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一连烧了三天三夜,最后可能是连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专门为此下了场雨,才得以浇灭了林中余烬。
长长的车队抵达营盘,公孙度望着沿途灰头土脸的汉军兵卒,他们一个个脸上带着黑灰,笑的时候白色牙齿闪着亮光,看得出来,汉军的士气不错。
“哈哈,文远这把火烧得好生厉害,某在西盖马就瞧见这里的烟尘了。”
营门口,公孙度握着前来迎接的张辽双手,朗声笑道。
此刻的张辽心中满是感慨,不同于历史上的颠沛流离,此时间线的张辽在弱冠之年便被公孙度力排众议,托与大军,心中的感激自不必说。此刻听闻公孙度的赞赏,竟然有些哽咽,拜倒道:“仆受主公重托,敢不用命,此番大胜,乃营中将士、郡府吏民上下用命,辽不敢贪功!”
“哈哈哈,起来,你我之间不必行这些虚礼。”
公孙度见到张辽展现才华心中也很欣慰,上前扶住好生勉励一番。
此次战事,公孙度是有意让张辽在辽东军事集团中展现才能,那样才能在今后对其加以重用。
有张辽这样的人才,在讲究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公孙度眼中,根本不能忍受他因没有功劳傍身,而在低位徘徊。
与众人寒暄一番后,公孙度随着众人步行入营,过程中公孙度仔细观察,发觉众将对于张辽颇为信服,这样的大战下来,身为将领,其具备的才能展现无遗,营中上下,看向张辽的目光都带着崇敬。
众人回到了营帐中,各自落座,公孙度先拿起了记录此战的斩获与伤损册子。
这场高句丽的倾国之战,得益于张辽的布置,对于玄菟郡的影响并不大。
整个战争分为三处:
第一场发生在两国边境的山谷地带,首先发生的是玄菟郡与高句丽国中太守间的边境战争,秦仲等人以不足百人的微弱伤损取得大胜,歼灭敌军四千五百余,俘获两千。其次是秦仲的决死阻击,以八百骑兵的损失,至少歼灭了高句丽五千兵力,并且还达成了拖延阻滞高句丽大军脚步的目的,为张辽的布置争取了时间。
第二场发生在西盖马以西二十里地,这一次是两国大规模的骑战,高优居率领的三千精锐骑兵,被张辽率领的汉骑一击而破,继而陷入了汉军精心编制的罗网之中,使得高句丽大军骑兵损失殆尽。
第三场是汉军对剩余高句丽军队的围歼,失去了骑兵护卫的高句丽军队在野战失败后,只能退避营寨自保,最后被一把火烧个精光。
“这火这么大,有多少俘虏?”
合上手中的册子,公孙度看向一侧的张辽,好奇问道。说实话他也没想到张辽的火攻会作效,在公孙度眼中,大军设立营寨,首先考虑的便是防御水火攻击。
回头看来,这场火放的还是颇有些侥幸,其中北方的作用,此地葱郁的林木、以及高句丽后撤使得火场变得集中,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的。
“回禀主公,此战共收纳俘虏万余,敌将然人投火自焚而亡。高伊夷模不知所踪,据悉应当是潜逃回国了。”
张辽拱手朗声答道,当说到高伊夷模脱逃时,砸吧下嘴,看样子有些遗憾。
来之前公孙度便知道高伊夷模逃走,对此他并不在意,大战中败军将领脱逃是此时的常态,碍于此时的技术条件,无论多么严密的包围,都存在漏洞。
公孙度见状,摆手笑道:“无妨,某倒是觉得,这样的草包国主,还是回国比较好!”
“哈哈哈”
这种对敌国国主毫不掩饰的鄙夷,很对在场粗豪军汉们的胃口,顿时大笑起来。
见到众人脸上的自信,公孙度干咳一声站起身来,扶着刀柄来到中央的舆图前,对着在场众将道:“诸位,仗还没打完,这一次我等要打回去,让高句丽人瞧一瞧,我等汉军的实力!”
