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妈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安平喜欢吃的菜都端了上来,一边布菜嘴里还一边说着:“郡主要来也没早点让人来通知一声,张妈我都来不及准备拿手菜。”
看着眼前满满一桌的饭菜,安平不可思议地说:“这还叫来不及准备啊?我本来只是随便去厨房看看,胡乱提了一些要求,没想到张妈你竟然都做出来了,真是厉害、厉害。”安平握拳做出佩服状。
张妈被逗得心里乐开了花,说道:“郡主喜欢就好,下次你再来,我还有更拿手的呢。”
“好啊。”安平一边答应着,一边一道道尝过去,不住地夸奖着。
而坐在安平对面的两个人,你夹给我一块肉,我夹给你一块鱼,你帮我添些饭,我再给你备碗汤,你来我往的好不热闹。
瞄准了一块炸得金灿灿的豆腐,安平刚要下手,就被一双筷子抢走了,再瞄另一块,又被抢先。
安平无奈地看着眼前你侬我侬的两个人,出声道:“大哥、大嫂,你们看,饭是用来吃的。”说着,夹起一颗肉丸子,在二人眼前晃一晃,慢慢放入口中,夸张地嚼起来。吞咽完毕继续道,“你再看看你们面前的碗,都堆成小山包了。”
阮莘莘温柔地笑笑不说话,程颂则开口道:“我知道,吃饭嘛。”伸手夹起面前的菜,转了个方向送到了阮莘莘的口中。
“唉。”轻叹一口气,安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应该来将军府蹭饭的。
阮莘莘给安平添了些汤,说道:“来,尝尝这个,这汤虽然简单,但你在宫中恐怕很难尝到这样的味道。这可是张妈平时都不会经常给人做的,你来了才有这样的待遇。”
伸手接过碗,拿起勺子来喝了一口,确实是不错。只不过对着这样的两个人,心得多大才能吃得香呢?真是太难了。默默地在心里腹诽着,安平好奇地开口问道:“看大哥大嫂你们两个这么情投意合、相亲相爱的,我都还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相中彼此的呢?”
讲到这个,阮莘莘有些不好意思了,安平便又望向程颂,说道:“大哥,说一说嘛。”
“吃饭,”程颂干脆直接命令道,打破妻子的尴尬,“你不是最近学了很多规矩吗,什么时候可以在吃饭的时候讲这些事情了?”
“哎呀,大哥,这不是没在宫里嘛,你的将军府哪有那么多规矩?在你府上,不讲你们的事情讲什么?”这一句话被安平说得理直气壮,仿佛自己不是在打探别人的私事,而是在谈什么正经事一样。
“你不是在选郡马吗?等你有了喜欢的人,自然就明白了。”阮莘莘有些语重心长地说道。
“说得跟真的一样。”很明显,安平并不相信。
“还不相信。既然你想知道,那就告诉你,一个小丫头打听这种事,也不害臊。”程颂嘴上嫌弃着,但还是讲起了故事来。安平倒是根本不在意什么害不害臊的事情,边听故事边吃,这才津津有味。
事情是这样的。
程大将军和他的阮夫人是幼时就认识的玩伴,两家的母亲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所以在他们小的时候就定了娃娃亲。
“啊?那我岂不是从小就输了吗?”安平不高兴地说。
“别吵,老实听着。”大将军不客气地制止,同时给妻子又添了一筷子菜。
他们俩虽然订了娃娃亲,不过家世并不匹配。程颂出身武将世家,且在幼时就因为功夫出众,被选入宫中陪伴太子习武,至此结下了跟陆泽宇深厚的兄弟之谊。而阮莘莘则出身市井商贾之家,以贩卖布匹为生计,虽说家境富裕,但身份低下,十二岁时还为了顶替身体不适的父亲,开始亲自操持布行,抛头露面的难免被他人所诟病。
