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之从来没杀过人,这时已吓得脸全无血色,颤声道:“史……史镖头,那……那怎么办?
我本来……本来没想杀他。”
史镖头心下寻思:“福威镖局三代走镖,江湖斗殴杀人,事所难免,但所杀伤的没一个不是黑道人物,而且这等斗杀总是在山高林密之处,杀了人后就地一埋,就此了事,总不见劫镖的盗贼会向官府告福威镖局一状?然而这次所杀的显然不是盗贼,又是密迩城郊,人命关天,非同小可,别说是镖局子的少镖头,就算总督、巡按的公子杀了人,可也不能轻易了结。”
皱眉道:“咱们快将尸首挪到酒店里,这里邻近大道,莫让人见了。”
好在其时天色向晚,道并无别人。
白二、陈七将尸身抬入店中。
史镖头低声道:“少镖头,身边有银子没有?”
林平之忙道:“有,有,有!”将怀中带着的二十几两碎银子都掏了出来。
史镖头伸手接过,走进酒店,放在桌,向酒店掌柜道:“老头,这外路人调戏你家姑娘,我家少镖头仗义相助,迫于无奈,这才杀了他,大家都是亲眼瞧见的。”
“这件事由你身而起,倘若闹了出来,谁都脱不了干系。”
“这些银子你先使着,大伙儿先将尸首埋了,再慢慢儿想法子遮掩。”
劳德诺扮的酒店掌柜道:“是!是!是!”
郑镖头道:“咱们福威镖局在外走镖,杀几个绿林盗贼,当真稀松平常。”
“这两只川耗子,鬼头鬼脑的,我瞧不是江洋大盗,便是采花大贼,多半是到福州府来做案的。”
“咱们少镖头招子明亮,才把这大盗料理了,保得福州府一方平安,本可到官府领赏,只是少镖头怕麻烦,不图这个虚名。”
“老头儿,你这张嘴可得紧些,漏了口风出来,我们便说这两个大盗是你勾引来的,你开酒店是假的,做眼线是真。听你口音,半点也不像本地人。”
“否则为甚么这二人迟不来,早不来,你一开酒店便来,天下的事情哪有这门子巧法?”
劳德诺扮的酒店掌柜只道:“不敢说,不敢说!”
史镖头带着白二、陈七,将尸首埋在酒店后面的菜园之中,又将店门前的血迹用锄头锄得干干净净,覆到了土下。
郑镖头向劳德诺扮的酒店掌柜道:“十天之内,我们要是没听到消息走漏,再送五十两银子来给你做棺材本。”
“你倘若乱嚼舌根,哼哼,福威镖局刀下杀的贼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再杀你一老一少,也不过是在你菜园子的土底再添两具死尸。”
劳德诺扮的酒店掌柜道:“多谢,多谢!不敢说,不敢说!”
待得料理妥当,林平之心下略宽,这时一辆马车从远处疾行而来,停在了茶棚前,一个满面虬髯大汉跳下马车拉开了车帘,伸手扶着一位文士打扮的公子马车下来.
那位公子下了马车之后,就时不时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现在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
旁边的大汉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李寻欢竟在地用小刀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土堆前。
他的手指已经在挖土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一滴滴的鲜血从手指旁流下来,脸也已经被这夏日烈阳晒得汗水直冒,衣服也沾了不少泥土,但他却一点都不感觉热,这土堆里埋着的,就象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汉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少爷,这天气也热,你还是进茶棚喝碗茶吧!”
李寻欢再看了一眼那个土堆之后,缓缓转回身径直走近了茶棚。
这时候在旁边一直打量着李寻欢的夜九天突然惊呼道:“李兄。”
李寻欢听见这声惊呼,转头向着声音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看见了一个长相虽然不是很帅气,但是整个人身下都透着一股十分自信的气质的青年,身一身墨色的劲装打扮,感觉十分的熟悉,再仔细一看,李寻欢立马也惊呼道:“原来是夜兄弟,请恕为兄这个不是。”
“李兄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痴情,对诗音姑娘念念不忘。”
“夜兄弟,不要再调笑在下了,诗音已经是嫁为他人之夫了,那是我结拜大哥龙啸云之妻,我们俩已经是不可能了。”
“李兄莫不是为情义所累,早就和诗音姑娘笑傲江湖了,何须再受这相思之苦。”
“龙大哥有大恩于我,这恩情我确实不可报。”
“唉,李兄可怀疑过当年之事。”
“夜兄弟,什么意思?”
“十几年前李兄遭仇人追杀,虽然杀了对方十九名高手,自己也深受重伤,眼看就要伤在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篮之下,此时龙啸云来了,一枪活挑了卜霸,救了李兄的命,实在有些巧合。”
“再加李兄刚邀龙啸云到兴云庄小往几日,这龙啸云不早不晚偏偏住在这个时候的害了相思病,无药可治,只有诗音姑娘可治,李兄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事已成定局,诗音已经成为了他人妇,在思往事还有什么意思?”李寻欢平淡的说道,说完之后就自顾自的来到了茶摊旁边,拿起了一坛农家酿的米酒开始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不过喝了几口之后就开始剧烈咳嗽了起来,再咳了一会儿之后,又继续拿起那坛米酒大口的饮了起来,周而复始。
夜九天从李寻欢的表现来看,就知道李寻欢还是放不下林诗音,可能有很多人说既然放不下,那为什么不去追回来?其实这种事情在古代想做到基本是不可能的,再加李寻欢是江湖有名的大侠,想做成这件事情,那就更难了。
人言可畏,事已成舟,不管李寻欢当年是出于什么原因,是因为一时大意中了龙啸云的圈套,还是被鬼迷了心窍,都已经是无法挽回了。
就算是李寻欢找到了当年的真相,杀了龙啸云也不行,因为林诗音已经是龙啸云的妻子了,除非龙啸云休妻,否则林诗音永远都是龙啸云的老婆,就算是龙啸云死了,林诗音也要为龙啸云守墓三年,永不再嫁,否则就是淫娃荡妇,永远受世人的唾弃。
李寻欢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开始云游四方,甚至最后直接出关去自己的好友白天羽那里常住了。
这件事情也是李寻欢在几年前,就偷偷回京城老家偷看林诗音的近况时,大家在一番机缘巧合之下结交之后,在游西湖的时候,李寻欢看着湖水心中苦涩,为了抒发心中的情感,才将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若是换成平常时期李寻欢万万是不可能将此事告诉自己的,因为李寻欢实际也是有点闷骚喜欢把责任往自己身扛,不喜欢将什么事情都告诉别人。
像今天这种事情,在李寻欢将此事告诉自己后,自己已经看见过不下十几次了,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身的伤再重也不及心中的伤万分之一,果然世情这一字最难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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