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辈子遇到的许多事情里,有很大一部分是你难以预料的。
比如,任舟从没有预料到自己有朝一日会被堂堂六扇门总捕头要挟。他当然不算是好人,当过小偷、当过强盗,甚至还杀过人,可他惟独没有“偷香窃玉”的前科,仅从这一点而言,他虽然算不上一个好人,但也可称得上“盗亦有道”。
可惜,这世上的事情大多是证实容易证伪难,任舟没有做过这种事情,和别人认为“任舟没有做过这种事情”根本是两回事,一个人如果有了什么坏名声的话,再想洗脱,往往就很不容易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古来的圣贤大儒们大多爱惜羽毛,连孔子这样的圣人也不得不赌咒发誓。
所以任舟也只能答应来办这件事情。
任舟对于自己答应下来的事情,往往都很上心,所以他连晚饭也没吃,立刻动身,想要趁夜色混上燕京山。
然后他就遇到了一天之中,第二件出乎他意料的事情。
没有一点灯火,整座寨子在黑暗中仿佛化成了一团虚无的阴影,靠着月光才能勉强看出一点轮廓来。秋夜霜浓,似乎是为了避开笞骨的寒冷,所有人都早早地躲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别说巡夜的喽啰了,甚至连门口站岗的哨卫也看不见一个。
任舟就那么大摇大摆地从寨子的大门走进去,又大摇大摆地走到最大的院子里,最后大摇大摆地走到那口堪称豪华的棺材旁、把盖子掀开了。在掀开盖子时,他特意地发出来一点响动,可惜回答他的仍然是一片寂静——对这种令人齿酸的木头摩擦声,寨子里的人全无一点反应。
任舟在江湖里摸爬滚打,一向自谓久经世故,可是现在他所见到的种种,还是令他对“人走茶凉”一词有了更深刻的见解。若非闻不到丁点的血腥味,他几乎要认为这座寨子里已无一个活口,全叫什么人给杀光了。
借着从陆振豪房间里找到的灯,任舟细细打量了一番这具尸体。
或许是因为经过了一次验尸,一股浓烈的苍术味将尸臭掩盖了不少,棺材里还摆着几个锦囊,想来是放了些延缓腐败、祛除异味的药草,这样一来,虽然隐约还是能闻到些刺鼻的气味,但比任舟想象的还是要好了不少。
这位生前名震绿林的豪客,在他死后,除了满是老茧的拳头外,看起来与一般的中年人也并无多少不同,连那一身肌肉也随着他的死亡而变得松软。除了眼球突出、腹部隆起这些常见于尸体的症状外,最令任舟注意的是陆振豪的头发,与一般中年人不同,他的头发乌黑而浓密,但靠近头颅的那一小部分却全部是雪白的,整个看起来就如同一块浸在颜料中的布,还没完全染好就被人捏着边提起来了。
按照蒋涵洋的的指点,任舟把那件单薄的寿衣拉开,仔细瞧了瞧陆振豪的心口,却一无所获。除了大大小小的尸斑外,陆振豪的胸口上什么也没有,无论是狭窄的剑伤还是伤口皮肤粘合后留下的淤青。
又查看了几处要害,还是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伤口,任舟于验尸一道所知甚少,再怎么仔细检查也终归是徒劳,只好把盖子原封不动地盖了回去。
把灯放在了棺材上,任舟盯着那朵跃动的火苗,有些出神:按照他的观察,陆振豪的尸体上并没有什么伤痕,如果李仵作所言非虚,陆振豪也并没有中毒的话,难道他真的是暴病而亡?可是与陈仵作前后身死,未免蹊跷了些。
任舟不相信这种巧合,但陆振豪的尸体却没有给他任何有用的信息。
他只好转身到陆振豪的屋子里看一看,怀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期望:一种是希望能有所收获,找出来蛛丝马迹,起码算得上不负所托;可另一种又是希望自己什么也看不出来,这件事情就此打住,对蒋涵洋有了交代,也省得再横生枝节。
这间屋子不太大,东西也不算太多。靠门的这一侧什么也没有,屋子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靠近墙的那一侧摆着一个空酒坛和一只空碗,靠门和靠墙两侧各摆着一条长凳。靠墙的那条长凳后垒着大大小小的酒坛,酒坛旁边是一个花梨木做的立柜,立柜紧挨着床脚。这张床也不太大,仅有七尺长、三尺宽,上边摆着一条叠好的被子和一个枕头。
任舟摸了摸嘴——这是他思考事情时的习惯之一。
陆振豪过世之后,这间屋子应该有不少人来过,但应该没有谁会去帮死人叠被子,也就是说,这条被子在陆振豪死的时候就是叠好了的。据蒋涵洋的描述,陆振豪的生活习惯非常规律,亥正安寝,卯初起床,误差不超过一刻,每天如此。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偏偏在死的那一晚,没有按时就寝呢?
