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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 返乡(一)

5月17号,天气晴。

身上在迅速长着肉芽,奇痒难忍。

满山桃辗转反侧,不光因为痒,更因为一个姿势呆久了,还未愈合的伤口会粘在床上,再想动弹,就得揭一层皮。

莫征缩在角落里,抱着那截木头,睡得很沉,奇怪的是,他睡觉的时候,蟑螂老鼠都近不了身,死在那块木头下的冤魂已经数不胜数,惹得一旁的满山桃啧啧称奇。

北北恢复得相对慢一些,这个可怜虫不敢躺着,杵在地上,隔着牢房和阿欢有一搭无一搭地聊天。令人惊奇的是,阿欢完全好了,这个恢复速度简直惊人,怪不得他遇到什么敌人都敢挑,抗揍能力真不是盖的。

身上一会疼一会痒,满山桃实在躺不住了,索性坐了起来,看着铁栏外面发呆。

自己两天没有回去,不知道老狗会急成什么样,满山桃想,那个男人,忠犬一样守在自己身边,始终寸步不离,这会怕是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老狗原本是她养的一条卡斯罗犬,也许跟她在一起时间久了,沾染了妖气,也便成了妖。这事很麻烦,满山桃把他当宠物养来打发时间的,眼下成人了,这还怎么养?毕竟养狗和养汉子,还是有些不同的。

但老狗似乎没有这方面困扰,他本着当宠物的觉悟,继续做他的看门狗。穷极无聊时,满山桃怀着某种恶趣味试探过他,但从他的眼睛中,看不出一点非分的意思。

真听话。

要是能从这里出去,给他找条小母狗好了。

满山桃幽幽叹了口气。

也得出得去算啊......

今天于芳没来,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当然,如果往坏处想,没准她已经被公司控制起来,希望结果不是这样,她已经是这帮人唯一的希望了,这个该死的地方,神龙进来也会变成虫,永生永世的折磨......

悉悉索索。

莫征翻了个身,看得满山桃一阵阵心疼。

不是心疼衣服。

她很奇怪,别人受了伤都能恢复,只是快慢有别,为什么唯独他,一点也不见好转?

难道他余生都要这副模样了吗?

别啊,老娘还想给你生一堆小宝宝呢。

莫征似乎心有灵犀,回头看了她一眼,满山桃从那眼神中看出了......幽怨......

其实他没有眼神,但满山桃总觉得那对眼眶很幽怨。

“既然醒了,聊聊吧。”满山桃说。

“唔。”莫征爬起来,亮出一根手指走了过来。

“停!”满山桃喊道:“我说,你听着,不用你写!”

她看着昨晚留下的一地字迹,额头上降下三根黑线。

“我吃过人。”她看着他说。

他点点头,似乎对此并不意外。

“你妈也吃过。”

他还是点点头。

“我们一起吃过。”

莫征愣了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其实......我也吃过。”北北说。

“厄哈哇狠喔和厚喝呃(你他妈什么时候吃的)!”

北北被吼的一缩脖,满脸委屈,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呼——”莫征吐了口浊气,摇头道:“耗,喝呕喝哇(艹,吃就吃吧)。”

满山桃叹了气,说道:“你妈要是不吃人,早就死了,我和北北去看她,每次都会......带些小礼物,当然,我们也是有底线的,那都是......花高价从医院买的尸体,不算太新鲜,速冻食品嘛,也没法要求太多,但总比没有强。”

莫征仰起头,对着天花板。

咱艹的!

把你们抓起来,真是一点都不冤!

“所以,你觉得人吃猪有没有错?”满山桃看着他问。

莫征点点头。

“那,妖吃人又有没有错?”满山桃又问。

莫征点点头。

“错在哪?错在人是人,猪是猪?”满山桃笑着问。

莫征摇摇头。

“哦?”满山桃呼啦一下跳下床,跑到他身边。

“错在哪,你写给我看。”

莫征伸出手指杵了一下她的腰,在地上写了一个字。

“弱。”

她的血鲜红,狰狞。

“咯咯,咯咯咯咯。”满山桃笑了起来,笑得像只小母鸡,笑得眼泪直打转。

“你终于开窍了。”她拍了拍他的肩膀。

“人没错,猪也没错,妖更没错,错的是,弱。”

米粒成妖,也可以反过来吃人,所以错的从来不是你的出身,而是你太弱了。

北北和阿欢对视一眼,嘴角扬起自豪的笑容。

这个废物,死明白了。

可喜可贺。

此处当浮一大白。

哒,哒,哒。

走廊里传来脚步声。

......

......

空姐走了过来,递给于芳一条毯子,她说了声谢谢,然后把毯子盖在巫玛身上,她睡得很沉,毫无声息,似乎在为某些事情养精蓄锐。于芳的精神却一直很紧张,她一路上都小心翼翼地注意着身边的各种人,包括飞机上的乘客。草木皆兵。

飞机降落在萨城机场时,于芳终于松了口气,当然,并不是彻底放松,非常公司在全国各地都设有分公司,在京州的,只是总部而已,除了处理京畿事务,它还负责分管各个地区的下辖单位,不要小看这些分公司,所谓藏龙卧虎,藏着的,卧着的,往往偏是在不起眼的地方。

出了机场,于芳拦了一辆车,搀着巫玛坐了上去。

“两位去哪?”司机操着一口怪腔怪调的普通话。

“隆加村。”巫玛说道。

“隆加村?”司机愣了一下,“对不起二位,我不知道这是哪。”

“卡达章格里峰以北5公里。”巫玛补充道。

司机脸色比较难看,皱眉道:“我说大姐,看你也像外地的,藏区风景有的是,你非去这个地方?”

