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六章 毒发(1 / 1)寒雁不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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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那是大佬才玩得起的,他叶云轩算个什么,哪有什么资本敢这么玩。

秦子夕觉得有些可惜,叶云煜很看重这个弟弟,一直带在身边感情也必定亲厚的很。要是平常,他肯定好言相劝,给他指个明路。

现在直接不管他,任他自生自灭,到时候要是恢复正常了再想起来,只怕是要难过的。

“云轩。”秦子夕私下里找了叶云轩单独出来谈话,“你真的要回晔城?”

叶云轩抿唇不答,他当然不甘心。

如果可以,谁不想权势滔天?

秦子夕看到他这样神色心里也明白了几分,从袖里拿出一块令牌来,“叶云轩,你听说过竹声吗?”

青翠的令牌精致好看的很,墨色的纹路攀附其上,增添了一种诡异危险的感觉。

叶云轩当然听说过,除了血阁,天机阁,当今最令人畏惧的势力,就是竹声了。

“你觉得不是叶云景的对手,无非就是因为他比你多了江湖势力,朝廷里的人脉。”秦子夕把令牌交到他手上,“这令牌,可以调动竹声的十大护卫,编号竹一到竹十,不比那苏柔手上的力量小。”

叶云轩惊诧的看着她,又不敢相信的低头看自己手上的令牌。

如此贵重的东西,竟然这般轻易就送了出去吗?

又听到那温软的声音说,“朝廷里,你更不用担心,你只要握紧了兵权,没人能奈何的了你。”

莫名的,叶云轩听出了一种杀伐的感觉。

秀气又娇柔的女子,竟存的是一颗杀伐果决的心。

叶云轩握紧了那令牌,疑惑的问,“为什么?为什么帮我?”

秦子夕看向不远处的帅帐,那是叶云煜所在的地方。

她的神色一下子温柔了起来,转而又有几分冰冷,“因为你是他在乎的人,他现在不帮你,并不代表他真的不在乎。他的身体,很不好。所以,需要你这样一个盟友。”

第一次看到叶云轩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个人和叶云煜关系很好。

“他现在不能动手,不能劳累。所以带兵的事,只能你来。”秦子夕当然是为了叶云煜,“你要是担心皇帝那边,那就离开赤羽军,想办法去玄羽军。”

晔国有两支强大的军队,几乎是整个晔国的顶梁柱。

一个赤羽军,一个玄羽军。

玄羽军主力六十万,就是当年歼灭钺国,镇守北部的主要力量。

赤羽军三十万,是侵吞齐国镇守西边的主要力量。

当年叶云煜带领玄羽军平定北部叛乱的时候,刚好也是叶云轩刚到军营,跟在叶云煜身后历练。

所以他对玄羽军还是很熟悉的。

后来由于玄羽军的力量过于强大,皇帝不放心的把叶云煜放到了人数较少的赤羽军。

三分之二的兵权都在玄羽军,皇帝真的会放手给叶云轩吗?

秦子夕看出叶云轩心中的疑惑和忧虑,冷笑一声说,“你以为那叶云景为什么如此明目张胆又迫不及待的要除掉你?”

叶云轩恍然大悟,震惊的说“他要兵权,造反?可是他锦衣玉食大权在握,有必要造反吗?”

“嗤。”秦子夕哂笑,这个问题就要问叶云景了,他是有多大的野心,多自以为是,以为区区三十万兵权就有资格造反?

“叶云景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更会为了眼前的利益,不顾一切。有了天机阁在他背后撑腰,岂能不自大自傲。”秦子夕捻手指,漫不经心的说,“他既然敢明目张胆的害你,必定是胸有成竹的想要造反。”

叶云轩听她这么一说,终于静下心来,把前因后果都理了一遍,而后陷入了沉思。

叶云景倘若当真如此迫不及待的想要那个皇位,打算起兵造反,那么皇帝真的不会让叶云煜重掌兵权吗?

