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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春的云候府花园中,初春未仲的金色阳光透过树梢的空隙在铺天满地的阴影中,百年前种下的杉树,在百年光阴的洗礼中成为了这个帝国首都中最高,最引人注目的存在。过去百年间,各色王旗如同走马灯般的变换,或许数十日前还能叱咤风云的帝王将相在一场风云后就会成为白门楼上的一缕冤魂,但百年前云候的爷爷种下这颗杉树后,一百年的风云变幻只是将这片百年前的荒废土地变成了一个影响世界庞大家族的所在地。

从云候的爷爷得举孝廉后,清河云氏就已经是享誉海内的儒家大族,而到了近些年,虽然云候日渐向道,但百年儒学大族的底蕴依然存在,云氏春秋、云诗,依然是海内最顶尖的学问。这一百年间,数以十万记的青年学子曾经师从清河云氏,如今时光荏苒当年从学云氏的青年大半已经处于风烛残年了,可只要看一下朝堂上仓髯白发的朱紫公卿,其中大半的人都曾经是云候的门生,加上十余年的三公,使其遍布天下的故吏,就可以知道司徒云候定鼎海内之名绝非虚妄。

“来来,小家伙们都坐吧,我一把老骨头了,可再也经不起你们的威吓了。”云候将一行人带到了自己闻名于帝国的花园中,笑呵呵的样子简直不像是刚刚被李陵、尉凌等人设计威吓过的样子。

云候自从二十二年前就开始经营云府花园,二十二年前的初春晚仲,云候相知相识相爱四十余年的结发妻子在云候的怀里就那样看着云候的眼睛,抱着对这个世界,对自己爱人无限的不舍,先云候而去了。

那年晚春,云候一夜白头并且大病了一场。大病得以痊愈后,向来鄙夷体力劳动,说着“君子不食于力”的云候,在他四岁第一次遇见云候夫人的地方,种下了一棵批把树,那地方原来并不是云候府,而是京城某一富商的豪宅,不幸的是那富商在风云变幻的权力斗争中选错了边,被李陵的父亲也就是先帝抄家流放了,云候也就毫不费力的将那富商豪宅尽数拆毁,让那些漂亮的亭台轩榭变成了如今种满奇花异草的云府花园了。

“花海破晓,果然名不虚传,我以前不信云候花园能比皇帝的上林苑还要漂亮的,如今我见到了,才真算是知道了。”霍去疾看着周围的一切,不由的发出了一句真心的感慨。

云候作为帝国以及东方世界十余年的主宰与决策者,虽然不曾使用三公的权力来为自己修建这个纪念亡妻的花园,但是权力的魅力在此处却展露无疑,哪怕云候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向任何一个人做出过任何一种承诺,他却同样得到了来自东方、西方、蛮族、异类手中那些数十万里外来自绝域殊途的名贵花草,可以说,但凡世界上有的,云候都已经得到了。

十余年的苦心经营以及殊情投入,这片活人为了纪念死人,丈夫为了纪念妻子,爱人纪念爱人的花园以云候花海、云府春晓,或是云海日暮这样既有文人气又别具一格的名字名动长安乃至于帝国,若非畏惧于云候位列三公,门生故吏遍及天下的影响力,敢于翻越那堵矮小几乎不曾设防的花园萧墙的恐怕绝不在少数。

“哈哈哈哈,霍家子十年前不就见过了吗?何必客套以博取老夫欢心呢?”云候听着霍去疾的话,抚着自己的白色长髯笑出了声。

“云候,你知道啊?!”霍去疾旁边依附乖巧可爱样子的蔚领却突然惊呼出声,李陵看着他的表情和红色的脸,差点没憋住,笑出声来。

“自然,十四年前的小屁孩就敢想平西候的候位,蔚凌啊……”云候发出了一声意味声长的感叹。

……

十四年前,云府花园已经初见规模了,云府花园里那些来自西方绝域的花草树木已经让云府花园成为了长安城最令人向往的地方。只是十四年前的云候,哪怕没有三公这个头衔也是令人畏惧的板正君子。但那时李陵已经是帝国的帝王,而蔚凌和霍去疾作为侯府子弟,三人作为这个东方世界中最顶尖的纨绔子弟,自然也对云府花园起了好奇心。

初平年的四月,初春未仲的时候,李陵霍去疾和蔚凌三人在其他长安城有贼心没贼胆的纨绔子弟羡慕的眼神中,如同鹞鹰一般轻松翻越了三公那并不高耸厚实的墙壁,十四年前初春未仲的云府花园并没有如今的万花齐放,也没有三公应有的富丽堂皇,它还只是小聚规模的花园。