贪杯误时?
恐怕不是。陆振豪虽然每天饮酒,但并非无度。
一个人在深夜独坐饮酒,实在是一件无趣的事情,除非是遭逢大变,借酒浇愁,不然很少有人能忍受的住这种寂寞。
可是任舟也没有听说北方的绿林道上出了什么惊人的变故。
任舟用手轻轻摩擦着下巴,慢慢在摆着酒坛那一侧的长凳上坐了下去。
一个不酗酒的人长夜独饮,如果不是为了消愁,那可能就是作为等待时的一种消遣。
等待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等时间,一种是等人。
等时间是为了去做什么事情,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因为值得等待时间再去做的事情大多不太平常,陆振豪不可能会在做这种重要的事情前喝那么多酒。
那只可能是在等人。这个人不大可能是陆振豪的朋友,不然桌子上不会只摆着一只碗;可是这个人也不大可能是他的敌人,否则陆振豪不太会这么好整以暇地等着。
一个人,既不是陆振豪的朋友,也不是他的敌人,却还能让他一反常态地等到深夜。
任舟首先想到了蒋涵洋。
但他旋即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只因为他知道,蒋涵洋使的是一杆一尺多长的精钢判官笔,虽属奇门,但与众不同的是,蒋涵洋走的是刚正威猛的路数,同样是认穴打穴,一般人不过是借此干扰真气运行,不留外伤,而蒋涵洋使出来却是碎金裂石,笔锋所到之处,就算是横练的硬功夫,也非得皮开肉绽不可。
而且,如果陆振豪是被人点穴而死,那必定会造成气血凝滞,穴位周围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一个人在深夜来拜访陆振豪,又用了某种方法在无声无息间杀掉了他却不留一丝痕迹。这个人是谁呢?又是如何办到的呢?
会不会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陆振豪只不过是突然心情不好所以独自饮酒,又恰好发病?
或者,陆振豪会不会根本没有喝酒,这些酒坛和酒碗只不过是杀手故布疑阵?
可是一个人能无声无息地杀掉陆振豪,他又何必再费心去布置这些场景呢?
任舟想到的问题很多,可惜这些问题的答案,他一个都想不出来。
他慢慢平躺在长凳上,把那盏灯放在身边的地上。
‘一个人走进这间屋子,不会立刻动手,想在这么远的距离杀人,不外乎暗器和毒烟,可是陆振豪既未受伤也未中毒;既然没有动手,两个人一定会有一番交谈,陆振豪坐在这里,那么那个人也不会一直站着……’
任舟忽然偏过头,看向了桌子底下。
他看见了一些泥水凝固后留下的黑色土块。
九月初八,天气阴,宜入殓,宜修坟,宜祭祀,忌嫁娶。
任舟躲在角落里,看着徐文昭一边致辞一边痛哭流涕,看着他们一点点把陆振豪的棺材钉实,也看着众人脸上流露出的悲戚之色。
任舟的脸上却没有一点表情。
他当然不是冷酷无情,所谓‘兔死狐悲,物伤其类’,陆振豪的死多少会令他有些感触。
只不过还不足以让他露出那种神态来。
而且,他一直在思考两件事情:谁杀了陆振豪?又是怎么杀的?
