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37 行走于戈壁,殷红绫进帐篷(1 / 1)黄金麒麟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戈壁的主要特产就是秘炼金属和药材。

因为环境特殊、人口稀薄的缘故,戈壁有大量的药材出产,而且都是高价值的药材。

秘炼金属也是戈壁的特产。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珍贵的果子、沙虫等等,但这些交易的规模不大。

而戈壁需要的主要就是粮食、布匹等等。

虽然路途遥远,运送艰难,但互通有无,总归是一件互利互惠的事情。

但是,元法宗的盘剥令人骇人听闻。

戈壁带出来的特产,售价相当的低廉,只有正常市面价格的十分之一,而且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

元法宗通过控制贸易据点,持续的盘剥戈壁人,赚的盆满钵满。

殷红绫说:“商队的粮食,来回的路途上就要消耗五分之一。我们有五十辆车,其中45辆车都装着粮食。此番前往星海绿洲,单程的路途就要消耗大概五车粮食,下次启程同样需要备足五车。如此一来,能够在绿洲出售的粮食就只有35车。

戈壁虽然缺粮,但粮食卖不起价,几乎是没有利润。

有两车装着布匹、必要的生活物件等等,这个稍微有点利润。提纯的浓酒、大魏特产、丹药等等,这才是商队出行的利润。”

方锦年问:“既然粮食又重又不赚钱,为何要运那么多?”

殷红绫:“因为粮食少了就要饿死人。人少了,可以采集的资源就更少,用来交易的资源也就变少,于是就进入恶性循环。只要进入恶行循环,部落就会消亡,或者被吞并。”

“部落?”方锦年问。

殷红绫就详细的讲解了星海绿洲的社会环境。

除了那几个超大型绿洲比较繁华以外,绝大多数都是零零散散的小绿洲。

这些小绿洲的面积大概就是白江县城那么大,走出绿洲就是戈壁。

绿洲与绿洲之间隔着距离。

近的绿洲,就只有几公里;远的话,有的距离几十上百公里。

距离相近的几个绿洲合起来,就是一个部落。

部落要想办法维持生存,就需要从外面去交易粮食和物资。

走沙商队,其实就是走沙部落自己建立的。

他们存在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给自己的部落购买粮食和物资,保证部落人员的生活。

除此之外,部落还需要保护自己。

星海绿洲盗匪横行,活不下去的人就会四处劫掠。

他们不仅抢劫物资,还会抢劫人口进行贩卖。

可以将一个部落理解为一个小国家,他们自己完成内部生产、对外贸易、军队自卫等等一系列的事情。

殷红绫所在的部落有五个小绿洲,共计三千余人。

他们部落共有三支商队,差不多每支商队要负责养活一千余人口。

当然,粮食不是百分百外运,当地绿洲会种植沙枣、地薯等等,但外贸的粮食占据了主要,大概有六成需要从外面运。

每年,商队要往返四次。

方锦年这才知道,戈壁商队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人,而是“国家外贸团”。

金钱不是他们首要的考量因素,如何养活部落才是首要考量。

“你们部落有多少武尊?”方锦年问。

这事也不是什么秘密,殷红绫回答道:“接近三十人。”

方锦年咂舌。

三千人的部落,竟然就有接近三十位武尊,这武尊的比例真的吓人。

殷红绫有些感伤的说:“在戈壁,弱者是活不下去的。出生在戈壁的人,从几岁起就要干活。年幼时就在绿洲内种植,到了十一二岁就要学手艺,到了十五六岁就要去戈壁,找沙虫、找猎物、找矿石。有八成以上的人根本就活不到成年。”

因为常年跑商,殷红绫对大魏社会有一定了解,说:“在戈壁,没有你们大魏那样的普通人。普通人是活不下去的。”

方锦年这才明白,武道高手占据那么大的比例,主要是环境恶劣,淘汰率极高。

这一路上,方锦年都在跟殷红绫聊天,了解戈壁的情况。

聊着聊着,方锦年忽然问道:“你有没有做过悍匪?”

殷红绫:“你觉得呢?”

