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丝牵绪乱,对沧江斜日,花飞人远。”
“垂杨暗吴苑,正旗亭烟冷,河桥风暖。”
“兰情蕙盼”
“惹相思,春根酒畔……”
醉花荫二楼,正在待客的姑娘们目光都被一名独自坐在栏杆正中央一侧位置的男子吸引住了,男子一身碧青色竹纹长袍,外罩荼白色斜襟坎肩,头戴一顶同色逍遥帽,面若冠玉,温文尔雅,脊背挺直如松,一举一动都似画中人般令人赏心悦目。
常言道:翩翩公子,淑女好逑。有性格大胆的姑娘上前主动伺候,但都被他一一推拒了。
沈绪专注地听着台下婉转哀凄的歌声,一杯一杯地往嘴里灌着陈年女儿红。这酒入喉辛烈,他一向喝不惯,奈何此时心中积郁成疾,来此烟花之地,他只求一醉方休,忘却烦忧之事。
三年前他参加科考荣中金科状元,原本应是做官娶妻双喜临门之时,却被调往苏杭之地治理洪水,一去三年,回来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拿着聘礼上门求取心上之人,谁知昔日青梅竹马早已另嫁他人,而且最令他伤心的是,那人竟然还是被她爹以妾室的身份送进侯府的。
没错,沈绪的心上人正是与他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远房堂妹,沈晴芳。
不过如果你以为这是个被棒打鸳鸯有情人惨遭分离的悲剧爱情故事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沈晴芳从未钟情过她这个便宜堂兄,相反她小时候一直青睐有加的,是沈绪的哥哥沈遇,与沈绪这个满腹经纶,出口成章的弟弟不同,比起舞文弄墨,沈遇更喜欢舞刀弄枪,为此常常被他爹拉去棍棒教育,后来更是离家出走说要去游历山河闯荡江湖。
虽然比不上侯爷那般丰神俊朗,但沈遇身上有着一股这些世家子弟没有的江湖侠气,他奔放自由,乐观率真,经常给沈晴芳讲一些她从未听过的江湖上的有趣传闻,尤其是他还长了一张和沈绪几乎如出一辙的脸,所以沈晴芳小时候几乎是一门心思想要嫁给她这个自由不羁的大堂兄,反而从未注意到那个一直在她身后默默守护着她的沈绪的心思,在她眼里,沈绪简直和她情同姐妹一般。
沈绪一边喝酒一边怀念他和沈晴芳小时候的“美好回忆”,他的卧房里有个锁起来的檀木盒子,盒子里面是从小到大沈晴芳写给他的信和送给他的小玩意儿,譬如丝帕泥人之类的,虽然大多都是一式两份,沈遇一份他一份,但他仍旧视为珍宝般收藏起来。
想的越多,他就越发郁闷,身后人声嘈杂,有人八卦地闲聊着:
“同你说个有意思的事,前段时间我无意中路过侯府后门,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什么?”另一人好奇道。
“前阵子皇上不是下了圣旨,不允许外人前去安定侯侯府拜访嘛,我原以为是侯府有人得了什么容易传染的疫病,或者是由于朝中之事侯爷被软禁了,直到那日我路过侯府的后门,你猜我看到了谁,我看到穿着一身布衣的安定侯,身后还跟着一个村姑打扮的丫鬟,正挑了两桶水,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呢……”
“这?你确定你没有认错人?”
“我认错谁也不能认错安定侯啊,这京城之中你能找到第二个同他那样样貌身材的男子吗?更何况我亲耳听到那丫鬟喊他侯爷,这还能有假?”
