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戌之秋,秋月既望。
燕云县。
燕云县是一个不怎么打眼的小镇,这里位临丹岭人烟稀薄,风水一般,地理一般,民风也一般,离这最近的县也在五十里开外,中间都是那种鸟都不落地的荒凉草地。和别的绝大多数镇县一样,住在这里的人都不富裕,他们大都是流民流浪至此,本当与其他镇上的人一样辛劳地种着镇上地主的地,麻木地过着每一天,可燕云镇却稍显不同。
这丹岭原是曾经西殷古国的旧址,当今方国的皇帝自称为西殷仇氏的遗孤圈地为王,在国内推行郡县制,在地方设郡县长官。初期倒还办得有模有样,各个地区都分配得很好,国民甚是满意。为了促进方国经济发展,皇帝重金聘请高人引荐,与当今六界首富伶香十里建交,月头月末的国都那叫一个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可惜好景不长,皇帝赚得盆满钵满后就开始飘了,供上的货都不过关,伶香十里一车都不拿,残次品积压在国都的仓库里,方国经济一度陷入瘫痪。
如今的局面就是皇帝名存实无,方国更是无名无实。朝堂溃散无人看管,多的是地主聚居自立郡县,百姓们帮他们种地讨口饭吃。
燕云县的由来也就是这样,不过它是由一个外地人开发的边陲新县,县上也就他一个地主。这个地主姓周,大名鹤岚,字墨浓。县上人没什么文化,一听这么一长串的名字就觉得他厉害得不得了,拱手相敬却喊出“周大名”、“周大鹤岚”、“周鹤墨”这些奇怪的名字,地主耐心地告诉他们他大名是周鹤岚,小名叫墨浓,县民们这才恍然大悟。
亲切友好的会面让县民十分喜欢周地主,想着他人这么好应该不似那些剥皮拆骨的地主。果真,这位周地主从不上田监督,从不偷瞄姑娘,从不上门要租,反倒每天都推着一辆小车到镇口卖红薯,顺带帮忙把村口晒麦的大场扫一下,把老李头儿拴在院子里的狗喂一下,除了曾经用一块烤红薯骗了小孩一篮鸡蛋,事后再补给那寡妇一箩筐红薯后就没做过别的什么缺德事了。
也倒是个好人。
但这位地主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镇上人都比他来得晚都不知道,对他的了解仅止于“姓名周鹤岚,性别男,年龄四十,无儿无女无老婆,养着一只叫儿子的老花猫,脾气相当暴躁,天天找狗打架”。
后有好奇者问他为何要开发燕云县,为何年过四十还未成家,家中当真没有亲人了么。
周地主托着下巴想了会儿,回道:“亲人还是有的,有个老父亲,还有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但我落地的时候有个算命的给我算了一卦,说我命太硬不能放在家里长,所以我就一直住在姥姥家是姥儿养大的,与他们不是很亲。后来我中了举当了个小官,但没多久就被一户有钱人家的儿子顶了,好在他们还有点良心,还给了我二十两银子。这年头没钱没势的当什么官,你看我长得就这样,个头还没娘们儿高,就巴着混个官娶个老婆呢可也给我吹了,我姥儿一看到我就哭啊,眼泪跟天破了个窟窿一样地流个不停,索性我就自己出来了,然后就选了块地开了个镇,然后就遇到你们咯。”
他说得很轻松,导致镇民听着似乎也觉得他仕途不幸是件无关痛痒的事,倒是全把注意力放在他是如何没有娶妻生子上。
就如他自己所言,他长得很一般,长脸厚唇,短鼻大眼,唯一能说的优点就是皮肤还挺白的,但个头极矮人也极瘦,走路的时候好像还有点跛,他说是被替官之初他不从被打的,没及时医治就跛了。
县民们一阵唏嘘,但唏嘘归唏嘘,县上仅有的几位姑娘还是一个都不想嫁给他,因为作为一个男人你可以不好看,但绝对不能不高,更不能还没对方姑娘高,但周鹤岚就是这么惨,他比镇上的姑娘都还差一个拳头,哪还架得住他还是个跛子呢。
不过他们的周大人可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他一个人也活得很自在。转眼又到一年红薯季,周地主家的红薯都熟了,来帮忙收红薯的县民他都分了不少红薯,自己留了些过冬其余的都卖掉了。县民们也都特别高兴,对他们来讲吃饱穿暖就是最大的满足,小小的生活也因红薯而变得更加有滋味,滋味的源头就是南头那片红薯地。
日子一天天平静如水地淌过去,燕云县建设得也越来越好,周鹤岚出资在县里建了个土地仙庙,让一个叫钱屿的落魄书生住在里面看庙,可此举却让县民们有所不满。
