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将李岳捅出来呢?
高少爷此时正在跟自己的忠义天人交战,不知道该不该说,好歹相识一场,交易的时候就说了,不能把自己给捅出来。
沈老爷人精一样的人物,哪里看不出来,故意端起茶杯,摇摇头,故意说道:“贤侄啊,别藏拙了,买诗之事定是子虚乌有,这样,择日不如撞日,明日老夫便去与你父亲商讨一下你与小女之事?”
“别别别,沈伯伯三思啊!我说就是了。”
接下来的几分钟,高少爷一五一十的将怎么认识李岳,甚至连他误会自己要抢荷叶鸡,追逐半个西湖的事情都说出来了。
“当真二十两就卖了?如此佳作,万金难求,怎么会如此贱卖。”
“当真!那小子还说了,会作诗算个屁啊,能换肉吃吗?二十两银子买排骨它不香吗?”
“按你这样说,还真是如此了。”
“千真万确,绝不敢欺瞒。”
在场所有人全都听的清清楚楚,居然是这样,那个叫做李岳的家伙,当真让人好奇,看似不守陈规,却能作出如此佳作。
就是这所做之事,令人不齿,当真是有辱斯文。
整个李国的文人,都认为买卖文采,是有辱斯文的事情,特别是李岳还将这样万金难求的绝句明码标价,二十两银子就卖了,这简直就是人神共愤。
此时躺在床上的李岳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怎么打喷嚏了?感冒了吗?不应该啊。”
李岳也不在意,翻了一个身子,闭上眼睛,轻轻的鼾声再次响起。
这边高少爷坦白从宽之后,对着沈伯伯赔礼道歉,立马灰溜溜的离开了画舫。
如今画舫就剩下沈老爷跟沈小姐了,丫鬟们都退到画舫外面去了,烛火照在沈老爷的脸上,看不出来他的心情是怎么样的。
“昭儿,能够难住你的才子倒是出现了,只是这人品......”
说这话的时候,沈老爷面露难色,说他是才子吧,真的是违背良心,说不是吧,又能够做出如此佳作,为何就能做出如此有辱斯文的事情呢?
第一才女,被一个这样的人打败了,沈老爷都为自己的女儿丢人。
沈小姐倒不是特别在意这个人的行事作风是怎么样的,只是轻声笑道:“女儿倒是觉得,此人活的真实,空有一身才学又有何用,在这乱世之中,能够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话虽如此,但是他......唉。”沈老爷都说不下去了,想到李岳如此践踏佳句,心中就一阵苦闷。
好歹当年沈老爷也是当过官的人,乃是洛城鼎鼎有名的举人,第一解元,见到如此糟蹋佳作之人,怎会不气呢?
“好了,爹爹,咱们又没有说过,七夕猜灯谜,就是女儿选夫的标准,只是大家暗中猜测罢了。”
说是这样说,但是这些年下来,沈小姐都默认了这个说法,如今再跟别人说不是,那岂不是在打自己的脸吗?
“罢了罢了,从小你就有主见,当年为父就说过,婚姻之事全凭你自己做主,要是你真的满意……满意那个家伙,为父也绝不会说什么。”
看得出来,沈老爷是真的喜爱这个女儿,现在就算是要李岳作为他的女婿,相信也会同意,前提是自己的女儿喜欢这小子。
尽管再怎么厌恶,自己还是会同意的,大不了以后少见就是了。
这件事情暂时就算了,沈老爷倒是想起来了一件事情,有些好奇问道:“昭儿,今天小环告诉我,晚上你居然吃了半碗米饭,可是真的?”
“没错,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忽感腹中饥饿,不知不觉就吃了半碗米饭。”
沈小姐也觉得奇怪,以往每年夏天,都会被蚊虫还有酷热折磨的不行,食欲全无,每天只能够依靠少许的白粥与腌菜过日,只有等到天气转凉之后,才会恢复正常。
这也是为什么长年以来,沈小姐身体一直都不是很好的缘故,也是为什么沈老爷会那么关心自己的千金的原因。
“小环。”
“老爷,奴婢在。”
“今日小姐除了晚膳,可曾吃过别的一些东西?”
小环歪着脑袋仔细想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点着脑袋乖巧道:“今日外出置办衣物的时候,路边上见到有人卖冰镇的酸梅汤,小姐好奇,就喝了一碗。”
“喝了一碗?”
这个数量也让沈老爷奇怪,自己女儿一般喝水都是两三口就算了,这一碗什么酸梅汤,居然全都喝下去了?