“非去。”巫玛说着,掏出一沓钱递给他,司机接过来一看,好么,一万块!还打着捆没拆封呢,崭新的票子!

“行,您非去,我就拉。”司机揣好钱,不再废话,打开导航,找了好半天才定位到这个叫隆加村的地方,然后一脚油门,驶出机场。

萨城距离隆加村400多公里,这还是直线距离,路上不断变换车道,从高速公路,到乡村小道,到蜿蜒的盘山路,几乎趟了个遍,到了日喀则时,时间已是晚上,路程才走了一半。

“下去吃点东西吧。”巫玛说:“接下来的路更难走。”

司机就等着这句话呢,他疲惫不堪的脸上打起精神,把车停在高速入口附近的一家藏族餐馆,招呼着两个女人下了车。

从昨晚到现在,一路车马劳顿,于芳也很虚弱,急需摄取点营养,于是搀着巫玛进了餐馆,寻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了过去。

藏族的美食带着浓厚的西南特色,酥油茶、风干肉、蜂蜜糌粑,在司机的建议下,两个女人小酌了几口青稞酒,因为接下来路程颠簸,暖了身子,可以稍微抵抗疲劳。

饭桌上,司机总觉得巫玛比自己这个本地人还熟悉这里,试探着问了几句,后者顾左右而言他,敷衍了过去,司机讨了个没趣,便不再追问,反正这趟怎么说都是赚的,就算空车跑回来,刨去油钱,也能剩下大几千,有钱赚,不该管的,那就不管。

几人酒足饭饱后,带了些肉干之类的重新上路,巫玛驳回了司机打尖一宿的倡议,说是自己赶时间。她的语气很冰冷,司机打了个寒颤,不敢多说多问,只好按照客人的意思来。

行行行,他想,你花钱,你是爷。

一路跋山涉水,终于到了隆加村,此时已是深夜。

这里三面环山,北边是确玛孔峰,西边是前进峰,南边是卡达章格里峰,从这往西11公里,穿过前进峰大峡谷,就是珠峰大本营,5月春暖花开,登山活动如火如荼,大本营里人满为患,一些游客不得不寻找其他落脚点,于是,隆加村就成了不错的选择。

按照巫玛的指挥,车子进了村口,然后停在一栋挂着“隆加村招待所”牌子的小楼前。招待所24小时营业,此时一楼亮着灯,透过玻璃门,可以看见一位女前台拄着下巴,昏昏欲睡。

“你可以在这休息一夜再走。”巫玛到了老家,一路上紧绷的面孔终于有所缓和,微笑着对司机说道。

“你们呢?”司机关心了一句。

“不关你的事。”巫玛的语气瞬间又变得冰冷。

得。

咱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好心当成驴肝肺,您自生自灭吧。

司机锁好车,叨叨咕咕的,返身进了旅店。

站在村子主道上,巫玛打量着四周环境,心中感慨万千。离开了20多年,这里变化很大,曾经的茅屋草房全都变成了一排排整齐的砖瓦房,尘土飞扬的沙石路也修成了平整的柏油马路,看来,旅游经济给这个村子带来了无穷好处,只是,自己要找的人,不知道还找不找得到。

巫玛按照记忆中的旧地图寻找着,路上,她跟于芳聊了起来。

“这里曾经是个贫穷落魄的村子,村民靠山吃山,基本上以打猎为生,那个时候,说句人为食亡,一点也不夸张,直到1953年,一个新西兰人登顶了珠峰,从那之后,前来挑战大山的登山家和游客日益多了起来,村民的生存状态才有了好转。”

于芳点点头,夜色中,看着大山连绵不绝的阴影,有一种别样的宏伟庄重,虽然来的匆忙,一路很赶,但就当旅旅游,散散心,也不错。

“咱们这是去哪?”她问。

“去找猎人。”巫玛回答。

“猎人?”

“确切的说,是村里最后一个猎户,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说着,巫玛在一栋房子前停了下来。

“应该就是这里。”她伸手敲了敲门。

等了好半天,屋里才传出悉悉索索的,下地穿衣的声音,又过了一会儿,大门打开,门内是一张黝黑的面孔。

“你们是谁?”男人说着于芳听不懂的藏语。

“我找旺扎,我是他的老朋友。”巫玛也用藏语回答着。

男人警惕的表情明显略有松懈,挠着头说:“阿爹三年前过世了。”

“这样啊......”巫玛的眼神黯淡下来,“看来今晚是上不了山了。”

“什么?”男人惊讶道:“你要上山?”

“对,现在就要去。”

“别怪我多嘴,大晚上的,你们上山做什么?”

“我要去取一样东西。”巫玛顿了顿,补充道:“我的东西。”

男人看了她两眼,然后神神秘秘道:“山上这些年不太平,不是草木逆生,就是野兽横死,大家都传,山里有妖怪呢......”

