鄀畋147年5月2日,多云
连续送了好些天的药,我的身子都快有些吃不消了,絮儿倒是每天都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偷吃了南叔珍藏在窖里的人参,再忙再累都保持着朝气蓬勃的精神。可我本就是个在都市里养尊处优的“弱化现代人”,体能上和这里的人相差甚远,再加上重伤初愈,几天折腾下来,已经是快要“透支”了。
“姐姐!絮儿姐姐!快救救阿娘啊!”
今日天刚擦亮,就被一阵焦急的呼喊声唤起来,这声音是,奚风和奚原......
“姐姐!阿娘他!阿娘他!”两个孩子急的已经是语无伦次。
“别急别急,慢慢说,你们阿娘她怎么了?”絮儿努力控制着孩子们的情绪。
“阿娘她昨天傍晚说没有力气,我见她浑身发烫,满脸憔悴,就叫她躺下休息,可是今天我醒来看她,她还是好烫,还说不出话了!”奚风大口喘着气努力向我们解释着状况,奚原眼眶湿红,拽着絮儿的衣角不放,只是用细弱的声音道着:“絮儿姐姐,你快去看看阿娘吧。”
“好,我马上去,你们别急,我这就拿东西去!”絮儿起身准备去拿外出探病用的布包,南叔却从里间走出来按住了她:“慢着,你也先别急。奚风奚原啊,我问你们,你们阿娘可是突然病重的?”
“是啊,昨儿下午还好好的,晚上就......”奚风慢慢的冷静了下来,认真配合着南叔叙述着母亲的病情。
“嗯......那我问你,阿娘近日可有去过宁安老街区早晨的菜集子?”
“有,大概三五天前的早上,阿娘去那里买的菜。”
“那她可有咳嗽或是别的什么症状?”
“她说没力气,身上烫得很,还有......昨夜里我听见阿娘好像在呕吐!只是我过去问她有事无事,她却直摇头。”
“哦......那她有没有说喉咙很痛什么的啊?”
“我不知道,她没有说,我们出来之前,她都已经说不出话了。”
看来,是这阵子很流行的一种病症,医馆这两天来了不少人问病,都说是家中有人出现这类症状卧床不起,很多都在老街区早间的菜集上买过东西,问这话时,絮儿已经去装好了医用的银针并抓好了药,毕竟这个方子最近已经抓了太多遍,早被她烂熟于心了。
这些天但凡来请的,都是南叔亲自去看,不过奚家很远,一去就得个半天,南叔还是得留在医馆候着更多的人才好,千叮咛万嘱咐后,还是由我们俩去出诊奚母。
我们带着奚风奚原几乎是一路用跑的到了奚家,那是在市区东南方一个田园间的小村落,名叫木牙村,开门前絮儿突然怔住,把他们一把推到我怀里:“你看着他们俩在外面,不许进来!”
这个病的传染性很强,让小孩子进去的确很危险,何况奚原......可是絮儿她,就这样毫不犹豫的冲了进去,在这种环境下,根本不会有我们那里的口罩消毒液之类的东西,作为大夫,就算知道是传染病,就算没能提前做好预防的准备,也要奋不顾身的立刻扑到患者身边,那一刻我只恨自己不懂医术,不能代替她做这些事,却又不得不留在外面拉住这两个焦虑的孩子,没能进去和她一起面对。
对于严重者,要先用银针扎其穴位,待其清醒后再服药调理,我们在门外守了不知道多久,絮儿才终于满头大汗的走了出来,端着两个药碗对奚风奚原说:“你们可以去看阿娘了,但是姐姐要你们先把这些药喝下去,而且在阿娘康复之前每天都要喝,只有这样,你们才能去照顾她。”
那是医馆为患者家属调配的,防止传染的汤药,身为大夫的我们本该在每日出诊前饮用,可是见着两个孩子急迫的样子,也顾不得上这些,此药极苦,对于他们恐怕......
我还在担心之时,奚风已抓过药碗一口灌了下去,直接见底,丢下碗后冲进了屋,奚原端着碗却是闻了闻,可怜兮兮的问着:“一定要喝吗?”