方锦年:“做过。”

殷红绫摇头:“没有。”

方锦年很意外。

殷红绫说:“我们是商队,不是职业土匪。即便是抢劫财货,也是顺手而为,不是专门打家劫舍。所以,当悍匪也是需要运气了。遇到了就捞一票,但我跑商三年,没遇到过那样的机会。”

殷红绫补充道:“事实上,那样的好运气并不多。黄坎跑商快十年了,只遇到一次。当然,遇到了就肯定会下手。即便我不动手,别人也会动手。”

这倒是实话。

方锦年:“所以,我们这个商队肯定会遇到悍匪,对吧?”

殷红绫点头。

一般来说,商队规模都是五十人至七十人左右。

目前这支商队只有二十多人,属于肥羊类型。

遭遇抢劫是可以预料的事情。

这也是殷红绫拉拢方锦年的原因。

就这样走了一天,夕阳映照着大地,将戈壁染得血红。

殷红绫说:“前边再走两里路,我们扎营。”

这段商路来回跑了十几趟,殷红绫早已经熟悉。

到了地点,商队就开始扎营。

众人将骆驼围起来,然后生火、造饭、吃东西、喂牲口,商队的人开始忙碌。

因为柴火有限,要省着用。

整个商队就只有一个火堆,主要是给大家做一口热粥,消解疲劳。

夜里的戈壁是很冷的,哪怕是盛夏,夜里也很凉。

但夜里并不生火取暖。

原因还是柴火有限,必须要非常节省。

方锦年从麟驹上取下帐篷,选了个地方扎营,然后就看着商队的人忙碌。

夜幕降临时,戈壁气温骤降。

殷红绫亲自给方锦年端来了食物,有肉干、有粥。

也不知道是什么肉干,很是难吃,带着一股奇怪的腥臭味,至于粥,同样的难以下咽。

方锦年吃了两口,直接就丢了。

正当他转身去拿自己的食物时,却忽然发现商队的人都盯着自己,眼神里有怒火。

殷红绫立即意识到了什么,连忙说:“林公子不是戈壁人,你们别那么矫情。”

方锦年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好奇的看向殷红绫。

殷红绫解释道:“在戈壁,食物是珍贵的东西。任何时候,戈壁人都不会糟践食物。丢弃朋友送来的食物,是翻脸的意思,并且是最高程度的羞辱。”

原来如此。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闻。

不同的环境,确实是会诞生不同的风俗习惯。

方锦年好奇的说:“他们常年跑商,应该明白风俗不同吧?为何大惊小怪?”

殷红绫:“之前有个商队遭了意外,这是新组建的商队。除了几名老手以外,其余都是第一次跑商。”

方锦年细问,但是殷红绫没有细说。

方锦年就不再追问,转身取出自己的食物,递了一份递给殷红绫。

他备的食物自然是上品,比商队的食物好吃得多,殷红绫没有客气,大大方方的接受了。

吃了晚饭后,殷红绫还有很多事情要忙碌——她要探查周围的情况,安排人守夜,安排人修理加固车轮等等。

跑商很辛苦。

不仅仅是旅途劳累,关键是杂活还多。

车辆、牲口都要照顾到位,安全问题更是不容忽视。

一直忙到很晚,殷红绫才结束这一天的工作,钻进了方锦年的帐篷。

殷红绫低着头,脱掉外套,说:“我昨日在客栈洗过澡,身体还算干净……男女之事,奴家也不太懂……公子想怎样,可以跟我说。”

说到最后,她声若蚊蝇。

方锦年透过帐篷的门帘缝隙看向外边,说:“你们商队的人好像都盯着这边。”

“不用管他们。”殷红绫说,“只公子快些完事,不要折腾太久。完事后,我想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明天还要赶路呢。”

说话间,她又退掉了一层衣衫,露出了脖颈下的雪白。

方锦年:“你就不怕我言而无信?”

