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如果爸爸有准时乘上公共马车,而不是在酒馆喝得烂醉,或者没有选择乘坐水路的船,或者仅仅是没有遇见自己的老友,一切或许就会全然不同。
我不时这么想。
实际上,无论是那时候,还是再早一些的以前,我都根本不希望看见爸爸回来。
三年前
1862年冬下午四点伦敦西侧贫民窟
那一天,我第一次遭到了背叛。
“一整瓶、烈酒?好吧。只是其他邻居知道,还会以为我们要把整个家拆了呢.....”
“嘛,是贵了一点,艾莉,妈妈也觉得头痛啦。不过毕竟是给你爸爸和他的好友准备的,再加上一个重要的客人。或许,他们会节省一些吧,比如兑苏打水喝什么的。”
“‘或许’,哦,我刚刚听见了什么了不得的字来着,妈妈,你也知道,那是无济于事的。至少在我们这一带,因为不是廉价的兑水啤酒,威士忌只有在富人区边缘或者医生那边才有的卖的来着。”
“我知道呀。”
“那么妈妈!”
“额,对呢对呢,那我们现在就是正需要一瓶威士忌来款待客人,艾莉,你说的妈妈都知道,可以帮一下我吗。“妈妈说道,就像摸小狗一样有点调皮的摸了下我的头。
“好吧。哦呵,你知道我拿你没办法。”
我学着大人对小孩的口气报复性的说了,妈妈吐了一下舌头,亲昵的摸了下我的脸。那叫什么呢,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妈妈虽然总是有点小孩子的感觉,爱好幻想,但身材高挑,穿着细麻布的裙子,洗刷得非常干净,就像漂亮的大理石雕像一样。细长的手指被碱水泡得红彤彤的,非常粗糙,在长期的家务重压下有一点驼背,但她把头巾戴起来的时候,看上去还是要比肥胖的父亲高上一头。所以我一直很讨厌爸爸拥抱她的样子。
“那么,都说出来吧,其他的还有想拜托我的吗。”我叉着腰左右转了一下身。
“没有了,再的都是大人们的事,你要去完成妈妈拜托你的事。恩恩,艾莉真可靠,好像大概都快七岁了呢。时光过的真快。”
是啊,今天是我的七岁生日。
本来是想这么提醒妈妈的。
我本来,一直很想要一个布娃娃来着。
不过,那是小孩子才玩的东西,尤其是像我这么思想成熟,当家的女生的话。
“好的,妈妈,你的腿不太好。要记得在家乖乖等我哦。”
“好呀。”
我从小巷穿过,千穿百孔的木板门靠着我的左侧,并且全部背对着我,连着一排排的污水管道将废水放到我脚下的这条街上,成为及膝的一条小河,最后都将流淌进泰晤士河中。半个钟头之后,我再次检查了一下被塞的乱七八糟的篮子:
几块黑面包和一只细面面包严实盖住了一大瓶酒。
仅剩下几个便士,再买不到其他东西了。
全部的这些已经花掉我和妈妈负担掉的半个月的伙食费了。现在是伦敦初冬,还没到感恩节鹅肉基金会带给她们一年一度盛宴,也还没有到每两个星期一个便士半能吃到人造黄油的日子,不管家里来的那几位客人是多么尊贵,以后我和妈妈两周都有可能会过着无米无盐的日子。从家里紧巴巴的预算来看,给偶尔才回家两趟的父亲买酒,已经是相当浪费了,如果真的有客人前来,无疑是雪上加霜。
在手头宽裕的时候,爸爸穿着破旧的出纳员的衣服,每年最多会回来两次,走的时候会在附近佘一点账,等我们交付。在他没有钱的时候,我们会长期,长期的看不见他。而他的朋友汤姆,简直和他的性格如出一辙。那到底为什么呢,和以往的愁眉苦脸不同,妈妈刚从信封里得知爸爸将要回来,便显得非常的高兴。
难道是那位客人的原因?
妈妈足不出户,并不会结交到很亲密的朋友。
真是太奇怪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走着,一边思索。
(“可是,话虽这么说,果然,还是很想要一个漂亮的布娃娃啊...”)
也许不仅是一个普通的布娃娃。我想要一个朋友。最近连续几天,我搜集附近所有能找到的布,还有棉花,然而就算是丢弃不用的,在我们这个穷人巷找到也非常麻烦,更别说针线。一个看着你,听你说话,和你一起分享快乐以及悲伤的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找不到。
我低头思索着,一边挪动膝盖,在污水的河流中跋涉,潮湿的雾气让身上的衣服越发有些潮湿。
然后,惯例性的,那些和我同龄的小男孩又开始把水泼在我的身上,并在旁边起哄。
“看看是谁来了,这不是那个不会说话,又喜欢捡垃圾的拉薇妮娅家的艾莉丝嘛,让我们看看你的篮子,里面装的一定都是些都是老鼠吧。”
“哟。吃垃圾的老鼠艾莉丝,吉姆的耳朵真的少了一块,这回肯定要你们家好看了,我们十几个人一致说是你干的。他妈妈可不会放过你,就等明天吧。”
“你们都给我闭嘴,不然我要你们都哭着回家!”我学着他们的口气,扭头举起了拳头,将手伸向一个搭在墙上的长木梯,用尽身上的全部力气将它朝他们撞落下来。
“哦,谁怕谁呀。老子手上还有刀。”
“别看我个子要矮上一头,我可咬得掉你们任何一人的手!来啊,试啊,想验证一下吗。你们这些只会打群架的菜虫!!”
