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章 蓦然回首 (五)(1 / 1)木鬼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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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门始终开着,小玉径直闯进来。她单手叉腰,问他们在聊什么乐事,笑得这么厉害,都不带她。沈从之说在看相册,问她要不要看,里头有老爸年轻时的样子。小玉切一声,说:“没意思,我才不和你们玩。”然后一甩头走了。

“这孩子,一点礼数没有。”沈从之搞不定女儿,只得叹气。“见笑了。”

“没有的事,小玉还是个孩子呢。”苏青瑶暖融融地笑。“小孩活泼点好,等长大,就没那个精气神了。”

“不小了,过完年就十七岁了。”

沈从之本是随口一说,苏青瑶听了,却有片刻的失神。

她垂眸,也稍稍低下脸,唇角仍是上扬的,但那笑看着总觉得透着一种难言的戚戚然。

沈从之莫名联想到自己适才花童与伴郎的比喻,思绪如同被绊了一跤,踉跄着踉跄着,回想起与她第一回 见面——在大红桌布铺成的圆桌前,她摇摇摆摆地迈着碎步,被徐志怀领到桌前。两人挽着手,但不像夫妻,像大哥带小妹,也像父亲带女儿。

近到跟前,男的穿黑西装,女的着白婚纱,都是新派打扮,却处处洋溢着古中国的乱伦性。张文景先起身,沈从之记得很清楚,他是听到身旁椅子刺耳的摩擦声,才回过神,着急忙慌地去拿酒杯。

“我的大学同学——张文景,沈从之。”

一声板正、庄重的介绍。

将新娘摆到沈从之眼前。

小,这是他的第一感受,恐怕也是其他人的。玫#瑰

全方位的小。

唯一庞大的是婚纱。

为父母而举办的婚礼,一切都是那样的潦草、糊涂。沈从之打从收到请柬到出席婚礼,不过两周,险些买不到合适的贺礼。为他们满打满算,恐怕也就一个多月。这样短的时间,裁缝把缝纫机踩冒烟,都来不及做礼服。徐志怀是从衣柜里拿了一件,而她,就租别人的凑活。

她体格比原主人小,比一般的女学生也小,套在身上,分明是孩子偷穿大人衣裳。为强求合身,不叫人走到半途,衣裳掉下来,背后弄了三个别针。但领口依旧很大,围着脖子,像水桶里竖着一根竹竿。

尽管如此,她还是很茫然地在笑,好像逢年过节,被大人推到跟前展示才艺,胸口挺得鼓鼓的,眼睛直盯着他和张文景,要竭力来一出能赢得喝彩的表演。

然而开口就泄气。

她双手托着小小的瓷杯,嗓子嫩嫩地说:“张先生好,沈先生好。”

“好,好,”沈从之点头喝酒的同时,暗自怀疑了一下,这姑娘确定能喝酒?

目送他们去到下一桌,他落座,那一刻突然非常担心徐霜月。这人自诩绝顶聪明,怎么到了自己的终身大事,竟会处理得这样不明不白!就在那时,张文景凑过来,问他知不知道新娘子的来头。沈从之摇头,他也不知道。周率典去世后,徐志怀就有意躲着他们。这次结婚是实在没办法躲了,才给他们下请柬。

张文景又说:“下面就等着吃百日宴了,现在回去准备起来,明年刚好能送。”

沈从之却喃喃:“这也不一定……”

“什么不一定?”

人家婚宴上,沈从之不好把丧气话说得太明白,便含含糊糊道:“婚姻这个事,谁也说不定。”

“别人不一定,徐志怀是一定。他这种人,结了婚就是一辈子,不可能休妻。”

沈从之对大局的判断总是糊涂,但对人,一贯看得准。

他摇头道:“不是这样讲。霜月的脾气太硬了,向来只有别人顺从他,没有他听从别人。”

张文景顺着话头说:“那打赌?”

“赌多少?”

张文景竖起食指。

“一百?”

“一千。”

“行。”

“哈,输了裤裆别哭鼻子。”

事实证明,他赌赢了。

如今,当了许多年父亲的沈从之,再度面对眼前这位步入中年的女人,突然感觉残忍。

“苏小姐,”他开口。“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您说。”

“你觉得霜月……是个什么样的人?”

