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5章 异香(1 / 1)酒进沙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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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坤本来给特战队员们放了两天假。

这会儿忙不过来,干脆把四个队长叫过来帮忙。

族长招唤,片刻而至,不觉疲惫,反倒有些兴高采烈。

一个负责分解。

一个负责清洗。

一个负责切肉。

一个负责炊具和生火。

这些活郑坤倒也能干,只是用不惯现在的石刀,石桌,石刃,石斧。

干脆把要求一一跟他们讲明,肉丝切多细,肉丁切多大,排骨切多长,牛肉条切多粗。

本来郑坤想弄个烤全牛。

把一头两千多斤烤好的整牛抬上桌子,想吃哪块切哪块。

这种肆无忌惮的粗暴狂野的请客手法,不但会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甚至会带给客人们无与伦比的心灵摆震撼。

想像着一群野人被惊呆的画面,郑坤觉得太带感了!

可是,一个下午烤不熟,也烤不透。

算了,还是分解了烤牛肉条吧。

烤牛肉条的事,郑坤没功夫弄,现场示范了一次何时刷油,何时刷母水,何时洒盐才能把牛肉烤得最美味的手法。

直接放手,让蓝封他们几个烤着玩儿。

分工完毕,各行其事。

蓝封的刀工,实在是太臭了。

离郑坤的要求差得太远。

懒得强求。

洪荒之时,能弄出来就不错。

为什么弄了五头鹿?

多切点。

不合格的,挑出来烤小串。当作给自己开小灶。

先不管他们,叫上小婷跟自己去准备调料。

第一要找川盐。

两千多个莲花池,不可能全部尝遍。

就着卤水透彻,卤花晶莹的挑挑选选。

郑坤的舌头,是有基因记忆的。

也就十多个池子,就把川盐寻了出来。

泡菜坛子在族长洞府,一共就十多个。懒得来回跑,让小婷派人全抱过来。

一一品尝。

一大半是发酵过度的。既酸且咸。

幸好,其中有一坛佳品。咸酸适度,味美且浓。

蜂蜜,香油,猴汁就不用选了。

随便抽取一种,质量都远超后世。

不一会儿,所有准备工作就绪。

肉丝,肉丁,排骨,统统放入陶钵码盐,加猴汁,按不同比例淋入泡菜酸汁。

牛肉条码盐,加猴汁。其它啥也不放。

这个过程叫做码味。

在陶钵内,把肉丝、肉丁按顺时针方向不停搅拌。

在搅拌的过程中,分次适当加入冷开水。使肉质吃水后更加细嫩。

待肉质发浆起泥,粘稠如胶时备用。

这会儿郑坤可没有时间去弄淀粉。

从目前己知的食材中,弄点淀粉出来,对郑坤来说,轻而易举。

但总还是需要做点准备工作才能弄出来。

肉丝,肉丁,如果裹上一层淀粉。

在炒制时,可以保证肉质中的水份不流失,从而使其更加鲜嫩。

这会儿没有淀粉,就只能在前期腌制的手法、后期炒制的火候上下功夫。

这个时代可没有后世被称为锅的那个家伙事儿。

郑坤炒菜的锅,就是个陶盆。

为啥不用釜?

什么破釜沉舟,釜底抽薪啊!釜,不就是古人用的锅吗?