这钱屿乃周鹤岚前年收留的浪人,虽然长得高但瘦得跟饿殍别无二致,一年到头都穿着一身皱得发烂的灰袍,拖地的拖把都比他头发干净,除了看书摆卦其他事一律不干,谁和他说话都不理,若是谁抢他的书他就拼了命地跟他打,可他却还三番四次去抢别人的书,就是小孩子的画本都抢,几次才下来就被县民们关到废弃的茅房里了。
若是他为了科考不干活也就罢了,可大家伙也根本看不出这层意思,有人找他算卦也是无果,一年下来基本都是周鹤岚养的他,这土地仙庙虽是周鹤岚出资建的,可看守神佛之庙万万怠慢不得,县民们也实在搞不懂周大人为何要养这个累赘,经过多次大小会议最终选定陈大叔去跟周鹤岚交涉。
陈大叔提了壶黄酒去找周鹤岚吃饭,他的屋子最好找,南边红薯地里就他一家伶伶地盖在中间,收了红薯后刚翻完地,陈大叔抬头看看门口似乎坐着人,踩着黑泥从田里横穿而去。
“周大人。”他老远就喊。
“诶,陈叔,我在呢。”周鹤岚站起来挥着手。
自从县民知道他做过官后都不约而同地喊他为大人,他也没好意思讲他那个官一个月都没做满,这么喊还怪不好意思的,但他也默默地接受了,算是满足一下小小的虚荣心吧。
陈叔推开栅栏作势要进,周鹤岚家的那只猫冷不丁地跳上来,喉咙里还有喷痰声,不过好在它脖子上栓了绳子,陈大叔大大方方地走进去,刚要说话就看到钱屿顶着花白的拖把头坐在堂屋里抄着什么,一股酸味莫名钻到他鼻子里,陈大叔一天的好心情至此终结。
“陈大叔你先坐会儿,我去炒个花生米就……”陈大叔把他拽到一旁低声道,“周大人,你又把那个丧鬼喊来干啥,你就不怕他克死你啊。”
周鹤岚啊了一声,“怎么可能,我的算命先生说从没见过比我命更硬的,我把他带回来不还活得好好的,县上也没出什么怪事,放心吧,有我在他不敢乱来的。”
周鹤岚虽然人矮模样挫,可说起话来都是温温柔柔的,语速不快不慢,就非常让人听得进去。
他本是当过官的人特别会将道理,县上有什么大事都由他定夺,他待人也极好,就是镇上最凶最蛮的陈大叔也很听他的话,至于为何会拍陈大叔来,主要原因还是他用树枝打赢过周鹤岚那野蛮至极的“逆子”,除了陈大叔跟周鹤岚县里人它都不放眼里,凶得要死。
陈大叔又把他拽了回来,“他哪跟你一样,你可是我们县的活菩萨,他就整个一蛀虫、无赖,先是偷后来抢,就这种人你还让他去看土地庙,你信不信他能连庙都给你一晚上搬走。”
周鹤岚做出“此言差矣”的表情,可心系花生米就先去厨房炒去了,陈大叔坐在厨房外等着周鹤岚炒花生米,头撇得远远的。
但没过多久陈大叔就偏了一只眼睛瞄着堂屋,眼神像锥子一样把钱屿从上到下划拉了一通,胸中的愤懑越来越大,最后化成一个翻到后脑勺的大白眼。
花生米的油香飘了满院,周鹤岚先给他抓了把热乎的然后又抄起了小菜,周鹤岚的厨艺也是一绝,陈大叔一下子就闻到了肉香,再一通浓油赤酱就把他的馋虫引得高高的,嘴里的口水怎么都忍不住。
“周大人,炒好了不,我这肚子可快饿瘪了。”周鹤岚哈哈笑了几声,“马上好,你去看看钱屿有没有走,没走的话让他留下来一起吃顿呗。”
“给他吃什么吃,给狗吃……”陈大叔正要发作,转眼就看到那匹布衣怀里揣着东西东倒西歪地跑了,姿态就像没有骨头一样,甚是诡异,就连门口的凶猫都没敢拦他。
周鹤岚端着小炒肉走出来,陈大叔赶紧说,“大人大人,我看到他揣着什么东西走了,快去看看家里有没有丢东西!”
周鹤岚住的也就是三间小木屋,一间烧火一间堂屋一间卧室,里面的东西也不新不旧,但处处都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窗明几净,物什陈列得井井有条,陈大叔一进屋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大人,你快找找有啥东西不见了,他跑不远,我一下子就能帮你追回来。”周鹤岚把小菜放在桌子上,“没事的啦,不用看我都知道他拿了啥,钱屿这个鬼肯定拿了我的书。”周鹤岚指指他床头空空的小柜子,“五本,都没了。”
陈大叔骇然,“书一本也要半吊钱呢,他一下子就拿五本……不成不成,我决计要好好教训他一顿。”说罢他就要走,可周鹤岚一句话就把他喊了回来,“那你饭不吃啦,我都炒好了诶,要不你吃完再去打呗。”
“成,反正他也跑不掉。”陈大叔很干脆地坐下吃肉,周鹤岚也很干脆开瓶倒酒。
二人一来二去一碗酒就见了底,陈大叔放下筷子好好问他,“周大人,那您也和我说说,您为啥这么偏袒那个钱屿啊,他只不过是当初你路上遇到的乞丐,我们好心带他回来,可他呢,啥也不干全靠你养着,成天在屋里不知道干什么,他抢娃子的书现在连你的书都抢你还要让他去看土地庙,你就不怕他毁了这庙?”