“不是有妖怪,而是没妖怪。”巫玛说。

“啥意思?”男人没听懂。

巫玛遥遥一指黑乎乎的大山,说道:“它,现在没人管了,自己撒欢的厉害。”

“哈?”男人越发摸不着头脑。

“算了算了。”巫玛摆了摆手,拉着于芳,打算返回招待所,暂住一夜,明天白天再想办法。

“等等。”男人叫住了她们,不好意思地说:“内个,你们出多少钱?”

巫玛眼神一亮,回头问道:“你能上山?”

“我能试试。”男人说:“小时候跟阿爹上去过几回,只要不往太高的地方去,应该能成。”

巫玛佝偻的身子突然直了起来,拍了拍男人的肩膀,笑道:

“要多少,给多少。”

**********

**********

0020 返乡(二)

突突突突。

乡间土路上,三蹦子冒着黑烟,一颠一颠地朝着山脚跑,车斗里,于芳紧了紧衣服领子,觉得越靠近山脚,夜风越冰凉起来。

与她相反,巫玛却越来越有精神,腰不驼了,神色也没那么憔悴了,就连脸上的褶子似乎都饱满起来,于芳诧异地打量着她,也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错觉。

仔细看,巫玛真是个漂亮女人,秀眉黛目,琼鼻樱口,若是忽略她眉眼间那抹沧桑,年轻时一定美艳不可方物,只是,说不上为什么,她的五官之间总带着一抹冷意,看久了,让人心里发寒。

于芳觉得很奇怪,之前没觉得她如何好看,事实上,第一眼见到这个女人时,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稀疏的头发,苍老的面孔,一般人的第一印象,绝对会把她归为裘千尺或容嬷嬷那一类。

那么,又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她好看的呢?

于芳不可思议地想着,似乎是到了村子之后,她身上就有了变化,连那头稀疏干枯的灰败发丝都浓密起来,晚风轻轻一吹,竟然散发出花草的清香。

十多分钟之后,三蹦子到了山脚下,抬头一看,大山巍峨高耸,东西向绵延无尽,月光之下,雾影重峦,压得人喘不过气。

男人跳下车,伸手去扶两个女人,然后问道:“你们有上山路线吗?”

巫玛抬头看了看,说道:“从这上去,进北林,三里深,再东行三里,有一口泉,就去那。”

男人迟疑道:“进林子啊,怕是有猛兽什么的......”

“不怕。”巫玛说:“雪豹也好,藏熊也罢,都是咱家的。”

都是......

咱家的?

男人怀疑她精神有问题,但精神病架不住有钱啊,领着上趟山,要价两千,这疯女人眼都不眨就答应了,这等好差事,还上哪里找去?

“走吧。”男人说:“路倒不远,就是山路难走,你们慢点。”

于是,三人整装出发,披着星星月亮,向大山行进。

喜马拉雅山南北两面,完全是两副模样,南面以热带季风气候为主,紧靠山麓的地方普遍炎热多雨;北面则又是另一副景象,高原山地气候下,全年降水较少,气温较低。

从山脚开始,坡度不是很陡,脚下是辽阔的草甸子,再往上走,植被渐渐密集起来,也有了一定坡度,这时,于芳已经稍显吃力了。突然,她感觉身子一轻,低头一看,原来是巫玛的胳膊搀住了自己,于芳惊讶地看着她,这......什么时候调过来了,变成她扶我了?

“加油,进了林子就好走了。”巫玛鼓励道,扶着于芳加快脚步,看她的腿脚,哪还有之前那颤颤巍巍的样子。

男人走在前面,拎着一把镰刀用来防身,甸子上偶有伏卧打盹的野牦牛,或藏羚羊,男人始终保持着警惕,因为这些长角的家伙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尤其是牦牛,发起怒来,横冲直撞,被它那对尖角锥一下,贼特么刺激。

但他显然是多虑了,三人所过的地方,这些野兽都静静地伏着,他和于芳都没有注意到,这些畜生瑟瑟缩缩地在草地上挪动着身子,转换着自己的朝向,如果这时有一架高空摄像机,就能拍到一副奇象。

所有野兽,全都把头朝着巫玛!

她前进着,它们就缓缓在原地移动,四蹄跪地,只是始终保持着头的方向对着她,直到巫玛消失在视野中。

这像是一场热烈的欢迎,更像是一场盛大的恭送!

转眼间,三人进了林子。

树丛之间,山风呼啸,但自从他们进来,竟然倏地停歇了,于芳感到气温有所上升,不似方才那么冷,甚至有一股暖意烘托着,四肢百骸说不出的轻松。

林间静悄悄的,男人辨认了一下方位,然后带着她们往东走。

头顶上,枝叶茂密,月光斑斑驳驳地撒落下来,一些随着春天复苏过来的小鸟飞虫,不断在林中追逐,进行吃与被吃的赛跑,这些羽兽忽闻脚步声,然后看到一袭青影,便接连停落下来,折服在树叶和枝干上,做出躬身之姿,形态与那些牦牛羚羊如出一辙!