张辽、秦仲、张敞等将闻言眼睛一亮,虽然有听闻公孙度欲要发动报复,可是当公孙度亲口确认之时,这些领兵将领还是忍不住兴奋起来。
“来自襄平的船队已经抵达了前方河口。”公孙度手指点在小辽水的一处宽阔的河口,这里是山中多条支流的汇集之所,水面广阔,犹如湖泊。公孙度记忆中这里在后世专门建立了座水库。
手指在表示水泊的白点上轻轻点了点,停顿后公孙度继续道:“此地已经开始建设水寨,其作为大军的辎重中心,为大军提供军备粮草。”
“各军损坏的兵甲可先前往水寨进行更换。”公孙度看了看在场众将,翘起嘴角朗声道。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露出了喜色,大战之后破损的兵甲简直是天量,若是还要继续作战,就必然要寻机修补兵甲,公孙度的提前布置简直是解了大军的燃眉之急,
“除了兵甲,马料、兵粮皆在源源不断运往此地。”
想到玄菟郡那些将老底掏出来的豪强们,公孙度笑意更浓:“此战,粮草、器械、兵马皆不缺,这可是前所未见的富裕仗。”
“文远,你与公孙贺,率领汉胡骑兵及玄菟郡募兵八千,循小辽水河谷上溯,以快打慢。将这条河谷里的高句丽聚落都给我端了!此战,以掳掠财货、人口为主。我要此地百里无人烟!”
公孙度手指着小辽水沿岸,脸上带着少有的冷酷神色,这条水系太过重要,高句丽入寇完全可以依靠此水系作为运输线,沿岸的河谷还可作为粮食补充地,对下游的玄菟郡威胁太大,必须加以剪除。
“喏!张辽/公孙贺领命!”
张辽、公孙贺出列,抱拳领命道。
“秦仲,你率领汉胡骑兵三千,对此地山谷进行清剿。据高发歧情报,此地水草丰美,是高句丽的养马之地。”
公孙度所指的是辽东山岭夹缝中的一片丘陵,这里的地势和缓,而且地理上与外界隔绝,被高句丽利用起来,用作了养马地,这也是高句丽作为一个山地为主的国家,能够蓄养大规模骑兵的原因。
这类的情报以往是不为外人所知,也就只有高发歧这样的贵族才知晓其国中养马地的确切位置,这也是高发歧的投名状之一。
“至于其他人?哈哈,我等沿着南苏河谷东行,送咱们高发歧王子上位。”
公孙度所指的河谷是辽东山岭中的一条天然的东西向道路,其乃小辽水的支流,名为南苏河,后世改为苏子河。
“喏!”
在场众将闻声,轰然称诺,声音透过了帐篷,惊飞了树梢上逗留的鸟雀,也让外侧等待的高发歧忍不住身子一颤,心中没来由的生出惶恐。
在公孙度命令发布之后,大军便开始了挪营,转移到了靠近水寨的区域。
.....
望着水面上飘荡的点点白帆,张辽略微有些失神,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远离海岸的内陆见到如此之多的船只,哪怕是洛阳的繁华渡口,都没有给他如此大的震撼。可能此地是靠近战场之故吧,张辽心中这样想着。
在他的前方,几艘没有张帆的船只激荡着水花飞速前进,好奇的他抬起望远镜观察,这才发现了那些船只的两侧竟然伸出了两只水车式的车轮,船只中央还有壮汉在奋力蹬踏。
在襄平见识过机床工作的张辽对此并不陌生,只觉得新奇和赞叹,那些用于机床供给动力的物件原来还可以用在船只之上啊!
他的身后,正有数量众多的骑队汇集,他们半数是汉骑,半数是胡骑,看到那些争抢着将马料往嘴里送的胡人,张辽黑着脸,将马鞭拧了又拧,多少有些纳闷,不知道公孙度从哪里拐来如此之多的胡人!
张辽身侧的锁奴见状,也颇为无奈,他虽然名义上是这些胡骑的首领,但是公孙度根本没有沿用从前部落头人管军的意思,而是将那些胡骑打散了混在汉骑手下。故而锁奴除了自己的直属手下,全然无法管束其他胡人,见到张辽投过来的严厉眼神,他无辜的摊了摊手。
“各队主官!各自整训好手下兵马!”
张辽冷哼一声,对于手下兵马纪律松懈十分不满,冷着一张脸下令道。
立时就有军官上前,手里的鞭子劈头盖脸的打下去,刀鞘木棍齐上阵,总算压制了那些胡人的顽劣习性。
当然更为有威慑性的还是军官口中喊出的‘不听话不给饭吃’威胁。
他的后方,来自玄菟郡各豪强的积存装载在大车上,一辆辆的推运到营中,代表富足的粮包堆成了小山。
不仅是胡人,就连张辽也看傻了眼,总算是明白了何谓富裕仗,他就一支偏师而已,就能有如此多的补给,更不用说其他路了。
“让让!”
严方扯开了嗓门嚷嚷,让拥挤的马队让开,他手里提着根长矛跟在一辆大车身后,看着就像是个护卫一般。
待见到了站在高处的张辽,严方一喜,跳着翻越阻碍来到张辽身前道:“将军,来了好东西!”
“哦?此乃何物?”
