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亚很快便后悔自己接受随侍女仆的决定。
对这个不知名的佣人他是有印象的,就是那天跟在布兰达身边的佣人。尼亚记得很清楚,在布兰达要靠近他时,那个女仆曾伸手打算拦住她,表示从她的角度已经看见并且知道他手里是什么了。
之后晚餐意外瞧见哈德斯的神色,即使他迟钝的大哥没发现,尼亚却是了然于心。
他二哥是社交界有名的贵公子,现今社会早已不是父辈当初那个鄙视商人的时代,不少贵族还会找有钱人联姻以增长自己家族的财势,所以有钱又帅气的男人在社交圈甚至比没落贵族子弟更受欢迎。
没错,哈德斯的眼神,跟那些碍于面子或者身份只敢远远仰望他二哥的女生们眼神如出一辙。无论那两人到底什么关系,尼亚都必须出面阻断他们任何交流,偏偏碍于大哥在场他又不能出言不逊。
事后他一直跟在哈德斯身边,唯恐他会跑去找那个女仆,好在哈德斯没多久就回家去了。于是他反过来担心那女仆会痴心妄想缠着哈德斯不放,本想去找她,可一不晓得她的名字,二是贸贸然去找她,万一这事闹大给传出去岂不弄巧成拙?尼亚几经考虑,才终于在玛尔法他们塞人过来时提出要求。
“我不要这些丑八怪跟着我,如果真要我选,我只选昨晚那个新来的女侍!除了她,你们派谁来我都赶走!”
他本意不过是想警告她别介入别人家庭罢了。谁料自打她来后一刻也没离开过他,甭管他走哪,她都始终保持着三步远的距离紧随其后。
甚至第二天早上尼亚刚梳洗完打开房门就瞧见她守在门边,顿觉一天的好心情就此烟消云散。
洛萨白天基本都外出或者待在书房办公室处理事务,尼亚的午餐通常都是在教室吃。如果布兰达在,吃过午饭下午还要继续上课,现在他则无所事事。就算他说要在教室小憩,菲雅也是守在门边片刻不离,如此熬了两天,尼亚见丁点偷溜的机会也没有,索性眼珠子一转跑去找玛尔法。
“我要去镇上。”
“不行。”玛尔法头都没抬一下,继续整理着去王都要带的物品和人员清单。
这回尼亚早想好说辞,用手指向背后的菲雅:“这家伙像苍蝇一样粘着我不放,你不就是怕我单独去会出现意外吗,那就让她陪我去呗,虽然她不会教我功课,搬搬东西总还是会的吧。”
玛尔法这才瞧向他和菲雅,虽然之前也派过不少人跟着尼亚,但不管男仆女仆,最后要么看不牢,要么就是自己选择离开,这回尼亚显然被缠到没办法了。
玛尔法自然不晓得这两人之间的“约定”,简而言之就是尼亚若像捉弄别人那样对她她便辞职,而一旦辞职便不再属诺比兹亚家管,到时她“爱到哪家家里工作”都是她的自由。
尼亚不是傻子,话中之意他听得出来所以才烦恼:既想将她锁在诺比兹亚家,又不愿意让她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办法只有让玛尔法收回成命将她调到别处或者她自己主动离开,因此这两天没少挖苦嘲讽她,偏偏任何语带嘲讽的话她都没听懂其中含义般,有时甚至会将他反噎到无话可说。
最终思来想去只有让她干体力活这略显缺德的法子——毕竟柔弱的女孩子总是受不了粗活累活的。他这个想法玛尔法同样不会知晓,只当他在宅邸过于无聊才想外出散心。
“好吧,我会跟大少爷说一声,允许您外出,但是天黑前务必赶回来。”
“没问题!”
尼亚咧嘴一笑,蹦跳着回房间换衣服,随后两人便坐上马车前往小镇。
原本玛尔法打算再安排个男仆随行,却被尼亚生生挡回去,两人就这么干坐在车里。
即使坐马车抵达小镇中心也要好一会,尼亚翻开手里的书,菲雅以为他是打算看书打发时间,谁料没看几页就变成了撕书。
眼见那绘着精美插图的内页被揉成纸团,菲雅无端感到一阵心疼。
“……”
“怎么,我昨儿个把肉汤撒到沙发上你都没反应,这会一本书你就急了?”
“没这回事。”
尼亚终于找到她弱点般得意洋洋地说:“骗人,你那表情分明就是生气了!”
