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又被打了(1 / 1)一般冶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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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子仕觉得自己这次很稳。

更何况,他对自己的才学也很自信,觉得哪怕不受名声的照拂,自己亦能高中。

因此,即便春闱在即,可白子仕连日来并没有下死工夫读书备考,反而专注人际交往。继续养望,便是他注重的事情。

与友人同游青楼,吟诗赋对展现名士风流,亦是养望的一种重要方式。

他可不是那色中恶鬼。

嗯,当然是这样。

哪怕他一下午看书看得心猿意马,也不过是因为满脑子都在琢磨晚上该如何语惊四座罢了。而就在他满心期待当中,时间不知不觉间流逝着。

未正一过,白子仕当即收拾好书本,又去舍房取了两陌铜钱,换了身衣裳,这才走出四门学的大门。去兰桂坊的路不近,往东需要经过六坊,还得向北走三条街道。走过去的话,以他的脚程,少不得要半个时辰。

当然,走路是不可能走路的。安步当车,只是穷书生们骗自己的鬼话。真要是徒步走到兰桂坊,走得一身臭汗唐突了佳人不说;走得腿脚发麻,耽误了和小姐姐们研磨……诗词就更不好了。

因此,在街口赁了一匹马,白子仕骑着它向兰桂坊的方向缓步走去。

赁马比赁驴、赁骡子贵多了,原因就是马的脚力快。可白子仕因为没练过骑术,所以马只能让赁马人拉着并辔前行,比骑驴其实也快不了多少。

大约申时二刻,白子仕才入了兰桂坊。不过很快,他就循着气味,找到了那妙香楼。

果不其然,邀他前来的那名商贾之子,此时已经和几名同学在妙香楼外的椒壁外流连,一边欣赏着前辈们提笔写就的诗词,一边正等着自己到来。

“给之,你可总算来了。”

“读书时忘了时间,差点忘了与友人相约,今晚上一定要自罚两杯。”

“无妨,无妨。”那人摆手笑道:“我们一起进这妙香楼吧,里面的房阁我已经订好了,随时都能开席吃酒。”

“同去,同去。”

闲谈片刻,几人便步入妙香楼里。

此时,正好申正华灯初上,伴随着莺莺燕燕的歌舞,环肥燕瘦的娇娥女郎,穿花引蝶一般地在楼内左右逢迎。

有小厮将白子仕等人引入一间小阁,这小阁宽长皆十五步,地方不大,可却有一桩妙处:四壁的墙中,掺有于芸辉香草、麝香和乳香碎末。因此,倘若在地龙里添点炭火加热,室内便总有一股幽幽异香,历久弥香,让人如居兰室。

如此这般的小阁,这勾栏里大约有七八间,妙香楼亦是因此而得名。若非那商贾之子花大价钱提前预订,等闲人等仓促前来,绝对没法占据这样的好地界。

分宾主落座,作为主人家的商贾之子笑眯眯地举起酒爵,朗声道:“见圣人。”

这是士林中专为祝酒用的戏谑说法:以清酒为圣人,以浊酒为贤人。无论清酒、浊酒,都能有个由头痛饮。

主人相邀,宾客莫不从之,纷纷也拿起酒爵,回了一句“同见”,然后大袖一拂,转瞬间便一饮而尽。

当然,流连勾栏哪有只为吃酒的道理?不多时,鸨母便亲自带人来到这座小阁,给客人们引荐自家姑娘。

“来妙香楼,一为嗅妙香,二来吗,自然是要看胡旋舞了!”

那个商贾之子看来是妙香楼的常客,和鸨母也是熟识,上来就扔给对方一袋在西域流通的金币,然后就点名让楼里豢养的胡姬前来跳舞助兴。

胡旋舞,胡旋舞。心应弦,手应鼓。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间物类无可比,奔车轮缓旋风迟。

身穿彩衣的胡姬,站在一张小小的圆桌上面,赤*裸双足不断交替转圈。隐约间,露出白皙的大腿,看得一众士子口干舌燥,一杯杯地酌酒降火。

而且,喝酒的时候都不用亲手去拿酒爵——他们每个人都左拥右抱,各有两名专门伺候客人的美娇娘,轮番为这些恩客端杯换盏,送酒入喉。

“痛快!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牛宰羊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没过多久,那名商贾之子便喝上了头。他扯开澜袍的胸怀,拿筷子敲击着酒杯。一边伴着乐工的奏乐,一边吟诗以和。

当然,这诗不是他作的,而是从一名当朝大诗人处“借”来发挥用的。

不过今晚上他请白子仕共同消遣,后者则答应为其赠诗一首,他很快也有自己的诗了。

想到这里,一时激动的他竟借着酒劲从座位上一跃而起,还伸手揽过了胡姬双袖抛飞出来的丝绦,用力往怀中一拽。那名胡姬被吓了一条,整个人从圆桌上滴落下来。不过她倒是也没有摔倒在地,而是被商贾之子一把抱进怀中。

“公子请自动……哦,不,自重。”

胡姬哪里会不懂风情?上来娇嗔地埋怨了一句,身体却宛如滑不溜秋的泥鳅也似,在那个商贾之子怀中扭动了好几下方才停下不动。

“哈哈哈!给之兄,”商贾之子大笑道:“且将此女给之,换汝为吾赋诗一首可否?”