“很强。”

这个近乎脱口而出的第一反应,令她眉头微蹙,无奈又苦涩地微笑起来。

苏青瑶低下脸,抚一抚鬓边的碎发。

短暂的停顿后,她接着说:“也可能是因为太好强吧,所以他受不了自己软弱的那面,世俗上、情感上……各方面的软弱都是。他一旦察觉到自己可能处于弱势地位,就会立即警戒起来,为了保护自己,故意去说不中听的话,伤害身边人,或是干脆不说话,扔下一句‘你爱怎么想这么想,随便你’,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很孩子气吧——不过,这话不能对他说,说了他也不承认。他肯定会拉下脸反驳,哪里像小孩子,你不要乱讲,都一把年纪了。”

说着,她又笑了。

这回不是苦笑。

“我知道,”沈从之轻轻答。“也习惯了,这么多年……唉,谁叫徐霜月就是这种人。”

“是啊,他就是那样的人。”

苏青瑶叹了口气。

“其实苏小姐,在你们离婚后,承云——就是在国民政府工作的那位,给霜月介绍过很多与他相配的小姐。”沈从之看着她,继续说。“我当时极力反对,不愿看他一错再错,为了逃避,或为完成虚无缥缈的三十而立,草率再婚,耽误自己的人生。”

苏青瑶记得这件事。

当年谭碧来信与她说过,他要与一位姓姜的小姐订婚。对方家里做香烟生意,应当是模样、人品、家世,样样都出彩的名媛。那会儿,他家里还传出不少流言,说她勾结情夫,企图害死亲夫霸占财产,堪称当代潘金莲。幸好徐老板英明神武,及时将她赶走。

她低眉,听沈从之继续说。

“他起初不听——我的劝告,霜月从前都不怎么会听。在他眼里,我不是个男人……虽然我是男人,但在他的世界观里,我不够男人。对徐霜月来说,全世界可能就他一个够男人。”这话有点绕,绕到沈从之把自己说乐了。“所以他无头苍蝇似的折腾了一年多,请人吃饭,请人喝咖啡……好在,他没相出什么名堂,连手都没拉上,还把做媒人的承云惹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上海沦陷,他辗转逃到重庆,与我住在一起,一呆就是七年。”他说。“这七年,霜月变了许多,性子平和不少,很多事情的看法,也和从前不一样了。说心里话,苏小姐,作为霜月的朋友,我那时真心希望他能重新开始。毕竟活在战争中,谁也不知道未来如何。既然他已经想明白、想清楚,那么试着去找一个相爱的人,在看不到头的战火中相依偎,对他是有好处的。”

苏青瑶默默听着,点头应:“对的,我明白。”

“期间承云也张罗到了很合适的人,家世、外貌,各方面,承云甚至专门为此列了一张清单,”沈从之道,“但霜月一概拒绝,说没必要……真不像他,对吧。”

他笑了。

苏青瑶怔了怔,看向沈从之。

他也与她对望,温声道:“真没想到你们会重新在一起。”

“我也没想到。”几秒的无言后,苏青瑶如实地答,嗓子有一点涩。“其实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按他的性格,应该早已经再婚了。毕竟当年他娶我,是为了圆他母亲的心愿,与我并没有多大关系……就像沈先生您说的,那样做更像徐志怀……所以我来香港后,去找他,主要是想再见一面,确认他还活着,以及还掉欠他的支票……”

假如没有她的大病,也没有那场暴雨,他们恐怕会继续僵持下去。

“那苏小姐呢?为什么没有再婚。”沈从之反过来问她。“你还年轻,也很优秀,而且一个女人——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只是我觉得,抗战这些年,到处兵荒马乱,如果有个可靠的伴侣在身边照顾,身体上、心理上,都会好很多。”

苏青瑶沉默。

她本想找借口说:因为没有合适的。

但其实有,在南京的四年、在昆明的七年,都曾出现过不错的异性。

她的理性也曾千百次地告诉她,她应当埋葬过去,去寻找一个新的人,开始全新的恋情,过全新的生活,而不是出于愧疚选择于锦铭,更不是再去想徐志怀。尤其是徐志怀。事实也确实如此。她不说,又有谁知道她的过去。昆明与上海一西一东,找个爱她的体贴的好男人,在大后方结婚、生子,至少不用在空袭时,跟腐烂的骷髅躺一个棺材,饿到急眼,满地抓田鼠炖汤喝……于情于理,这都是最佳选项。

那为什么没有那么做呢?

没有再嫁,甚至连新的恋情都没有过?

到底是在坚持什么呢?

她问自己。

沉默间,喉咙忽然哽住了,热泪涌上眼眶。

为遏制这突如其来的失态,苏青瑶眼眸微微睁大,小口地吸着冷气,薄薄的身板也因此不自知地颤动,如同小小的铃铛,在时代的乱风中喊、喊,喊出一个同样小小的答案——

因为那不对。

因为那都不是她想要的。

安稳、金钱、地位、名望……世俗的一切,本质都不是她想要的。从前她不明白自己生活的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也没机会明白——还未成人便先嫁人,终日躲在门缝里看世界,如惊弓之鸟,恐惧一旦离开丈夫,妻子就无法生存。

不光是她,无数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轻易葬送了。

但现在她明白了,也成为了一个能对自己负责,对社会有益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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