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坤本来给特战队员们放了两天假。
这会儿忙不过来,干脆把四个队长叫过来帮忙。
族长招唤,片刻而至,不觉疲惫,反倒有些兴高采烈。
一个负责分解。
一个负责清洗。
一个负责切肉。
一个负责炊具和生火。
这些活郑坤倒也能干,只是用不惯现在的石刀,石桌,石刃,石斧。
干脆把要求一一跟他们讲明,肉丝切多细,肉丁切多大,排骨切多长,牛肉条切多粗。
本来郑坤想弄个烤全牛。
把一头两千多斤烤好的整牛抬上桌子,想吃哪块切哪块。
这种肆无忌惮的粗暴狂野的请客手法,不但会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甚至会带给客人们无与伦比的心灵摆震撼。
想像着一群野人被惊呆的画面,郑坤觉得太带感了!
可是,一个下午烤不熟,也烤不透。
算了,还是分解了烤牛肉条吧。
烤牛肉条的事,郑坤没功夫弄,现场示范了一次何时刷油,何时刷母水,何时洒盐才能把牛肉烤得最美味的手法。
直接放手,让蓝封他们几个烤着玩儿。
分工完毕,各行其事。
蓝封的刀工,实在是太臭了。
离郑坤的要求差得太远。
懒得强求。
洪荒之时,能弄出来就不错。
为什么弄了五头鹿?
多切点。
不合格的,挑出来烤小串。当作给自己开小灶。
先不管他们,叫上小婷跟自己去准备调料。
第一要找川盐。
两千多个莲花池,不可能全部尝遍。
就着卤水透彻,卤花晶莹的挑挑选选。
郑坤的舌头,是有基因记忆的。
也就十多个池子,就把川盐寻了出来。
泡菜坛子在族长洞府,一共就十多个。懒得来回跑,让小婷派人全抱过来。
一一品尝。
一大半是发酵过度的。既酸且咸。
幸好,其中有一坛佳品。咸酸适度,味美且浓。
蜂蜜,香油,猴汁就不用选了。
随便抽取一种,质量都远超后世。
不一会儿,所有准备工作就绪。
肉丝,肉丁,排骨,统统放入陶钵码盐,加猴汁,按不同比例淋入泡菜酸汁。
牛肉条码盐,加猴汁。其它啥也不放。
这个过程叫做码味。
在陶钵内,把肉丝、肉丁按顺时针方向不停搅拌。
在搅拌的过程中,分次适当加入冷开水。使肉质吃水后更加细嫩。
待肉质发浆起泥,粘稠如胶时备用。
这会儿郑坤可没有时间去弄淀粉。
从目前己知的食材中,弄点淀粉出来,对郑坤来说,轻而易举。
但总还是需要做点准备工作才能弄出来。
肉丝,肉丁,如果裹上一层淀粉。
在炒制时,可以保证肉质中的水份不流失,从而使其更加鲜嫩。
这会儿没有淀粉,就只能在前期腌制的手法、后期炒制的火候上下功夫。
这个时代可没有后世被称为锅的那个家伙事儿。
郑坤炒菜的锅,就是个陶盆。
为啥不用釜?
什么破釜沉舟,釜底抽薪啊!釜,不就是古人用的锅吗?