郑坤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只不过找了一圈才发现,釜,其实就是煮东西的罐子。

样式很多。

反正没法用来炒菜。

所以郑坤选了个陶盆当锅用。

后世,在离蓝田邑不远的半坡遗址出土了一个非常有名的人面鱼纹彩陶盆。

直径差不多40公分。高十六公分多一点。

这个陶盆可不是用来炒菜的。

发现的时候,它是个盖子。

盖在一个陶罐上。

而那个陶罐中,装着一具小孩的尸骨。

郑坤可没有什么忌讳。

找了个大小差不多的陶盆来炒菜。

后世家居常用的锅,口径也就30公分左右。

所以作为庖厨世家的郑坤,拿着这个40公分左右的陶盆,手感正好。

唯一害怕的是,一不小心把这个陶制品给弄碎了。

郑坤可不敢直接赤手抓盆。

找了块葛天氏送来的布。沾了水,包住盆沿。

火已起,盆已热。

倒油,转盆。

让清油温润盆底。

就见油烟渐起时,将油倒出,重新加入冷油。

这个环节叫做制锅。

如此一弄,绝不粘锅。

待盆内轻烟再起时,将肉丝倒入。

手中拿一柄竹铲,迅速的几次翻炒。

见肉丝吃油,这才单手抓盆,如后世颠锅一般,让食材在盆中翻飞。

颠盆,并非为了装逼,只为控制食材的均匀受热。

待盆中亮油,肉质将熟,渐渐闪烁出润滑的光泽时,将调好的酸甜味的汤汁淋入。

前期码制,并非将味放足。

那个叫做底味。

在炒制中,待食材将熟未熟时,倒入调好的汤汁。

这个汤汁叫做母水,母水才是确定成菜味型的关键。

很多人吃东西时,都会提到一个词,这个菜“没入味”。

觉得外边有味,内里无味。

吃来,味同嚼蜡。

所以提前码制,就是急火小炒类菜品入味的关键。

郑坤的手可没闲着,继续颠盆翻炒。

火势如虹,火候将至。

竹铲轻拨。

肉色渐变。

汤汁入肉,又见亮油时,撒一把葱花。

再次颠起,让食材在盆中几个轻盈的翻转。

待最后一缕水气在空中消散。

郑坤轻挥竹铲,口中喊一声去。

却见竹铲去处,正好把腾空的食材截断了去路。

轻轻的一个卸力拨转,那些闪烁着油脂光茫的肉丝们,听话的改变了方向。

极其柔和顺滑的被竹铲送入灶台旁的那个陶钵。

第一道菜,鱼香肉丝,大功告成。

香。

太香了。

鹿肉本就无膻味。

千万别用猪牛羊兔等后世食材与其比较。

此刻,肉丝刚入陶钵。

肉身还在轻轻震颤。

肉表居然如有气息一般,吹吐着视觉可见的细微气泡。

柔柔嫩嫩,甜酸绵柔,清香拂面,却又让人垂涎欲滴。

郑坤闻着异香袭来,对自己的作品倒也还算满意。

川菜讲究色香味美。

这里的色,讲的是收汁亮油后油的颜色是否透亮。

香,就不多说了,就是鼻子闻到的香味。

味,也无需多说,就是舌尖上的感觉。

美,讲的是整道菜的视觉美感。除了主食材本身,还要讲究色彩与辅材之间的搭配。

主材与辅材之间搭配得好,可以瞬间提升美食的品味和档次。

老外在这一点上,的确比华夏做得好。

但是,这毕竟是食物。

华夏把美这个标准放到了最后。

而老外却把这一标准排在了最前。

所以,你总能听说某国有大餐。

却很难听说某国有美食。

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所以呢,郑坤现在弄出来这道“鱼香肉丝”嘛,前三个标准都还行。最后一个美字,倒是有点不足。

不去管它。

现在的人族,任何炒菜都没吃过。

何况现在炒的还是鱼香味的鹿肉丝?

郑坤醒来已经将近十天了,除了喝粥,就是吃豆子,还从来没有吃过肉!

看着自己弄出的第一道菜,至少能打个75分以上,也有些小小的意动。

近水楼台,先试吃。

十个厨子,九个胖。

呵呵!

自我解释一下。

三十多个野人,只炒一盆肯定不够。

这些家伙的食量全都大得惊人。

这三个菜,每样最少都得炒个十盆八盆的。

不然跟本不够吃。

郑坤真的只是想先尝一下味道。

看看有什么不足。

以便后面几锅再作改进。

转头大喊。

“风婷!风婷!快点,帮我弄双筷子来!”

小婷听见郑坤召唤,实在是太开心了。

这可是族长赐姓后,第一次没有喊错自己的大名。

屁颠屁颠,兴高采烈的蹦了过来。

什么?

呀?

筷,筷子?

筷子是什么东西?

郑坤一拍脑袋,怎么把这个事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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