在秦子夕看来,一旦这边叶云景起事,叶云煜是皇帝忌惮的,太子喜文不喜武,只有叶云轩最适合带兵。

“日后掌兵权的只会是你,是现在与他争一争,还是之后再争,你自己选。”秦子夕给了他两个提议之后,就转身准备离开。

身后的叶云轩见她走远,忙三两步跟上来,“谢谢。”

秦子夕摆了摆手,“不是为了帮你。”

她只不过是,不想叶云煜回去拿那兵权。太累不说,还要被皇帝忌惮。最后还要和哥哥交手,那才真是划不来。

倒不如便宜这个小子,还省的麻烦。

最终叶云轩选择了先暂时回晔城,带着秦子夕给他竹声令牌,以及叶云景谋反的罪证。

让叶云景的野心先完全暴露出来,再一并收拾,总比让他一直隐藏着,像一颗不定时的炸弹一样要来的安全。

就算叶云景这边不起兵造反,他有了这些证据,足够让皇帝起疑心,不愁扳不倒他叶云景。

这边叶云轩刚收拾好了行李离开云州,叶云景就带着苏柔回到了赤羽军。

那剩下的三员大将同时向朝廷乞骸骨,准备离开。

他们的离开也正好随了叶云景的意,在赤羽军里全部放上了自己的人。

可想而知,整个赤羽军的实力大减,更不是齐国的对手,别提收复云州城了。

临阵换帅,还没有勇猛的攻城大将,云州城仿佛成了一块难啃的骨头,让赤羽在城下吃了不小的亏。

而叶云煜此时正被天机阁的人纠缠,无法脱身。

血阁的人被他全部派了出去对付天机阁,而秦子夕手上竹声的人,也都不在身边。

叶云煜没想到苏柔竟然能调动天机阁的一支秘密暗杀队,追杀了他许多天。

叶云煜和秦子夕被他们逼到了一处山林,他握着秦子夕的手,微微抿唇,神色间有些紧张。

“子夕,我怕,护不住你。”

他的身上已经添了数道伤口,不是他修为不够,而是对方人数众多。

不停的消耗他,并且拿秦子夕威胁他,以至于他没办法完全施展开手脚,被迫带着秦子夕逃避到这样的地方。

“如果我功夫好点儿,也不至于这么狼狈。”秦子夕苦笑着靠在他怀里。

山林里夜深露重,她的衣衫都被露水打湿,现在有点冷。

抱着她微微发抖的身子,刚想接下自己的外衫,却被柔软的素手握住,“不用,你抱着我就好。”

叶云煜的胸口有一道剑伤,不深但是有点感染。

左肩肩胛骨下方的一道剑伤略深,好在剩下最后一点儿伤药将血止住。

七拐八绕的在山林里逃窜,居然一路上也没见到什么能用的野生药草,以至于他身上的伤一直没好好处理。

在他体内毒素的作用下,又有些发烧。

他的体温很高,秦子夕被他这样抱在怀里,身上的寒意消退不少。

他在发烧,秦子夕怎么可能再让他把衣衫让给自己取暖。

叶云煜身上的伤口有些疼,脑袋也愈发沉重,像是灌了铅似的。

又像是在火炉里,烤的难受。呼吸都是烫的,眼睛通红。

他抱着秦子夕,克制着,双手握拳微微颤抖。

他们已经两天一夜没吃东西了。

这片林子里连个能吃的果子都没有,他饿了,闻着秦子夕身上香甜的气息,莫名的咽了咽口水。

秦子夕感知到了他的不正常,精疲力尽之下,他有多少的力气能抗拒住那血晏带给他的本能?