郑坤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只不过找了一圈才发现,釜,其实就是煮东西的罐子。
样式很多。
反正没法用来炒菜。
所以郑坤选了个陶盆当锅用。
后世,在离蓝田邑不远的半坡遗址出土了一个非常有名的人面鱼纹彩陶盆。
直径差不多40公分。高十六公分多一点。
这个陶盆可不是用来炒菜的。
发现的时候,它是个盖子。
盖在一个陶罐上。
而那个陶罐中,装着一具小孩的尸骨。
郑坤可没有什么忌讳。
找了个大小差不多的陶盆来炒菜。
后世家居常用的锅,口径也就30公分左右。
所以作为庖厨世家的郑坤,拿着这个40公分左右的陶盆,手感正好。
唯一害怕的是,一不小心把这个陶制品给弄碎了。
郑坤可不敢直接赤手抓盆。
找了块葛天氏送来的布。沾了水,包住盆沿。
火已起,盆已热。
倒油,转盆。
让清油温润盆底。
就见油烟渐起时,将油倒出,重新加入冷油。
这个环节叫做制锅。
如此一弄,绝不粘锅。
待盆内轻烟再起时,将肉丝倒入。
手中拿一柄竹铲,迅速的几次翻炒。
见肉丝吃油,这才单手抓盆,如后世颠锅一般,让食材在盆中翻飞。
颠盆,并非为了装逼,只为控制食材的均匀受热。
待盆中亮油,肉质将熟,渐渐闪烁出润滑的光泽时,将调好的酸甜味的汤汁淋入。
前期码制,并非将味放足。
那个叫做底味。
在炒制中,待食材将熟未熟时,倒入调好的汤汁。
这个汤汁叫做母水,母水才是确定成菜味型的关键。
很多人吃东西时,都会提到一个词,这个菜“没入味”。
觉得外边有味,内里无味。
吃来,味同嚼蜡。
所以提前码制,就是急火小炒类菜品入味的关键。
郑坤的手可没闲着,继续颠盆翻炒。
火势如虹,火候将至。
竹铲轻拨。
肉色渐变。
汤汁入肉,又见亮油时,撒一把葱花。
再次颠起,让食材在盆中几个轻盈的翻转。
待最后一缕水气在空中消散。
郑坤轻挥竹铲,口中喊一声去。
却见竹铲去处,正好把腾空的食材截断了去路。
轻轻的一个卸力拨转,那些闪烁着油脂光茫的肉丝们,听话的改变了方向。
极其柔和顺滑的被竹铲送入灶台旁的那个陶钵。
第一道菜,鱼香肉丝,大功告成。
香。
太香了。
鹿肉本就无膻味。
千万别用猪牛羊兔等后世食材与其比较。
此刻,肉丝刚入陶钵。
肉身还在轻轻震颤。
肉表居然如有气息一般,吹吐着视觉可见的细微气泡。
柔柔嫩嫩,甜酸绵柔,清香拂面,却又让人垂涎欲滴。
郑坤闻着异香袭来,对自己的作品倒也还算满意。
川菜讲究色香味美。
这里的色,讲的是收汁亮油后油的颜色是否透亮。
香,就不多说了,就是鼻子闻到的香味。
味,也无需多说,就是舌尖上的感觉。
美,讲的是整道菜的视觉美感。除了主食材本身,还要讲究色彩与辅材之间的搭配。
主材与辅材之间搭配得好,可以瞬间提升美食的品味和档次。
老外在这一点上,的确比华夏做得好。
但是,这毕竟是食物。
华夏把美这个标准放到了最后。
而老外却把这一标准排在了最前。
所以,你总能听说某国有大餐。
却很难听说某国有美食。
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所以呢,郑坤现在弄出来这道“鱼香肉丝”嘛,前三个标准都还行。最后一个美字,倒是有点不足。
不去管它。
现在的人族,任何炒菜都没吃过。
何况现在炒的还是鱼香味的鹿肉丝?
郑坤醒来已经将近十天了,除了喝粥,就是吃豆子,还从来没有吃过肉!
看着自己弄出的第一道菜,至少能打个75分以上,也有些小小的意动。
近水楼台,先试吃。
十个厨子,九个胖。
呵呵!
自我解释一下。
三十多个野人,只炒一盆肯定不够。
这些家伙的食量全都大得惊人。
这三个菜,每样最少都得炒个十盆八盆的。
不然跟本不够吃。
郑坤真的只是想先尝一下味道。
看看有什么不足。
以便后面几锅再作改进。
转头大喊。
“风婷!风婷!快点,帮我弄双筷子来!”
小婷听见郑坤召唤,实在是太开心了。
这可是族长赐姓后,第一次没有喊错自己的大名。
屁颠屁颠,兴高采烈的蹦了过来。
什么?
呀?
筷,筷子?
筷子是什么东西?
郑坤一拍脑袋,怎么把这个事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