当他看到那些泥块时,他还不能肯定陆振豪是死在别人手上,所以他又花了一些时间去打听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比如陆振豪的房间每天都有人打扫,比如最近的一场雨是陆振豪死之前两天下的,再比如陆振豪死的那天,徐文昭曾经来拜访过他,两个人在聚豪厅前交谈了几句,似乎很不愉快,但内容却无人得知——当时跟着陆振豪的那位伙计已经随着陆振豪的死而失踪了。徐文昭走后,陆振豪一整天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那些泥迹不可能是陆振豪在下雨的那几天自己留下的,否则早就被人清扫了;到了陆振豪死的那一天,他没有出过大院,而院内的泥水早就被打扫干净了。也就是说,当天夜里一定有人从院子外、甚至是寨子外走进陆振豪的房间,坐在了靠门的那条长凳上,才在桌子底下留下了泥迹。
而徐文昭……
任舟摸了摸嘴巴。
绿林道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京城徐家的大公子和陆振豪的交情非同一般。可为什么偏偏在陆振豪去世的当天,徐文昭会与他产生争执呢?何况徐文昭千里迢迢从京城赶来燕京山,却连一杯茶水也欠奉,连坐也没有坐,就在正厅的门口叙话,这实在有违待客之道,就算是两人交情深厚,不落形迹,也着实有些奇怪。
尤其反常的是,徐文昭走后,陆振豪竟然把自己关了一整天。关于陆振豪的发迹史,任舟也有所了解。能从一文不名的伙计一跃成为占据绿林半壁江山的总扛把子,陆振豪一定是个心智坚韧的人,按照道理来说,一般的事情不会对陆振豪产生如此大的影响,让他连日常的事务也无心打理了。
徐文昭告诉了陆振豪一件足以让他崩溃的事情,导致他闭门独处。
深夜时,陆振豪在自己的房中遇害。
这两件事情,恐怕不是巧合。
徐文昭还在讲着话,也在流着泪。可惜他的声泪俱下,在任舟的眼中只是一种表演:陆振豪已经死了一旬有余,就算是再如何悲伤,到现在也该有所缓解了,起码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下如此失态。而且,任舟还从没有见过哪个人在痛哭时还能把话说得如此清楚。
徐文昭说起话来,不但清楚,甚至连丝毫的颤抖也没有。
杀陆振豪的人,就算不是徐文昭自己,只怕也和他脱不了干系。
徐文昭虽然不太开心,但也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痛苦。
陆振豪当然是个很好的朋友,豪气干云,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对自己也够真诚、尊敬。可惜的是,人的命从来不是握在自己手里,如果有人以为自己能掌握一切,那他也就离死不远了。
陆振豪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所以他得死,徐文昭也救不了他。
刚开始的时候,徐文昭也确实伤心了一阵子——仅仅一阵子之后,他就不得不振作起精神来,去做接下来的事情,比如去请李仵作,比如去置办丧葬的一应用品,比如现在主持这场葬礼,再比如接下来见证新龙头的诞生。
好在,事情进展到现在,一切都非常顺利,这总算让他有了一点安慰。
词致完了,礼也行完了,这场葬礼也基本到了结束的时候,这流程实在不复杂,连和尚也没来一个,更不必提念经或者放焰口了。绿林道上,人命贱如纸,任你生前是多大的人物字号,一旦死了,也不过是一具尸体罢了,像陆振豪这样,还能有一口像样的棺材,实属不易。
最后向那口棺材深深地看了一眼,徐文昭叹了口气。
接下来就是戏肉了。
徐文昭深吸一口气,朗声说道:“请诸位暂息悲声,我有话讲。”
来的人里,除了小部分是陆振豪生前的好友、下属外,大多都是来“慕名而来”的,名为“吊唁”,实则只是来瞧瞧热闹,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捞点什么好处、或者和什么大人物说上两句话罢了。
此时的“暂止悲声”,听来满是讽刺的意味,自打徐文昭不哭的那一刻起,全场就已没有多少“悲声”可止了,仅剩下大大小小、令人难以听真的议论声。
现在听见徐文昭的话,那些议论声也慢慢平息了。
“陆龙头雄才大略,气度非凡,可惜时运不济,天不假年,竟猝然病故,实在令人叹惋……”徐文昭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露出几分悲伤的神色来,过了好一会,才继续说道:“逝者已矣,目下还有一件事亟待解决,便是这总扛把子之位的归属。想必各位也听说了,七位分龙头会各举荐一人,择优而任,区区不才,应邀来做个保人。其实非但是我,连同在场的诸位也可以一起做见证,确保无私无弊。倒是这新任龙头一旦选出,各位分龙头须要倾力辅佐,不能有毫厘的私心。”
说到最后,徐文昭的眼光向着下垂手并排而立的七个人看去。
七人中,只有一个女人,年龄在四旬上下,已是徐娘半老,却仍旧浓妆艳抹、穿着暴露。另外六人有老有少,年龄最大的弯腰驼背、皓首长髯,看来已有六、七十岁,年轻些的也在四旬往上,蓄着短须。
七人中,那位年龄最大的老者站在最前,似乎是众人里领头的。听了徐文昭的话,张了张嘴,先是猛烈地咳嗽了几声,才说出话来:“徐公子,实不相瞒,前些天我们确实有打算在陆龙头的葬礼上选出继任者,也各自去找人来着。可是挑来挑去,始终没有一个衬意的,要么是心术不正……”
话音未落,人群中一个高大壮实的年轻人起哄道:“你们一群绿林道的土匪,还嫌弃别人心术不正么?”
