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别有用心(下)(1 / 1)令一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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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话。”

孟西华板着脸道:“小小,我察觉你的肝经、肾经以及三焦经不太通畅,让我用真气帮你疏通疏通。”

“哇”的一声,宁小小大声惊叫出来,问:“哥,你,你怎么知道?”

孟西华反问道:“这么说你也知道你的肝经、肾经以及三焦经有郁结?”

宁小小柔声道:“哥,难道你忘了,我妈年轻的时候就是肝郁肾虚体质。我想我这肝经肾经郁结,多半是遗传自我妈。不过你放心,我的医术很高明的,再吃一段时间汤药,我的病就全好了,一定不会耽误给你生孩子。”

孟西华摇了摇头道:“喝汤药费时费力,还是让我每天用真气为你疏通经脉效果会更好些。另外,你这双小脚丫长得非常好看,我一边给你疏通经脉,一边欣赏你的小脚丫,这可是一块石头打下来两只鸟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傻瓜,那叫一石二鸟。”

宁小小纠正道:“哥,我,我这双脚真的长得很好看?”

“好看。”

孟西华调笑道:“此脚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识。”

“又来。”

宁小小是女人,但凡女人都喜欢听从心爱的人嘴里说出来的溢美之词,哪怕这溢美之词有过分夸大之嫌,可听到耳朵里也是十分受用的。

平日里宁小小对自己的容貌、肌肤、身材都极为自负,唯独对自己的一双脚不大满意,此刻听孟西华夸她的一双脚长得好看,心里就如同是喝了蜜一般,甜蜜的感觉瞬间从心口向四肢百骸扩散。

她用手支着香腮,歪着脑袋媚眼如丝,越瞅越觉得孟西华英俊无比,完美无缺。她甚至认为,全天下的男人加在一起都及不上孟西华的一根手指头。

什么民国四公子,什么民国四大美男,什么京剧四大名旦,都不及孟西华于万一。

瞅着瞅着,她突然直起腰,用双手紧紧搂住孟西华的脖子,身体柔软的仿佛一条蛇,缠着孟西华恳求道:“哥,今晚你就要了我吧。”

孟西华收回双手,先是亲了亲宁小小滚烫的双唇,而后咬着宁小小的耳朵柔声道:“小小,再等两天。两天以后等咱们举行过婚礼,哥就要了你。”

宁小小心有不甘,嘟囔道:“还要等两天。哥,两天太长了,我等不及。”

孟西华笑问:“要不我亲亲你的脚,缓解缓解你的相思之苦?”说罢,也不管宁小小同意不同意,抓起她的右脚撮嘴在她的足心部位亲了一口,随后一边吧唧嘴,一边赞叹道,“香,真香。”

嬉闹了一阵儿,孟西华掏出怀表瞅了瞅时间,一跃下地,威武地用力一挥手:“走,叫上咱爸咱妈,一起到文昌楼去吃鱼翅宴。”

华灯初上,暮色东临。孟西华带着宁小小一家和自己的两位爱徒,第三次踏进文昌楼吃白食。论起吃白食,普天之下恐怕没有人会比孟西华这般吃的心安理得,吃的问心无愧。孟西华此举,倒是和两千多年前的刘邦有的一拼。

据《史记》记载,刘邦在泗水亭做亭长的时候,经常吆五喝六带着一帮兄弟朋友,在王媪、武负开的小酒馆里以赊账的名义吃白食。一开始,王媪、武负对刘邦的赊账行为极不满意,只是因为忌惮刘邦手中的权力,对刘邦吃白食的行为敢怒不敢言。

后来经过王媪、武负细心观察发现,每当刘邦在自家店里喝酒喧闹,买酒的客人就会纷至沓来,卖出去的酒竟然是平常的好几倍。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对于王媪和武负来说,刘邦就是他们店里的“财神爷”啊。因此,后来王媪、武负不仅极为热情地欢迎刘邦常来他们的小店吃白食,而且还将刘邦往日里所欠的酒债一笔勾销。

孟西华是受柳含英邀请来文昌楼吃白食的,刘邦则是应王媪和武负的邀请到两人的小店吃白食的,因此上说,孟西华和刘邦有的一拼,而且孟西华还是继刘邦之后,受邀吃白食的第一人。

既然是受邀吃白食,一行六人来到二楼,随便找了个靠窗的桌子坐下后,每人手捧一本菜单,老实不客气的把各自喜欢吃的菜肴全部都点了。

等菜的时间里,孟西华起身找到柳含英,询问柳含英下午和刘长官见面的详细经过。

柳含英告诉孟西华,刘长官已经基本同意了孟西华的提议,在打擂台的时候可以拼尽全力,杀一杀老怪物吴稚晖的锐气,为巴蜀精英长长脸。

孟西华又问柳含英,老怪物吴稚晖大约什么时候到重庆。

“明天。”

柳含英回道:“如不出意外,吴老乘坐的轮船明天下午四点准时到达。欢迎仪式是由白进他们哥儿几个安排的,孟公子你就不要参加了。”

孟西华再问:“柳掌柜,那孟某什么时候去刘公馆打擂台?”