巫玛一边踏着芬芳的泥土,一边向那些细枝条、绿树叶、红花瓣当中看去,月影朦胧中,不由心情大好。

于芳注意到,进入林子以来,巫玛身上的变化加快了,嶙峋巨石,山林土坡,她走上去,如履平地,脚下步子迈得轻巧,原本佝偻的背影也修长婷立起来,一头长发浓密且柔顺地覆在背上,看她走路的神态,竟如二八少女,与出发时苍老衰弱的样子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疏密变换的光阴下,她还注意到,巫玛的长发褪去了灰白的颜色,变成一抹嫩绿,宛如头戴扶桑叶编成的丝绦,引来几只蝴蝶翩翩萦绕,渐渐的,不知是眼花,还是劳累过度,于芳眼中的巫玛背影柔柔地模糊起来,仿若与山林融为一体,成为山石、泥土、高树、矮草、繁花的一部分。

于芳觉得眼前的一切如梦似幻,一路行来,她大概也明白了,与自己作伴的这个女人,应当不是人类。鉴于工作环境,她不乏与妖怪打交道的机会,但那些都是折了翅的恶魔,断了牙的毒蛇,兼之具有人的形态,她一直没有认为他们与人类有什么不同,当下,眼前有只野生的,她却并不恐惧,如果巫玛是妖,她想,大概也是花仙子一类的妖精吧。

不知不觉中,这个三人小队变换了阵型,巫玛已经走在了最前头,她灵活矫健的步伐,连强壮的男人都跟不上,很快,她甩开两人一大截,急切地寻找着记忆中那汪泉水。

又过了一会儿,于芳看到,前方的巫玛停下了脚步,她一会弯腰,一会伸手,影影绰绰的,看不清是在干什么。于是,她卯足劲加快步子,赶了过去。

那是一汪清澈见底的泉水,月亮的倒影清晰地映在里头,让人难辨真假,于芳惊讶地看到,巫玛是在一件一件地褪去身上的布料。

那是怎样一副身体......

那是于芳穷极所有想象力,也勾勒不出的白皙和线条。

泉水周围,趴伏着几只野兽,隔着均匀的距离,把泉眼围成一圈,头朝里,尾朝外,从上面看,像一朵五颜六色的向日葵。

身后,男人也跟了过来,接着,他的眼睛猛地直了,他目瞪口呆,宛如见到世界上最惊人的景色。

他敢发誓,见识到这副画面过后,村里所有女人对他而言都再无一丝吸引力,这就像毛石与璞玉,没有相提并论的资格。

站在泉边,巫玛转头轻轻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咯,咯。”男人的喉咙无意识地耸动着,呆了半天,才磕磕绊绊道:“我,我叫,顿珠。”

说完,他别过头去,不敢再看巫玛的脸。

这个举动很明智,因为一旦记住这张绝世容颜,往后的日子,它就会变成幻影、变成梦魇、变成阴魂,纠缠他,困扰他,直到把他逼疯。

哗啦。

巫玛玉足轻移,踏进泉水,一步一步向池中走去,水面没过她的膝盖时,她冲顿珠说道:“回去告诉村民,就说,巫玛回来了。”

“咯。”

“咯,咯。”

顿珠像被人扼住了脖子,把眼睛瞪成了灯泡,全身抖成了筛子。

半晌之后,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五体投地,跟周边那些野兽一样,一动也不敢动。

这一幕令于芳惊诧不已,她看了看巫玛,又看了看顿珠,一时间慌了神,不知该如何做才好,接着,她看到,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顿珠挺了挺脖子,几乎使上一个壮硕男人所有的力气,发出一声高亢粗粝的呐喊。

“巫玛!!!代瓦!!!!代瓦啊!!!!!”

于芳彻底懵了,她有心想问问巫玛,这是什么意思,但是视野中,巫玛已经走到泉水中央,全身沐浴进去。

她全身散发出荧荧的微光,掬起一捧又一捧清泉,不断往身上撩着,看上去,犹如圣洁的仙子。

哗啦。

哗啦啦。

......

......

石磊抄着水管,对着床上的人不断冲洗着。

水压开得比较大,很快,犯人身上的血迹和污渍被冲刷得一干二净,石磊关掉水管,看了犯人一眼,点了点头,表情相当满意。

满山桃想死的心都有了,几乎是自己刚刚痊愈,这个刽子手就掐着时间进了牢房,再一次把这四个人押进了实验室,有生以来,她第一次切齿痛恨自己的恢复能力。

莫征已经够可怜的了,他几乎失去了一个正常男人应有的所有东西,那身壮硕的肌肉也被烤成了黑乎乎的炭块......所以,为了他精神上不再受到刺激,满山桃可以忍,但是说真的,上次的剥皮几乎是她忍耐的极限,这一次,看着石磊那阴险的笑脸,她心里没了底气。

石磊收起水管,取来一只热风机,按下开关,扇叶呼呼转了起来,吹出暖烘烘的热风,他拎着它,把满山桃从头到脚吹了几遍,直到完全吹干。

她不知道这个人今天要玩什么花样,她紧紧闭着眼睛,做足了一切心理准备,她不敢想象等会儿加到身上的会是那面墙上的哪个器具,她不敢看那些东西,看一眼就心里发虚,双腿发软。

满山桃的睫毛微微颤抖,等待着即将降临的厄运,突然,她身子一哆嗦,然后睁开眼睛,看见一只粗糙的大手,在撩动自己的头发。

满山桃一下就慌了,她对上了石磊阴邪的目光,一瞬间就知道了他要干什么。

“不,不要,不要!!”

她剧烈地挣扎,试图逃离这一切,然而皮带捆的太结实,无论她怎样挣扎,都只能在手腕和脚踝上留下青红的印记。

“莫征!莫征!!!”