周鹤岚微微一笑,“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大家都对钱屿很看不惯,但他其实不是傻,他只是爱书成痴。”“啥?什么痴?”
“爱书成痴。”周鹤岚说,“就跟我们抽烟喝酒一个道理,我们离不开烟酒他也离不开书本,就是对看书上瘾啦。”
陈大叔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我没听错吧,这世上还有对看书成痴的,啥稀奇玩意儿。”
周鹤岚咂了一口酒夹起一颗花生米丢嘴里。“你不是已经看到了么,就那样的稀奇玩意儿。”陈大叔愣了片刻说道,“看书成痴……都说痴了那不就还是傻么,你不能让个傻子去看土地庙啊,万一仙界怪罪下来我们都要遭殃的。”
“这怎么会是傻呢,那个痴是痴迷的意思,就跟酒鬼烟鬼一样,就问你你看到的酒鬼烟鬼都是傻子吗,不是吧,那钱屿也是这个道理啊,只不过他不抽烟不喝酒只是爱看书而已。”周鹤岚又说,“而且我告诉你啊,天上的神仙都特别喜欢肚里有墨水的,读书人的人气儿比未经世事的童子还好闻,神仙尤其喜爱。我也不是傻子,我就真愿意养一只白眼狼啊,就是在这儿等着他呢。”
周鹤岚一敲桌子笑得格外志在必得,陈大叔如醍醐灌顶瞬间开朗,“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就说大人怎么愿意做这赔本买卖,原来早就有打算了,高手高手,敬您敬您。”“啊啊这多不好意思,喝,一口气全干了。”“干。”说罢酒碗砰的一撞,二人仰头一口干掉碗中酒哈哈大笑。
院子里的泥地被阳光炙烤着,花猫无精打采地躺在堂屋地上望着外面,两只灰溜溜的麻雀很早就落到了院里的歪脖子树上,一动不动地盯着里屋,像是被晒傻了一般。
眨眼就到了晚上,花猫趴在门外悠闲地舔着爪爪,堂屋里点着星点烛火。周鹤岚拄着单拐关上栅栏门,右腿跟他的拐杖一般细,可左身的腿却在膝盖那里戛然而止。
他腋下夹着拐,手上慢条斯理地绑着被陈大叔踹坏的院门,中午聊着聊着他就喝高了,跌跌撞撞地出去时顺脚就给栅栏来了一脚,险些把周鹤岚的院门直接踹飞,周鹤岚见他作势又要踹先一步抬脚踹在他屁股上,喝麻了的陈大叔一点也没发觉,屁股上带着个脚印乐呵呵地回了家。
月明星稀,夜风阵阵,周鹤岚边绑着麻绳边望向远处的灯火人家,萤火般的温柔从他眼底慢慢出现。
眼前忽然与另一个小村子交叠,那个时候他也是一个人住南头,村里的人都集中在北头,白天他帮村里人下田干活,晚上住在田边的棚里守瓜田,因为是吃的百家饭他不好意思吃太多,半夜总会被饿醒,然后他就躺棚里数着天上的星星,直到紫气东来,云开日出。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的确很苦啊,可并非无处可去,他更不是喜欢吃苦的圣贤之人,相反他是一个极其传统且小心眼的小人,所求的也不过“安稳”二字,所以他不惜一切地反抗师父,放弃自由超逸的云游生活,典当了本当被他视为生命的华章书就,换得白银五两,过上了俗人的生活。
周鹤岚手里的动作一停,眼睛斜了一下,温缓的声音里有些许不满,“我说过,在我清修的这三个月里谁都不许来打扰,你们聋了还是怎样。”
树上那两只呆麻雀振翅一飞,“哗”的声变成两个身材修长穿着黑风衣的黑衣人,宽大的罩帽遮住他们大半张脸,露出些许惨白如纸的肌肤,站定后二人单膝跪地俯首参拜,他们四肢上都环绕着一圈金色的铭文,腰间别着一把黑气所聚的长刀。
“蓝凫大人派属下前来探望大人,大人可有吩咐。”黑衣人木木地回道。
“那你呢?”鹤岚问另一个黑衣人。
“旭马大人派属下前来探望大人,大人可有吩咐。”
“没有没有,有事我不会直接喊你们啊,合着他们俩是怕我三个月不用弥魂契就忘了怎么用吗,无聊!回去!”
周鹤岚一声令下,但闻砰砰两声那两个黑衣人就不见了踪影,周鹤岚这才重新修起了可怜的栅栏,绑上最后一个蝴蝶结才拄着拐噔噔噔地进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