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临走之前,侯芸脚步一顿,却又转过头来,问沈湘沅是不是真的想通了,所以才答应冯金花五天后去王府献艺。
“沅沅,我好怕你是为了不让我挨打,才答应冯妈妈的。”
沈湘沅轻笑一声,对她点头,复又摇头,说:“我的性子你还不了解吗?当然是因为想通了,才会向她服软的。”
侯芸嘴里嗫嚅半天,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心底话,默默的离开了。
等她走后,整整一夜,沈湘沅都没能入睡。
因为要去临安王府的缘故,冯金花大发慈悲让她们这几日晚上暂停接客、专心磨炼才艺。
沈湘沅躺在床上,眼里是深不见底的幽暗,似已与这黑夜融为一体。
她不敢闭眼,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便好像又重新回到了那恶臭难闻的茅屋之中,再一次被人凌虐,死不瞑目。
幸而苍天有眼……给了她重新来过的机会。
沈湘芸睁着眼睛,直到天破晓,方才昏昏沉沉的合眼了一会。
翌日清晨,沈湘沅起来梳妆的时候,侯芸急匆匆的赶来找她。
“沅沅,我昨天回去仔细回忆了一下,穿粉裳的那个人,应当是怜霜无误!”
“原来是她。”沈湘沅点点头,将银钗插进发髻之中,又往唇上擦了抹嫣红,再配着身上穿着的那件火红的留仙裙,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丛篝火,鲜妍美丽至极。
她回头望她一笑,把侯芸都看呆了。
沈湘沅素来只穿白衣,也不喜用那些胭脂水粉,脸上总是寡淡的颜色,故而容貌虽然很好,却很难引人瞩目,喜欢她的也多只是那些文人墨客。
而如今一换上鲜艳夺目的妆容,竟是如此惊心动魄的美艳!
沈湘沅却只是不想再像前世一样,去迎合顾明舟那些“才子”们的喜好了。
“阿芸,我们走。”她挽着侯芸往外。
“去哪?”侯芸还是呆呆的反应不过来的样子。
沈湘沅眸子弯弯,提醒她说:“当然是要去落霞阁里练舞了。”
云楚律法规定,为官者不得蓄养家妓,因此这些达官贵胄们往往会在重要的宴饮场合下,雇请清倌名妓来府中献艺,接待贵客。
五天后的冬月十八日,临安王府里就要举办这样一场赏梅宴,届时绮春苑的清倌们便会登台献艺,为贵客们助兴。
前世的沈湘沅最后还是承受住了压力,即便饿的奄奄一息,也拒绝重回王府献艺。最后冯金花实在拿她没办法,只好作罢。
但这回,沈湘沅不打算再逃避了。
就算不再回到王府又如何?在那些“故人”的眼中,她仍旧是最低贱的妓子,是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与其遮遮掩掩的受那么多罪,倒不如去直面他们的白眼,看他们能耐她如何?
更何况,当年的那件事情,她和他们还有一笔旧账没来得及算呢……
“沅沅,你的中阮忘了拿。”侯芸提醒道。
沈湘沅的目光落在窗边那柄她最爱的中阮上,却只停留了一瞬,就飞快的挪开了。
——
落霞阁里冷冷清清,除了她二人之外再无其他人,连负责教习的公孙嬷嬷也还没来。
阁中未生火炉,即便一进屋侯芸就去关了窗户,阴冷的寒气还是冻得她们两人瑟瑟发抖。
侯芸抱着她的琵琶,哆哆嗦嗦的说道:“沅沅,我们来的太早了,这两天天冷,其他人一般要等到天大亮才来呢。”
“这次你们练得是哪支舞?”沈湘沅问她。
“是《飞天》。”侯芸说。
“飞天么……”沈湘沅念着这两字,又问她:“主舞是谁?”
侯芸咬着嘴唇,缓缓道:“是、是怜霜。”
是怜霜?那先前的事便不稀奇了。
沈湘沅脱掉鞋袜,踩在冰凉的地面上,向侯芸请求道:“阿芸,可以麻烦你帮我伴奏吗?好些天没练习了,我怕等她们来了自己会跟不上,所以趁着这个机会先练习练习。”
“沅沅,这次你准备伴舞吗?”侯芸惊讶道:“你不弹中阮了?”
“嗯。”沈湘沅微微一笑。
中阮的确是她最喜欢的乐器,和顾明舟在一起的无数个花前月下,她都抱着她月牙色的中阮,为他弹唱那些用心血写出的乐曲。
那时他是怎么说的呢?
