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泽和森林是完全不一样的存在,森林中还可以生个火取取暖,而沼泽里,甚至难以找到一个供人休息的地方,这里潮湿而闷热的环境更是让人一刻也难以忍受。
幸好维斯没有跟来。
加顿暗自庆幸,虽说跟着自己做了有几年佣兵了,但是维斯还没有完全适应佣兵的生活,和他比起来,维斯的适应能力可能太差了点。
这里的沼泽毕竟不像是还经常会有采药人与猎人出没的地方,这里还有许多野兽在徘徊,带上维斯可能会影响到探索。那小子在森林里也许还有办法逃命,但是到了沼泽这种恶劣环境,大概只会慌神。
至于迷路……
这一次,加顿有好好在树上刻下符号,作为指引自己回归的路标。
遗憾的是,直到沼泽林中的光线黯淡了许多,大约是太阳开始落山的时间,加顿也没有发现学者所谓的“女巫的住所”。这很正常,出没腐烂沼泽的人不多,但是总是会有的,而学者是第一个宣称找到女巫住所的人,那么可想而知,那间房屋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十分隐蔽的。
加顿也是在往隐蔽的地方找,不过一无所获。
除了沼泽,烂泥以及满眼的绿色苔藓,加顿就只能看到围绕身周的可恶蚊虫。
这让加顿怀疑,自己是不是接取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切只是学者不存在的幻觉,而自己会为了这个本不存在的任务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他摇摇头,把这些无用的想法赶出脑袋。他已经在心底划了一条底线,如果三天之内不能找到那个“女巫住所”,他就会找到学者放弃这个任务。如果学者要求退付定金也没有关系,那个沙人贡献的两个银币和一堆铜币足够支撑他和维斯很长一段时间的消费。
“今天就先到这里吧。”加顿停下了脚步,在身旁的一棵树上用匕首刻上箭头。
他沿着自己的脚印往回走。也许并不需要在树上做标记,脚印就是最明显的路标。
不过很快,加顿就对自己刻下标记的做法庆幸不已。沼泽的黏着泥土上很容易留下脚印,这也意味着,这些脚印很容易消失,或是被覆盖。泥土中过多的水分已经让加顿刚刚进入沼泽时留下的脚印消失不见了。
这时,树上的标记就成为了……
“等等……”加顿在一棵树前停下了,仔细看着伤痕累累但是没有一道痕迹是人类留下的树皮。在他的记忆中,这应该是自己留下标记的一棵树才对。“我的标记做在哪儿了?”
这时,一眼望去,他突然觉得,每一棵树上似乎都该留有自己的标记,但实际上在他一一检查之后,每一棵树上都没有他留下的标记。
在思考之后,加顿得出了结论:
他从来没有做标记的习惯,所以,虽然这一次他有意识地要在树上做标记,但是,或许,只是或许,他可能在某一段路程中忘记了这件事。
看样子自己一不小心又迷路了……幸好没有带维斯来,否则除了倾听他的抱怨之外,自己还得考虑一下怎样在潮湿的沼泽中度过夜晚。
这里可不好生火。
大概是夜晚将要到来的缘故,沼泽林地变得有些活跃起来。除了飞来飞去的蚊虫之外,加顿还发现灌木丛中也时不时地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是某种小型生物在从中行走的声音。
加顿行动了起来,而且加快了步伐。现在似乎不是寻找自己标记,或者女巫住所的时候了,而是寻找度过这个夜晚的住所的时间。那些昼伏夜出的生物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了,而自己这个昼出夜伏的生物应该想办法过夜了。
潮湿的泥土地面显然不会是一个好选择,那些折断的卧倒在泽地中的腐烂木头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沼泽罕有人迹是有原因的,这里并不适合居住。
如果有人真的要在沼泽里住下的话,他确实需要一间木屋,而且要架起来,远离潮湿的土地,以及藏于土地之中的虫豸。
加顿走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他甚至感觉比自己今天花在寻找女巫住所的时间还要长,不过还没落山的太阳显然证明这只是一种错觉。
终于,他发现了一个好地方。
好得不能再好地方——一间木屋,修在一棵大树旁边,用木头高高架起,离地面足足两尺的高度,旁边有精心修建的木梯供人上下,不过现在看起来有一点破败。木屋外有一个晾晒架,现在翻到在地,可以看得出来,至少曾经有人在这里生活过。
当然,木屋本身就是证据,没有人会在这种地方花费大力气搭建一个木屋然后不去居住。
加顿不禁感叹自己运气真是太好了,这里,不就是学者所谓的“女巫的住所”吗?
不过,一个疑问浮现在了加顿的心头:学者怎么判断这里是“女巫”的住所的?