张辽抹着胡子,见到严方的喜色,也来了兴趣,顺着话语问道。
“哈哈,主公让冶铁所新制的,听说是最新的石砲,专门给我等,用来攻击那些高句丽国中顽抗的堡垒的。”
“这玩意可厉害了,我有个好友,叫林阵的。前些日子听说就是使用此物在青州打出了好大名头,连破数城!”
严方提起林阵,有种与有荣焉的感慨。
“哦?连破中原大城?”
张辽眼睛一凝,能够在中原的攻城战中取得不俗战绩,就已经证明了此物的价值。
“不错,冶铁所这次运来的都是些零件,到战场上可以砍伐大木现场组装。与其他攻城器械相比,极其便利!”
“嗯!”
张辽沉吟着回应了声,望着水泽之上源源不断的船只汇集,再回头看看那些桀骜不驯的胡骑,忽地明白了公孙度给他配给如此多胡骑的用意,打定了主意道:“令:公孙贺率领骑兵两千先出!”
说着张辽快步向前,口中发出命令道:“不必再等了,大军即刻出发,辎重队在后缓行。”
“将军,兵法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啊!”
严方见状,急忙跟上去,以为张辽失了智,口中劝道。
“哈哈,兵法上还有一句,叫就食与敌。既然是做强盗,要那么文雅作甚?”
张辽少见的露出狂态,骑上马匹,扬鞭前指大笑道:“儿郎们,随我抢劫去!”
“喔喔!万胜!万胜!”
营中的士兵闻言,顿时举起手中刀柄,大声响应着发出欢呼。
严方止步,望着那些神情狂热的兵卒,伸出手掌摸摸脖颈,那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
辽东郡,襄平
小雨刚过,空气中满是清新味道。
胡器推开木窗,望着街上的行人匆匆,悠闲的端起酒盏饮上一杯。
他在襄平城已经蹉跎月余了,不知是巧合还是何故,预料中的公孙度召见并没有发生,其因为战事离开了辽东郡。
热切生意的胡器本意上孤身北上,追寻着公孙度的踪迹而去,可被糜竺告知让他在襄平等待便是。
“这便是权势啊!一言可以定人去留、生死、富贵。”
饮上一杯酒,胡器微不可闻的在鼻腔中嘀咕一声,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低落,相反,他对于追求权势的欲望,更加强烈了。
甩下一吊钱,在小二热情的招呼下出了酒肆,胡器叫上亲随,前呼后拥下,准备好好看看公孙度治下的首府。
长街之上,商徒、百姓摩肩接踵,车马不绝,房屋宅院鳞次栉比,襄平作为大城,可见一斑。
与胡器眼中繁荣的沓氏城相比,襄平城的百姓脸上的笑容更多一点,那些挂在嘴上,浅浅的,经久不散的笑,是对于未来的美好希望。
沓氏城虽然繁荣,但是街上的行人更多是脸上挂着心事,行色匆匆。胡器很清楚,那是因为沓氏城的富人多,但同样的,穷人更多。
街上推着小车,扛着铁质农具的是进城采购的农庄子弟。鲜衣怒马、宝马雕车招摇不已的是襄平城刚刚发迹的豪商子弟。至于那些纠缠着讨论、吵闹、比划着的,则是来此做生意的商徒。
胡器发现,襄平城的铁器多得吓人,似乎每一个农夫肩头都扛着一把锄头,更不用说那些一个人就能推动的小车上满载的铁器了。
他的前方,平直的街道平白多了堵高墙,众多行人沿着阶梯上墙,对面的人则是坐着一个悬吊的木篮下坠。他看到不少大人领着孩童,在篮中向着左右指指点点。
“这是什么新奇玩意?”
抱着这样的疑惑,胡器一行上了高墙,并且坐着摇晃的吊篮下坠,从未这样经历过的胡器在本地人怪异的目光中,欢呼出声:“好玩,再来一次!”
只是两侧房屋内传来的机括声响让他疑惑,但在吊篮带来的新鲜感下,胡器没有在意,对一直跟在身边的老齐道:“你说,这玩意搬到沓氏去,再做大一些。有没有人肯为上来一观而花钱?”
双手死死紧握吊篮边缘的老齐紧闭着眼,听到胡器的提议,恐高的他连连摇头:“不会!打死我,我也不会花钱找罪受!”
看着老齐的狼狈样,胡器乐不可支,故意摇晃下吊篮,吓唬对方道:“你不觉得刺激吗?嗯嗯?”
“刺激,刺激!”老齐举手认输,连声道。
等众人下了地,胡器无丝毫不适,蹦跳着走在前方,忽地他拍手,回头对那些面无人色的手下道:“我决定了,回沓氏就建立一个,比襄平大个两倍的巨大木轮,让其作为我们商社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