“七点。”

柳含英道:“明晚七点,柳某会在刘公馆门口恭候孟公子大驾。”

“好。”

孟西华双手抱拳对着柳含英摇了摇:“明晚七点,孟某必定准时到达。咱们不见不散。”

柳含英点点头:“不见不散。”

回到宁小小身边,孟西华突然意识到,他竟然忘记询问柳含英,明晚他能否带女伴。他抬手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忽然想到,自己可是名满巴蜀的大才子,身为大才子身边怎能没有漂亮标致的书童呢?

有道理,明晚就让宁小小扮作书童,跟着自己到刘公馆去打擂台。

打定主意,孟西华也不和宁小小商量,开开心心地陪着宁小小父母吃罢大餐,起身返回客栈。

或许是因为喝了不少酒,孟西华回到客栈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却见窗外晨曦微露,靠窗立着的衣架上挂着一件乳白色,款式极为新潮的女士婚纱。

孟西华以为自己在做梦,用力掐了一下腮帮子,疼痛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他有些犯迷糊,既然不是在做梦,那眼前的这件婚纱是如何凭空而来的?

带着疑问,他扭头往自己脚下看去,却见宁小小嘴角挂着甜甜的笑意,手里拿着针线,蜷缩在床角正梦枕黄粱,睡意正浓。

见此情景,孟西华突然明白了,敢情窗前挂着的婚纱,是宁小小一夜未睡赶制出来的。孟西华倍感心疼的跳下地,抱起宁小小把她蜷曲着的身体放平,抖开薄被,轻轻盖在她的身上。

为了能够让宁小小安安静静的多睡一会儿,孟西华弯着腰,蹑手蹑脚走到门边,轻轻拽开门,身体快速一闪,走出房间。

来到大街上,孟西华随便找了个小店,简单吃过早餐,一路问询,进入一家成衣店。

见有客到,掌柜立刻笑脸相迎,问孟西华有什么需要。

孟西华问:“掌柜,三件套的西装可有成衣?”

掌柜回道:“有,黑、灰、白三种颜色都有,请问客官喜欢什么颜色。”

孟西华再问:“参加西式婚礼穿什么颜色为好?”

掌柜笑道:“客官,参加西式婚礼当然是穿黑的好啊,黑色显得庄重。”

孟西华闻言点点头:“好,那就烦请掌柜取一套黑西装我试试。”

少顷,掌柜分别取来大中小三套西装,请孟西华逐一试穿。孟西华个子高,身材健硕,不论什么样的衣服穿在身上,都好像是量身订做的一般。

身着西装,站在镜子前自我陶醉了一会儿,孟西华扭头问掌柜怎么样。

掌柜夸赞道:“客官,您这样貌,您这身材,您这气质,真若是穿着这套西装去参加婚礼,必定会把新郎给比了下去。好,挺好,非常好。”

孟西华听后呵呵一笑:“掌柜,我就是新郎。”

“那就更好了。”

掌柜闻言一愣怔,急忙转移话题:“不瞒客观说,几年前,北京《顺天时报》举办的中国首届旦角名伶评选活动结束后,在下有幸远距离见识过梅兰芳梅老板身着西装的迷人风采。毫不夸张的说,客官穿上这套西装,一点都不比梅老板逊色。如果定要分出个高低上下,您是属于豪放派的,梅老板是属于婉约派的,仅此而已。”

掌柜的一席话,让孟西华感到特别的受用。要知道,梅兰芳名列民国四大美男,真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邻界大王。在上海,坊间里流传这样一句话:讨老婆要像梅兰芳,生儿子要像周信芳。

可见,梅兰芳的美是举世公认的美。尽管孟西华自忖他的样貌和梅兰芳没得比,可掌柜总结的好啊,他是豪放派的,英姿勃勃,英气逼人。试问,这世上有哪一个男人不喜欢被人夸做是英姿飒爽?

“就它了,包起来。”

孟西华非常满意地把西服从身上脱下来,又挑选了一件长衫,而后问掌柜可有看上去喜庆一点儿的女士旗袍。

掌柜见孟西华连价格都不问就让把西装包起来,知道是遇到了大主顾,弯着腰,赔着笑,请孟西华移步到里间说话。

尾随掌柜进入制衣间,孟西华心底一跳,心道:乖乖,这里悬挂着的女士旗袍一件比一件漂亮,若是把它们都买下来送给小小,那小小还不得高兴的三天三夜睡不着觉。

打定主意,孟西华挺了挺胸,背负双手在制衣间里转了一圈,开口道:“掌柜,我未婚妻出身大户人家,眼光极为挑剔,也不知你挂在这里的旗袍能不能入得了她的法眼。要不这样吧,你把这些旗袍都包起来,随我走一趟,到我居住的客栈,让我未婚妻亲自挑选挑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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