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十一 胡奴(1 / 1)摘明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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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元镇成为林冬年的第五年,十五岁的少年身子像柳枝抽条般疯了长,去岁新做的衣衫,今日再看,那裤脚又是短了一截的样子。

十二岁那年,林大夫妻送八弟去村里的老秀才家上私塾,一季奉上一担粮食。

但是八弟却有些自己的心思,在老秀才家读了一个月的“之乎者也”后,就开始频频逃课。

老秀才气不过,逢他来上课,就特意问些难题刁难他,想要挫一挫他的锐气,好叫他安心读书,没成想他倒是都能答上个一两句,有时候还能反驳地秀才老脸做红,想那堂堂一个秀才却被一个十二岁的娃娃问住,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何等的没面子!

每当这时,老秀才伸出尖尖的食指,食指上留着被修剪得长而尖的指甲,颤颤地指向八弟的额头,一嘴胡子哆哆嗦嗦,半天抖不完个“你”字。

秀才背后是挂着的孔圣人像,头上顶着“仁者之风”的牌匾,一袭灰扑扑的长袍架在瘦骨嶙峋的身上,两袖清风,只有点文人的傲骨支在那。

教书育人二十载,多少桃李走出五尺村,挣得一点声名,唯独一个他,守着一间破落私塾,岌岌无名至今。

青年时屡屡名落孙山,到老也只是个秀才,埋头经文,耽误了姻缘,如今也不过孤家寡人一个。

八弟垂首作揖,嘴里恭敬道:“先生莫怪,是学生出言不逊了。”

秀才这才收了手,顺着台阶说一句挽回面子的话:“罚你把尊师重道四字抄写百遍,不抄完不准回家吃饭。”

犹如得胜的公鸡,重新背起手,昂着头,又做回平日里骄傲高冷的五尺村第一秀才。

八弟刚坐回位子,前桌的宋思培便转过头来问他,“又是跑哪去胡混了,现在才过来。早上先生可是朝你的位子盯了好几眼呢,我坐这还怪不自在的,总觉得他也在打量我似的。”

“对不起啊,宋大哥。”

“别,可别这么说,好歹长了你十岁,不至于让你跟我伏低做小的。”

宋思培是私塾里的“大学生”了,家里送的晚,而他在学习上的天资也较常人差些,故而都二十二了,还同这一屋的稚气小儿一道进学。

只是他为人忠厚讲义气,帮八弟打过几次掩护,因而与八弟渐渐熟络起来。

八弟悄声道:“我今早去了镇上的胭脂铺。”

“啊,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娃娃,去那干啥?这女人逛得铺子你一个男的进去不丢脸吗?”宋思培激动地声音都抬高了,惹得老秀才拿着书卷朝这不善地盯了一眼。

“嘘嘘……”八弟扯了扯宋思培的袖子,“别着急,放课了再与你详说。”

老秀才一说放课,宋思培便急急拿了书袋跟在比他矮一头的八弟身后往门外走去。

“快说,八弟,到底怎么回事,可好奇死你宋大哥了。”

“早上我喊了宋家姐姐一道去胭脂铺,想要……”

“啊,妹妹!?我说思芸一早怎得就不见了,原来是你这小子拐走的。”

宋家妹妹宋思芸,芳龄十五,是五尺村里有名的小美人。

接连被打断,八弟无奈道:“宋大哥,你就让我把一口气喘完行吗?”

宋思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额头,又把手搭在八弟肩上,满含歉意道:“对不住啊,你知道你宋大哥我是个急性子,你说,我保证接下来绝不讲话。”

八弟这才继续道:“我以前在大都的时候,”有些不自然地顿了顿,“常和兄长出门,看到胭脂铺生意络绎不绝,对胭脂颇为好奇,后来信王爷因我好奇之故,特意请了艳桂楼的胭脂师傅来为我答疑解惑,我才知晓原来胭脂是以花为材料。”

“之前我在村里田埂边见过一种紫蓝色的小花,与那师傅讲与我的莫兰花极像,这种花生长不易,需要特殊的土壤和水源,用其制作的胭脂色秾质厚,是胭脂中的上品,千金难得。”

宋思培听到这,一下瞪大了眼睛,表示震惊。

“今早我便是拿了这花,托宋家姐姐与我一道去了胭脂铺,看一看我所想是否是真。”

宋思培夸张地转了转眼珠子,表示结果呢。

“果不其然,那掌柜的十分惊喜,同意以后以每斤二两的价格进购。”

这下宋思培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叫了出来,举着手掌道:“我没听错吧?二两!”

八弟点了点头,笑道:“若不是我和宋姐姐势单力薄,恐怕还能再把价格说高些。”

“天呐,二两还不够吗?宋大哥我此生还没见过这么多银两呢。”

看到八弟黯淡下去的眉眼,宋思培心里一怔,怕是惹他想起以前大富大贵的日子,区区二两哪里看得上,如今那么小,就要为了生计谋。

想起之前宋大娘在家里提起林家大娘近段日子身体不好,很少出来和她们一道浆洗衣物,宋思培不禁又有点同情起八弟。

“我回家便与父亲商量,把自家的三亩地拿出一块以后拿来改种那什么,莫,莫兰花。”

八弟点点头,到了分岔路,独自往家的小路走去。

宋思培一回家便去了妹妹宋思芸的房间,看到她正坐在梳妆台前,拿着一个精致雕花的盒子,眼神发愣,嘴角含笑。

宋思培不怀好意地悄声走到她身后大喝出声,“妹妹!”