“嗯,一定要,而且要喝光。”絮儿没有任何表情,这种时候,我们真的没办法给他任何安慰,只能期待他坚强起来。
奚原扇动着又圆又亮的大眼睛,抿了抿嘴,埋下肉嘟嘟的脸,滋溜着喝起了药,眼角两股细细的泪痕缓缓流下,他喝的很慢,但却很坚定,直到全部喝完都没有停下来过。
絮儿随后才和我一起喝了药,引我正式见过了两个孩子的母亲,林瑜凡。林瑜凡的丈夫是宁安市“百里笙”戏园的领班奚桐朔,终日奔波在外,很少能有时间顾及到家里,为了照顾好两个儿子,林瑜凡只能守在家中养花织布,好在奚风是个听话又能干的孩子,家事几乎都能帮得上忙。
喝过药的林瑜凡气色渐渐好转,短暂的问候之后便又躺下休息了。絮儿把累困了的奚原抱进屋里休息,然后就一直守在病人身边,我则是出去寻了奚风,他看到母亲喝过药有些好转后就跑了出来,也不知是去做了什么,一直没回来。兜转了一小圈,在房后的河边看到了他,就如同那天背着奚原回家一样,坚韧的背影。
我走到他身边,踩着草地沙沙作响,他却毫无反应,我还以为他是心情不好,仔细一看,原来这孩子是在捕鱼,才蹲在这紧紧的盯着鱼篓纹丝不动,在我坐下后才轻轻给了我一个不要出声的手势,我顺其自然的回了一个OK的手势,很显然,他根本没有看懂,我便改成点了点头。
不知为何,和他这样的孩子待在一起,我一点都不会有想去哄他玩的冲动,不是不喜欢他,而是觉得,他不该受到那样的对待,总是很想用像面对大人一样的态度去和他相处。
我们两个人就静静的坐在河岸上很久没有说话,奚风保持着随时可以站起来的姿势,一双细长而有神的小眼睛稳稳的盯着河边的鱼篓,篓里面下了饵,他低声对我说,等捕到鱼,晚上要给阿娘炖汤。我看着他结实的臂膀和双腿,还有那棱角分明的纤瘦黝黑的脸颊,脑海中净是他一口灌下那碗药的样子。
我也低下头小声和他说起话来:“那个汤药......苦吗?”
“苦,但是我不怕!”这孩子的声音总是那么干净而有力,年仅11岁,却好像已经在这山河之间奔跑了许多年似的,散发着让人不得不佩服的成熟干练之息。
“但我一定要喝,再苦都要挺住,因为阿爹阿娘都很辛苦,他们需要我,弟弟也需要我。”
清冷的风从身后吹来,带着田里麦草沙沙的和声,那一刻我并不觉得坐在自己身边的是一个孩子,我甚至感觉得到,他的力量,也给到了我。我并没有再打扰他,而是在心里暗暗的帮他祈祷着能捕到大鱼,直到他惊喜的冲过去提起篓子里的鱼满眼欢欣的跳着跑回来,我才终于在他笑开了花的脸上找到一丝少年该有的纯真。
我也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奚风与奚原,虽然长得完全不像,但确实是双胞胎,其实奚原才应该是哥哥,但他却在六岁的时候重病一场险些丧命,也因此查得其为一种罕见的体质,他的免疫力很差,很容易生病,一旦沾染便是重症,并且不易康复,纵使求遍了鄀畋城所有的大夫,也治不了他这天生独特的体质,而本该是弟弟的奚风,就从最后一个大夫摇头的那一天开始,要求由自己来当哥哥,保护奚原,从此每天起早贪黑,一边帮阿娘做家事,一边分秒不停的守着脆弱的弟弟,尽管他从来不会温柔,但只要有他在,就会为奚原扛起一切,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病魔能冲破奚风这道“免疫力”,所以奚原,一定不会有事。
奚风随后把鱼放在木盆里,用棒子敲昏,收拾起来,我坐在一旁看他仔细的清洗着鱼肉,本想适当的给他一些指引,可他小小的双手做起这些事来似乎和祯姨一样熟练而有力,脏水溅到他精瘦的小脸上,我正想给他擦下去,他已经抬手用袖子抹掉了。
收拾好鱼以后,他却一会儿都没有停下,又跑去给菜园子浇水,还喊着我去看他自己种的菜,给我介绍着品种,夸耀着自己的成果。
“小韩哥,你看这个,这个茄子当初种的有点晚,不过我天天都仔细来看它的长势,我估计,再过不到一个月,就能吃到了,等茄子摘下来,我把第一批送去给你们尝尝!还有这个,这也是我自己种的......”奚风带着我东瞧西看,把这菜园子几乎逛了个遍。
我跟在他身后,就像跟着一个成熟的菜农叔叔,听他一样一样的说,虽然没记住什么,却还是努力摆出一种听的很明白的样子去附和他,见我听的认真,奚风也是开心的不得了,笑起来,两排洁白的牙齿都看得见。
正聊的欢,他却突然站了起来:“坏了,阿娘昨晚病倒了,阿爹的戏服还没洗,明儿个要用呢,小韩哥,你自己随便转转,我去洗衣服了。”
还没等我喊住他,他已经跑得老远,拽着盆子去河边打起了水,想着在他的守护下休息的林姨和奚原,看着这个肩负着他这般年纪不该承担的责任的小哥哥,再去想想自己在原来的世界里每天过的生活,突然觉得我常常挂在嘴边的“我们那边的生活很辛苦”实在是可笑,什么是辛苦呢,难道是过着比别人好的日子,却念着比别人多的抱怨吗。
或许所谓的责任感,本来就不是大人的专属,并不是有了年纪就有了成长的资本,我们曾经多少次,依赖了那个原本该由自己保护的人,输给了那个从来被你视作天真的人,伤害了那个永远不舍得你流泪的人。我们常常会忘记,自己曾经摇摇欲坠的天,如今是由多么弱小的肩膀默默扛起,只是在擦干眼泪之后,留给对方一个感激的眼神,然后扬长而去,过着好像本来就属于我们的生活,却不知手中挥霍的岁月静好,根本是别人榨干自己留给你的礼物。
下午听絮儿交代好如何煎药以后,丝毫不见疲惫的奚风拉着睡眼惺忪的奚原送我们出了村,两人嘴里还不忘念着:“你们要赶快回家喔,天黑以后千万不要出家门,要是被白鬼抓到了可就糟糕了!”
