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冒粉红色泡泡?(1 / 1)张落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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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许起身想要挑件衣服,林森怯怯的跟在她的身后,看着知许打开衣橱,一眼扫尽全部,最后利落的拿出一件黑色卫衣,一条工装裤,走到镜子面前比划两下。

敲定主意,就这套。

转身就差点撞到一直跟在她屁股后面的林森,“你干嘛走这么近?”

凑近一看,那浓密的黑色睫毛如鸦羽一般,和那明澈的双眸搭在一起,就像是一潭幽静的湖水,湖上波光粼粼,却又宁静无比。

林森看着她手中的衣服,一心只想着帮忙,说话跟不过脑子似的,“要不要,我帮你穿衣服?”

语气平静地,像是认知里面丝毫没有“男女授受不亲”这几个字。

刚刚有点好感地知许,现在满脸写着恨铁不成钢,“你是保镖,不是保姆!”愤然地语气,像是一直小老虎。

林森怯怯地收回手,明亮地双目再次黯淡,小眼睛一垂,乌黑浓密地睫毛也像把扇子似地扑扑煽动,委屈地模样像只挨打过的小猫。

毕竟人长得帅,委屈地模样倒是莫名可爱,抿着嘴唇,生怕知许的下一句话,打击到他弱小的心灵。

这样一个大男人?有这么脆弱?

知许心里嫌弃,但是嘴上的语气还是变得温柔:“你今年多少岁?”

“应该算是二十五。”

什么叫应该算是,竟然还比她大两岁,知许扶额无奈。

他真的二十五岁吗?这行为举止,简直就像五岁小孩。

奶油小生的模样一看就像是嫩弟弟,带出去多半也以为知许是姐姐。

知许天生带着清冷的气质,一双眼睛像是经历过沧桑一般,陌生人面前总是带着一丝疏离。

低垂的眼眸散发出来的可怜样,有点像是憨态可掬的小猫,实在让人心软,“你去外面等我,我换好马上出来。”

语气轻柔,像是哄小猫似的跟他讲。

林森双眸再次闪出星辰,嘴角笑意浮现,乖乖的点了点头,轻声关上门去外面等她。

实验室内。

沈志来一身白色的实验服,七十来岁的他虽是头发斑白,岁月在他的眼角注满风霜,但精神焕发,挺立的背部没有一点佝偻模样,反而越加强健。

知许小时候最爱缠着沈老爷子,因为他觉得爷爷笑起来满脸都是慈爱。

沈志来对待周围的人,尤其是自己的学生,都十分严肃,但唯独自己小孙女,永远都是笑容蔼蔼的模样。

即使垂暮之年,但走来瞧见还是风尘仆仆,老态龙钟。

手中拿着林教授给他的实验报告,微眯的眼睛使得眼角纹略微明显,盯着手中的实验报告,头也不抬,“小林,林森这孩子,最近没事吧。”

沈志来是林教授的老师,他向来对他都是毕恭毕敬,从不含糊,“虽说还是不爱说话,但是一切都好。”

沈老声音低沉:“他原本是我领养的孩子,但小时候就交给你抚养,幸苦你了。”

林教授和妻子不能生育,结婚多年一直都没有孩子,最后还是沈老带来一个孩子,问他要不要抚养。

原本两人也想着领养一个,但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直到林森到来。虽说不爱说话,性情沉闷,但从未做过让大人焦心的事。

最难得的是,他天资聪颖,智商过人,小小年纪就打破多项世界纪录,对于他们这种搞科研的家庭,更是喜不胜收。

林教授面带笑容,礼貌回应:“哪有,还是托老师的福,我们才能有这么优秀的孩子。”

沈志来抬眸看他一眼,眼角全是威严,但林教授早已习惯:“性子还是不爱说话?”

林教授点了点头,林森向来如此,这么多年倒也习惯。

毕竟动物本性在染色体里面.....

莫名想起这个,沈志来的手微微颤抖,放下手中的实验数据,转身走到另一台显微镜面前,拿起培养皿,放在显微镜下,“放他和知许多呆一阵,知许孩子活泼,以后要是能发展,让他们多交往,以后结婚繁......”

平时专业术语用惯了,现在差点脱口而出“繁殖”二字。

沈志来不禁自嘲,嘴角露出笑意,差点把生孩子这样的话说得十分不雅,“以后结婚生孩子,倒是也算我们两家的福气了。”

有意让两家联姻,最开始是沈老的意见,但沈琳煦想着多年前的愧疚,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知许换好衣服,利落的工装裤显出她修长芊细的腿,本想戴个帽子,但又觉得跟自己在草原的时候一模一样,还是算了。

门口的人就像一棵松柏,挺立的身姿俨然像门口站岗的小侍卫,干净短俏的平头让他这张稚嫩的眼眸捎带一些成熟。

知许在他他面前,原本在女生中带着优势的身高,好像立马被秒杀掉了。

知许偏着脑袋,打量的眼光毫不避讳,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林森总爱穿黑色了。

虽然,他现在可能想要换种风格,可是.......这粉红色的西装裤!

是怎么回事!

刚刚在卧室里面,光线被黑色的窗帘挡的严实,没注意看,只看见他上身白色的衬衣,显得青春阳光,颇有偶像剧里面清纯少年的模样。

可是,现在站在外面,视线下移,就望见她粉红色的西装裤,还有......配成一套的粉色皮鞋,擦得铮亮铮亮的。

知许感觉他脚下闪出一道诡异的光,闪瞎了她的眼,“为什么穿粉色?”

许是她的语气有点凶,林森抿着红润的嘴唇,眼睛盯着知许疑惑而愤然的目光:“网上说,女孩子喜欢粉红色。”说完嘴角露出笑容,眼眸坚定,“......穿这样,像是有粉红泡泡,你就会喜欢.....”

眼光闪着自信。

因为他在网上查了,说女孩子心里有粉红泡泡的话,就是喜欢眼前的人。

知许:......

算了,再说话她可能老血都快吐出来了。

矮他一个头的知许揪着他的衣领,直接拖着他往卧室去。

林森倒也是依着她,任由她揪着往里走,想着知许不顺手,还特地驹这身子,怕知许手抬太高会酸。

拉开窗帘,再次审视到林森身上地粉色西装裤,遥遥望去,似乎也不丑。

主要是颜值在撑着,生的白净,倒也十分协调。

可是知许还是不愿意,跟着她出门,还是她的保镖,一身冒着粉红泡泡的穿搭.......

搞不好,还以为她是保镖呢。

毕竟她一身工装,保不齐别人会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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