满山桃哭喊着。

“你知道他要做什么吗!你知道吗!!”

她哽咽着,绝望的泪水淌成两行,顺着眼角渗进了银白色的头发,又透过头发打湿了床板。

“莫征!!!呜呜呜!!救我!!”

“救我!!!!!”

*********

*********

0021 序曲:黎明前四小节

莫征没有听到满山桃的哭喊。

他躺在一边的床上,陷入了一个怪异的梦中。

梦里的场景非常真实,像一台缓缓升起的摄像机,从一座大山的山脚,向上攀爬。镜头里,绿油油的草甸,头顶犄角的牦牛羚羊,一切都栩栩如生,好像身临其境一样。

随着视角的上升,他看到,广阔的草甸上,那些动物都朝着一个方向,南面的,北面的,西面的,东面的,纷纷把身体摆成了一个箭头,仿佛表盘上的刻度,排列有序地对准圆心,连云中的雪雀也降落下来,与走兽们一起,进行这场囊括万物的仪式。

莫征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他很想知道,在这个圆形的中央到底有什么东西,然后,镜头就像受着善解人意的导播的摆布,向前方的密林里移动而去。

穿过那些花草树木,嶙峋山石,他最终看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好一副美人野浴图!

咦?

等等。

为什么会觉得她的五官如此熟悉?

莫征挖掘着脑海中的记忆,就像见到一个非常面熟又一时叫不上名字的人,他得了强迫症一样,搜索着记忆中的每个角落。

啊哈!

他想起来!

家里有这个女人的照片,似乎封存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自己小时候见到过。

那时候父亲应该还在,他常常拿出照片跟自己炫耀来着,他说......

诶?

他说什么来着?

......

......

“太美了......”

青娆拿着照片,爱不释手。

照片的背景是雪山,这是一张巫玛和丈夫的合影,但是青娆把它剪成了两半,只留下了巫玛那一半。

非常公司大院,他坐在车里,把照片翻过来掉过去地看,仿佛只要多看两眼,里面的人就会走出来一样。

摩挲着照片上的脸,青娆陷入了悠远的回忆。

已经记不得多少年前,那是个动荡的年代,中原告破,战火纷飞,琻国的士兵分东西两路合围京都,皇帝乞和不成,琻兵发起猛烈攻势。

那时候,胡虏南下,烧杀掳掠,百姓苦不堪言,京都破城之日,街道上尸横遍野,屋檐下血流成河。

那些胡虏毫无人性,连小孩和女人都不放过,有些勇武的,把人挑在枪尖上,骑着战马招摇过市。

从那时起,皇都的后宫嫔妃、帝姬贵妇们开启了人间地狱一般的生活。皇后以及妃子、皇子、公主等,共三千多人被俘虏,另有皇室少女、宫女、民女等,一万五千多人,被一并运至琻国,皇宫里只要是喘气的,几乎被扫荡一空。

这些人里,有名号的嫔妃公主等交由琻帝分配,美貌宫女什么的由大将军分给琻军将士,玩弄之后,被送进浣衣院(军妓营),或分给琻国贵族为奴,彻底沦为琻人的玩物,无休无止的被玩弄和折磨。

邢后,被俘时26岁,被折磨长达8年之久,34岁时,在琻人的百般凌辱中含恨而死,她死的时候,衣不蔽体,浑身上下只有一块青纱。

邢后死后,阴魂不散,附在这块青纱上,天长日久,怨气引来天地精元聚集其上,于是成了精怪......

......

......

青娆回过神来,收回那张照片,下了车,走向公司办公的大宅。

咚咚咚。

“进。”

“老板。”青娆点点头。

“拿来了么?”老板抬着眼皮,看着他问。

青娆走过去,取出照片,搁在了老板的办公桌上,后者拿起照片,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点点头,复又放下。

“查清楚了么?”老板问。

“查不清楚。”青娆说。

“这样......该做,还是要做。”老板说。

“我得提醒你,风险很大。”青娆说。

老板点了点桌子,“但是,我们准备的也很充分。”

“问题是。”青娆说,“这可能是最强的一个,我是说,能找到的。”

“当然,不强还有什么意义?”老板向后一靠,耸了耸肩。

青娆叹了口气,“我时常担心你的胃口,尽管它很大,但你根本不知道这次的食物是什么,你确定要冒这个险?”

青娆言罢,老板双肘撑在桌上,揉起了额头。

他穿着一身烫得笔直的中山装,头发和眉毛都是纯白的,下巴上缀着一部七寸上下的胡须,也是白的,须尾聚拢成一个略带弧度的尖,颇像没有蘸墨的狼毫笔。他看上去,是个仙风道骨的老人。

非常公司创立之初,可以说,是他一手撑起来的,当时不知是谁,用了什么样的方法,翻山越岭找到了他,给他送过去了一句话。

中汉的妖怪,该治一治了。

他没有推脱,因为这是事实,在那个年代,狐仙儿、黄仙儿、白仙儿、柳仙儿、灰仙儿,随便找个村子,里边保准住着一两个,晚上出去疯玩的小孩被精怪迷住是常事,是该治一治了。

所以,你以为这些乡间传闻现在为什么少了?