说着话,他便抱着这名胡姬往白子仕的桌案上一放,还打翻了两盘炙烤过的羔羊肉,弄洒了半壶葡萄酒。白子仕虽说心生鄙夷,但脸上倒也还保持着一副足够虚伪的笑容。

“既然是元子所赠,白某自当笑纳之。”

“好说,好说。”那个商贾之子哈哈笑道。

他大名叫王宗器,名字起得极大气。可也不知道是父母宠爱,还是小时候长得有点胖,表字却带有点歧义。接下来,知道该自己表演的时间了,白子仕先是正了正衣冠,然后才举着铜杯站立而起。他一边在香阁中徘徊,装出闲庭信步云淡风轻的模样,一边开始吟诗。

“蒲萄酒,金颇罗,胡姬十五瘦马驮。青黛画眉露霜雪,道字不正娇唱歌。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先言酒,后讲人。先看大白腿,后想夜销魂。在座的士子品出白子仕这首诗里的韵味,脸上纷纷不可言说的笑容。

“好诗,好诗!”请客的王元子品味稍许,咂摸出滋味,不由当即赞道。

随即,他快意之色更浓。“本来,还想着不醉不归呢,可听给之为某所作诗篇,咱们今晚可都走不脱了——芙蓉帐里奈君何?自然是得好好会一会美娇娥啦!”

说着话,他竟然伸手往那胡姬胸口抓去,居然狂浪到想要当席为其解衣。

这一下,王元子可将整间香阁里的同窗们吓得不轻:白子仕这帮士子虽然算不上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也没有见过浮浪好色到这般程度的家伙。

而那个跳舞的胡姬虽然在风尘打混,但是也没有下贱到当着一群人宽衣解带而面不变色的地步!

哐啷一声,香阁的门被人从外向内推开,鸨母寒着一张脸走了进来。

“王公子,可不要孟浪!”

那王宗器被人突然叫住,先是骇了一下,而后便勃然作色。“你这老婆子在胡说甚?我是吃花酒没给钱,还是放火点了你家妙香楼?孟浪?大爷我从来就…”

话说一半,戛然而止。

原来,门外又走进两名胡人,两人脸上都长着茂密的络腮胡,尖尖的弯钩鼻子,只是一个带着高高的尖顶毡帽,一个披头散发近用头箍稍稍束了一下。他们挎着腰刀,面色不善地看向面一众露惊愕神色的士子。

刷的一声,两人整齐划一掣刀而出,大有一语不和就要扑上来砍人的意思。

见王宗器软了下来,鸨母脸色立马变作之前那般讨喜,巧笑嫣然地说道:“好叫王公子知道,这位与诸位才子跳舞的薛十三娘,可是今宵妙香楼花魁的热门人选。若是被人这么唐突,咱们妙香楼的面子可就跌在地上了。是不是,各位。”

白子仕见王宗器这时还想争辩两句,忙拉住这位同窗。他不久前才因为被弩箭射伤而进过医局,万幸因为对方射出弩箭前拔了箭头,所以他的胳膊才没有落下残疾。

而现在,瞧两个胡人手里的弯刀,那锋刃可是作不得假的。

“元子,不要和这帮人置气,咱们回头大不了去京兆府告状,”他小声道:“我观那俩胡人不像良家子,到时少不得告这个妙香楼一个藏匿外敌的罪名。”

虽然他说话很小声,但是架不住有人会读唇语。“你们这帮子读书人,心眼是真他娘的烂透了,还想要去官府诬告我们二人?”头戴尖顶毡帽的胡人,先是用一口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顺京话斥骂道,然后又向同伴叽里呱啦地讲了一遍。

两个胡人打手相继勃然,根本没有任何犹豫也没听那个鸨母的吩咐,随即就冲向了白子仕、王宗器等人。虽然他们就两人,但是却将这些士子们打得那叫一个抱头鼠窜,各个身上都带着刀伤跑出的妙香楼大门。

“滚!别叫爷再看见你们这班人,见你们一次,我就砍你们一次。”戴尖帽的胡人站在妙香楼门口,朝地上啐了口唾沫,举着弯刀大喇喇地骂着街。

气焰如此嚣张,他们确实有点不对劲,就连被打的白子仕等人也觉察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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