给这个那个驱邪除厄,我们是贵宾不是他的奴隶!还礼仪之邦,真不要脸!”

被狗皇帝当奴隶使唤的涂瀛此刻很无奈。

纳言朵不是什么正经公主,灵山以南不似中原之地被大夏统一,所谓南越诸国不过是各大部族分治,没有什么国啊邦的。纳言朵不过是个边寨百姓,通夏国语言,才被当地领主封了个夏人所以说的公主,送到夏京当邦交象征。

这不是什么秘密。

越人使团到达夏京后,就有人捅破这件事。纳言朵还没来得及歇脚喝口水,就被下了大牢。

好在这一支东拼西凑来的使团里有个厉害的——巫人涂瀛凭着过硬的本事,从牢狱突到皇宫,见到了皇帝本尊说明缘由,才把使团解救出来。

什么缘由也不能宽恕这伙越人的欺君之罪,天朝颜面何在!百官在朝堂上朝皇帝开火,一定要将人问罪。

皇帝也不含糊,谁敢吵嚷直接免官,回老家种地去。

纳言朵觉得臭,可能是那臭烘烘的牢房给她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年轻的皇帝着常服走在雨后湿漉漉的青石路上,身后是一众太监宫女。

黄平不知在何处,几番召见都找不到人,谢淳有些焦急和生气。

皇叔今日干脆病休,明显是在抗议他强扣住那名舞姬。

一个小太监急急行近,跪地禀告:“陛下!黄公公找到了。”

“在哪儿?快叫他来见朕。”

小太监回道:“公公请陛下移驾庆阳宫。”

谢淳微皱了眉,他记得黄平是把人关在庆阳宫,这三天里,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不记得这件事,但是黄平今天的举动是要逼着他和皇叔作对。

若只是黄平,他下个令就把人还给皇叔了,偏偏太后还搅和进来,派人严守庆阳宫,连只苍蝇都不能进出。前两日,太后母家的几位大臣在朝堂上就还政之事与端王针锋相对,皇帝自己竟也说不上话,更不提制止。

换个人来当皇帝,也许就该把这些目无主上,当朝喧哗的大臣们拉出去打板子了。

奢华的欧式婚礼,圣洁的白色婚纱,还有英俊轩昂的新郎……真是只有在梦里才会出现的情景。

新娘的脸被复层的头纱遮住,坐在台下的宾客无法一睹真容,连近在咫尺的新郎也无法透过头纱看清新娘的脸。

而新娘虽隔着复纱,但视物清晰:此情此景于她而言,如水镜观花,虚幻得不真实,但仍为之激动沉醉。

她听不清旁边牧师模样的男人说的很长一段话,只闻礼乐颂歌再度徐缓响起,见新郎拿起牧师手中托盘里的荆棘玫瑰造型的粉星钻戒,俊美的脸上带着幸福甜蜜的笑容,轻柔地托起她左手,戒指缓缓套上其无名指……

新郎为新娘戴好戒指,拉着她的手转向宾客,似乎要向大家展示那枚独特的婚戒。

所有人起立鼓掌,白鸽飞向教堂顶,娇艳的玫瑰花瓣自上飘落,花香馥郁,但是对于她来说却过于浓烈,以致呼吸困难。

两人的手高举之时,戒指骤然脱落……

隔着白色头纱,她看见晃眼的亮光,音乐声戛然而止,合唱的童声陡然凄厉,戒指落在地上的声音震耳欲聋……

六月二十八日夜,睡梦中的年轻女性开始了长久的昏迷,直到第二天晚上,才被同屋室友察觉,送往医院救治。

同时,城市的另一边,大学城附近一家高档饭店的最大包厢里,难得聚齐的一班同学们开启了散伙宴——男生嚷着不醉不归,女生说谁先走谁是猪。

偌大的包厢里,三张大餐桌,五十三个男男女女围坐着,拼酒的占了两桌,余下一桌女生居多,吃喝随意,倒是不停起哄。

第五十四个人缩在门边墙角的四方凳上,使劲敲自己的脑袋以驱逐半醉的混沌感,努力辨识小小手机屏上的方块字。

别人都在狂欢,唯她在接到一个电话后匆匆跑到洗手间洗脸醒酒,然后用手机回复上司的邮件。

“寇大美女,你那什么老板啊,周末还让你加班,没人性啊!”有男生过来跟她打趣。

“不是工作,是入职协议,老板说给我加点薪水。”

“这么好!大公司果然就是不一样,看你顺眼,说给你涨钱就涨,豪气!”