不过,这些问题并不影响他们两家人交好,也丝毫没影响到他们之间的感情。小时候,程颂就经常打跑欺负阮莘莘的小孩儿,还曾经为了她去教训比他大出五岁的孩子。虽然他一身的功夫不差,奈何力气和身高都不够,且一人对打好几人,被人家打得鼻青脸肿。唯有回家勤学苦练,才找到那伙人打了回去。从此,再也没有调皮的小孩儿敢欺负过阮莘莘。
在阮莘莘去布行帮忙之后,她也曾因为流言的原因,不想程颂被人家指指点点,而想要跟他划清界限。但程颂非但没同意,还天天一出宫就往她家的布行跑,有时候是去当打杂的跑腿伙计,有时候就是给她带点宫里稀罕的吃食,不过大部分的时间就是为了去看她几眼,顺便吓走觊觎自己心上人的对手。
程颂这么执着地坚持着,阮莘莘也觉得自己应该要坚强起来,才能配得上他的用心。为此,她开始利用空闲的时间读兵书,企图理解程颂的世界,并希望有朝一日,能帮他分忧解难,打理好他的将军府,成为一个让他没有后顾之忧,且能站在他身边,一起抗敌的将军夫人。这些改变,程颂都看在眼里、甜在心里,成天美滋滋的。
很快,到了程颂成年的时候,他虽然出身世家,又从小就混迹于军营,但仍然是要有军功,才能真正封官入朝的。
那一年,西南边境起了乱子,程颂主动请缨带队剿灭,临走的前一天他去布行探望阮莘莘。当时她一直是一脸温柔的笑容,坚强、勇敢地支持他的决定,还给他准备了自己读兵书的心得。不过,他离开后,阮莘莘却独自哭成了泪人,还破天荒地提前关了店铺。
担心自己的不舍和软弱会影响到程颂,阮莘莘始终都拿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来面对他。出征之时,浩浩荡荡的程家军从城楼下经过,城门上则站着一位女子。听说她是从太子那里求来了特许,专门站在这里等待出征的军队,为他们送行。
这女子身着红衣,在风的吹动下衣袂飘飘,像是一朵艳丽隽秀的红花,好不动人。阳光映照在她红色的衣裙上,泛出红光,看上去鲜艳如血、明丽夺目。以前,阮莘莘一直是个温婉佳人,为了避免惹事,她平时在铺子里连脂粉都不施,总是穿着最素净的衣服,还从未展现过这样夺人心魄的一面。
这一见,更让程颂心脏狂跳,当时就明白了她想传达给自己的热烈情感。
扭头回看着城楼上的人,她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了。出了此门,就再也见不到人,只能留下想念了。程颂回想起之前一起游湖的时候,他打趣说想让她赶紧嫁给他,却没有得到答复。而今日这鲜红的衣袍,就是她的答案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在这短短的几天之内,就赶制出这一身衣服的,还真是好看。
后来,整个恭城的人都知道,程家军的少统帅有一个未过门的妻子,一袭红衣送别,甚是迷人。而这个少统帅也没有辜负了姑娘的一番心意,首战大捷,班师回朝后就升官进爵,不日便迎娶了这位姑娘。
故事讲完了,把眼前的小丫头听得一愣一愣的,嘴巴早就没用在吃饭上,而是吃惊地大张着。“难怪那时候大哥一到了时辰就立刻跑出宫,一点儿都不愿意多留一会儿,原来都是去看大嫂的呀。大哥,你还真是够多情的嘛。”
程颂给了她一个白眼,“你一个小丫头懂什么?不许乱说。”
安平立刻委屈地告状,“大嫂,你看他,老是这么凶。”
阮莘莘赶紧作势打了程颂肩头一拳,安抚道:“大嫂给你教训他了。”
“哼,”扬起下巴对着程颂挑衅一下,又赶紧转头对着阮莘莘说,“大嫂,我好想看看你说的那条红裙啊,听起来好漂亮啊。”
“好,一会儿吃完饭就带你去看,你先吃饭。”
“没问题。”
快速扒着碗里的饭,安平的心早就飞到了那件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