“你们是谁?”身材小小的女孩,站在一棵如同车盖般的枇杷树下,紫色的眼睛闪闪发光,紧张的看着一行三人,手里紧紧的握着一把锄头,如同拿剑一样的姿势,但是漏洞百出。

李陵依然记得当时的场景,初春未仲的冷风、亭亭如盖的枇杷树、天生紫瞳的少女,还有一个作死的少年……

“呦,这还有个小美人呢?”十四年前的蔚凌还没有受过海内儒宗洗脑般的教育,也没有变成如今这样的君子,作为一个从小看着哥哥出入青楼的膏粱子弟,总觉得这样夸人可让那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喜笑颜开,如同自己的哥哥在百花楼对那个叫小翠的姑娘做的一样。

蔚凌自从十四年前第一次看到云小曦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姑娘适合做媳妇,做他的媳妇儿,所以如今的谦正君子,当年的纨绔子弟做出了一件让李陵至今想起来都想笑的事。

“喂,你叫什么名字,我是城东平西候府的二公子蔚凌。”岁的蔚凌将唐伯虎的水墨画折扇往脖子后面一插,仿照着哥哥平常在百花楼里的步子,向着那个紫色眼睛特别好看的姑娘走去。

“这步子,我可是学了很久的,这小姑娘一定被我迷倒了吧。”蔚凌看着那个紫色眼睛的小姑娘,心中暗自得意着,脸上也不禁漏出一丝笑意。

“这样啊,你们俩又是谁呢?”小小的姑娘眼睛转了转,露出了狡黠却特别好看的笑容,将自己紫色眼睛转向了霍去疾与李陵。

“呵,这姑娘识货,别理蔚凌那个骚包货,我是城东霍家霍去疾,哈哈哈哈哈,蔚凌别学你哥了,老早跟你说了,这步子丑死了!”霍去疾当年和现在一样都还是个傻白甜,随随便便就被一个紫色眼睛的小姑娘套出话来。

“我可是要做平西候的,你别听他的,我比他厉害呢!”蔚凌看着云小曦漂亮的异色双瞳,心跳不知道为什么跳得特别快,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关注着霍去疾就特别不开心,哪怕霍去疾是他最亲密、最亲爱的朋友和兄弟。

四十年后的李陵总是在深夜回想起这段往事,岁的蔚凌就遇上了他这一生挥之不去的东西,云小曦和平西候。命运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

“哦,那你呢?”小女孩的狡黠笑容总是让人毫无防备,特别是她放下了那柄锄头以后。

“孤乃是齐王。”无论多么老成持重的君王,少年时代的他们总是有着一段傻白甜的过往,李陵就这样被一个狡黠可爱的小姑娘套了话。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我以后一定把你娶回去!”十四年前的蔚凌远没有今天的风度与气量,他就像一个希望得到自己心爱玩具的岁男孩一样,被云小曦的忽视弄得急的跳脚。

“想娶我?”云小曦紫色的眼睛转向了蔚凌,笑眯眯的小女孩一步一步向着这个岁的男孩走近。

“那是,小爷文武双全……”蔚凌得到了云小曦的注视,整个人瞬间就活了,如果他像来复一样有条尾巴的话,一定转的比五档的电风扇一样快。

“呵呵”小女孩的浅笑声随即传来。

“哎呦……”这是蔚凌的惨叫声。

云小曦走到了蔚凌的正面,朝着这个情窦初开的岁男孩摆出了一个好看的笑脸,蔚凌也笑了,李陵认为这是二十多年来蔚凌笑的最开心最放肆的一次了。

但是根据墨菲定律,命运总是会把人往相反的方向上推。

云小曦看着蔚凌笑的跟来复一样的笑脸,轻轻的抬起了粉嫩嫩的小手,闪电般的使出了云候教她的黑眼拳,只一瞬间,蔚凌就成了熊猫脸的纨绔子弟。

在这之后,李陵和霍去疾看着这剽悍的小女孩,只能抱着蔚凌溜之大吉。

时光荏苒,蔚凌之后也经常去翻云候家的花园,可是却再也没有遇见那个将他打成熊猫的姑娘,直到五年前,他才在救助贫困单家学子的集会上重新遇上了云小曦。

五年来,蔚凌除了上课的时间以外,就喜欢拉着李陵和霍去疾两人要么伪装成失学的穷人子弟接近云小曦,要么就往云家跑,拉着云小曦的两位哥哥一起出去玩。

“知道云小曦是你们的妹妹以后,我就知道,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蔚凌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明归有光

初平四年,帝与蔚、霍游于长安,得遇云氏二子,云氏二子时年未置产业,时人未奇之,独蔚体察得悟曰“此二子可为肱骨之臣,愿帝亲善之。”帝曰“善”。——《旧赵书.蔚凌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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