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定主意,她割猪草更加地卖力。
没一会就割满一个背篓,萧平君看着她一脸贼兮兮的表情,他表示看不懂了。
干活还这么高兴?
剩下那个,萧平君咋说都不能再让陈桑割了。
陈桑担心他猪草没割到,反而在把好不容易止住血的伤口崩坏了。
萧平君不乐意了,不由分说夺过陈桑手上的镰刀,翘着受伤的手指,猪草割得哗哗响。
“男子汉大丈夫,流这点血算什么,想前一辈为保卫国家解放战争的时候,死伤无数都不曾说过什么,我这算啥。”
萧平君说这话的时候,特别的自豪,好像是他亲自上了战场一样的。
铺满星光的眼睛,闪烁着坚定。
陈桑再次被迷得五迷三道的。
原主啥眼光啊,放着这样的好家伙不喜欢,竟然非要一股脑地往刘长志那个智障身上扑。
论长相,萧平君妥妥甩那个软饭男几条街的好吗。
论身材,两人完全没有可比性。
陈桑觉得她一只手都能将刘长志干翻,更何况是萧平君一身健壮的肌肉。
那手感肯定很不错。
想摸,忍不住想流口水。
萧平君听到身后的胖丫头发出吸口水的呲溜声,就想着她可能是又想到啥好吃的了。
快速割完一背篓猪草,萧平君背上背了一个,手上提了一个。
本来是要将陈桑那个小背篓一块提上的,却见她已经麻溜地先背上了。
陈桑背着小背篓猪草走得欢快,来这里时间一个多月了,对这里的情况也算是摸得差不多了。
这里的民风算得上淳朴,当然除却个别的人,大多数村民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走在路上碰见了还会互相打招呼问好。
起初陈桑跟人打招呼的时候,那些人跟大白天见了鬼一样的表情,但是后来次数多了,他们也就慢慢接受了陈桑正在变好的路上的事实。
于是乎,也笑着回应。
只是有的人,陈桑真没有这个心情打招呼。
来的人是原先住她家隔壁的刘寡妇,年轻的带着一个小傻儿子,嫁给了村尾的老李头。
后来熬死了老李头,家里就剩下母子俩。
刘寡妇三天两头的往上面跑,各家熟人打秋风,这次又准备把她那个旧房子拾掇出来,搬上来住。
在她家借了扫把和铁锹到现在也没说还,每天动工,她家都能积上一层灰。
“哎呀这不是桑桑吗,咋跟着干活了,你爹妈舍得呢?”刘寡妇耸着两片薄嘴唇,耷拉着一双肿泡三角眼,说话阴阳怪气的。
陈桑无语得盯着她,想怼又不想怼的。
这样的人,从古至今都是存在的。
她记得小时候父母创业没有依靠爷爷,时常出差,她独自待在偌大的家里,隔壁邻居每回看她都是一副阴阳怪气的模样。
无非是问她爸妈挣什么大钱呢,又说她爸妈不要她之类的话。
有时候这只是大人们认为的一句玩笑话,如果上脸了就会说这孩子开不起玩笑,又会说是父母没有教育好。
然后扯来扯去都是别人家的问题,丝毫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