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天光大亮,同床共枕之人已经起身,留在被子里的依旧温度暖得她手脚发软,深吸了几口气属于秋天雨后清凉的空气,宋篱觉得自己马上要飞升成仙了。
“檀香——”宋篱唤道。
檀香推门而入,身后跟着几名侍女捧着洗漱器皿。
宋篱起身,檀香端着水到她面前,盆里是泡的是玫瑰花,满室馨香。
“檀香,王爷今天几时出的门?”宋篱边洗手边问。
檀香俏皮一笑,说:“回王妃,王爷今日没有出门,起后用了些早点,就待在书房里练字,还交代我们温着早饭等你起身。”
宋篱听后“咯咯”地笑,就觉得自己的心乐陶陶地飘了起来,再也掩饰不住笑意,眼角与嘴角都沾染上心底的快乐:“快给我梳头吧,我要去见他。”
檀香点头,心灵手巧地将一头三尺青丝编作三股,盘于后脑,没有多余的饰品,只随意插上了一只碧玉的簪子。
简单收拾好后,兴冲冲地跑到书房来,见他又在低头练笔。
元修在书法上颇有造诣,曾有书法大师评价他的字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笔迹瘦劲而暗藏玄机,驻笔时刚猛顿挫,顿笔时行如岫烟,即使是宋篱这样的门外汉,也觉得他的字甚是好看。
“王爷,你的字已经很好看了,干嘛还天天练?”
元修抬头瞧见她穿着一袭鹅黄色的烟纱裙,纯净明丽款款而来,一双杏仁眼生的喜庆,可能平时睡得多,总带著一股勃勃的生机,娇纵时生动,委屈时又惹人怜爱,所以纵使不是什么天人之姿,眉目间也净是可爱之处。
再加上宋篱向来不喜欢雍容华贵那一套,这一点与元修的审美莫名契合。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像你这样个性散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是不会长久的。”
“呃……”宋篱极为尴尬地回应。
她极为欣赏元修的字,也曾下定决心要请教于他,但坚持了几日后,才发现自己着实不是这块料,往往写着写着就渐入了梦乡,怎么回的房都不知道。
“用过早饭了吗?”元修问。
“还没。”
“那正好。”元修道,“今日厨房做了鲜虾甜酒酿,最对你的胃口,快去吃吧。”
宋篱犹豫了一下问:“那王爷你今天还……”
“秋狝已经告一段落了,今天休沐,天气不好,就呆在家里。”
宋篱听后喜上眉梢,娇憨地冲他笑。
“哦,对了。”元修继续说,“十一回来了,估计一会儿就能过来。”
“嗯。”宋篱兴高采烈地点头,然后跑去吃饭。
秋雨绵绵,不到正午天空忽然阴沉起来,天上的乌云低得像要压下来一般,不多时便又下起细雨。
前些天秋老虎作威作福,热得人透不过气来,连吸进的空气都是热的,一场秋雨来临,驱散的不仅是夏日的暑热,还有夏天的痕迹。
元修喜静,当初建府是选了个偏远的地方,占地面积大,庭院尤其精致,假山堆叠,自有沟壑,池沼占了一半,大多引用活水,池沼里养着各色的鱼供人食用,又养了一池的荷花,鱼戏荷叶间,又是入画的一景。
现在在池沼中央,布满的是断埂残叶,荷花早已凋零,消失地无影无踪,秋荷无语,留得残荷听雨声。
用过饭后,匆匆路过庭院,瞧见下人们在细雨朦胧中摇着船在才剩下的莲蓬,宋篱觉得好玩,走到亭子间好奇地看他们。
“他们怎么冒着雨采莲子啊?”宋篱问。
“前些日子太热了,这一降温大伙儿都高兴的不得了,趁着雨就把莲蓬采了,立秋前后的莲蓬是最新鲜的,王爷爱吃莲子羹,后厨的孙大娘每年都采摘很多莲蓬备着,晒干处理,做成干的莲子储存起来,可以吃好久呢。”檀香笑着回答。
宋篱一愣,发现自己从未注意过这一点,元修口味清淡,饮食上清淡细腻,偏重食材原有的鲜香,而她天性无肉不欢,偏爱菜式的鲜香麻辣。
“你是怎么知道王爷爱吃莲子羹?”宋篱不甘心地问。
檀香一脸的理所当然:“王府的人都知道啊。”
“……”
宋篱努力压下把她投河的念头,又听见她说:“啊,王妃,你不会不知道吧。”
“闭嘴。”宋篱忍不住爆发,吓得檀香瞪大了眼睛无辜地看她。
宋篱不住的回想她是怎么在自己身边呆那么多年,还没有被自己打死的?
“王妃,我错了……”檀香知错就改,立马道歉。
宋篱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也没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突然想起什么,说:“不如我去请教请教孙大娘,让她教教我怎么做莲子羹吧。”
“啊?”
亭子里有采好的莲蓬,宋篱手做就做,随手拿起一个动手剥起来。
想起上次的厨房的盛况,檀香很想大声地告诉她,你已经被后厨的人列为头号危险人物了,但想到自己的小命,她还是暗戳戳地放弃了。
书房的窗户正对着庭院,元修一抬眼就把满池的残荷和亭子里的主仆二人尽收眼底。
执笔在宣纸上写“凭轩望秋雨,凉入暑衣清。”。
文叔进屋禀报:“王爷,十一皇子来了,正在前厅坐着呢。”
“嗯,去看看吧。”元修放下笔正要走,就听到外面一阵嬉闹,顺着声音寻去,正是十一、宋篱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