“疯子!!!”
“谁是疯子。把我的猫还回来,是你们杀害了我的猫!!!!”
男孩渐渐散开走掉了。
我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抑制住想要掐死每一个人的冲动。
我的那只猫.....
虽然是小巷中无数流浪猫的一只,那是我曾经最喜欢的,纯黑的猫咪四肢像踩着四个奶白色的小袜子,她身形敏捷,喜欢抓小鸟。只是妈妈对猫过敏,我不能将它带回家里,我从洗衣妇女的工厂找来热水,将她清洗干净。他们虐待她,踩死了她,就在我的眼前。
那曾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悲惨的猫。
当——,
当——,
当——,
......
(“六下....”)
这里离真正的市区也不过一百英里,几乎能听到大笨钟的响声。
时钟会催迫人,但同时也让人觉得安心。
我流着泪,抬起头,面向黑漆漆的天空。
拍了下紧巴巴的裙子,捞起差点浸水的篮子,把洋娃娃的事情抛到了脑后。你必须绕开每一个迎头走来的人。在贫民区,就算是面对小孩子也不得掉以轻心,因为他们之中总是藏有真正的小偷,会假装撞到你,然后出其不意地把东西抢走,他们一无所有,因此不畏拿刀。
我继续往前走,远处哈哈大笑的声音非常模糊,而一路伴随的潮湿和酸臭则清晰不已。
一直以来,我和妈妈搬到穷人巷,依靠洗衣和糊火柴盒为生,虽然从四岁时才开始记事,我对以前的生活一无所知,但我知道,妈妈一直在真心的怀念那里,她就像一个比我还要幼小的孩子那样,天真而满怀希望地思念着过去。那时的她一整天都会非常沉默,关于过去的种种,她向我经常提起,期盼着未来的一切都能改变。
“或许今晚我们就可以永远搬出这个地方了。“
妈妈总是这么对我说。
妈妈同样总是一如之初地期待着爸爸回来,虽然比起他自己口中的“探望”二字,我觉得更多的只是他在向我和妈妈索要钱财,喝的烂醉,然后扬长而去。
至于今天晚上,妈妈对这次重逢充满了远远比平时都要热烈的信任,以及焦急。
(“算了,还是想一想明天,一直到一周后教会的慈善机构的分配前,我们到底该怎么过日吧。”)
我叹了一口气,走上一座普通的廉价公寓,里面密密麻麻居住着穷人,两侧的墙壁湿润,散发尿味,我侧着身子将篮子拖在身上,哪怕是瘦小的孩子,也得很小心才不会左右肩碰到脏东西,更别说是成人了。
“妈妈,我回来.....哇!”我还没有敲门,门就已经打开了,妈妈就像拧衣服一样狠狠抓住我的手。妈妈把我拉进来,拿过篮子翻看检查,确保里面的东西完好无损
“啊,亲爱的,差不多有一个钟头了。幸好赶上了。艾莉,和你的爸爸,还有汤姆船员叔叔打招呼……嗯?怎么湿漉漉的。里面还有什么东西。”
“.......”
“艾莉!”
“抱歉....妈妈,我以后不会随便在外面捡你不喜欢的东西了。”
“是啊,我才把那些卵石和羽毛扔掉呢。你捡些破布做甚,何况爸爸看到肯定会发怒的。还是像我经常对你说的那样做,好嘛,威士忌—喔,好大一瓶,拿给爸爸,快去呀。”
“比起这个......妈妈,我们的门上暂时作为锁头的粗铁丝有点折断了,难道我们不先考虑找人修理一下么。”
“真的?哦哦,我都没有注意到呢。没关系啦,它现在看上去不是还好好的么,而且我们马上就会搬走呢。艾莉,听话,礼貌的打招呼。”
“懂的。妈妈,不用重复那么多遍啦....”
我磨磨蹭蹭的走了进去,我们的家里只有一个房间,唯一的一张桌子就占了三分之二面积,它由两块活动的木板铺成,在天黑的时候,木板则被拆下来加在当做床的铁架子上,其他所有的空位,除了必要的饮炊之外,都堆满了我和妈妈连夜黏制的火柴盒,每过一周,我们会将全部成果放进麻袋,徒步三公里去最近的火柴盒工厂。
而现在,那些像蟑螂一样随地可见的火柴盒都好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东倒西歪的啤酒瓶,桌面上铺了细纹布,一胖一瘦的男人坐在桌子两侧说话,他们年龄相仿,胖的穿着油腻腻的廉价西装,秃瓢,脸颊肿得像挨了令人皮肤发青变紫的耳刮子,瘦的头发茂密,胡子拉碴,有一双不安分又灵活的眼睛。胖男人在不停的劝酒,显得略微谦卑,瘦的则高声谈论,毫不在意的吹着口哨。