那是一场超大规模,超大范围,却无声无息的清剿。

妖精跌倒,老板吃饱。

不奇怪,有吃人的妖精,就有吃妖精的人,就像你啃猪蹄子,猪蹄子成精了啃你,一个道理。

这里边的区别是,吃不吃人的妖,都能长命,但老板想长命,必须吃妖。

只是,他比较挑食,一般的妖怪入不了口,或者说吃了等于白吃,只有那些妖力够格的,才入得了他老人家的胃。

“冒险是值得的。”老板说,他已经好久没有进食了,身体显出明显的老态。

“从最初把他召进公司,就是为了今天打算,而且我也做了两手准备,她回来之前,可以拿他先充饥。”老板顿了顿,问道:“对了,他怎么样?“

青娆摇了摇头,“没有好转,得看另一边的进展。”

老板皱起了眉头,“到底是什么呢?我们的人没有进山?”

“进了。”青娆说:“但是还没看出门道,有消息会第一时间报回来。”

“盯住,这边也是。”

“我会的。”

青娆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

......

他上了车,驶进最里边的院子,停在实验室门前,然后坐在车上抽起了烟。

啪嗒。

“嘶——呼——”

烟雾缭绕中,是他那张冷漠的脸。

他盯着实验室的大门,没有进去的打算,凄凄惨惨的东西,他看够了,不想再看。

这么多年以来,他攒了千百张脸,尽管本体永远是三尺青纱,但是他却早已忘了最初成精时的模样,他可以变成各种人,戏子扮相的女大学生,西装革履的莫大探长,都只是他收集的面孔中的一个,他曾经乐此不疲,但是却渐渐忘了自己到底是谁。

烟头即将燃尽时,他放进嘴里,嚼了嚼。

“呸。”

“真他妈难吃。”

能吃的永远能吃,不能吃的永远不能吃,有些东西,是该变一变了。

一门之隔的实验室里,满山桃几乎哭干了眼泪,石磊似乎并不急于干正事,他轻轻弹动着手指,在她的每一寸肌肤上游荡,他喜欢女人尽情宣泄掉不甘之后,再一边凌辱她们,一边看她们绝望的脸,这叫火候,火候不到,菜不好吃。

“莫征......”

满山桃抽泣着。

“老娘活了一千年,不怕你笑话,没有被男人睡过......”

“国主宫里,我见过最下流的场面,见过最肮脏的媾合,所以我最瞧不起的,就是你们这些男人......”

“你是老娘唯一瞧得上眼的,你听到了吗,听到了吗!!!呜呜呜......”

“我要被别的男人睡了!!!”

“唔嗯嗯,你在等什么!!等什么!!!!”

“你救救我啊,莫征......”

“救我!!!!!!!!”

“把你的脏手拿开!!!!”

“要不就杀了我!!!杀了我!!!!”

“莫征......呜呜呜......救我......”

有意思。

这非常有意思。

石磊开心地欣赏着这出戏。

莫征?

你叫他莫征?

只能说,你这个小尤物,演技很唬人啊。

可惜啊可惜,你的小九九,我早已看破。

想不到是不是?

想不到有人会这么铁石心肠,不被你的演技所打动吧?

哦呦,大家快看,这个妖怪会演苦情戏码。

呐,但是你不够自然啊,用力过猛了呦。

不仅打动不了我,连你男人都无动于衷呢。

石磊极有耐心,这是一个刽子手起码的素养,但是他也不介意加快一些速度,于是乎,他的手拂过那片雪白光滑的肌肤时,开始用了力,掐了起来。

青一块,紫一块,五颜六色,煞是好看,他看着她逐渐失去焦点、向死灰色过度的双眼,预感到,这道菜快要熟了。

“呸!”

“呸!”

北北和阿欢也没闲着,拼命往这边吐着唾沫,试图恶心他。

我艹太可笑了,哈哈哈,石磊差点就笑出声来。妖怪是真的有意思,逼急了,小孩打架的招式都使出来了。

你看,就是这样一帮家伙。

一帮废物可怜虫。

一帮猪狗不如的东西......

吃了我全家!!!

石磊狰狞起来,手下加了劲,死命地掐着满山桃白嫩的皮肤,胳膊上,大腿上,肚子上,到处留下血红血红的印子,他特别有方法,专门揪起一小块肉,用力捏到自己胳膊直打哆嗦,才松开双指,寻找下一块。

满山桃的眼神渐渐发直,仿佛已经死了,她偏过头去,任由锥心的疼痛在身上漫布着。

她直勾勾地看着莫征,想起他在酒吧里逞威风的样子,想起他坐在吧台前喝酒时话不多的样子,想起他每次损坏了桌子椅子总想多补偿自己一些,然后爽快地掏钱的样子,想起他在牢房里蘸着自己身上的血、杵得自己生疼然后写字的样子......

现在,她在想,你完了,我也完了,咱们全都完了。

完了。

**********

**********

0022 第一乐章:山之怒

“你看,你妈年轻时多漂亮?”