可是她就是紧紧的抱着叶云煜,不愿意松手,明知道危险,还是要靠近。

“你…离我远一点。”叶云煜声音沙哑的推了推她,动作并不似平常温柔,他真的要抑制不住内心想把她撕碎的冲动了。

“不要。”秦子夕不肯松手,如果这世上独一无二的药人都无法缓解他的症状,也许叶云煜真的会失控。

那她愿意和他死在一起。

叶云煜颤抖的越来越剧烈,甚至声音都带了一点乞求,“走,别靠近我,夕儿,走。”

秦子夕不肯,被他推得跌倒在地上,还是义无反顾的跑过来抱住他。

“我相信你,不会伤害我的。”

不管会不会,我都知道不是你的本意。

终于,叶云煜的理智还是没能战胜本能。

他双目完全变成猩红的时候,看向秦子夕的眼神里没有半分感情,令人恐惧的发颤。

他力气大的吓人,单手就捏着秦子夕的脖子将她拎了起来,狠狠的掼在地上,如野兽般朝她扑了过去。

“啊!”秦子夕被他摔的尖叫了一声,下意识的伸手一挡,接着就被他一口咬在手腕上,“唔呃。”

牙齿贯穿皮肉,疼的让秦子夕抽气。

完全动弹不得,她也不是没有害怕。叶云煜的样子像是凶狠的野兽,她如何能不害怕。

只是她强忍着没有抽手,任由他啃噬吮吸。因为她是药人,她的血对他有好处,可以帮助他安静下来。

口齿间腥甜又混杂着淡淡的药香,让叶云煜餍足的眯了眯眼,舒适的吮吸着,居然没真的把她撕碎。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平静下来。眼里的血色慢慢褪去,恢复了些许理智。看清了眼前之人,才惊愕的松了口。

“夕儿!”

秦子夕的脖子上,一片刺目的青紫。被他那样扔在地上后,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没有一处不疼的,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不过好在骨头应该是没有折,不然在这样的地方,恐怕没法好好治疗,会留下后遗症的。

叶云煜小心翼翼的抱起她,满眼都是自责和心疼,“让你离我远点,怎么还凑上来。”

他脸上还有一份害怕,怕秦子夕真的就此离去,被他吓到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了。

“嗯,我是你的医师啊,哪有医师丢下病人跑了的道理。”秦子夕倚在他怀里,反握住了他的手腕替他把脉。

乱七八糟的,不过应该比刚才好点。

“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秦子夕问。

明明是他失手伤了他,该是他先问她还有没有哪里伤着的。

秦子夕见他只看着自己发呆,也不说话,捧着他的脸又问了一遍,“本医师在问你话呢,还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叶云煜摇了摇头,一把把她按进怀里。

“下回别这样了。”

秦子夕顾虑着他胸前的伤口,没敢乱动,“我的血,可是万金难求的良药。”

“可是你受伤了,我心疼。”

因我而受伤,是我所伤,我更会自责。

秦子夕不管不顾从他怀里钻出来,一吻堵上了他还要再说着什么的嘴。

直到吻的自己喘不过气来,秦子夕才松口。

而后有在他的唇上狠狠一咬,凶巴巴的说,“你是我也的。你以为,你这样我不心疼吗?我愿意护着你,就和你愿意护着我一样。我拒绝你为我挡剑而受伤了吗?我不拒绝你的心意,你也别拒绝我的心意。”

她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明明很凶的样子,最后却红了眼眶,伏在他胸前,带着一点轻微的鼻音说,“好不好,你也别拒绝我的心意。”

叶云煜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随后低下头在她额间轻轻落下一吻,声音微哑低沉的说,“好。”

秦子夕得了他的回应,喜笑颜开的拉起他的手,“我们拉勾。”

叶云煜配合着她这幼稚的行为,两人小拇指勾在了一起。

秦子夕还不满意的又握着他的手,十指相扣,“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

叶云煜宠溺的看着她,低头看了一眼交握的双手,握着她的手抬到面前,在那白皙娇小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嗯,永远也不分开。”

如果不是在满地枯枝烂叶的泥地里,这还真是一个浪漫的场景。

两人此时都灰头土脸的,衣摆上都沾着泥土,像是在泥浆里滚过,狼狈的不行。

“哈哈哈哈。”秦子夕看着他大笑起来,伸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泥,“花猫。”

叶云煜笑着刮了一下他的鼻子,“淘气。”

然后抱着她起身向前面寻路,“等会找一处溪水,让我们两只大花猫都好好洗洗。”

秦子夕笑着应了,环着他的脖子,“好啊,两只大花猫,一会要变成落汤鸡了,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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