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4 再见姜媛(2)(1 / 1)北岩之眸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大约四年前,姜媛在这府衙后街靠府学的地方,买下了这栋宅子,做点笔墨生意,去年又盘下了街角的八角楼,开了个酒馆,生意不算多热闹,但也细水长流,也算是能养活自己,一年百八十两银子是有的。

反正,登州府城里对姜媛的称呼从来就是姜氏,没有李姜氏一说,而李家虽是官宦世家,虽然目前却无人做官,也不是拿姜媛没有办法。李家人到府衙控告姜媛失节、忤逆治罪,前任登州府知府也算姜媛外公的学生,十分看不惯李家的行事,将这事牢牢地锁在家事的范围内,即李家的说辞不可信,并将姜媛自立的文书公之于众,言明姜媛已经自离李家,已经是两家人,双方均不可造次。这是明显地偏袒姜媛,但是也只能帮到这里了,毕竟依大元律,姜媛名义上仍然是李家的儿媳,现在仍然是李家人,这是定局。

根据大元律律例,姜媛离家或再嫁都必须经过李家点头同意,否则无效。以再嫁为例,若李家不同意,男方以拐卖人口论处,至少要流放。除非李家犯大事,依律例,罪不及寡妇,姜媛就算是自立门户,再嫁与否,无需经过李家同意。但是即便如此,若要再嫁,也需要姜媛的娘家就是姜柏点头。可以理解的是,大元律目的是为了维持人与家族之间的联系,人不能脱离家族而存在,也算是另外的一种连坐法,同时保证了家族中长辈对晚辈的控制权。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是截然不同的。

姜媛给石敬留下的印象比较好,毕竟都是商人,而且同乡,也多多少少风闻事情的真相,对林荃讲,此女子也算人中凤凰,不吃气,反出李家的事,做的轰轰烈烈,李家长子就是她那死去丈夫的哥哥,被她打得不能人事,登州府城闹得满城风雨,虽然明面上不好说什么,但是私下里对她都是佩服的,尤其那些夫人小姐。

石敬的妻子也说,做女子就该这样,不能被欺负。三说两说,姜媛在林荃心目中的印象也好了许多,不排斥。

都是题外话。

既然说到诗词,林荃就没有发言权了,他已经知道姜媛作诗的水准,的确很高,至少林荃难以望其项背。

毕竟林荃只会背诗,作诗纯粹是老干部体。

作诗需要很好的小学工夫,字形音韵都要精通,对联长短句都要经过几年的练习,这是他不具备的。只好实话实说,“我会背几首诗词,要说作诗还是底子很差的。”不过可以练,那么多的唐诗宋词就是为这个练习来准备的。

“那这三首是如何来的”姜媛排出林荃之前写的虞美人和蝶恋花。

“我也不晓得,反正之前没人写出来。”林荃不想说。

姜媛看林荃没有说明白的意愿,也不勉强。反倒是林荃突然对作诗有了兴趣,想想自己的父亲、小叔还有哥哥都不是能作诗之人,倒是可以请教一下姜媛,让她给引个路。

姜媛在一旁缓缓道,“荃弟有字吗?”

“没有”

“那我就称你为荃弟吧,恕我冒昧。”

“也好,这样就不用太客套了。”

“荃弟看这几句诗能否再斟酌一下。”

姜媛或是感觉到林荃的诚恳,也或许是早有预谋,从袖中拿出几张白笺,是她之前做的几首诗,一手雅致的行楷如下。

寒食:芳草青青柳放芽,东风摇曳几枝花。 宵灯不乞邻家火,春风如波浸碧纱。

秋色:山光波色尽涵秋,黄叶箫箫送客愁。 策马临溪方日暮,残霞明天山西流。

思乡:遥怜父母隔天涯,独对长庚玩月华。 想得故乡初雪后,一枝竹外有梅花。

林荃将纸笺拿在手中,细细地看,心想才女无非如此。让我评诗,怎么给你评呢?我用的概念跟你所熟知的完全不同呀。转头看看姜媛,她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一个小方凳上,一边等着林荃的话,一边往炭盆里慢慢地续炭、拨炭,一时也无语。只见她额头光亮如斯,头发箍得紧紧的,发髻簪好后用丝巾扎了蝴蝶结,垂下几根带子,也算飘逸。此外,头发上简单地缀着几个小头饰,比较干净的那种。

从林荃做得角度看,姜媛的头型真的是圆,特别地好看,林荃手指动了动,最终没有动手,很是压抑了想去摸一下的冲动。孤男寡女独处一室,虽然有正当的理由,还是心有悸动,一切都是自然地冲动,不自觉地就喷薄而出。

或许感受到林荃的注视,姜媛抬起头,不自然地笑笑,四个酒窝轻轻地闪动。嘴唇红红的,不厚不薄,林荃深深地咽了一口吐沫,看得姜媛惊了一下,也知道林荃是看自己看的,看来这小子对自己还是有点意思的,终于被自己吸引了。林荃也觉得自己的表现很搞笑,自嘲地笑了笑,“年轻,还是年轻,控制不住自己。”说完,两人都扭过头去,随后都坐好,都是一本正经,谦谦君子的样子,开始演戏了。

先是林荃开场,“其实,我不懂得写诗,开蒙是在小叔的学堂里,小叔写诗就不好,全是口水诗,后来大一点,看得懂书了,才晓得需要小学工夫,不光是对对子那么简单,你看到现在为止,我写的在音韵方面还是有很多欠缺的,好多都是将唐宋的词句重新整理一下,这真的不如你,你看你的句子,都是很自然地出来,天赋之句,我是写不出来。有句话可能就是说你,天地间自有诗钝根,清风明月送入巾帼中。”

“天地间自有诗钝根,清风明月送入巾帼中,你把这两句写下来,我希望我是这样的。”姜媛大脑中也是空白,不知道林荃在说什么,勉强挤出这样一段话。站起来,拿起一张白笺,放在林荃前方。

林荃一边写着,一边也是借着话头赞叹不已,大夸姜媛为“才女”,那三首诗吟诵了好几遍,如获至宝的感觉,听得姜媛不好意思起来,但也享受着林荃的奉承,毕竟谁不愿意别人的称赞呢。

林荃一个劲地追问姜媛如何才能做得如此好诗,姜媛既然开心,就打开了话匣子,解释道,关键还是要寻对,无非本末与同情,所谓本末,是大学中的“物有本末”,物即事也,一物即一事,事总有大理与小理,天地为大,人伦为大,饮食男女为小,小大通融,就是比对,比如思乡一诗中的父母天涯,对长庚月华,人伦为大,天涯为大,时为大,相对父母天涯,长庚与月华就是小,但是小中有大,大天时,诗自然就出来了,音韵再一调整,就会脱口而出。

再有同情,一物总有同类,同类有同情,情就是实,心中之实,与实物之实,恰好又是一对,比如初雪与梅花,东风与芳草,在大类上,体现的就是“与时俱进”,就是同类,就会有同情。

姜媛说得满面红光,林荃听的那是如饥似渴,陶醉其中,两人颇有高山流水的感觉,于是乎,惺惺相惜。

姜媛得意地笑,心中的坏自然就发作起来,“荃弟,姐姐讲的可是有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