对,那个时候,老爸拿着照片,常常挂在嘴边的,是这句话。

尽管自己不是很相信,觉得老爸是拿着别的女人照片来忽悠自己,毕竟从懂事起,自己的母亲,那个满脸沧桑的女人,便绝不能称得上漂亮。

还记得,学校里每到开家长会的时候,自己就会哭着喊着,拽着老爸陪自己去——是为了享受一点点父爱吗?——并不是,只是因为在所有同学当中,自己的妈妈是生得最难看的。

节假日,别的小朋友都一家三口出去玩,只有自己,央求和爸爸两个人去游乐场、去肯德基,妈妈每次都很想参与这种其乐融融的亲子活动,自己每次都是这么制止的——做一个恶劣的鬼脸,然后嚷道:你那么丑,出去多丢人,在家里呆着吧!

原来自己的不孝,从那时就已经开始了。

记事以来,似乎一直都跟爸爸比较亲,妈妈......自己对她的定义,应该是一个会做饭、会缝衣服、会打扫房间的丑八怪,一点也不想亲近呢......所以当她吃了爸爸,自己才会那么愤怒、那么激动吧?真的只是因为她错了么?不是,这么丑的女人是自己的妈妈,自己一直认为,这本身就是错的。

「喂喂,子不嫌母丑,你这样不对啊。」

是啊,不对啊。

莫征看着泉水里翩翩起舞的巫玛,一时间走了神。

「你告诉我,你特么告诉我!」

「这叫丑?」

「这样的妈妈,丢了你的脸了是么?」

「是么?」

「丑怎么了?丑怎么了?丑就不能生你?不是她生的你?她为什么会丑?不是为了生你?为了生你!生你!!!」

「你特么给过她什么?给她带去过什么?」

「痛苦,孤独,不理解,肆无忌惮的挖苦,天长日久的冷落。」

「嗯,你给的不少。」

「你真是好儿子。」

「光听桃子说,你没什么概念对吧?」

「来来来,你瞅瞅,你仔细瞅瞅,你给我瞅瞅!!你妈当年为了生你,她放弃的是什么?你妈为了跟你爸在一起,她放弃的是什么?」

「看清楚了么?」

「看懂了么?」

「呵呵,全世界?」

「世界太小了。」

是啊......

长生不老都不要了,一身法力也不要了,青春美貌,不要了,就为生个孩子,谁会那么傻?

“妈。”

莫征看着泉水中的天仙,以泪洗面。

“不哭。”

隔着几千里,巫玛轻轻说道。

一瞬间,山崩地裂,冰融雪啸。

这座两千多公里长,拥有几百座巍峨险峰的山脉,每一寸土地都震动起来,白茫茫的山顶,积雪如海浪般向下奔涌,冰川裂成峡谷,一些耐寒的针叶树木倾倒向缝隙之中。

整座喜马拉雅怒吼着,咆哮着,每一个能够看到大山的居民都从睡梦中醒来,走出屋子,抬起头,仰视着那座几乎捅破天的存在。

顿珠跪在地上三拜九叩,涕泪横流,于芳盯着泉水,已经睁不开眼睛,因为那里散发着强烈的光芒,闪耀如正午的太阳。

然后清泉向上升起一道光柱,轰隆隆撕破天上的云朵,夺走了星辉与明月的姿色,挥退了黑夜的统治,把整座山脉、山脚下的茫茫原野,照耀成了白昼。

大山脚下,隆加村的村民全体走出屋子。把巫玛从萨城机场载到这里的司机也走出招待所,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站在人群中,跟着村民一起仰视山脉和光芒。

这一刻,大山的北面,无人不行注目礼,大山的南面,无人不举头凝望,当光芒达到最难以直视的极限,南北两面,来自两国的亿万百姓向天空挥起了拳头,像有人在指挥着一样,整齐划一,没人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但他们就是想为这场盛大的仪式挥拳助威。

呼!!呼!!

拳头挥舞起来,阵势惊人。

他们的助威似乎为山脉的怒吼加了伴奏,于是,草原沸腾了起来,荒漠沸腾了起来,山林沸腾了起来,冰川沸腾了起来,绵延无尽的喜马拉雅在这一刻开了口。

尽管无数年来,它更喜欢保持沉默,但是它要世人知道,它一开口,就是灾难!

当光芒达到最为耀眼的极限时,隆加村无论男女老幼,全体村民跪拜了下来。

他们的日子好了,不用再像以往一样,冒着生命危险去山里打猎,南来北往的旅客给他们带来可观的收入,村里盖了新房,修了新路。

是啊,时代变了,日子也变了。

但是他们记得,所有人都记得,山上那道光芒,是从祖先那里传下来的,保佑了他们千秋万载的,神!

他们一边叩拜着,一边发出震耳欲聋的,整齐的呐喊。

“巫玛!!巫玛!!巫玛——”

“代瓦!!代瓦!!代瓦——”

半山腰的某一处,一座寺庙撞起了钟,苦修的僧人把钟锤悠得绵长有力,他听着山野间的飞鸟鸣叫,野兽嘶吼,看着山下的草原荡起连绵不绝的波澜,他朝着光柱的方向,苍老的脸上爬满泪水,喃喃道:“活了......活了!”

萨城,非常公司藏区分公司已经乱成一锅粥,几位探长匆忙从家里赶来,汇合之后,备好了车,想要往大山的方向进发,结果被分司负责人拦住了,他面如死灰,摇摇头说:不要去。

泉水旁边的林子里,几个一路潜伏跟来的京州总部探员躲在树后,身体抖成了筛子,他们想要向公司汇报情况,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怎么形容!她是什么!到底是什么!谁能说得清楚!