他们口中的“白鬼”,只是因为前几天在奚桐朔的戏园子里看见了漂浮的白色人影,毕竟是小孩子,错看了布景的帘子或是表演的道具,就当成神仙鬼怪之类的事物,不过絮儿倒是很相信的样子,还特意探下腰问了个仔细。
“就在阿爹唱戏的园子里面,一到了晚上就会出来,忽闪忽闪的,白白的人形鬼影喔!从上头'嗖'地一下就飘过去,很恐怖的!我们可是再也不敢去院子里玩儿啦!”奚原光是讲着这些事,就吓得掉出几滴泪来,瞧他这副样子,我都能想象到他当时躲在奚风怀里大哭的画面了。
“这是真的!我们确实看见了,而且我听说,有些鬼怪白天就会跑出来伤人,絮儿姐,小韩哥,你们可千万要小心啊!”居然连奚风都信这些,还说得这么严肃正经,毕竟,他不管再怎么成熟,都还是个孩子啊。
回家的路终于不用那么紧赶着,可以放松心情看看风景。这里路边的花草虽不如山坡那边茂盛,不过种类却是错杂得很,最多的还是狗尾草和狼尾草之类,期间还夹杂着梨同草、石龙芮、猪殃殃什么的,还有......嗯?这是什么?窄而弯曲的大叶子,细细长长的花茎,中间还有个浅色的小疙瘩,这不是蒜苔吗!怎么会长在这种地方?
“你在看什么啊?”见我盯的出神,絮儿也跟着凑了过来。
“哦,我在看这颗蒜苔。”
“蒜......你在说什么啊?”
她居然不认得?我突然想到,来了这里这么久,还没有吃过这个,也没见得摊子上或是铺子里有得卖,难道这里的人还不知道这是一种蔬菜?呵呵,我的机会可是来了。
早就听卓老爷子说,鄀畋城至今的文化很多是以往进入这里的外世人带来的,因此长久以来才和外世保持着很多语言及生活习惯上的类似之处,我的“前辈”们几乎都为这个社会做了多多少少的贡献,而我至今除了帮忙和打杂,尚且没有过什么影响力重大的壮举,那么,就从这个开始吧,让我来教他们怎么吃这种蔬菜,然后将我这个“第一个吃蒜苔的人”载入他们的史册吧!
“絮儿,我告诉你啊,这个植物,叫做'蒜苔',是可以吃的,把这个茎从这里掐下来,洗干净,切成......大概这么长的段儿,然后再......”
“噗!哈哈哈!小韩,你要吃这个?哈哈哈!”我的教程还没结束,她却直接坐在地上捧腹大笑。
“笑什么啊,这是蔬菜啊,你们都没吃过吗?”真是奇怪了,到底是哪句话触到了这丫头的开关,竟把她笑成这副样子。
“哎呦,我的肚子,都被你笑疼了。小韩,这个可千万不能吃,这是有毒哒!”
呵,蒜苔有毒?这里的人是有多迟钝,就这样愚昧的荒废了一道美食。
“你们这有人吃过吗?吃完毒死了?”我坚决地鄙视着这个一边抹眼泪一边揉肚子的家伙,想看看她还能道出什么歪理邪说来。
她许是笑累了,终于冷静了下来:“拜托,我们鄀畋城好歹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中渠草这么常见的东西,以前当然有人尝试过了,吃了这个会腹痛不止,还会不停地拉肚子呢!要是不及时治疗的话,当真是会要命哒!你可千万别动它的念头喔。”
“中渠草?你们取的名字还真是有意思,在我们外面这明明应该叫......”
等一下,这好像真的不是蒜苔,我贴近后仔细看了看,花茎中间的疙瘩有两条斜斜细环鼓包,而且捏捏这花茎的硬度还有这个尖端,似乎和我社会实践时在田地里看到的蒜苔不一样啊。
“额......好像,是我认错了。”虽然很不服气,但是本次科普计划完全失败,还被絮儿笑了个过瘾。
“傻小子,这个叫'中渠草',千万别吃!你要是吞了它,我又刚好不在你身边的话,你会不治而亡哒!要记住哦!”絮儿吓唬了我一番,又乐悠悠地跑起了路。
我尴尬的跟了上去,憋着红红的脸不好意思再说话,当时的我又怎么会想到,这小小的中渠草,最后却成了带给我幸福的,重要的信使。
原以为这事随后会被絮儿笑好久,可她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抓着我的笑话不放,这一路上,她不断念起的,是那名为“百里笙”的戏园里,纯白的鬼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