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蛮走后,白萝卜和红萝卜坐在旁边的石阶上啃干脆面。
老板鼻梁上架了一副厚重的眼镜,在门口整理货摊,前头来了个人,他手上的动作没停,“沉香,你儿子搁我这比招财猫还灵。”
来人叫沉香,两年前独自带着孩子来了状元镇。
沉香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像个大学生,生得端庄内敛,磨得一手的好豆腐,镇上的人管她叫豆腐西施。
她脸上带着亲切的笑,“眼镜叔,令令在这没少给您添麻烦吧。”
眼睛叔瞅了眼啃的正欢的白萝卜,“哪能呢,你家令令长得俊,今天有顾客啊特地从我这买了干脆面送给他。”
沉香有些吃惊,“是什么人?”
老板将棒棒糖一根一根插上,边说,“不知道,是个外地人,我估摸着该是京城来的。”
京城两个字让沉香脸色微变,她喊了声“令令”,白萝卜立刻拖着一大袋干脆面走过来。
沉香揉了揉他的脑袋,和老板道谢后,很快就牵着孩子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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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五天,距刁蛮离开京城已经过去了十天,这十天里彭代云看见刁蛮不是捧着手机在发呆就是一个人买了大袋干脆面坐在树上啃。
别说,相处了十天,彭代云觉得刁蛮的胃量简直是一个未解之谜。
尤其是最近五天,镇上那条只有六家饭馆的gai能被刁蛮一天吃个遍,虽然她每天跟着刁蛮只下六次馆子,但几乎一整天都是在那条gai上度过的。
因为刁蛮是吃空一家换一家,再吃空,再换,一天下来她的嘴就没停过!
反反复复五天,以至于这条gai上的店主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个决定。
店门口,老板娘在坐在板凳上磕瓜子,门口来了位女顾客,带着墨镜。
语气里尽是对这家小饭馆的厌恶,她趾高气昂,“老板,来份招牌菜。”
老难娘吐出一嘴的瓜子皮儿,一脸笑嘻嘻,“你去别家吧,我们的店被人包了。”
那可是个财神爷呦。
伺候一个比伺候一群舒服多了。
女人气的摘掉墨镜,她就是从别家过来的,“你们耍我呢,这种破饭馆还有人承包?”
破饭馆?
老板娘不乐意听了,她家的饭馆的菜可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将来是镇上第一饭馆。
拿起扫帚赶人,“走走走走,我们破饭馆不稀罕你。”
真晦气。
老板娘刚把人赶出店,门口遇到了财神爷,她把女人赶远点,让出一条宽敞的路,“刁小姐,您快里边坐。”转头冲店里边吆喝,“老徐,老徐,刁小姐来了,赶紧的上菜。”
刁蛮正要进去,被人喊住,“刁蛮!”
听这咬牙切齿的声音恨不得扑上去撕了她似的。
刁蛮这才注意到门口还有一个人,不过步子没停,没打理她。
柳媚跑上去拦住她,手指着刁蛮,“还真是你。”
柳媚恨得想把刁蛮千刀万剐,早就想找到那个散布她照片的混蛋了,结果找了好久都没找到。
今天却在这让她碰到了。
她恨得牙痒痒,“你这个贱人,居然敢把我的照片传到网上去。”
柳媚***那件事当初在京城沸沸扬扬热闹了一阵子,名声算是彻底臭了。
“我没那么无聊。”刁蛮打开她的手。
“怎么,没司少在身边护着你,就没胆子承认了?你可真贱,别以为司少现在护着你就可以无法无天了,等司少哪天把你玩腻了,看你还怎么嚣张。”
刁蛮眼睛都没眨一下,不紧不慢,“你派的那群废物都打不过我,要不来比比是你手快还是我的脚快。”
她一脚出去,完全可以让她残废。
可她就不是个爱动手动脚的人。
“你……我……”柳媚巴掌在半空中停了许久,最终在刁蛮看戏的目光下落了下去。
柳媚没敢再说什么,她这次来还有重要的事要办,不宜大动干戈。
直到刁蛮已经坐在饭馆吃饭,柳媚才不甘心的离开,离开前顺手拍了几张照片。
居然来这种寒酸的地方吃饭,肯定已经被司少甩了。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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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洲屁股痊愈,上午刚出院,下午就把几个哥们招呼在一块为他的屁股庆祝。
“随哥,哪个混蛋又惹你生气了。”江小洲刚打完台球,给司随拿了杯橙汁过来。
司随窝在卡座上,没接,头顶的水晶灯也找不亮他眼底的沉郁,“滚开。”
江小洲还想凑过去,袁野端着酒过来伸出手臂卡住他的脖子,把人扔远点,“能他整成这幅熊样,除了他女人谁还能有这个胆。”
司随眼神射过去,“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袁野仰头喝了口酒,丝毫不受影响,“就怕我不说话某人还不知道他女人跑哪去了。”
司随立马坐直,甩了个眼神给袁野。
“……”
袁野摸出手机,翻出张刁蛮坐在饭馆里吃饭的照片给他看,“还没找到是谁传出来的,反正无非是说人被你甩了,现在寒酸到只吃得起这种小餐馆的地步了。”
“在哪?”
“郊区的小镇上,貌似叫状元镇……”
话刚落,司随拎起外套往外跑。
“程旭,快去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