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鹊桥仙(1 / 1)胡子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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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管家拿着宣纸,摊开来一看,被里面歪歪扭扭的字丑到了,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

这个字,好生难看。

又没有办法,只好认真的往下看,但是越往下看,沈管家脸上的惊异之色愈发浓重起来,看了足足一盏茶的时间,最后倒吸一口凉气,深深的看了一眼高少爷。

小姐这一次,怕是遇上对手咯。

其实不光是高少爷现在很紧张,就连岸上的围观群众也全都将心提在嗓子眼上了。

谁也看不到纸上写着什么,只能够从沈管家的神色之中看出点端倪,看他的脸色,谁也看不出来写的是好还是坏。

最终,沈管家张了张嘴,几次想要念出来,最后还是叹了一口气,对着身边的家丁挥挥手,交代了一些什么。

家丁们听到后从画舫上拿出来一套笔墨纸砚,放在码头的桌子上。

沈管家坐在桌子上,也不说话,开始抄写高少爷递给他的那首鹊桥仙。

足足抄写了两份,才站起身子,其中一份抄写的鹊桥仙跟原版的鹊桥仙全都交给家丁,带入画舫,交于小姐与老爷。

往年这个时候,都是先念出来一遍,再交于小姐,可以让她顺便看看那位才子的书法如何。

只是现在这张纸的字……当真难看,沈管家没有办法决定重新抄写一遍,以防小姐看不懂。

至于多抄的那一份,则是给诸位岸上才子准备的,这般千古好词,也好让他们能够看得清楚一点。

准备好了一切,沈管家这才站起身子,按照往年的惯例,大声朗读起来。

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一首鹊桥仙一出来,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了,全部沉浸在诗词之中的意境里。

之前高小姐没有看过,以为这小子写出来的只是一般的七夕情诗,现在听见了整首的鹊桥仙,整个人都愣住了,嘴里的糖果再次掉落。

她望着李岳,虽然看上去很胖,但是这一刻,他的身影仿佛高大起来,居然情不自禁跟她幻想中的才子佳人重合。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单是这两句,整个李国,大家找不到能够与其相较一二的诗句,就算是被誉为沈小姐或者是秦子画也绝对写不出能够与之媲美的诗句。

这个胖小子赢了,赢的太彻底了,所有人脑海里面就剩下这个想法。

就算是给自己一辈子,不,两辈子,也没有办法写出这样绝美绝伦的诗句啊!

念完了鹊桥仙之后,沈管家就将抄写好的鹊桥仙交给家丁,送到人群,让所有人传阅。

李岳现在也算是有一点小得意,秦观大神写出来的鹊桥仙,本就是流芳万古的绝代诗词,用来忽悠你一个小姑娘,还不是绰绰有余。

要是这样一首鹊桥仙都没有办法打动你,李岳就只能认为沈小姐你,真的是太装了,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皇帝老子才能符合你的择偶标准。

人群沸腾了,全都在争夺沈管家送过来的鹊桥仙,因为担心弄破薄薄的宣纸,大家都抢的小心翼翼。

不过这样也好,码头的位置很快就空闲下来了,李岳跟高小姐放松不少,不再那么拥挤。

“你说,这边还要等多久呢?”李岳抬头看了看夜色,时间不早,想要回去休息了。

高小姐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往年也有人答出来过灯谜,写诗过去之后,需要等待一会儿,要是作品沈姐姐不满意,就会回赠一首差不多的谢诗。”

“如今你看那么久没有回复,估摸着这个沈小姐一时半会儿也没有办法想到拒绝的诗词吧,你哥哥这次十拿九稳了。”

“但愿吧!”

之前还在震惊李岳的才华,如今看他打哈欠,一点都不注意自己形象,高小姐感觉心中有什么东西碎了。

他还是他,还是刚刚那个懒散。贪财的李岳,什么才子佳人,一定全都是错觉。

高小姐的少女梦,没有十分钟就已经破碎了。

等了好几盏茶的功夫,画舫里面终于有动静了。

走下来一个家丁,在沈管家耳边说了些什么,沈管家再次点点头。

等到家丁离开之后,沈管家对着高少爷笑道:“高少爷,恭喜了,老爷跟小姐请您上画舫一叙。”

听见这话之后,高少爷整个人仿佛失去了力气一样,但是很快,他开心的蹦跶起来,对着人群激动的大喊:“你们不是看不起我吗?我上去了!哈哈!我上去了!”

高少爷仿佛是在宣泄自己这些年的不满,越说越激动,感觉都快要哭出来了。

李岳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高大少爷好像并不是为了沈小姐而来,反倒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而来。

等到高少爷屁颠屁颠的走上了画舫,沈管家也对着人群抱拳说道:“若是已然获得鹊桥仙,诸位,天色不早,早些回家歇息吧。”

结束了,今年的比赛也结束了,大家知道热闹看完了,慢慢的,全都散去了,只剩下那一首鹊桥仙,还留在人们的心中。

“好了,你家哥哥成功了,我也该功成身退了。高小姐,咱们有缘再见吧!”