加顿从木梯走上了支撑木屋的巨大木板之上。木屋的门是半敞开着的,没有关上。他走到门边,敲了敲门,不过没人回应。于是,他走进了木屋。
只是一眼,木屋的装饰就解答了他的疑惑。
用根根线条悬挂起来的乌鸦羽毛和兽骨兽牙组成的帘幕挡在木屋的客厅前,而玄关附近通常会用来放花瓶的小桌上,摆着一个近似人形的骷髅头——经验丰富的加顿知道,那属于某种具有一定智力的猿类,在许多民间故事里,也把它们叫做巨魔——只是和小妖魔比较,它们和人类的体型相差无几。
当然,最重要的,大概就是从木屋中传来的令人作呕的腐臭——比沼泽本身的气味更加恶劣。
就眼前这一幕,任何人都会认为这里是一个女巫的住所。这里实在是与话本和戏剧中的女巫住所太相似了。
加顿大胆地走了进去,一来,他的任务就是杀死女巫——如果确实有的话;二来,从过道中堆积起的厚厚灰尘可以看出来,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人活动过了,只有玄关处的灰尘相对薄一点,大概是学者来过的证明。
客厅中的布置就更像是女巫的住所了。
一个填满了书的书柜,一个摆上了各种草药和动物内脏——这大概就是腐臭的来源——的橱柜,还有放置着各色药剂、研钵与煮锅的台子——也不知道女巫是把它当做灶台还是药剂台使用的。除此之外的各种装饰品也更让加顿相信学者的说法:水晶球,诡异的图画,以及过多的骨制品。
但是,显然,女巫已经离开多时了,这些东西都蒙上了灰尘。
加顿将目光停留在水晶球上——这东西的价值大概比三十五个银币都高,而且高得多——然后移开视线摇了摇头。
如果真的是女巫的东西,还是不要拿比较好,说不定上面有什么诅咒之类的。
除非女巫带走了魔杖,加顿只能拿着个水晶球去换剩下的报酬。那时,他大概就要祈祷上面的诅咒是对持有者生效而不是对偷窃者生效吧?
“呵呵。”加顿被自己荒唐的想法逗乐了。照理来说,如果真的这么担心的话,不如担心一下女巫会不会对私闯她住所的人下诅咒。那样的话,加顿和学者大概都难逃一死。
抛掉无用的想法,佣兵就是佣兵,与其担心这担心那,不如把钱先弄到手,然后享受一番。
加顿又在房间里的其他地方搜索了一番。
他纠正了自己的一个错误:不是女巫,是一个巫师。
在巫师的卧室中,那张看起来价值不菲的木床之上,躺着一具尸体,已经开始发出恶臭。只是在客厅摆放的动物内脏与沼泽的气味结合,掩盖了尸体的味道,让人难以察觉到罢了。
一具男尸,身上盖的被子和身上穿的衣服还没有腐烂掉,这大概是说明他死去还没有多久。不过从他卧室里的衣服来看,他不像是一个巫师,倒像是一个学者,不过不是隶属于任何一个加顿知道的大学。
一个圆圈加上一个斜十字,这是什么大学的标志吗?
加顿没有找到学者所说的魔杖,但是发现了一本书,被尸体紧紧抱在胸前。
费了一番功夫,他将书从尸体的手上扯了下来,翻看了几页。虽然不识字,但直觉告诉他这本书完全可以证明“巫师”的身份——里面有些地方画着乱七八糟的,看了叫人头痛的诡异线条,印象中这种东西经常在数学学者的书籍上看到。
加顿知道,自己破案了。
沼泽中确实生活着一个“巫师”,不过只是他的生活方式很像巫师而已。这应该是一个学者,研究动物内脏、植物以及乱七八糟线条的学者。
真是可笑,自己被一个学者雇佣来杀死另一个学者。
果然,世界上并不存在巫师——多年佣兵经验告诉他,什么巫师什么神明,不过是贵族和教会编造出来欺骗农夫的。只有这样,农夫们才会乖乖听话,认为贵族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并且心甘情愿地为贵族耕地。
佣兵们很清楚,如果说世界上真的有神明,那一定只有一个名字:金币。
足够多的金币,甚至能够让贵族都对你恭恭敬敬的。卡斯提亚的皇帝就是这个世界上金币最多的人,所以所有贵族和主教牧师都得听他的!
加顿把书放在一旁,然后抱着这位“学者”的尸体走出了木屋,沉入了不远处的泽地之中。时间有点晚,他没有时间安葬这位“学者”了。不过鉴于学者为他今夜提供了住所,作为报答,他不再让学者孤独地躺在床上,任由风化。
当然,主要原因是,他今夜不想和一具散发着恶臭的尸体睡觉。
同样的理由,他把那些动物内脏也通通扔到了泽地之中,看着它们被沼泽吞没,这本就是这些动物该回去的地方。
虽说腐臭不会一下子散去,不过比起刚刚走进木屋时已经好上了不少。
处理完这一切,加顿想了想,找了一块布,将水晶球和尸体抱着的那本书一起装了起来。不过在发现布料足够大之后,他又从客厅的书柜中抽了几本书装了进去——这可以省下一大笔给维斯买书的钱。
这之后,加顿就安然地等待着夜晚降临,并在这张昂贵的木床上安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