沈绪听到安定侯三个字,顿时清醒了不少,停下倒酒的动作,侧耳细听着。
“既然如此,那这安定侯莫不是被皇上……”
“嘘——”那人打断他,道:“这里人多眼杂,还是不要乱说为妙。”
“也是……”
正听到关键处,二人却就此停住,沈绪心中疑惑,他离京三年,对于安定侯的事情不甚了解,小时候只是听父亲屡次提起过这个传闻中文韬武略样样精通的前大将军之子,奈何此刻碍于身份,他也不好前去询问身后二人,思索一番后,沈绪往桌上放了两锭银子便起身离开了醉花荫。
——
此时的安定侯府内
沈晴芳刚沐浴完,正穿着寝衣像一条死鱼一样躺在床上,双眼发直,目光涣散,任由弄春和杏梅给她捶腿捏脚。回想起这些天的经历,沈晴芳觉得自己当初还不如一根绳子吊死在这侯府门口来得痛快一些。
“小姐,您快打起精神来,一会儿还要去给侯爷烧水做饭呢。”
沈晴芳听到“侯爷”两个字,如同被雷劈了一般从床上弹起来,一边换衣服一边抓狂道:“怎么办小春子,我不想当无眉道人啊,上次学着烧火的时候已经烧没了我一边的眉毛,我不想再试了!”
弄春手脚麻利地帮她套着外褂,道:“没事小姐,这回你带着我,等我帮你烧好水我再回来。”
“不行啊弄春姐姐,你忘记搬过去的第一天问夏姐姐去帮忙,结果最后帮成倒忙了吗?”杏梅阻止她道。
如果说弄春把这回事忘了,但沈晴芳一定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当时的情况,那时他们刚搬到山下小屋里,问夏悄悄过来帮她打杂,没成想阴差阳错之下,李渭枫把她当成了来他们家探亲的晴芳的远房姐妹,不仅没有让她干活,还让晴芳做一桌子菜来招待她。
结果可想而知,那天晚上他们喝了一肚子的西北风。
后来晴芳在学习生火的时候,甚至不小心烧掉了自己的半边眉毛。
“算了小春子,你今儿还是去后厨随便打包些饭菜我带过去把,时候不早了,快让张管事备马,我得赶紧回去了。”晴芳穿好一身侯爷同款“戏服”后,还不忘让杏梅给她再梳一个传统的乡下妇人髻。
她可是趁着侯爷上山开荒的这段时间偷溜回来的,要是回去晚了,她怕饿死她们家侯爷。
马车从侯府后门出来后一路直行出了城门,而后沿着林间小路弯弯曲曲地绕到了城外山脚之下的一处隐蔽之地,晴芳下了马车,拿好带来的包袱和食盒,告别陪她过来的弄春,独自一人走向远处的篱笆小院。
院内有几间茅草屋子,她同李渭枫目前住在东北侧那一间,最东侧那间空着,暂时做了杂物间,西侧那间则是厨房和盥洗室,虽然屋子简陋了些,但是被李渭枫安排的井井有条的,院子里的桃树下还放了张和这个小院格格不入的梨花木餐桌。
别问她怎么摆了这么张桌子。
这可是晴芳拜托张管事废了好大一番功夫从府里运过来的最朴素的一张桌子了。
除此之外,院子里还拴着一条被重新赐名“菜花”的大傻狗子乌。见到晴芳回来,菜花闻到了一阵熟悉的饭香,急得一边嗷呜叫唤一边开始流哈喇子。
有谁能想到这曾经是一条跟着老将军征战沙场的神犬呢。
晴芳进了厨房,拿出碗筷把带来的饭菜一一盛好,喂了菜花一根大棒骨,随后打算去山上喊侯爷回家吃饭,结果刚迈出家门,就看到李渭枫远远地扛着锄头回来了。
不同于平日里的锦衣华裳,此时的李渭枫一身粗布上下装,这还是从府里的下人那里顺来的,乌发用一块粗布条简单地束在脑后,肩上扛着一把从府里的园丁手里抢来的铁锹,妥妥的乡下人打扮,白净的脸上因为一下午的劳作沾了些泥土,除此之外,浑身上下还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违和气息。
看到出来迎接他的晴芳,李渭枫将手里的铁锹扔到一边,上前一步把她抱臀托起转了两圈,然后吧唧在她脸上偷了口香,用他二十几年来从来没有过的欢快语气道:
“娘子!告诉你个好消息,江鹤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