殷红绫:“言而无信,便是命。”

方锦年笑道:“你倒是想的通透。”

殷红绫靠了过来,身体紧贴着方锦年。

方锦年说:“今晚就在我帐篷里歇息吧。好好睡一觉。”

“公子你……”殷红绫有点意外。

“今晚不需要你伺候,你抓紧时间休息。”方锦年说:“如果在我这里睡不好,你回自己的帐篷睡也可以。”

殷红绫也搞不懂方锦年的心思。

既然对方不需要她伺候,她就选择睡觉。

方锦年这个帐篷质量更好,里面还有干净柔软的毛垫子,比她自己那简陋的二手帐篷舒服多了,于是,她就在方锦年这里睡。

方锦年透过门帘缝隙,看到黄坎在远处逡巡,目光时不时的望向这边。

那大概就是男人的嫉妒吧,不过,方锦年并不在乎。

这一夜,方锦年睡得很浅,更多的时候是闭目养神。

他拒绝殷红绫,不是因为道德洁癖,纯粹是因为警惕。

周围都是一圈不熟悉的人,而且走沙商队是被认定的肥羊,随时都有可能遇到袭击,他可没法全身心的投入到男欢女爱的场景里。

方锦年一直认为,好色就是男人的天性,是种族繁衍的原动力。

这是天经地义的正常事情。

但是,贪色忘命就是愚蠢了。

处于不安全的环境里还想着男女那点事,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蠢货,没出息。

一夜无事。

清晨,天蒙蒙亮,殷红绫就起来了。

在方锦年的帐篷里,她睡得很好,精神补得很足。

起来后,她将商队的人叫醒。

大家开始喂牲口、收拾帐篷、喝水、吃干粮等等,营地里一片忙碌。

大概一个小时,商队就再次启程,继续行走在茫茫隔壁。

如此行走,着实枯燥。

放眼望去,全是沙子和石头,耳畔听到的也是呜呜的风声。

方锦年很庆幸自己跟商队同行,若是一个人赶路,光是沿途的枯燥就能令人备受折磨。

倒是有个美人儿在侧,谈天说地,旅途的体验感提高了不少。

傍晚时分,殷红绫骑着马通知商队,准备在前方五里扎营。

就在这时,探路的斥候骑着马回来了,惊慌道:“敌袭!敌袭!”

殷红绫脸色一沉。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像他们这样出现损失、人手不整的商队,无疑就是肥羊,肯定是有人要动心思的。

殷红绫看了一眼方锦年,见到淡定如常,自己便也淡定了许多,问道:“来了多少人?”

“三十多人,全都骑着马。他们很快就要冲过来了。”

殷红绫的心情又沉了下去,扭头对方锦年说:“这必是好几只商队合谋,联合起来劫掠我们。”

方锦年听罢,依然神色如常。

殷红绫便掉头通知商队,朗声道:“准备结阵,备战。”

方锦年:“不用了。继续往前走。”

黄坎怒道:“遇到敌袭,还继续往前走?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方锦年冷冷的瞪了他一眼,然后骑着麟驹就往前冲,同时留下一句话:“敌人交给我,你们继续走。”

商队的人看向殷红绫,等待她的决策。

一时之间,殷红绫也有点不知所措。

她没搞懂方锦年的意思。

黄坎冷哼道:“这家伙不会是想一个人去对付他们一群人吧?”

殷红绫这才恍然大悟,随即表情惊愕。

黄坎说的没错,林方公子这等举动,分明是要独自对付那一群人。

这位公子未免也太自信了。

几个商队联合起来,人又那么多,他一个人打得过?

要知道,戈壁上悍匪个个都是不要命的人物。

人家敢抢劫,那就不怕死。

死亡,在戈壁上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事。

哪怕林方公子是高手,但是也架不住人多。

想到这里,殷红绫顿时就担心起来。

她觉得林方实在是太不了解戈壁了,竟然做出这样的莽撞之举。

“领队,怎么办?”

“不管他了。赶紧结阵,准备作战。”殷红绫命令商队结阵。

所谓的结阵,就是将车辆围成一圈,形成简易的城墙,然后,牲畜、人员留在“墙内”。

结阵需要时间,所以,商队会派出斥候在前方探路,以免遭遇突袭,来不及做准备。

就在殷红绫指挥着商队,刚刚让骆驼围成了一圈,都还没有取下缰绳的时候,方锦年就骑着麟驹回来了。

殷红绫朗声问:“前方如何?敌人是不是就要来了?”

方锦年:“敌人已经解决了,派人过来收缴战利品吧。”

听到这话,整个商队的人都懵了。

已经解决了?

方锦年骑着麟驹回到队伍,然后看向殷红绫,埋怨道:“搞这么麻烦干什么?让你们继续出发,偏偏要瞎折腾。”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