“诶,这样一说,女儿倒是想起来了,今日就是喝了那酸梅汤之后,胃口忽然打开来了,这才吃下了半碗米饭。”
沈小姐这个时候也想起来了,就是那么酸梅汤,凉凉的,酸酸的,还带着一丝甜味儿,也不知道怎么了,不知不觉就喝完了一碗。
“酸梅汤?也许这个就是帮助昭儿打开胃口的东西。”
沈老爷沉思了一会儿,觉得肯定是这个什么酸梅汤起了效果。
“小环,明日你上街,多买一些酸梅汤在家里备着,每日用膳之前给小姐喝上一碗。”沈老爷对着小环交代道。
小环点点头,转身就退下了。
“好了,昭儿,咱们回去吧,画舫闷热,早点离开,免得中了暑气。”
“嗯,全听父亲的。”
随着沈家画舫的离去,很快,七夕灯会也就慢慢的散去了,原本热闹的街道,此时也安静下来了。
除了剩下来的虫鸣鸟叫,就只有偶尔传来的一两声猫叫了。
李岳穿越到时代之后,昨天晚上还是睡的最舒服的一个晚上,睁开眼睛之后,太阳已经晒屁股了。
叫来小二要了一盆凉水,擦洗了一下晚上睡觉流淌出来的汗水,换好灰色长袍之后,推开大门。
啊!又是新的一天,李岳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
对于李岳来说,今天的任务其实很简单,就是四处打听一下,最主要的是要调查清楚这世界的物价是怎么样的。
虽然在上辈子没有做过生意,但是李岳还是能够明白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
对于市场的不了解,就无法进行任何的商业贸易。
既然李岳准备成为当代的一个小地主,光靠卖酸梅汤或者是卖诗词是完全行不通的,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那么就带出了一个方法。
自己做生意。
做生意还是需要本钱的啊,李岳昨天晚上全部整理了一下,买衣服吃饭住宿的钱全部去除之后,全身的家当只有五十五两三百七十二文钱。
不对,零头两文钱被自己装大款给了小二,现在只有五十五两三百七十文钱。
不到六十两的钱,做点小买卖还可以,但是想要赚大钱就真的没有办法了,一天几两银子的赚钱,还真的不是李岳想要的成绩。
那么到哪里去弄钱呢?要不再去找高少爷?一次性卖给他几十首诗词,让他未来几年都可以拿来装逼呢?
李岳不知道的事情就是,现在就算有再好的诗词摆放在他的面前,高少爷也不敢要了,再要一首,怕不是屁股都要开花了。
算了,暂时不想这些了,五十多两银子,足够自己逍遥一段时间,先吃早饭,再慢慢逛一下。
洛城徐府,清晨的府邸总是有些安静。
四周的花圃上面还流淌着颗颗露水,一位身着白衣的少妇此时正在花圃之中查看花朵,犹如一只穿梭在花丛之中的白蝴蝶一般。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一位小丫鬟走上前,恭声对着白衣少妇轻声道:“小姐,吃早饭了。”
“知道了。“白衣少妇点点头,缓缓站起身子,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对了,我爹回来了吗?”
小丫鬟点点头,想了一下,“老爷昨晚亥时便已到家。”
“真是的,也不知道我爹想什么,每年七夕都拿着花灯出去游荡,整个洛城能没人能够拿走花灯,那么大年纪了,老是跑出去做什么。”
白衣少妇明着是在抱怨,实际上大家都能够感觉出来,她只是在担心自己父亲的身体。
自从辞官回家之后,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如今夏日炎炎,一直往外跑,万一中了暑气该怎么办,真是的,人越老越不听话了。
可是谁知道小丫鬟却告诉她:“小姐,老爷昨日归来的时候,身边并未带着那盏花灯。”
“什么?”
听见这个消息,白衣少妇顿时就愣住了,半响才回过神来,意外的问道:“当真?这都已经四年了,如今洛城居然出现了一个比我爹还要厉害的才子吗?”
“奴婢不知。”
小丫鬟当然不知道这些事情了,白衣少妇也明白,于是就摘下手中的手套,交给小丫鬟,准备去清洗一下吃早饭,顺便问问自己的爹爹,昨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五年前,爹爹带着自己回到洛城,自从辞官之后,他就没什么事情,整日感觉有些百无聊赖,也不知道从哪里带回来一个花灯,每年七夕的时候,都会带着花灯出去一晚。
后来自己才知道,他是去摆摊猜灯谜,不过猜的不是灯谜,而是对联,对方给出上联,父亲对下联,答不出,便可拿走花灯。
只是已经四年,从来没有谁出过让自己父亲对不上来的上联,只有那秦子画还能够出些让父亲多思索一会儿的上联。
今年居然没有带回花灯,看样子,父亲一定是得到了连自己都没办法对出来的上联,想到这里的白衣少妇,心中不免有了一丝好奇,那个上联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半柱香之后,白衣少妇洗漱完整,来到了大堂内,屋内八仙桌上已经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早点,一位白发长者正在看着手上的纸张,上面似乎写着什么,就连白衣少妇进门都没有发觉。
要是李岳看见了眼前的这个白发长者,一定就会认出来,此人正是当时在西湖河畔摆摊送花灯的那位老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