吓得宋思芸手抖了抖,转过头来眼神嗔怪地看着他,“哥,你都二十二了,怎还如此不成样子,小心被爹娘知道,又要训斥你。”

宋思培嘿嘿一笑,坐到她身边,“只要你不告状,哥哥就没事。”

又指了指她手里一直拿着的物件,“这是什么?”

女孩的眼角眉梢笼上了甜美的笑意,“这是胭脂——八弟送我的谢礼呢。”

“哟哟,”宋思培抢过了这盒胭脂,打开来又嗅又捻的,“你们女孩子就喜欢这种颜色又怪,又香喷喷的东西。”

宋思芸看自家哥哥把这胭脂不当一回事的,急得上手要抢回来,奈何个子不及他,左右就是抢不回来,气得红了眼眶,“你这个狗大哥,把东西还我。”

“啊,这就要哭啦,”宋思培见妹妹水灵灵的大眼珠子里挂起了水珠子,顿时慌得想要磕头求饶,忙将胭脂盒子盖好,交回她手上,又蹲下身,挂着两条粗眉低声下气地道歉,“妹妹,我错了,是我手贱,你别哭了好不好?”

宋思芸看到光滑平整的胭脂上突兀地嵌着个浅沟,气得拿手连连拍打自家大哥的后背,“这可是八弟送我的礼物,你怎可如此手坏,抠出了指甲印子。”

“大哥我讨厌死你了。”

宋思培嘴里嘶嘶作声,心知这顿打躲不得,忍着没动生生受了,只是嘴里叫得响,身上却是一点感觉没有,妹妹这柔弱的力道,真真只适合坐屋里绣绣花。

见妹妹总算停了手,才又腆着脸凑上去道:“不过一盒胭脂,大哥明日再给你买一盒,不,两盒!”

宋思芸将盒子小心放到妆奁匣子里,转头看他,“不用,我的胭脂够用了。”

“那怎么我抠坏一盒你就气成这样。”

宋思芸实在懒得理这个傻哥哥,心道,你抠坏的是八弟送的,能一样嘛。

嘴上却道:“哥哥是不是要和爹娘说种莫兰花的事?”

“啊,是,瞧我这脑袋,差点就忘了。”说着便喃喃自语地出门去了。

那厢八弟刚到家门口,就见一人炸着一头卷发蹲在台阶那,一看到他,便飞奔着跑来拿过他身上背的书袋。

八弟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胡木儿,你怎么总像村口阿叔家的大黄狗似的,喜欢蹲在门口。”

胡木儿并不说话,只是抬起头,从乱发下露出一张黝黑的脸和一口大白牙,灿烂直白的笑容带着点天真和单纯的讨好,这是对喜欢和信任的人的笑。

八弟知道胡木儿不爱说话,只是笑着拉着他进屋,“今天娘亲的咳症还好吗?”

胡木儿用力地点点头,八弟又笑,“好了,莫这么用力点头了,我看见了。”

想起那天大雪铺天盖地,早起的八弟拢着棉服,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里走去,想捡些枯枝回来烧,没成想却捡回来一个被大雪盖住的人,此人便是饥寒交迫下晕过去的胡木儿,也是当初他在大都买回府的那个胡奴。

他从信王府离开的时候孑然一身,自然也不会带上胡木儿,然而胡木儿一旦认定了主人却是誓死不悔,他的卖身契属于信王府,只是他眼中只有买他的小主子,于是自从八弟从王府离开后,他便时刻谋划着要逃出来找八弟。

后来千辛万苦地逃出来后,却又迷失在了寻找的路途上,当初他也只不过是躲在暗处听了一嘴闲话,只知道小主子如今是在渝州地界,具体是哪却不知,但他却凭着毅力,最后生生找到了五尺村这。

一路上颠沛流离,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自不必说,还是撑不住倒在了山林里。

幸而有缘,让八弟捡回了濒死的胡木儿,胡木儿睁开眼看到八弟的一瞬间,一双黑眼珠子顿时焕发出巨大的神采,嘴里无力地喊着,“主子,主子,我找到你了,神灵保佑……”

八弟吃了一惊,细看之下才认出这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人是胡木儿,两人顿时激动地抱在一处。

此后胡木儿便留在了林家,帮着劈柴种田。

这时再看胡木儿,之前留下的伤好了许多,脸颊虽然黝黑,但是肌肉紧实,散发出健康的光泽。

张琼玉自上次染病后一直好得不甚利索,断断续续地咳嗽,八弟掀了帘子进去看她,林大正给她喂药,她嘴里叫着苦不肯吃,八弟从书袋里掏出一包麦芽糖递给林大,“娘,这是我从镇上买回来的麦芽糖,你喝完药后含一颗就不苦了。”

张琼玉慈爱地看着他,“八弟,我的乖儿,娘亲谢谢你。”

说完端过林大手中的碗,一口气喝了下去,却还是被苦得皱起了眉头,林大赶紧从纸包中捏了一颗麦芽糖递到她嘴边。

八弟这厢却悄悄红了耳朵,他还是不习惯娘亲有时候的夸奖,不同于当初的信王爷和哥哥们,娘亲夸人的话里带着一丝甜腻的味道,这就是娘亲吗?

八弟红着耳朵去到屋后淘米,胡木儿像只小狼狗似的摇着尾巴跟在他身后,拎着他的书袋眼巴巴地看着他,八弟甩了甩手上的水珠,起身接过书袋,从里面拿出个小纸包,“别瞅我了,知道你喜欢甜的,给你留了的,拿着吧。”

胡木儿接过小纸包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两块金灿灿的麦芽糖,他这才笑眯眯地抱着书袋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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