老者回过头瞪了说话的年轻人一眼,年轻人却夷然不惧,仍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
“……心思好些的,却又嫌武功低微,功夫好的,又略输于智计。”
“哈哈,又要功夫好,又要通智谋,你们是想选土匪头子还是想选将军呢?”
搭话的还是那位年轻人,引得许多人大笑起来。
老者面露不悦之色,回过身,右臂一摆,一件物事裹着风声向着那青年飞去,“噌”地一声,插到了青年人面前的土地中,原来是一柄蝉翼飞刀,刀身虽然已尽埋土里,尾部却仍然不停地颤动,发出“嗡嗡”的响声。
“诸位来为陆龙头送行,我们承情得很,但也请各位收敛些,别再口出狂言,说什么不敬的话。死者为大,前两次我就不计较了,再有下回,就别怪我下狠手了。”老者一边说着,一边看向那位年轻人。这次年轻人倒是学乖了,不敢再说一句话。
摆平了一桩麻烦,老者似乎颇费了些力气,又是狠狠咳嗽了几下,才继续说道:“好在,几天前我偶然识得了一位青年才俊,非但武功高强、智计不凡,更难得的是立心颇正,通过了我设下的几重考验。与其他六位龙头商量之后,我们都觉得他最有资格继任,不作他人想。所以这选龙头一事,也不必再提了。只要现在把他请出来,在众人面前,在陆龙头灵前饮酒盟誓,也就成了。”
徐文昭沉吟了一下,又看了看其他人的神色,答道:“既然诸位龙头主意已定,我们外人也无从置喙,那就把这位少侠请出来完誓吧。”
老者吩咐了一声,身边的随从转身离开,半晌,才把人引过来。
在远处瞧不清样貌,徐文昭只看得出这位青年身穿孝服,白衣白帽,打幡抱罐,想来是已经得知自己将要继承陆振豪的事业,特意做孝子打扮;青年走得近了些,徐文昭不由露出惊诧之色:这人的年龄并不大,约在三旬,虽然没有蓄须,眼角却已经有了些许皱纹,长得本应该算得上清秀,可惜一刀疤破坏了这种美感——从右耳上方延续到左耳下侧、途径鼻梁的疤。
“徐公子,你好。在下张一尘。”那人走到徐文昭跟前,抱拳行礼,又笑了一下。
徐文昭修养非凡,只在初见时有些失态,此刻已经恢复过来,对这种笑容也没有特别的反应,也抱拳换了一礼,答了句好。
只是围观的众人,修养并不都像徐文昭一般,虽然碍于老者一刀之威,不敢高声取笑,但此时也从各处传来细微的议论声。
这些议论声,张一尘当然是听得见的,不过他早已经习惯了,所以并没有做出什么反应。
“张……咳……”徐文昭轻咳了一声,他想叫“张少侠”,可是两人年纪仿佛,再称呼少侠似乎不妥,只好改口道:“张兄弟果然气度不凡,佩服。人多嘴杂,闲言少叙,就请盟誓吧。”
一旁早有喽啰备好了一碗牲畜的血,叫张一尘及七位龙头各自抹在嘴上,又端来九碗酒和一把刀,八人连同徐文昭各自划破手指,将血滴进酒里,又把酒喝干了。如此一来,前两项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徐文昭走到一旁,张一尘跪在陆振豪的灵位前,七位龙头则在张一尘身后跪下,八个人先向灵位磕了几个头,然后张一尘单独起誓。
誓言的内容很简单,不外乎“斩奸除恶”、“匡扶正道”之类的,绿林里通用的话。誓宣完了,基本就可以算是礼成,余下的不过是巡视七路之类的杂务,之后会慢慢做完。
徐文昭不禁露出了一抹微笑。因为这件事情进行到现在,实在是非常顺利,他对自己非常满意,对张一尘以及其他七位龙头也非常满意。
他已经等不及要去喝一杯酒,歇一歇了。
他的这个愿望并不难满足,可惜要实现却不太容易。
因为有一个声音非常突兀地响起了,就在张一尘宣誓已毕,正要起身的时候。
“张小兄弟,不妨在誓言里多加一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