李岳说完之后,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子,确定里面还有东西之后,这才放心的转身离开。

高小姐点点头,自己也要回去了,一年也就出来一次,今夜已经玩的很开心了,还认识了一个奇奇怪怪的人。

学富五车跟贪财好吃,全放在他的身上毫无违和,明明能写出留名千古的好诗词,却二十两卖给自己的哥哥,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要是让李岳知道高小姐的想法,肯定是不屑一笑,留名千古有啥好处?人都死了,啥都没了。

对于李岳来说,留名千古算个屁,还不如换两个肉包子吃,这几天在苏家村挨饿的日子,自己可真的不想再经历了,学那么多顶个屁用,又不能换肉吃。

二十两银子,我用来买排骨吃,它不香吗?要这些虚名管蛋用。

留下了一个护卫在这边等待着高少爷,另一个护卫保护高小姐回家。

“今天还不错。”高小姐开心的吃着糖果蹦蹦跳跳回家了。

心情不错,路上还赏给了护卫一颗糖。

别看他之前一直板着脸装高手,拿到糖果之后,四处小心张望一圈,最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了嘴里面。

甜甜的糖果,让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

……

画舫里,高少爷此时有些拘谨的坐在椅子上。

自己的正对面,正是沈家的当家,沈平安沈老爷,此时的他端着香茗正在细细品尝。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当初当过官,高少爷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身上会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机。

就算他什么话都没说,脸色如常,高少爷心中还是不自觉对着沈老爷犯怵。

而另一边,则有两层用薄纱做成的门帘,挡住了里面的倩影。

没错,那边坐着的正是沈老爷的千金,沈怀昭,她面前正摆放着两张宣纸,一张是沈管家抄写的鹊桥仙,而另一张正是李岳写出来的原版鹊桥仙。

看着上面的字迹,偶尔让沈小姐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也不知道是在笑话写字的人,还是笑话正在外面相当紧张的高少爷。

“高公子,这首鹊桥仙当真是你所作吗?”

沈小姐终于开口了,自从高少爷上入画舫之后,除了一开始打招呼之外,剩下来的时间,所有人都在沉默。

虽然身边有香茗,但是高少爷却没有品尝,现在他哪里有心思品尝。

忽然听见沈小姐发问了,为了面子的高少爷,还是一咬牙,点头道:“没错,这段时间为了这首鹊桥仙,在下可是冥思苦想,就连……就连体重都消瘦不少。”

但凡长个眼睛,就能够看出来,高少爷在撒谎,说话都说不利索,也不知道在紧张个啥,大家都没有在意,他不愿意明说就算了。

“既然如此,高公子的才华,小女子甘拜下风,就算用尽毕生所学,也无法做出与之媲美一二的佳作。”

沈小姐也算是个知书达理的人,既然人家不愿意说,自己也就不必戳穿。

这个时候,沈老爷终于放下茶杯,若有所思看了一眼高少爷,没来由一笑,淡淡道:“高贤侄啊,老夫与你父亲乃多年老友,今日你做出流芳千古的佳作,他日老夫必定登门向高兄贺喜。”

贺喜?贺喜什么?因为自己做出了一首鹊桥仙吗?还要去找自己的父亲?

此话一出,高少爷顿时就慌神了,一旦沈老爷去找自己的父亲,那么买诗一事必会败露,儿子几斤几两,父亲最清楚。

只要高少爷能够写出还算通顺的诗词,高老爷就要烧高香,觉得应该是祖坟冒青烟,若是这样的佳作,那决计不可能。

自己老爹的脾气还是清楚的,知道自己买诗,一顿皮鞭炒肉是少不了。

想到这里的高少爷,整个人犹如泄气的皮球一般,哭丧着一张脸对着沈老爷哀求道:“沈伯伯,千万别,要是让我爹知道了,我的屁股还不开花咯?”

虽然话语不算文雅,沈小姐听见了之后,还是忍不住掩嘴轻笑,这位高公子,还真是快人快语。

“哦?此话怎讲?做出如此佳作,不应该是喜事吗?”沈老爷故作疑惑,反问了一声。

高少爷如今着急啊,基本上是将自己所有的家底都说出来了,“我什么货色我爹太清楚了,怎么可能写得出来,这首诗是我花了二十两银子买回来的。”

“二十两银子就能够买回这样一首绝句?老夫怎么那么不相信呢?”

“千真万确,沈伯伯,我哪里敢骗你呀,前面的灯谜也是他卖给我的,五两银子一题。”

“那是谁呢?居然能够写出小女都只能望其项背的佳句?”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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