呜——嗡——

光柱缓缓下降,从高空开始往下,将夜的控制权一点点还给黑暗,但在它不断缩短的部分上,亮度却没有丝毫减少,反而在增强,一直在朝着某个点凝聚。

最终,光芒落回在巫玛身上,在她的皮肤表面流光溢彩地闪动着,犹如顽皮的孩子投入母亲的怀抱,然后在她的安抚下逐渐安静下来,敛去一切锋芒,蛰伏在她的体内。

山脉的呼啸停止了,曲子划上了尾声,于芳看见,这汪泉水已经干涸,露出泉底密布的洞穴,这些洞穴延伸千里,四通八达,连接着大山的每一处。

巫玛走到岸边,一件一件地穿好衣服,然后绕着泉眼转了一圈,挨个摸了摸那些野兽的头,它们像蒙受了某种旨意,从地上撑起蹄子,转回头,四散着回了林子。

然后她走到顿珠身边,轻轻一笑,说道:“谢谢。”

顿珠再次三拜九叩,站起身,孤身一人向山下走去。

于芳目瞪口呆地盯着那张稀世容颜,喃喃道:“你究竟是什么......”

“嘘。”巫玛调皮地伸出一根手指,竖在自己嘴上,然后拉着她进了林子,走到一颗大树跟前站定。

咚咚,她敲了敲树干,说道:

“告诉他们,我是山。”

“如果他们要更具体一点的答案,就告诉他们说,我是这座山的魂。”

树的另一面,躲藏起来的人,冷汗涔涔而下。

于芳呆住了,她想象过无数种可能,花妖,树妖,飞禽走兽,在她的设想里,巫玛应该是山中的精灵,但是她无论如何想不到......

她就是山......

巫玛牵起她的手,眨了眨眼说:“我们回去吧。”

回过神来,于芳纳闷道:“回哪?”

“回京州。”

于芳瞪大了眼睛:“你会飞?”

巫玛笑着摇摇头:“山怎么可能会飞,我只能在地上行走。”

说着,她拉着于芳迈出一步。

于芳眼前一黑,下一秒,再次见到光明,她双腿顿时就软了。

车水马龙,灯火通明,远处有一座依山而建的宫殿。

这里是......

萨城......

一步八百里。

......

......

这一切,同时也发生在莫征的梦里。

他看着巫玛天人下凡般的身姿,看着萦绕在她身上的可与日月争辉的妖力,他笑了,笑得像个孩子。

自己对母亲确实有很深的误解啊。

妈,原来,你是一座大山。

梦境转眼消失了,眼前变成无穷无尽的黑暗。

这片黑暗他很熟悉,在心脏被挖出后,他曾经到过那里。但今时不同以往,他看到,黑暗当中,有什么东西渐渐苏醒了,还是那个光点,它躁动着,舞蹈着,像一只萤火虫。

猛地,这只萤火虫绽放出无尽光芒,照亮了黑暗的每个角落,然后他觉得,这光芒洒向了全身的每一处,他感到无比滋润,宛如沐浴在温泉当中,他舒服地哼唧了一声,然后看到,在光芒的最中央,有一个更为耀眼的存在,像蓝天云上的太阳。

仔细看,那仿佛是一颗心脏,在规律地跳动着,每一次跳动,都释放出大量的光。

他似乎明白了。

那是自己的,核。

旁边的床上,石磊还在进行着他的游戏,他已经把满山桃全身掐得紫红一片,没有可以下手的地方。这个时候,他已经很兴奋了,但仍意犹未尽,毕竟高质量的凌辱,前戏非常重要。

从满山桃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出一丝光彩,经验老到的石磊知道,这代表着绝望,也代表着认命。

某种意义上来讲,妖怪是一种可怜的东西,若是人类面对这种情况,大不了可以嚼舌自杀,但是妖怪这样做,只能使自己疼上一阵子。

行了,他才不会去为妖怪思考退路,玩也玩得差不多了,该干正事了,他舔了舔嘴唇,解开腰带,褪下了裤子,爬到满山桃的床上。

要开始了么?

满山桃本来以为哭不出来了,但是真到了这一刻,眼泪还是有货的,透过泪水,她模模糊糊地看着莫征,心想,不要醒,你不要醒......

对,此时她意识到了刚才自己的举动有多傻,他听到自己的哭喊又怎样呢?他都被折磨成那副模样了,残破得如同垃圾堆里的烂塑料袋,自己还傻兮兮地向他求救,他怎么救?这不是难为他么?

他要是真的醒了,知道了自己正在遭受什么,他会怎样?

满山桃不敢想下去了,已经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即将要发生的一切,自己只能默默承受,现在她只希望他不要醒,千万不要醒。

求求你,绝对不能醒,睡吧,安心睡吧,梦里没有痛苦,梦里,也许我也还是完整的,如果那里有我,那么,就那里见吧。

北北,不要哭了,阿欢,不要喊了,不要把他从梦里吵醒,他什么都没了,他只剩下梦了,你们这么吵,他听得见的。“求求你们......不要吵醒他,不要!!”

“求求你们!!”

“不要吵醒他!!呜呜呜!”

“让他睡吧!!让他做梦吧!!”

“不要吵醒他!!!”

“不要!!!!”

......

......

“我说,一直是......你在吵啊。”

莫征坐了起来,揉着脑袋嘟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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