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 春酒会二女要相逢(1 / 1)烽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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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解,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这是地煞七十二术之一。但此法必须等到有成神资格才可以施用,一旦执行,从此肉身不再,神识进入巫界。

道门从方门中衍生而来,方门则是人类最古老的巫门。从非常远古的祭祀产生,比如伏羲、女娲就是最早有记载的方门中人。

而后来的神话体系多是对于巫界有一定认识的遐想,比如二郎神杨戬在巫界确实存在。但其成神前并不是三只眼,而是其离开巫界后自己借万物生成的肉体多做了只眼睛。

至于外国神话,也大抵如此,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中如此发展而已。

我们现在知道的历史是被神明遮掩过的历史,一半的历史记载已经在民国时被消除。或许有朝一日,突然考古发现,会偶然间找到一块小碎片记载着那段历史的只言片语。

特斯拉先生说太阳系是被创造出来的,或许是最早对巫神的揣测。不管过去和未来,巫神都在控制着浩瀚的宇宙。

【此为历史资料的佐证,与剧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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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房里的阳光越来越明亮,从唐初的简陋柴房到现在的民国的啥都有柴房,还真是世事变迁。沈长风眼眸瞥了一眼李有思掉落地黄色纸包,鼻子一闻,便知道这是何物。沈长风冷淡一句:“大小姐,你可不能这样!我看我有必要告诉你爹,要好好管教你。”

“我……我哪样?”李有思突然问一句。

沈长风用头颅指指旁边柴木堆上掉落的药包,而后提醒一句:“大小姐,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从哪得来的?我看大小姐的模样,并不像是会认识贩卖这种药物的人啊。”

李有思瞬间发现药包,立刻蹲下身捡起来,一副窘迫模样:“这……我二哥给的,可我没打算要,是他给我的。还有,你不要胡思乱想,本小姐可不会对你做那种事。真是的,你以为本小姐会上赶着喜欢你嘛。我呢!喜欢救国新文化运动才子们,喜欢反对当皇帝的南方孙先生领导的革命人们。再不然,也喜欢老老实实保护李家镇的表哥。都不会喜欢你。”

沈长风躺下,乐呵一句:“请吧!”

“请?”李有思疑惑。

“你都不喜欢我,还不放开我。我还得尽快离开苏州城,我有其他的事情要去做。做晚了,恐怕,你,还有你爹,还有你喜欢的那些人全部完蛋。”沈长风诚恳提醒。

李有思疑惑:“为何?你……你胡说!”

“那你就扣押我,等到三年以后,我瞬间成神,不死不灭,而你们则……啧啧啧……从此灰飞烟灭喽。”沈长风一副谈笑风生语气,故意冲李有思这么说。

李有思方蹲下身,然后两只眼眸盯着沈长风,沉默不语起来。沈长风眼眸瞥瞥李有思,自己倒感觉毛骨悚然,不由地一问:“你这是干嘛?”

“在看你。”

“看我干嘛?”

“你都说三年一切都完蛋,那不如在完蛋之前,好好享受一番。”

“你要干嘛?”

“你说呢?”李有思笑嘻嘻地靠近沈长风,沈长风被李有思这西洋开放的性格吓得赶紧说一句:“喂!你可是女人。”

“没说不是啊!是女人,才好……那个嘛。”李有思眼睛一眨,沈长风被李有思的虎狼之词吓得眼睛睁大,暗想:竟然有如此难缠的女人,天亡我也。不过,她可能在跟自己开玩笑罢了。

李有思将手慢慢放在沈长风的胸膛,然后摸了一下,自己不由地脸红,但仍然吓唬一下,心想:堂堂男子汉,竟然面对美色不心动,估摸着这个家伙是世界上最大的怪胎。

沈长风看着李有思的手儿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自己可是清白之身,除了自己的妻子从没让别的女人碰过,眼下清白要不保了。沈长风赶紧生气一句:“喂,你这个女人,要不要脸?快把你的脏手拿开,否则,我叫人啦。”

“你敢叫,我就敢摸。”

“大小姐,哪有你这样的女人啊?你想摸,就嫁人摸个够好了。”

“你说呢!”

“你不是不喜欢我吗?我告诉你了,我是个半神,而且,我真的可以做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这也是我在人间最后的时期,你以后会遭遇一个乱世,我劝你先去瑞士和美国比较好。”沈长风提醒李有思,毕竟他是穿越者。

“哼!你这个臭男人,看来真是铁了心对女人没感觉了。哦,对了,你喜欢那个唱戏的,我派人打听了,叫孟小楼,是上海来的名角,不过前不久回去了。”

“又回来了,恶蛟山,她还仗义要救我,没想到鳄鱼帮还派人来杀我,大小姐还是赶紧放我离开,免得受牵连。”沈长风淡淡回答。

李有思立刻收手,然后思索一下:“她来了!那正好,我倒要看看她是什么样的女人?”

“不用看,你俩不分伯仲,性格应该很合得来。不过,这都和我没关系,大小姐,还请你放了我,我呢!要游遍整个中国,不仅降妖伏魔,还要……”

“勾搭女人!”

“我?”沈长风闭上眼睛,叹一句:“大小姐,青龙为何叫你三公主,我总管明白了。”

李有思疑惑:“为何?”

“讨债的!我亲手杀了龙女三公主,她肯定设计了什么巫术,把契约转移到了你的身上,否则,青龙如何认为你是他的主子。”

“你说我是那个龙女三公主的转世?”李有思赶紧询问。

“不可能,世上只有灵魂虚空位于巫界,不存在转世投胎那种臆想。死了的人,绝不会重活,一点机会都没有。”沈长风说到这不免有点难过,因为自己的妻子也不会有投胎转世的。

李有思奇怪:“那臭龙干嘛认我做他的主子?”

“我也不知道。还有天自在那么重视你。恐怕、你……还真的不简单吧!但一切都看你的选择,不与修仙门派有牵连,做你的大小姐就好了。”沈长风轻轻提醒,仿佛不想再和李有思继续说下去,他仍然想一个人安静地上路。

最多再找一个几百年的同伴。

李有思见沈长风不再搭理自己,自己闭上眼睛思索起来,也只好调戏作罢,但她对那位孟小楼姑娘似乎产生了兴趣,读过《漂亮朋友》那本书后的李有思脑袋里转过了无数的想法,但只有最腐臭、最无聊的想法在她的脑海被落地选择。

——女扮男装,时尚海龟追求上海女戏子。

但她不知道,孟小楼是何许人?从小生活在市井,自己经常女扮男装的,这不是小家雀要在老鹰面前瞎鼓捣嘛。

“砰砰砰”

敲门声。

“小姐,老爷叫您。他说,明天春酒会,他有事要跟您说,让您赶紧过去,还有不许瞎胡闹。”小红在门口通报一声。

李有思站起来,怀里放着药包,而后开门走出去,冲小红道:“我知道了。还有,爹怎么知道我在这?”

小红低头回答:“小姐,现在李家谁会猜不到您在哪啊?”

“嗯?你们……现在都怎么说我的?快说!否则,我卖你到深山老林当童养媳。”李有思威胁一句。

小红回答:“嗯、、、大概就是您饥渴难耐,虎狼至极之类的,还有您好男色,嫁了个不通文墨,只知道捉妖精的法师,咱们民国大小姐爱的可都是才子。比如铁骨铮铮汪精卫……”

慷慨赴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蓝天白云之下,春风荡漾之中。

李有思气一句:“本小姐就喜欢美男,有错吗?汪精卫是才子就才子喽,真是的,法师?也是个正当职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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