“您八成看错了,这是少爷您自己的书又不是我的,我为什么要生气?”菲雅无辜地反问。
看脸色平静,尼亚开始怀疑自己刚刚真看走眼。确实,这书是他的东西,区区一个佣人凭什么生气?于是哼了声把书抛至一边。
菲雅尽职地将书捡起,抚平书页合上整理好。
“少爷知道这是什么书吗?”
“废话,我又不是文盲。《印记》——这是从别国购入的典藏书,价值可比你高上百倍。”
尼亚没夸大其词,有些书市价的确比一个普通佣人值钱。许多大户人家不管本身阅不阅读,都会收藏一堆书籍以充门面。当然其中也不乏真心喜爱书籍的人,菲雅就曾经见过为得到一本书甘愿以一半领地交换的人,追求昂贵书籍对贵族或者有钱人家而言十分常见。然而爱书的人她见过,却没见过明知道书本价值却并非出于利益毁掉它的人,放眼望去即便王公贵族都不会如此。
“既然您清楚又为何要撕掉它?”
“我高兴!”
菲雅笑了笑,言不由衷:“您高兴就好。”
“你——可真是个叫人火大的家伙!”
“为什么?”
“刚刚你的表情明显在说‘果然是个小孩子’,你这是瞧不起我对吧!”
“您又误会了。”
其实是事实,眼前这位小主人在察言观色上极有天赋,菲雅油然而生出几分同情,然后压下了想摸摸他脑袋的想法。
真这么做不仅不合规矩,还会惹他发火吧。
尼亚烦躁地瞪着她,好在心思很快便随马车踏进城镇而转移。
车夫将车停在镇中心的广场上,这里商贩林立,虽然没有王都那样的大城市繁荣,却也比郊野热闹许多。因地理位置良好,这里时不时会有贸易商贩经过,因此商品和经济并不算落后。
尼亚似乎有熟悉的店铺,一下车便快步朝几家装修精致的店铺跑。
“大叔,我上次订的货到了没?”
“哦,是诺比兹亚小少爷呀,早就到了!正等您亲自来拿呢!”老板笑眯眯从橱柜下取出包装好的四方形木盒。
这是家贩卖手工艺品的店,老板约莫四十来岁,店里只雇了个年轻的小伙子帮忙。两人瞧见紧随其后进门的菲雅,稍显讶异。
“少爷,您没带男仆过来吗?”
尼亚掏出钱包边付账边说:“没关系,交给她拿就行。”
“可是您这个货有点重……要不我帮您搬到马车上?”店员好心地上前要帮忙。
菲雅先行将盒子抱在怀里,笑着朝店员点头致谢:“没关系的,我拿得动。”
店员只能抬抬帽檐以示友好。
出了店门,尼亚语带恶意地说:“这是给我三哥哥上大学的贺礼,你可别摔坏了,否则就是干一辈子活都赔不起!”
“遵命。”
接着尼亚又逛了好几家店,一圈下来,菲雅捧着的物品已堆到胸口处,这分量即使是家里的男仆抱着走上半天路也够呛。
尼亚摆明有意刁难她,甚至中午吃饭时都让她站在一旁干看着,没有给她就餐机会。他原先打的如意算盘是只要她将一件东西掉到地上,他就说被摔坏了要求赔偿,好以她欠债为借口将她困在诺比兹亚家。
以前跟男仆出门购物时,尼亚心血来潮测试过一个大男人能抱着重物走多久,基本扛上三四个钟头就不行了。然而今天明明买了一堆重量可能超过先前的东西了,至今都没听到她喊过累。
如果菲雅实在扛不下去,尼亚也准备好后招,到时他会让她先将东西放回马车,然后偷偷溜走返回家告她一状,名正言顺让玛尔法将她调走。一个连自己主人都会跟丢的佣人,哪怕玛尔法不点头,只要跟大哥说一声大哥也会做主换人。
然而明明暗示过她可以将东西先放到马车里,甚至特地选了靠近广场的餐馆,偏偏菲雅就跟听不懂一样宁愿抱着那堆沉甸甸的东西也不肯离开他半步,让他越来越烦躁。
尼亚不愿承认自己真就拿这个女人没办法,最终将所有错都归咎到哈德斯身上:自己这么忍让完全是为了他和莫琳姐姐的幸福着想!
坐在回程的马车中,菲雅斜眼睨着自家小主人闷闷不乐的样子,忍不住心里偷笑。
尼亚不知道,其实他只要再忍上十天半月就行,因为菲雅这份差事到底不过是临时的,她会一直留在这乡下的宅邸,所以等到尼亚跟洛萨等人全搬到王都去,自然就见不着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