“沅沅,你弹琴的样子真的很美,以后我想要我们的孩子们也跟你一起学琴。”
可事实却证明,并不是所有人都值得让她用最爱的琴音来对待。
琵琶声犹如断线的玉珠,散落一地,如泣如诉的曲音回荡在楼阁的每个角落里。
沈湘沅的身影跟随着乐音翻舞,火红的长裙犹如花苞般绽放在空中,化为云霞般灿烂的美景。
那舞姿,婀娜妩媚、翩然若天上仙子落下凡尘。
侯芸沉浸在其中,随着那美妙的舞姿,酣畅淋漓的拨弄手里琵琶。
一时间,两人全然忘却了时间,进入了忘我之境。
沈湘沅香汗淋漓,却只觉浑身舒爽、畅快极了。
她前世便是爱舞之人,只是大多时候都不愿与别人争夺那主舞的地位,默默的隐藏在一旁的乐师队伍中,为其伴奏,但私下里,却从来没有放弃过磨炼自己的舞艺。
绮春苑负责教习舞艺和乐艺的公孙嬷嬷虽然很欣赏她,但更多时候看她的眼神里却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情。
楼里的姑娘都想做主舞。所以在她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与别人之后,公孙嬷嬷也放弃了她。
后来去了玉人楼,更是如此。
没想到此时甫一展露舞技,便震惊了前来练习的其他姑娘。
“你们快看,那是沈湘沅吗?”
“她竟然也会跳舞?”
“她跳的也是飞天!”
“翻身转、是翻身转!”
在沈湘沅接连做出好几个完美的翻身转动作后,旁边响起了一阵阵喝彩声。
侯芸一惊,琵琶声戛然而止。
沈湘沅稳住身体,胸膛起伏,微微喘息。
她看向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其他姑娘们已经来了。
“沅沅,你跳的真好!比怜霜还要好!”
“是呀是呀,你那几个动作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姐妹们一拥而上,纷纷围到她身边,叽叽喳喳的问起来。
沈湘沅擦拭掉脸颊上的汗液,刚露出浅笑,耳畔便传来了一声娇咤:“你们不好好练习,都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的做什么!”
怜霜怒气冲冲的向她们走来。她今日仍穿着那件昨天那件桃粉的裙裳,本是一张俏丽的容颜,却因嫉妒而扭曲了面容,显现出尖酸刻薄的恶毒神情。
沈湘沅冷冷的看着她颐指气使的教训其他姑娘。因为她是冯金花面前的大红人,姑娘们都有些惧怕她,一个个垂着脑袋,不敢分辩。
教训完了其他人后,怜霜满是妒忌的看向一身红裙的沈湘沅。
她这件桃粉的裙裳即便再艳丽,却也不及沈湘沅十分之一。
往日她厌恶沈湘沅那副身着白衣、冰清玉洁的模样,可现如今沈湘沅换了颜色,却更令她嫉妒的发狂。
“沈湘沅,你不在屋里呆着,来这里干什么!”
因为怜霜比她大,沈湘沅便说:“怜霜姐,五天我也要和你们一起去王府献艺。”
“不会吧,你这种人还好意思再去王府?”怜霜嗤笑一声,挑起眉毛,阴阳怪气的嘲讽道。
沈湘沅明白她在暗讽什么。怜霜是冯金花身边的大红人,从冯金花那里得知她的身世不过是易如反掌之事。
但沈湘沅却并不因此而畏惧她。
就算怜霜将她的身世此刻公之于众,她也不会恐惧分毫。
“沈湘沅,你还真是个不要脸的贱货。”怜霜“啧啧”两声,故意拔高声音,让其他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听说你爹是王府的马夫,你娘是厨房的烧火丫头,两个人背着主子偷偷摸摸的苟合才有了你这个野种。哦,为了生你,你娘难产而死,还真是老天开眼呀!”
“然而话说回来,生了你这个小野种吧,也算是他们的不幸!小小年纪就干些偷鸡摸狗的事,竟然连主子的金钗也敢偷拿,啧,所以就连王府那种高门大户也容不得你!要不是妈妈心好,就凭你那张狐媚子脸,早不知道在多少个男人身下死多少回了!”
侯芸听她这样羞辱沈湘沅,立刻便红了眼睛,但就算是气话,说出口的时候也显得软软的:“怜霜姐,沅沅不是你说的那种人,一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
其他姑娘们有些与沈湘沅关系好的,虽忿忿不平,但没有一个人敢为其出头。
沈湘沅却笑了,她眯起眼睛,问怜霜:“你说完了?”
怜霜一愣,接着便回嘴:“要我说,你这种贱货野种要是稍微有一点脸皮,就不敢再踏足王府一步!”
说来说去兜兜转转也不过是在她的身世上做文章。
若是以前的沈湘沅,此刻就算忍住不流泪,也会不停的向众人辩解。
可如今,沈湘沅甚至懒得为自己辩解一句,只翘起嘴角说:“怜霜姐,你有一点说的没错。我的确是个不要脸面的。”
要不然,又怎么会天天跑到国公府那种高门大户的门前忍受其他人的白眼呢?
她停顿了一下,面颊上只剩下浓浓的嘲讽之色,既是对如今的怜霜、也是对以前的自己。脸上的笑容,就像是沁着毒液的罂粟花一样,灿烂的绽放开来:
“所以这一回,我不仅要去王府,更要作为主舞,登台跳完这一舞《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