“这是我苦巴巴做了三个月无薪实习生的回报啊!老天待我不薄。”

“那……你做什么工作呢?”问薪资太敏感,男生话到嘴边时换了问题。他俯身靠近面色酡红的女孩,神色亲昵,在旁人看来暧昧极了。

女孩浑然不觉,笑道:“助理。我老板是大老板的助理,我是助理的助理。”

“你是不是喝醉了?说什么呢?”

男生忽而岔开话题,伸手摸女孩的脸。

他食指上的铂金戒指接触女孩烧热的皮肤,金属的凉意一下激醒女孩。

女孩垂着眼,左手放在膝盖上做防备的姿态。她耳边充斥着男生的轻声细语和餐桌那边大伙的胡吹海笑,没有人注意门角这边。男生另一只手抵在门边,把她困在角落里。

“赖皮!一定要你喝……”

“我以前就觉得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你很漂亮,但是对谁都不屑一顾,高傲得让很多爱慕者不敢亲近。尽管你家境不好,但是你比任何人都努力,所以大家都很佩服……”

他越靠越近,女孩脸埋在胳膊里,身体越缩越小。

拼酒仍在进行,赤裸裸的调戏也无人制止。男生的嘴唇贴上女孩的耳垂,他露出得逞的深笑,手便放下,搭在女孩肩上,欲得寸进尺,一举摘下这朵他中意许久的美人花。

“别动!”女孩轻声说。

男生不以为忤,笑着说:“怎么?害羞……”他话没说完,便觉得自己肚皮上被一个尖尖的东西抵住。

女孩把脸从左胳膊里抬起来,漂亮的脸蛋微红带笑,然而双眼冷冷盯着面前这个酒后败徳的家伙,右手捏着她挂在钥匙串上的酒刺针,接合的八公分长的粗针隔着薄衬衫刺在对方的肚皮上。

女孩继续说:“不过是一个锥子,在肚皮上划一道或者戳进去,伤不严重,但是肯定很疼。你要试试吗?”

如果是别的同学,女孩也不会这么对待。不过现在占她便宜的人实在是个人渣,不给点教训,他就当自己好欺负。

“寇嘉,开个玩笑,你别……”

“玩笑?你应该了解我啊,一向很认真,说到做到的。”

男生有些愤怒,但更害怕。

若是平时有女孩敢这样对他,他动动手指就制服了,但是现在喝了许多酒,反应和动作迟缓,也被寇嘉突然的转变惊到了,一时大脑卡壳,不能指挥挪动身体。

而且,寇嘉真的狠!

寇嘉身子猛地前倾,针随身刺下,男生撤退不及,感觉到肚皮上刺痛,“啊”地大叫,向后倒下。

餐桌那边有人听到动静望过来,只见寇嘉嘲笑说:“哎!老刘啊,你这酒量也不行啊,这就被吓到了!”

老刘脸色惨白地瘫坐在地上,同学们幸灾乐祸、齐齐哄笑,一个微胖的男生走过来拖起老刘,招呼他回桌上继续喝。

寇嘉坐了一会儿,把钥匙串塞回口袋,拿出手机给班长发了信息。

“班长,我明天上班,先走啦。”

因为已经搬离寝室,寇嘉需要做地铁回到自己的新居。

九点半的大学城地下铁,学生居多,而且大多成双对。年轻的脸庞上洋溢着恣意洒脱的得意,正是寇嘉对着地铁玻璃隔墙再也无法从自己脸上找到的那种神气。

她为世故所累,眼前如新工作的挑战,高薪背后的诸多约束,以及深植心中的往事。

女孩走进空旷的车厢,地铁载着她往市中心去,而她望着窗外黑黢黢的隧道,手插在兜里抓紧实习时公司配给她的手机。

她的上司百忙之中亲自关照她的入职事宜,各方面给予优待,她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尤其是上司最后回复她:

“欢迎加入MT‘总裁智囊团’。在这里,你将近距离接触“”‘终极boss’,充分施展你的才华……”

无非是半调凯性质的迎新词,却直击寇嘉的心底。

“不是一直都在努力接近那个人吗?现在犹豫什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